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惩罚与征服:蒙元帝国的军事礼仪与军事法

规训、惩罚与征服:蒙元帝国的军事礼仪与军事法
作者: 周思成
出版社: 山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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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203113515

作者简介

周思成,男,1984年生于湖南长沙,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编审。主要研究领域为蒙元史、民族史和军事史,通晓英语、法语、德语,能阅读日文、俄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波斯文、阿拉伯文、藏文、维吾尔文和蒙古文。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译著4部,已出版作品《大汗之怒:元朝征伐日本小史》。

内容简介

自?序 北方草原的游牧政权是中原王朝在政治和文化身份上的“他者”,在中国传统的历史叙事中,游牧民族军队的形象,也是一伙打家劫舍、毫无组织纪律的乌合之众,骑射之外,实在无足称道。春秋时期的北戎军队,郑国的公子突鄙夷他们“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西汉时期的匈奴军队,“人人自为趋利,善为诱兵以包敌。故其逐利,如鸟之集;其困败,瓦解云散矣”。北魏的劲敌柔然军队,崔浩轻蔑称之为“鸟集兽逃”。唐太宗也证实,颉利可汗的突厥大军,“虽众而不整,君臣之计,唯财利是视”。 在现代的内亚研究者看来,对游牧民族的这种军事形象,显然是中原王朝强烈的文化偏见形成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相反,美国的内亚研究泰斗丹尼斯?塞诺(Denis Sinor)在《内亚的战士》中提出,“在内亚,纪律是军队的支柱”。在他的另一篇名作《论中央欧亚》中,游牧民族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几乎升华到了民族内在的精神气质(Volksgeist)的玄学高度:“中央欧亚最伟大的成就在于,它产生了一种团结精神,一种遵守纪律和自我约束的精神,在世界史上实罕有其匹。” 据说,蒙古军队能横扫欧亚,多亏了塞诺推崇备至的“内亚纪律精神”。俄国蒙古学家彼得鲁舍夫斯基(И.П. Петрушевскйи)认为,蒙元帝国的军事成就,秘密在于军事组织、纪律和士气。冈田英弘胪举了“蒙古的征服战争之所以如此成功”的七大原因,“军规严谨”赫然位居第二。时至今日,对于蒙元帝国军事机器的许多方面,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遗憾的是,军事纪律或者军事法,在蒙古人成为“来自中央草原而征服中原的唯一游牧民族”的历史进程中,究竟起到怎样的作用,有什么具体表现,可谓内亚军事史上少数基本未被触动又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这正是本书做的第一方面的尝试。 此外,塞诺所谓的“内亚纪律精神”,主要是对游牧集团领袖的军事—政治威权的绝对服从。这种威权是超部落的草原政治体产生、发展的必要条件。不过,威权从不建立在抽象空洞的心理原则之上,它必须有形化和内化。游牧领袖的威权总是透过一系列符号、策略和操作(包括威胁、说服、规训、惩罚,等等),不断维系并巩固自身。这套符号、策略和操作,不止于严峻的军事法,同时也体现为与征服战争相关的各种礼俗。二者如同硬币的两面,须臾不可分。 还可以说,正是这套征服战争中的礼与法,而不是单纯的骑马射箭之技,构成了内亚独特的军事文化。