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迷宫里的顽童与大师(赫伯特·西蒙自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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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不同 男孩善于社交的一面,看似已经盖过了他喜欢独 处的性子,但赫伯特依然发现了自己特立独行的一面 。他是左撇子,人很聪明,又是色盲。 还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是,男孩认识到自己是犹太 人,只是不信犹太教,因为附近都没有犹太教堂。无 论上文法学校还是高中,他周日都去参加公理会教堂 (congregational church)的活动。不过他是犹太人 ,这是不争的事实。有时候,他希望自己不是犹太人 ,虽然从未承认自己有过这种想法。不过,大部分时 间里,他对于自己身为犹太人还是很自豪的,总是千 方百计地让人家知道自己的身份。他不希望自己随便 就被看作了什么人。如果身为犹太人,要有任何劣势 ,甚至有什么后果,他都会坦然接受,而不愿被人否 认为犹太人。 从小生长在少数族群文化氛围中,他不可能有种 族优越感。作为色盲,他知道自己所看到的世界和真 实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因此,他很容易接受伦理或者 认识论的相对主义。 他觉得自己特立独行,却从来不主张挑战权威。 虽然他的家和学校都没有废除体罚,但赫伯特无论在 家或在学校都不曾受过体罚,因此记忆中没有体罚这 样的事情。只要不搞恶作剧,就能轻易躲避处罚。他 从小就是个好学生,即使偶尔犯错,大家也会凭着他 一贯的好名声而原谅他。正因为如此,他有更多的自 由来支配时间,在学校里也是如此。 他曾有几次觉得自己的原则受到了挑战。在去公 理会教堂的岁月里,每月都要举行圣餐礼。牧师会说 :“请教区内所有的成员都起立。”这样就有三分之 二的出席者起立。接着,牧师会说:“请所有的基督 徒起立。”然后,就只有赫伯特一人坐在凳子上。这 样做他还是挺尴尬的,但他认定公然伪造自己的信仰 是非常可耻的行为。 高中时,同学都赞成男生穿白色法兰绒衣服出席 毕业典礼。赫伯特认定(即使在大萧条最黑暗的日子 里),这对于出身贫寒家庭的同学来说不公平。赫伯 特便说服很多同学签字同意,只穿平常的西装出席毕 业典礼。毕业当晚,他和两位同学穿着黑色西装出席 典礼。其他签订协议的人似乎都忘了自己的约定,想 尽办法买了白色法兰绒衣服。赫伯特有一种被欺骗的 感觉,但因为自己没有轻易屈服的行为,他觉得自己 是个男子汉。 毕业 1933年,赫伯特17岁时高中毕业了。整个孩提和 青少年时代,赫伯特是幸福的。他总体上没有太多自 主选择的机会,因为自己需要的应有尽有。老天对他 一向很慷慨。在人生的迷宫里,在面对不同的分岔口 时,他无须进行艰难的抉择。 但是,他脑海里对于自己未来的设想并无概念。 “你长大了想干什么?”他的答案变了好几次,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