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大历史[新知150]
作者简介
托尔·戈塔斯(Thor Gotaas),挪威作家,专攻民俗学和文化史。著有《吉卜赛人》《夺魁:挪威越野滑雪史》《创举:挪威滑雪史》。本书中文版译自英文版,从挪威语到英文版由彼得·格雷夫斯(Peter Graves)翻译,他是爱丁堡大学文学、语言和文化学院的院长,曾翻译过许多书籍。
内容简介
第31章 一个人能跑多快? 如果你想有所收获,请跑100米。如果你想了解人生,请跑马拉松赛。——埃米尔·扎托佩克 我们常常会听到很多奇闻轶事,比如一个人长年在动物群落中生活,结果学会了像动物那样飞快地奔跑。例如,1963年,法国人类学家让-克洛德·阿芒(Jean-Claude Armen)在西属撒哈拉(Spanish Sahara)发现了一个“羚羊男孩”。这个男孩从小就和羊群生活在一起。被发现时,他正以每小时55公里的速度奔跑着。阿芒开车跟着他。车里的人全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这个男孩大步流星地向前飞奔,散发出羚羊奔跑时的那种美感和优雅。毕竟,他是在羚羊群中长大的。这个故事与男孩跑步速度的真实性无从考证,是否存在一些虚假或夸大的成分也未可知。但是,在一些广为流传的故事中,如果人类幼童从小被动物抚养长大,的确会习得该动物的生活方式。 如果阿芒对羚羊男孩的速度测量准确的话,那么,他将比世界上速度最快的人还要更快。目前,人类速度的纪录为每小时45公里。与许多动物的奔跑速度相比,这个成绩并不算快。印度豹的奔跑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113公里,马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69公里,都比人跑得快得多。甚至连一只笨重的大猩猩,都能够以每小时48公里的速度奔跑800多米。1 人类的强项在于耐力。在长跑比赛中,人是可以跑赢马的。自1980年起,威尔士每年都会举办一次“人马”马拉松赛。在该比赛中,跑手、自行车骑手和马匹会在野外的丘陵地区进行长跑。比赛距离比马拉松赛略短。2004年,休·洛布(Huw Lobb)第一个徒步完成了整场比赛,并战胜了40匹马和500名跑步者。他以2小时5分19秒的成绩夺冠,比第一匹马领先了整整两分钟。 谁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根据田径协会的定义,这个人应该是世锦赛或奥运会上的男子100米冠军。距离似乎不算什么大事儿。 专家将100米比赛划分成了三或五个阶段:前30—40米为加速阶段,随后的20—30米为高速阶段,终点之前的为降速阶段。“你看到他怎么冲过终点了吗?”在20世纪80和90年代,当美国飞人卡尔?刘易斯参加比赛时,观众时常会说这句话。其实,这话是在说,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刘易斯在降速阶段,速度下降得比其他人都要少。如果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还可以在起点处加一个反应阶段,在终点处加一个撞线阶段。对成绩而言,这两个阶段都至关重要。 从理论上讲,在比赛中,跑出最快速度的运动员不一定是冠军。因为,他虽然跑出了最快的速度,但是在加速阶段和撞线阶段,他却可能比其他选手跑得慢,所以还是夺不了冠。不过,有研究表明,最快速度和比赛结果之间,存在着某种密切关系。比如,可以肯定的是,在100米赛跑中,跑出最快速度的选手一定会成为冠军。2 准确测量最快速度,其实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最快速度只会持续2—3秒。测量滚轮的速度是容易的。但是,在100米比赛中,选手的胳膊和腿会不停地摆动,在这种状态下测量速度是困难的。在1997年世锦赛的100米比赛中,加拿大选手多诺万?贝利(Donovan Bailey)创造了9秒87的世界纪录。经测量,他的最快速度高达每秒12.1米,或每小时43.89公里。 截至2008赛季,共有来自16个国家的55名男选手,在规定风力条件下的100米成绩跑进了10秒之内。他们全都不是白人。不管比赛时他们代表的是非洲、欧洲、加勒比地区还是北美国家,除一人之外,其余选手的祖先全都与西非黑人有渊源。他们要么是非洲原住民的后裔,要么是奴隶的后裔,大部分是黑人,还有些是混血儿。唯一的例外是澳大利亚人帕特里克?约翰逊(Patrick Johnson),他的父亲是爱尔兰人,母亲是澳大利亚原住民。此外,波兰白人选手马里恩·沃罗宁(Marion Woronin)和日本选手伊藤康治(Koji Ito)的百米成绩都是10秒整。 在规定风力条件下,没有一个白人选手的百米成绩能跑进10秒大关,这是一个巧合吗?心理因素肯定是一大障碍。巨大的数据反差引发了一场激烈辩论:西非黑人真的比世界其他地区的人跑得更快吗?统计数据显示,事实的确如此。不过,自我心理暗示似乎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例如,在美国,白人孩子经常被告知,黑人在短跑项目上更为出色。因此,白人往往会避开短跑,而去参加其他的比赛。反过来,在800米以上的项目中,美国黑人运动员的成绩也很少拔尖儿。 在西非各国中,没有一个国家培养出了世界顶尖的长跑运动员。按人口比例计算,牙买加是世界级短跑运动员密度最高的国家。但是,在800米以上项目中,牙买加从未培养出顶级运动员。牙买加是一个人口仅为260万的小国。但在国际大赛中的男子和女子短跑决赛中,几乎总能看到牙买加选手的身影。除此之外,有许多牙买加人还移民到了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并代表这些国家参加国际比赛。虽然他们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环境下中进行训练,但最终,他们却殊途同归,全都跻身了顶级行列。 