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氓之族: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新定价)
作者简介
◎作者介绍 作者哈罗德?伊罗生(Harold R.Isaacs,1910—1986),30年代活跃于中国,曾任职《大陆报》,后主办《中国论坛》杂志。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任执行委员,与鲁迅等人关系密切。1953—1965年任麻省理工学院国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1965年以后任政治学教授,1980年曾到中国访问,拜访宋庆龄、丁玲与茅盾等人。28岁即写成探索1925—1927年中国革命的经典作品《中国革命的悲剧》,其间曾赴挪威访问托洛茨基。此外著有《亚洲殊无和平》、《心影录: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和印度形象》、《以色列的美国犹太人》等。 ◎译者介绍 邓伯宸,台湾成功大学外文系毕业,曾任报社编译、主笔、副总编辑、总经理,现为《新观念》杂志专栏作者。曾获时报文学奖附设胡适百岁诞辰纪念征文优等奖。译作包括《丘吉尔的黑狗》、《时间等候区》、《说谎:揭穿商场、政治、婚姻中的骗局》、《觉醒风:东方与西方的心灵交会》等。
内容简介
★ 只要政治秩序处于变迁阶段,每个国家都必须在族群(部落的、种族的、宗教的、民族的)冲突间找到新的平衡点。 ★ 权力与族群关系之所以能够运转,关键在于外在与内在的现实与迷思都能够维持不坠;其所以能够存活,关键在于它能够克服外来的挑战或保持均势,而内部的主要族群又能各安其位并接受现状。 ★ 20世纪所有重大的战争与革命阵痛,19世纪所有改变全球政治生态的民族主义运动,都可以在西欧过去300年的政治、社会与哲学演变中找到根源。所有这些历史与发展,不论其情境如何,也不论其形态如何,都是一种变迁的趋势、理念与技术——由欧洲孕育的工业化、现代化与通讯技术形成,并由这些移动、扩散、竞争的权力体系无比盲目与宿命地带到各个大陆——的结果。 ★ 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一个人之于其他的人,始终都是一只狼而不是别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有人还是相信,人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而且这种想法从来没有改变过。 ★ 族群认同正在帝国的废墟上抽芽滋衍,在各种新文化与新政治的墙缝中探头,使理想主义者与理性主义者忧心不已,因为他们始终相信,这条道路之外,一定还有更好的途径让人类的故事继续发展下去。 ★ 每个族群都认为自己是被拣选的,而“其他的族群乃是某个不相干的神祇异想天开所创造出来的”。每个族群也都把别的族群视为“投射负面认同的银幕……并以此作为相互屠杀的理由”。埃里克松迫切呼吁全球性的普世改革,亦即了解“人类种性的真相与责任”,并以之形成一种环境,创造一种“更具有普世性与包容性的人类认同”,而这也正是现代科技赖以立足与存在的条件。 ★ 人类之所以需要别人的与社会的认同,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想要与众不同。这一点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代表一种虚假的解决方案,是要把人割裂,而不是促成他追求终极的一体性。 ★ 弗洛姆说,初级连带阻碍人发展“成为一个自由的、自主的、有创造力的个体”。与其他的人整合、结伙、团结可以增加力量,但也会导致“孤立、不安全的增加,以致对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所扮演的角色与生命的意义产生疑虑,并因此加深了自己身为一个人的无力感与无足轻重感”。初级连带给人带来的是“真正的安全感以及自己知道何去何从的归属感”。 ★ 克利福德?