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故事(最新最全译本增订版)

法律的故事(最新最全译本增订版)
作者: (美)赞恩|译者:于庆生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39.80
折扣价: 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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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9350027

作者简介

约翰·麦克西·赞恩美国著名律师,享誉世界的法律文化学者。

内容简介

迄今为止,与人有关的一切科学启示我们,人类 一直生活在社会当中。这并不是说在家庭当中,而是 在某种比男人和女人,或者女人阳孩子组成的家庭大 得多的社会集合体当中。人们通常认为,家庭是人类 发展的原始单位。但是,正如下文将要表明的,相反 的观点也有喃凿的证据来支持:直到他们成为真正的 和确实的人的时代(虽然与文明人相比,其智力发展 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到来之后,人类才发展出了家庭 生活。人类是从某种有着畜群一样的生活方式的低等 动物进化而来的。如果人类不是社会动物,其大脑便 有可能不同于他现在的大脑。但是,我们必须接受另 一种基本观念,即人类的头脑是一种社会智力,它的 发展进程是由这一事实所规定的,即它是由生活在社 会状态,而非其它状态下所造就的。毋庸置疑,法律 便是在人类适应其物质环境,并力争征服那些环境的 过程中,社会形成的智力的结果。 人类的观念曾经建立在无知、偏见或者极度愚蠢 之上,某个人还要因与此种观念相背离而道歉认罪, 这样的时代早已成为过去了。今天要写一本地理学著 作,已经大可不必以详细论证“地球是圆的”为开篇 了,尽管在几个世纪以前,曾经有人因为坚持这个命 题而被完全合法地烧死在火刑柱上。同样,在一本旨 在对人类生活的法律方面进行解释的著作中,则必须 假定,人类的智力以及作为该种智力产物的法律,都 是长期的渐进发展的结果,尽管确实有许多诚实而正 直的人相信这个学说是罪恶的;尽管确实在美国的某 些地方,这种学说实际上被当作罪行来对待。令人好 奇的是,逝世于公元636年的圣依西多禄写道,“最 初,人类赤身裸体,赤手空拳,无力对付野兽,无法 对抗严寒,也无法保存热量”,他把这当作不容置疑 的真理;伟大的教士阿尔琴也曾斩钉截铁地指出:“ 曾几何时,人类就像野兽一样四处游荡,不具备任何 理性的力量。” 因此,法律的故事必须从距今十分久远的时代, 有着最初的精神和肉体的人类讲起。那些精神和肉体 的原始属性代代相传,实际上仍然支配着——虽然通 常是以一种潜意识或出自本能的方式——今天的人类 。经过漫长的年代,人类的肉体结构仍然保持着最初 的形态,但他的智力发展却堪称是最为惊人的有机生 命现象。一句最初用拉丁语表述的著名格言说道:“ 世界上唯一伟大的是人,而人身上唯一伟大的是心灵 。”然而,人身上这种伟大的智慧需要经过漫长的年 代才能发展起来,并且仍然在不断扩展。 支配我们肉体结构的自然法则一如从前,因为我 们的肉体结构从未改变过。世代更替、出生、摄取食 物、成长、衰老和死亡都具有自然法则的必然性。这 种自然法则与所有我们称之为自然规律的其它规则都 一样,它们亘古不变,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违反 这些自然法则便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但是,人类的法 律并不具有自然规律的必然性,违反它们可能并不会 对违反者造成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们只是试图成为或 者本身便是人类相互之间的行为标准。人类法律的知 识和学说有一个学名:法学。这个意义上的法律被普 遍认为是人类推理和主观意志的产物。然而,在人类 发展出为创制自觉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所必需的心智 机能之前,曾经存在过这样一个时期,调整处于社会 状态下的人类行为的规则具有自然规律的一切确定性 和必然性,因为当时的法律还只是对周围环境作出的 习惯性动物反应。 为了从更佳的视角探讨这个问题,如果我们回溯 到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前的那个时期,我们将会发现 自己来到了那个人们称之为第三纪的漫长地质期的结 束之时。在人类出现以前,当时的自然已经完成了其 最高等、最成功的试验,即以紧密的社会群体形式存 在,适合在地球上生存的小型动物被创造出来了。在 这种社会群体中,我们会发现它们与人类的相似之处 ;人类正是起源于动物的,他一直生活在某种类型的 社会群体当中,并因此创制出了那些我们称之为“法 律”的社会行为规则。 之所以将人类在地球上的出现作为法律史的开篇 ,还有另一个原因:法学家从未大规模地撰写过法律 史。法律哲学史一直都是由哲学家和形而上学家撰写 的,他们已经成功地使法律科学无论对法学家,还是 对外行人,都显得晦涩难懂。如果将人类的起源作为 开篇,我们便可以摆脱形而上学的迂阔和哲学的梦呓 ,因为那种虚幻的学问纯粹是人类思维的产物。实际 上,今天的世界与人类产生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人 类的出现不过是多了另一种动物而已,这种动物既不 懂哲学,也不懂形而上学,但却拥有一定的法则。 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