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的现代人

焦虑的现代人
作者: (美)卡伦·霍妮|译者:叶颂寿
出版社: 上海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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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32759026

作者简介

卡伦·霍妮(Horney Karen 1885—1952),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心理学家。1885年9月16日出生于德国。1913年,获柏林大学医学博士学位。1918—1932年,在柏林精神分析研究所任教,并创办诊所、开业行医。在此期间,霍妮由于对弗洛伊德关于女性性欲的看法表示不满而离开弗洛伊德的正统学说,并在杂志上发表了大量关于女性问题和驳斥弗洛伊德观点的论文。1932年,受F·亚历山大的邀请赴美,担任芝加哥精神分析研究所副所长。1934年,迁居纽约,创办了一所私人医院,并在纽约精神分析研究所培训精神分析医生。随着她与弗洛伊德正统理论分歧的增大,促使她与弗洛伊德派决裂,退出了纽约精神分析研究所。1941年,创建了美国精神分析研究所,并亲任所长。1952年12月4日逝世。

内容简介

这种相同性,会使我们忍不住要导出一种错误的逻辑推论。如 果恐惧不安及自卫机制在神经症中是个基本的因素,为何不称那些 已制度化的对抗恐惧的自卫方法为“文化”神经症?这一推论的谬 误,乃在于事实上两种事物具有共同的某一成分或本质,并不必然 表示这两种现象是同一的,就像我们绝不可能把一座由石头所建筑 成的房屋叫做石头。那么,使人具有神经症特性的病态恐惧及自卫 的特性何在?有无可能这病态缘于恐惧乃是一种想象性的恐惧呢? 不,因为我们同样可以把对死亡的恐惧说成是想象性的,这两种情 形都缘于对恐惧与防御的无知。那有无可能神经症患者根本不知道 他为什么害怕?不会。因为原始人也不知他们为什么害怕死亡。它 们的区别或特性,与知觉或理性的程度并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在于 下述两种因素。 首先,每一文化的生活情境都会产生一些恐惧不安。它们也许 是由外在危险(如大自然、敌人)所引起,也许由社会关系之形式 (由于压制、不公平、强迫的依赖、挫折所产生的怨愤敌视)所引 起,也许由文化传统(传统上对鬼魂,对禁忌之破坏)的恐惧所产 生。我们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具有这种恐惧不安之情,但是一般而 言,每一个现存文化中的个人都会受到影响,没有人能避免它们。 然而,神经症患者不只分担了该文化中每个人都共同具有的恐惧, 也会由于他个人生命中的情境——然而,个体情境却是与一般情境 交互影响的——而产生恐惧,这些恐惧在性质上或程度上,都偏离 了文化模式所产生的种种恐惧。 其次,这些存于既存文化中的恐惧不安,一般皆会被某些保护 性的措施(如禁忌、仪式、风俗等)所抵消。通常言之,这些防卫 乃是应付恐惧的更经济的方法,比起神经症患者以不同方式建立的 防卫机制而言,更为有效简便。因此正常的人,虽然会受到他自身 文化之影响而有恐惧之心及防卫心理,但一般而言,他却能够发挥 自己的潜能,并且能够享受生活所给予他的一切。正常的人,能够 尽量利用他自身文化所潜藏的可能性,使自己获益。换一种说法, 就是除了遭受自身文化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痛苦外,他并不会感到受 苦。相反地,神经症患者比起一般人来却要更易感受到痛苦。他必 须为他的自卫付出极大的代价,使他的生机或活动性及伸展扩大能 力遭受到阻碍,结果终于变成上文我所说过的差距和脱节。事实 上,神经症患者不可避免地是个受苦的人。我在讨论所有的神经症 患者的表面共性时,没有提到这一事实的唯一理由,乃是它并不必 然是可以从外界观察得到的。甚至神经症患者自己,也根本不知道 自己正在受苦这一事实。 谈到恐惧与自卫心理,我生恐许多读者读到这里,会十分不耐 烦,因为我居然花了这么大的工夫来讨论神经症的性质这么简单的 问题。为了自我辩解,我可以指出心理现象永远是奥妙复杂的,即 便问题看来简单,答案却绝非容易,亦永远无法单纯。因此我们在 一开始就遭遇到困境也是无法避免的,不论我们解决什么难题,它 都将会在以后的全书中出现。描述一位神经症患者的特殊困难,乃 在于事实上,我们无法单以心理学的见解或社会学的发现来提供一 个令人满意的答案,不过我们可以交互运用它们,而事实上,我们 也早已如此在做。假如我们只根据动力学或心理上的构造之观点来 讨论神经症患者,那么我们就必须虚构一种“正常人”,而他并不 存在。只要我们越过自己的国家或相似文化的国家,而进入不同文 化的国度,我们就会陷入困难之境。同时,假使我们只根据社会学 的观点,把神经症患者当作是某一社会之共通行为模式的相异行为 方式,就完全忽略了我们所知道的神经症患者在心理上的特性,同 时不论任何国家或学派的神经症学家,都不会同意这一结论并承认 他就是以这种方式鉴定神经症的。这两种方法的融合,在于它同时 兼顾神经症患者的外在异常及其心理过程的动力学异常,而不把任 何一种异常当作最主要最具决定性的。这两种方法必须结合起来。 一般而言,我们指出恐惧及自卫心理乃是神经症的动态内容之一, 但只有这种恐惧及自卫心理在程度上或性质上偏离了同一文化中所 容许的恐惧及自卫模式时,才得以称之为神经症。 我们必须在同一方向上更前进一步。神经症的基本特质尚有其 他,那就是内心的矛盾冲突,但是这种矛盾心理的存在,或者至少 是它的确切内容,神经症患者自己却毫无所知,他只是机械地设法 对这种矛盾寻求某些妥协的解决方法。就是这种特性,使弗洛伊德 强调它的各种形式乃是构成神经症所不可缺少的要素。使神经症患 者的内心冲突与那通常存在于文化中的冲突相区分的,并不是它们 的内容,也不是它们在本质上是潜意识的——在这两方面而言,共 通的文化冲突也是同样的——而是这样一个事实,在神经症患者身 上,这些冲突更为尖锐,也更紧张激烈。神经症患者设法以妥协的 方法来加以解决——这种解决方法可称为病态的——而这种解决方 法比起一般正常人所使用的方法,更不能令人满意,也更不完满, 并且往往损害了完整的人格。 虽然已探讨了许多问题,我们仍然无法对神经症患者作一完美 而包容的定义,不过我们至少可以加以描述勾绘:神经症是一种心 理紊乱,这心理紊乱是由恐惧及抵抗这种不安的自卫机制所引起 的。同时也是由于为了消除内心矛盾冲突而尝试寻求妥协所产生 的。从实际的角度考虑,我们最好只有在这种心理紊乱偏离了特定 文化中的共通模式时,才可以称之为神经症。 P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