格尔茨确信“这种人亲土亲的联系随时可以接续起来,源自于呱呱落地就具备的先天性,可以延伸进入信仰某种宗教、说某种语言,甚至只是一种方言,以及遵行某种社会规范的社群……也正是从这种连带,直接输入无数绝对性的东西”。 ★ 族群认同是由一组现成的天性与价值组成。出于家庭的偶然,在某一时间,某一地方,从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他就与其他人共同拥有了那一组天性与价值。 ★ 个人所属的族群是有权有势的还是卑下顺从的?这种情形是静态的还是变动的,以及,相对于其他人,自己是否能有所指望并活得下去?这个问题非同小可,是统治的大问题,也是各个族群之间在同一个屋檐下权力拉扯的问题。 ★ 在基本群体中,一个人不仅不是孤立的,而且只要他选择留下来并归属于它,就没有人能够否定或拒绝。那是任何人无法予以抹杀的一种身份,即便他自己想要掩饰、放弃或改变,也属徒然。而在这个大迁徙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东飘西荡,身体与文化都离乡背井,归属感就成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方舟,是远祖所奉持的神殿,是“传统”,是“道统”,是某种形式的信条或信念,对于无法回答的问题,自成一套解答。 ★ 在我们这个时代,追求更高或至少是平等的自尊,也正是对这种需求的触、受、爱、取、有,颠覆了所有这类形式的位阶,并成为政治火山的主要动能之一。这种动能所强调的族群尊严,点燃了民族主义的运动之火,冲决了帝国主义的统治,也为民族与种族的沙文主义加添了燃料。 ★ 一旦弱势族群不再屈服,对加害者与受害者来说,族群认同都将成为一个问题,而且迟早会爆发成为社会与政治的冲突和危机。也就是在这一点上,基本群体认同与政治相遇。 ★ 一位学者提出这样的看法:“在我们与素未谋面的‘同胞’之间,存在着一种客观的社会认同”,(身体)“在这里面,扮演着一个基本的角色……把社会比喻为‘政治身体’乃是天经地义的……民间社会的功能可以反映我们身体的功能。” ★ 在基本群体认同上,由于身体是最初级的要素,因此,许多族群对异族通婚都设有极严格的禁忌与处罚,以免族群的身体一致性遭到威胁。在这方面,最常使用的字眼是“纯洁”,随之而来的强烈意涵则是,与其他身体的混合就是污染。 ★ 任何可以高度区别的外表特征,只要有人蓄意挑动,都很容易引发社会体系的排挤或歧视。 ★ 当族群认同处于重新发现、改头换面与自我肯定之际,名字就会以某种方式不断作祟。一个国家、一个个人、一个群体的名字,背负的是它整个过去的资产。在族群认同中,名字虽然不是核心部分,但却可以引导我们找到核心,引导我们深入核心内部的历史、渊源与感情。 ★ 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一个观念,在其遥远或最近的过去当中,国家的名字经常会反映出某种概念。 ★ 在许多不同的场合,有些人为了掩饰或隐藏自己较低的地位或外人身份,改名换姓。这就好像黑人漂白皮肤或弄直头发,日本女性割双眼皮,无非都是要使自己更“像”那些较受欢迎的人。同样的,在名字上向优势族群认同,也是为了获取隐姓埋名的好处。 ★ 在每种文化里面,神祇、统治者,甚至一般的寻常人,大至天地宇宙,小至卑微的个人,名字都包含某种力量,或趋吉避凶,或解奥揭秘,甚至满足需求。总之,一切都以名始,有名之后,即有禁忌。 ★ 抛弃外国人的名字就如同改变国家的名字,已经成为前殖民地人民自我认同与文化认同最简便、最常见的方式。 ★ 这个世界以族群的语言被命名、被描述,孩子从语言中了解这个世界的过去与现在,族群则以语汇和腔调呈现自己,编织出过去的故事,唱出或悲或喜的歌谣,歌颂乡土之美、英雄之伟与神话之力。 ★ 18世纪德国诗人兼哲学家赫尔德认为,语言唤醒了族群个别的存在意识,并使这种意识得以持续,同时“借此把自己与其他的群体区隔开来”。语言“把一个民族的内在心灵与内在力量”具体化,“没有语言,民族即不存在”。 ★ 一位著名的语言学者曾说:一种语言“就是一支配备了陆海军的部队”。随着旧殖民地的崩溃,新的国家在旧的殖民领域内成立,在不同族群的权力拉扯中,胜负的关键就在于谁拥有真正的陆海军与文化上的陆海军。 ★ 伊利亚德说:“把一个新生命当成宇宙起源与部落历史的重演的殷殷叮咛,无非是要把新生儿引入这个受到祝福的世界与文化,并宣布他与旧章故典是一体的,确认此一新生命的合法性。但这还不是全部。这个新生儿还要见证一连串的‘开始’。每个新的‘开始’,都要先知道它的‘起源’,知道这一切是怎么来的。” ★ 从先人那边,集体经验与个人的历史和起源紧密结合,这种把过去与未来串联起来的“时间”定位,满足了个人某些最深沉、最迫切的需要。人从哪里来,往何处去,死去的时候是否就此孤零零地结束?所有这些需要确认的事情,都可以让他知道,自己同那些尚存的或已逝的人是相连的,通过亲子、家庭、亲属的关系,自己同他们是血脉相连的,在时间之流中拥有共同的祖先、前贤、信仰,以及想象的或历史的经验。 ★ 英国历史学家普拉姆认为,“过去”的主要作用之一是要为“现在”取得合法性,基本上也就是为权力与权威取得认可。早期的统治者与统治阶级在追溯自己的身世与权力时,无不想方设法攀缘皇室甚至神圣的权威,其道理即在于此。这种谱系饥渴,每个追逐地位与权力的群体都有。 ★ 在非洲,美国黑人有他们更遥远的过去,这一段空白的历史仍然是个问题,而且日趋迫切。撇开别的不说,对美国黑人而言,非洲所象征的是,黑人的过去只是一片可怕的空白。《大英百科全书》1911年版上说:非洲是“没有历史的大陆”,生活其上的黑人各不相属,处于落后的原始状态,与不断加速发展的人类文明主流从未有过接触。 ★ 乔伊斯说得好,历史是一场梦魇……人困在历史里面,历史也困在人的里面。 ★ 严格地说,中国人没有“起源的传说”;这一点虽然相当特别,但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面,他们根本就是与天地同时的。 ★ 从远古到今天,人类的每个文化几乎都有一套信仰体系,其中又包括戒律、仪式与教义。 ★ 宗教更是一种一体分享的经验,是一种能把个人与其他人连成一体的共同资产。 ★ 宗教把非具象的东西予以具象化,为不可思议之事提供说法,为不可解答之事提供解答,使不可知之事可知,界定善恶是非,解开生死与时间之谜,套用韦伯的话,宗教是意义的来源。 ★ 宗教为无意义之事提供意义,借此“介入个人的命运,进而让我们安于此生绝对的现实”(威廉?詹姆斯)。 ★ 综观充斥于当代的族群认同冲突,宗教都插上一脚,只是程度上有所差别而已。一般来说,宗教都与其他分量较重的因素──种族、土地、民族、历史、权力等──交织成一团。 ★ 非尘世的宗教大义与尘世的现实利益之间,鸿沟如此难以跨越,其症结或许在于宣扬爱人如己的“福音”太不切实际。很明显的,宗教对行为──尤其是政治行为──的影响,大可以大到极大,小又可以小到极小,其差别完全视情况而定。 ★ 在黑人的生命经验里,宗教所提供的功能大矣哉!举凡美国黑人生活中所欠缺的,教会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它既是情绪的宣泄口、避难所、安慰者,面对不人道的待遇时,也是尊严、心灵与人性的保护者;教会更是教育与动员的管道,是反抗与斗争的催化剂,提供组织的领袖与核心成员──而所有这一切都与白人教会区隔,讽刺的是,两边所宣扬的教义都是兄弟之爱。 ★ 爱默生说:当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国家的召唤优于一切时,所有这些群体虽不至于消失,却往往会在一阵激烈的挣扎之后,一点一点地把尊严都交给民族,民族这个共同体始终都是充分利用民脂民膏最方便的不二法门。 ★ 共同的文化、历史、传统、语言、宗教,有的还加上“种族”,以及领土、政治、经济,所有这些东西各以不同的分量组成的一个实体,就是所谓的“民族”。 ★ 把“民族”等同于“国家”,那么那些命运多舛、具备了“民族”的条件却得不到自主权的,也就不能归之为“民族”,只能停留在“部落”或“少数民族”阶段。因此不论民族的定义是什么,这种命运其实与他们是否确实是“民族”无关,关键在于他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建立自己的“国家”;要不然就是机缘俱足,虽然弱小却还是有了自己的“国家”。 ★ 政治上的国家概念不是从任何文化或族群的模子中打造出来的,而是源自西欧后改革时代建立新国家的理念与典范。