在《中华帝国的军事文化》一书的前言中,狄宇宙(Nicola Di Cosmo)这样定义“军事文化”:“军事组织的成员应遵循的一套非连续的、外延确定的行为体系,由成文和不成文的规则与习俗(rules and conventions)构成,也包括各种独特的信仰(beliefs)和象征(symbols)”。若采用狄宇宙的说法,本书探讨的内容,既包括蒙元军事活动中的规则和习俗(军事法),也包括蒙元军事活动中的信仰和象征(军事礼仪)。那么,我们是否还能够由此追溯和摹画内亚独特的军事文化传统?这是本书做的第二方面的尝试。 所幸的是,比起匈奴、鲜卑和突厥,蒙元帝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蒙元帝国的历史记载空前丰富,“成吉思汗及其继承者的军事征服,让13世纪蒙古人的信仰和活动……在亚欧各国的史书中被记录下来。研究这些记录,就可以比较清晰地了解这样一个宗教和文化传统,它可以追溯到伊斯兰化之前的突厥人、匈奴人、西徐亚人,甚至3000多年前居住在亚欧大陆北部草原和森林中的印欧人和非印欧人群”。另一方面,在家畜牧养、马匹使用、骑射战斗、部族制度和统治定居社会各方面,13世纪蒙古游牧民的活动,不仅处于蒙古人的全盛时代,也是历史上游牧民族活动的巅峰,“蒙古在世界游牧史上的意义,不止在于它是史上疆域最广大的帝国,也不尽在军事实力惊人强大,更多是因为它作为游牧史的典型(モデル)所具有的研究价值”。 本书在“导言”之外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讨论蒙元帝国的军事礼仪,下篇讨论蒙元帝国的军事法。两篇的主体部分,来自笔者2015—2019年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攻读博士期间撰写的学位论文。论文近30万字,呈现在本书中的,不足三分之二。窃以为,学位论文不妨较多反映学位申请人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过程,也就是马克思所谓的“Forschungsweise”(研究方法),学术专著则须注重“Darstellungsweise”(叙述方法)。因此,笔者对论文的结构和文字做了较为彻底的调整,删去了与主题关系不够密切的两章,调整了大段的史料引文,舍弃了一些阿拉伯文、蒙古文、拉丁文和意大利文史料的原文,增补了一些专名术语的解说,以方便普通读者理解。书中论“同命队法”和战利品分配制度的两小节,曾作为论文单独发表,相关论述并未重复写入学位论文,而完成论文后,我对问题的思考有所深入,史料搜集也更加详赡,这些改善也都反映在了本书中。 此书最终完成,得益于导师张帆老师、党宝海老师以及多位同门好友的指导与帮助。郭润涛、刘晓、罗新、尚衍斌、乌兰、张国旺诸位老师,为我的研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汉唐阳光的出版策划人尚红科先生始终关心研究的进展和出版。在此,向他们表达由衷的感谢! 政治景观与战争动员(节选) 一、“天皇冬狩如行兵” 狩猎,对于蒙古草原游牧民来说,是仅次于游牧的重要生存方式,狩猎补充了游牧经济中的食物匮乏,也保护了牧群。但是,游牧政权一旦巩固并向定居农业地带扩张,狩猎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下降,转化为一种政治军事活动。蒙古人的狩猎可分两种:个体或者少数人协作进行的ang(“昂”)和大规模的围猎aba(“阿巴”)。作为军事礼仪的狩猎,仅指需要众多武装人员参与和精密配合的大规模围猎。 在成吉思汗时代的蒙古人看来,围猎和军事活动总是脱不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元朝秘史》第123节记载,在阿勒坛、忽察儿和撒察?别乞等人推举铁木真做“汗”的时候,所发的誓言正是“你若作皇帝呵,多敌行俺做前哨,但掳的美女妇人,并好马都将来与你。野兽行打围呵,俺首先出去围将野兽来与你;如厮杀时违了你号令,并无事时坏了你事呵,将我离了妻子家财,废撇在无人烟地面里者”。