法国近代哲学史(精)

法国近代哲学史(精)
作者: 冯俊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售价: 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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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0161350

作者简介

冯俊,湖北省英山县人,哲学博士,二级教授。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哲学院院长(兼),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务委员(副部长级)。专著和文集主要有《笛卡尔第一哲学研究》《当代法国伦理思想概论》、《法国近代哲学》、《开启理性之门》、《从现代走向后现代》、《后现代主义哲学讲演录》、《行走于教育与哲学之间》、《东风化雨》、《浦园夜话》等;译著有《笛卡尔》、《马勒伯朗士神的观念和朱熹理的观念》、《劳特利奇哲学史》(10卷本)、《法国哲学史》、《牛津西方哲学简史》等20余本;主编教材、丛书和文集有《西方哲学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情词典》(中、英文版)、《中国故事丛书》等70余部;在国内外重要报刊发表文章200余篇。

内容简介

自然的因果是一些偶然的原因,这些原因在自然中产生了一系列的因果连锁,这些连锁本身并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它们连锁的必然性乃是根据上帝永恒不变的法则,即“一般规律”,只有它们才是自然的“第一原因”。而自然的原因只是第二原因。自然的原因只是一个物体运动的偶因、机缘,它们完全服从自然界的因果规律。自然的原因并不是物体运动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上帝。如果没有上帝的协助,自然中就不可能有运动。如果上帝创造了一个球,只要上帝想将球保持在地板的某一点上,就没有任何力量能使这个球离开,如果上帝要这个球运动,就没有力量能使它停止运动。假如有两个球,球A在运动中,球B在静止中,当球A撞击了球B,使球B运动起来。按照马勒伯朗士的理论,球A的撞击只是球B运动的偶因或特殊原因,而上帝才是球B运动的真正原因,是上帝把它保持在不同的位置上,上帝的行动不是随意的,上帝是按照它所颁布的运动的一般规律而行动的。其次,物体不能在心灵中产生变化,即物体不能作用于精神。例如,一根针刺了我的手指,我的手指马上就感觉到疼痛,那么针刺就是我手指疼的原因吗?不是。经验只能告诉我们,当一根针刺我们时我就觉得疼,经验不能告诉我们针能有某种力量作用于心灵,我们常常将前后相继的现象误认为因果联系,做出物体能作用于心灵的解释。因为我们无法理解一个有广延的实体如何能作用于无广延的心灵,它们没有相互作用的力量。针刺只是我手指疼的偶然的原因、特殊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上帝,是上帝通过疼的感觉向你昭示在你之外发生的事情。再次,心灵也不能作用于身体。有人说,我愿意移动我的手臂,我就移动了它,我的意志不就是我的手臂移动的原因吗?马勒伯朗士说,不是。你的意志和你的手臂的移动只是一种先行和后续的连结,而不能把前者说成后者的原因。在此马勒伯朗士实际上提出了作为原因的两个条件。第一,“一个真正的原因就是心灵在它和它的结果之间能知觉到一种必然联系的原因,我就是这样来理解这个词的”。我们只能知觉到意志混杂着一种努力感,然后就是手臂的移动,但是意志是怎样产生运动的,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因为我们移动手臂一定要通过动物元气,动物元气通过一定的神经到一定的筋肉里面,从而使手伸伸缩缩。按说我们应该知道怎样推动大脑中的动物元气,然后再推动我们的手臂的,但我们对这些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是怎样产生这个运动的。魔术师可以非常灵巧、非常熟练地移动他们的手臂,却不知道这个运动的生理过程,丝毫没有知觉意志和手臂运动之间的必然联系,因此不能说意志是手臂移动的原因。 一部法国近代哲学史的指南和手册,带领读者欣赏伟大的哲学家们所书写的美好风光。 详述法国近代哲学史的力作,三百年的哲学史娓娓道来,这里是生动又充满灵性的法国哲学的发源地,是思想的伟大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