英国、美国与法国的社会转型与政治革命为这种国家的概念提供了源源活水,从这些理念出发,“国家”的演进不像赫尔德是从文化到政治,而是从政治到文化。这也象征着一种新的文化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一个人所拥有的旧文化遗产,因此,不同民族的相互同化乃得以发生。 ★ 面对一个既不安定又不保险的世界,在为个人提供安全方面──身体上的或感情上的──“民族”的支配力与影响力绝不亚于身为一个公民的身份。在自己的“国家”中,不论多么压抑、不满、疏离,最无奈的事实就是,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只会更加陌生、更加疏离;在一个国家拥有公民身份,但却被剥夺了民族,也就无异于被抛掷到无家的荒漠,无异于处身于猛兽出没的蛮荒。 ★ 历史景观的每个面向──后殖民、后帝国、后革命,以及美国的后幻想──其实都逃不过国家、民族与民族主义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深深影响着每个人的生存;在们一同走过巨大的政治变迁时,它们也在我们的族群认同上套了重塑的模子。 ★ 基本群体认同的各个要素以多种方式进行融合,而且变化多端,没有固定的模式。它们不是机器压制出来的东西,而是艺术品。观察每个要素时,不仅要看它过去发生的原因、它的来源,而且要看它演变的过程,看它今天在此时此地、在这些人、在这个环境中发生作用的原因。 ★ 如果我们够谦卑的话,就应该从人类长久以来的实际状况着眼,而不是像那些精英学者与斗士,一厢情愿地诉诸理想主义,以为人类的部落分裂可以到此为止。除非完全根绝,族群的差异永远无法消除,关于这一点,任何新的、更伟大的人类秩序其实都无能为力。 ★ 即使族群全力奉献于人类精神的加强,它本身的独特性所能贡献的,恐怕还是在于人类生存的残酷面,而且在这方面,它所能产生的力量更胜于其他因素。长期观察基本群体认同的本质与功能,将不难发现,人我之分的情结根本就是与生俱来。族群意识不仅区别人我,而且切割人我。它为人我之别的感情因素提供价值基础,并在与别人接触的过程中形成相当程度的冷酷与暴力。 ★ 族群之间,只要在关联与血缘上有足够的区隔性,猜疑、恐惧、敌意与暴力便很难避免,而暴力的程度则视彼此的政治关系与利益互动而定,从漠不关心到剥削、轻视、压榨甚至屠杀,不一而足。从人类当前的情况来看,看不出有哪个民族不会重蹈这样的覆辙,尤其是他们从被宰制的一群翻身,轮到自己掌权当家的时候。唯一的“新”问题是,面对当前这种“新”情势,该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什么样的政策去处理。 ★我建议你们有时间可以去看看《乌合之众》、《狂热分子》和《群氓之族》这三本书。这对了解群体心理很有帮助,从中可以了解为什么群众会因为一个很小的事情把政府砸了。政府在工作也要运用社会心理的原理,这可以用来防范很多社会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 于建嵘 ★这部书确是笔者所见迄今对族群这一议题讨论最周详、文献与调查资料最充实的论著——台湾东华大学教授乔健 ★族群意识可以建立一个国家,也可以撕裂一个国家,《群氓之族》这本书可谓洞烛先机,早已看到了这股力量历久不衰的重要性;同时,这又是一本文采斐然的大作,旁征博引,巨笔如椽,而这种得天独厚、与时俱进的能力,却又不失学术的严谨深思,正彰显出作者的与众不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 白鲁恂 ★《群氓之族》是一本重要的学术著作,有广泛的影响力,从部落偶像、身体、名字、语言、宗教、民族、历史起源、新多元主义,来探讨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作者实地采访、研究,对于方兴未艾的民族主义终将改变世界面貌,早已率先发出警讯。——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李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