爱尔森指出,“狩猎是跨国关系、军事筹备、内政管理、通信网络以及探询政治合理性的组成要素”,就蒙古人而言,参加狩猎与参军都是一种强制性义务,集体狩猎构成了战争与和平之间的过渡性阶段,狩猎取得的胜利也构成战争胜利的基础。不过,蒙古围猎除了具有军事动员与操练的功能,也为军事礼仪和军事法提供了实践场所。 大蒙古国军队围猎的最关键史料,来自波斯史家志费尼的《世界征服者史》。书中对成吉思汗时代的大型围猎有一段详尽的记载: 成吉思汗极其重视狩猎,他常说,行猎是军队将官的正当职司,从中得到教益和训练是士兵和军人应尽的义务,[他们应当学习]猎人如何追赶猎物,如何猎取它,怎样摆开阵势,怎样视人数的多寡进行围捕。因为,蒙古人想要行猎时,总是先派探子去探看有什么野兽可猎,数量多寡。当他们不打仗时,他们老那么热衷于狩猎,并且鼓励他们的军队从事这一活动:这不单为的是猎取野兽,也为的是习惯狩猎锻炼,熟悉弓马和吃苦耐劳。 每逢汗要进行大猎(一般在冬季初举行),他就传下诏旨,命驻扎在他大本营四周和斡耳朵附近的军队做好行猎准备,按照指令从每十人中选派几骑,把武器及其他适用于所去猎场的器用等物分发下去。军队的右翼、左翼和中路,排好队形,由大异密率领;他们则携带后妃、嫔妾、粮食、饮料等,一起出发。他们花一两个月或三个月的时间,形成一个猎圈,缓慢地、逐步地驱赶着前面的野兽,小心翼翼,唯恐有一头野兽逃出圈子。如果出乎意料有一头破阵而出,那么要对出事原因作仔细的调查,千夫长、百夫长和十夫长要因此受杖,有时甚至被处极刑。如果(举个例说)有士兵没有按照路线(蒙古人称之为捏儿格)行走,或前或后错走一步,就要给他严厉的惩罚,决不宽恕。 在这两三个月中,他们日夜如此驱赶着野兽,好像赶一群绵羊,然后捎信给汗,向他报告猎物的情况,其数之多寡,已赶至何处,从何地将野兽惊起,等等。最后,猎圈收缩直径仅两三帕列散时,他们把绳索连结起来,在上面覆以毛毡;军队围着圈子停下来,肩并肩而立。这时候,圈子中充满各种兽类的哀嚎和骚乱,还有形形色色猛兽的咆哮和喧嚣,全部感到这是“野兽麇集”时的大劫……猎圈再收缩到野兽已不能跑动,汗便带领几骑首先驰入;当他猎厌后,他们在捏儿格中央的高地下马,观看诸王同样进入猎圈,继他们之后,按顺序进入的是那颜、将官和士兵。几天时间如此过去;最后,除了几头伤残的游荡的野兽外,没有别的猎物了,这时,老头和白髯翁卑恭地走近汗,为他的幸福祈祷,替余下的野兽乞命,请求让它们到有水草的地方去。于是他们把猎获的兽全集中一起,如果清点各种动物实际不可能,他们只点点猛兽和野驴便作罢。 ……现在,战争以及战争中的杀戮、清点死者和饶恕残存者,正是按这种方式进行的,确实,每个细节都是吻合的,因为战场上剩下的仅仅是些肢体破碎的可怜虫。 前面已经指出,围猎这类特殊的军事礼仪,体现了许多军事法因素,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强化仪式的参与者及旁观者对军纪军法的熟稔和服从意识而举行的,“寓军法于军礼”就是蒙元帝国围猎的最大特点。 围猎有“法” 围猎首先是军事法的演练场所,因为它规模巨大、协同复杂,十分接近大规模的作战行动。围猎最关键的环节是驱逐野兽并形成猎圈。耶律楚材的《扈从冬狩》形容道:“天皇冬狩如行兵,白旄一麾长围成。长围不知几千里,蛰龙震栗山神惊。长围布置如圆阵,万里云屯贯鱼进。”宋元之交的学者周密记载:“北方大打围,凡用数万骑,各分东西而往,凡行月余而围始合,盖不啻千余里矣。”形成如此大规模的猎圈,需要各支部队长距离和长时间的准确配合。在缺乏现代通讯和定位技术的内亚草原,这种配合主要是靠经验和严酷的行军纪律达成的。在猎圈形成后,参与围猎的士兵还要在队列中严防死守,防止猎物逃逸,等待大汗和贵族进入猎圈。有些记载表明,在正式进入战场之前,蒙古大汗常常通过围猎来给军队热身,使之熟稔行军和战阵的相关纪律。例如,《史集》叙述长子西征时就提到: 其后诸王共商,各领其军作猎圈阵形之运动前进,攻取当道之诸国。蒙哥合罕作此猎圈阵形循河之左岸进,俘此境之主要异密、钦察联盟中玉里儿里克人之八赤蛮。 《世界征服者史》更加详细地记载:负责形成猎圈的蒙古士兵须按固定的路线前进,“错走一步,就要给他严厉的惩罚”;在严守各自岗位时,“如果出乎意料有一头破阵而出,那么要对出事原因做仔细的调查,千夫长、百夫长和十夫长要因此受杖,有时甚至被处极刑”。这些其实都是行军纪律和战时军事刑法的预演。 中国历史上的其他北方民族,也或多或少存在通过围猎贯彻军纪军法的现象。例如,《魏书?尔朱荣传》记载契胡尔朱荣: 好射猎,每设围誓众,便为军阵之法,号令严肃,众莫敢犯。 所谓“军阵之法”,显然既包括战略战术,也包括军事刑法。《武经总要》收录的《赏格?罚条》有几条处罚规定,如“临阵非主将命,辄离队先入者,斩”,“逐贼,将帅指定远近处所而辄过者,斩;或不及指定处所者,亦斩”,“阵定后,辄进退乱行者,即前后左右所行处听便斩”,等等。这些难道不是与《世界征服者史》记载的打围纪律极其相似吗? 围猎有“礼” 围猎也是军事礼仪的展示场所。所谓“礼”,主要是一套分异标准(differentiation)和等级秩序(hierarchy)。这种分异标准和等级秩序,在蒙元帝国的围猎活动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进入猎圈的顺序。《世界征服者史》告诉我们,率先进入猎圈的是大汗和诸王,“继他们之后,按顺序进入的是那颜、将军和士兵”。据此,爱尔森说:“在狩猎活动期间,尤其是围猎活动期间,统治者会占据中心舞台。在大蒙古国早期,一旦狩猎圈形成和围住之后,狩猎活动便开始执行严格的上下级秩序。当然,第一序列是可汗及其侍从,之后是各位王公、军队长官、政府官员,最后才是普通的士兵。此后,在中国的元朝,皇帝会骑象进入狩猎圈并射出第一支箭;这是一个信号,意味着其他人也可以开始捕猎了。”不过,围猎或战斗阵形中的礼仪或秩序,不仅对于最高统治者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其他统治层级也十分关键。《巴布尔回忆录》提到,在中亚蒙兀儿军中,“为了谁站在右翼的一端,察拉思部和别乞克部经常进行争执。那时,察拉思万户的伯克喀什卡?马赫穆德,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别乞克万户的伯克艾育伯,在其他万户中很著名。此二人为了谁应当站在最前端的问题互相打起来,以致拔刀相斗。最后,解决的办法似乎是,一个在围猎时占据最高位置,另一个在战斗队列中占据最高位置”。 二是猎物的分配。明人萧大亨《北虏风俗》记述,鞑靼部狩猎阴山,“积兽若丘陵”: 数众以均分,此不易之定规也。然亦有首从之别,若一兽之获,其皮毛蹄角以颁首射,旌其能也。肉则瓜分,同其利也。其亡矢遗簇,无人窃匿,恐罹重罚。 可见,在整个围猎活动接近尾声时,蒙古人会为猎物的分配举行专门典礼,遵循特定的章程和次第,注重所谓“均分”和“首射”(第一个射中猎物的猎手)。这更多体现了草原社会朴素的礼俗。但是,在蒙古汗权崛起后,猎物的分配,就与蒙元帝国的权力层级有了对应关系,也就是按照“大汗—诸王—那颜—将领—普通士兵”这样的序列,来决定猎物分配的权利。顺带应该指出,围猎时的猎获物的分配,与战争中战利品分配也存在一定对应关系(关于这一点,后面再详细讲述)。 总之,蒙元帝国举行的大型围猎,是一种“寓军法于军礼”的准军事活动。尽管“田狩”是中国古典军事礼仪的重要部是,内亚游牧民族,特别是蒙古人的围猎,是否也可以称为军事礼仪?通过上面的考察,我们确实可以将“围猎”视作一种重要的军事礼仪:一方面,它为蒙元帝国军队的军事法尤其是行军纪律和战时军事刑法提供了预演场所;另一方面,又作为一种分异标准和等级秩序,体现了维护和加强等级制度与政治权威的国家意志。 ◎围猎阅兵、祈祷占卜、战阵纪律、战后赏罚…… 覆亡金国、长子西征、渡江灭宋、出兵日本…… 礼仪与法律怎样塑造了蒙元帝国的军事特质和作战风格? ◎视角独特,填补蒙元史研究领域空白 ◎史料精详,揭示蒙元帝国军队所向披靡的奥秘 ◎追溯草原骑兵独特的军事文化传统 ◎探寻蒙元帝国崛起之道与精神特质 ◎外封用纸为唯美超感采石白,配合模切镂空工艺;内外封结合,装帧设计典雅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