在牙买加男运动员中,在30分钟之内跑完10000米的只有两人,女运动员的情况也差不多。这表明,牙买加人对长跑缺乏兴趣,同时,他们也不适合长跑。这其中,或许存在着某种特定的文化因素。 就短跑而言,基因是很重要的。不论黑人还是白人,只要是真正有跑步天赋的人,即使没有受过训练,也能跑得很快。所有短跑运动员都在100米上力争完美,如果一个运动员体内的快肌纤维含量不高,是没有机会在这个项目中出成绩的。过去,有许多相关研究都试图估算顶级短跑运动员体内的快肌纤维百分比。可这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不同类型肌肉纤维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在肌肉当中的,也没有任何一个活跃的世界级运动员愿意捐献出自己的所有肌肉,用于研究。研究人员希望得到具有趋势性的结果,但是,在肌肉的采集和测试方面,却又受到诸多限制。一个人体内的快肌纤维占比达100%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是,如果一个人的快肌纤维占比特别高,那么,这个人的短跑成绩就更容易提高。因为,无论他怎么训练,就算训练不得法,他的快肌纤维照样会得到锻炼。3 有趣的是,一个成熟的100米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的步数都是相同的。顶级选手的百米步数在43—50步之间。不同运动员的百米步数会存在些许差异,这是他们身高不同造成的,与跑步时顺风或逆风无关。比如,在加拿大选手本·约翰逊的运动生涯中,不论他的成绩是10秒44,还是9秒83,他的百米步数都是46.1步。这表明,要想提高短跑成绩,运动员需要做的是提高步频,而非增加步幅。 不论是哪种体育项目,武断地说某个种族一定优于其他种族,都是有风险的。但在2008年,西非和东非运动员的确分别是男子短跑和长跑项目的佼佼者。不过,情况也并非一直如此。 1986年,在从800米到马拉松赛的各个项目的20个世界纪录中,约有一半是由欧洲选手创造的,约有四分之一是由非洲选手创造的。而到了2003年,世界纪录的数据变为:欧洲选手占11%,而非洲选手占85%。同年,从100米到马拉松赛的所有跑步项目中,世界纪录保持者清一色都是非洲选手,或有非洲血统的选手。 非洲人跑步变得这么强,是因为他们想摆脱贫困吗?这当然是一个重要动机,非洲选手自己也曾这样说过。体质的不同是另一个原因。不过,在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又或许,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因为跑步虽然很简单,但影响跑的因素却有很多。 女选手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女子100米、200米和5000米的世界纪录保持者是黑人,而除此之外,从400米到10000米的所有世界纪录,都是由欧洲白人选手或中国选手保持的。因为非洲的女子跑步运动比男子起步晚,所以才会如此吗? 极限在哪里? 芬兰研究人员尤哈·海卡拉(Juha Heikkala)认为,如果体育成绩存在极限,势必会阻碍运动员的发展。因为,不断提高成绩本来就是运动员拼搏的动力,没有极限,才能体现出现代精英运动的理念和精神。4 1900年时,男子100米世界纪录为10秒8;到了2008年,借助更精确的电子计时系统,男子100米世界纪录已经提高到了9秒69。与此同时,男子10000米世界纪录也从31分40秒提高到了26分22秒75。 成绩提高的原因在于,在许多国家,训练方法越来越先进,跑道条件越来越好,人们对跑步的关注也越来越多了。20世纪初时,有天赋的运动员一统体坛,即使是奥运冠军,每周也就训练一两次。一个世纪之后,顶尖运动员每天的训练量,比昔日冠军每周的训练量还要多。 法国国家运动医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认为,在跑步及其他体育项目中,世界纪录很快便要触及人类极限了。他们对1896年以来的3263项世界纪录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并注意到,成绩曲线已渐渐趋于水平。20世纪末,随着纪录水平越来越高,破纪录的频率也变得越来越低了。通过数学建模技术,研究人员得出的结论是,在2027年之后,就几乎不会再有新纪录诞生了。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将跑步的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以增加提高纪录的几率。5 据研究人员估计,参加1896年雅典奥运会的运动员,只用自己了75%的体能。而最优秀的当代运动员,却用了高达99%的体能,甚至更多。科学促进了成绩水平的提高。为了跑得更快,运动员使用了的各种手段和技术,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兴奋剂导致了世界纪录的水准被人为地抬高,在不使用兴奋剂的前提下,想进一步的提高成绩是很困难的。新型兴奋剂的使用,例如基因兴奋剂,将特定基因植入运动员体内,以促进肌肉异常生长,在100米短跑中形成优势。心脏及其供氧能力是决定长跑成绩的重要因素,通过服用兴奋剂,可以提高这一能力。至于装备方面的改进,则不大可能提高跑步成绩。 某些女子跑步世界纪录几乎是不可能被打破的。1988年,来自美国的弗洛伦斯·格里菲思-乔伊纳(Florence Griffith-Joyner)在100米比赛中创造了10秒49的世界纪录,而在此后的十年中,女运动员的百米成绩与该记录相比,差距没有在半秒以内的。玛丽塔·科赫创造的47秒60的400米世界纪录也是无法企及的。而在男子比赛中,美国选手迈克尔·约翰逊以19.32秒的成绩创造的200米世界纪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人类极限。然而,2008年北京奥运会,尤塞恩·博尔特(Bolt)以19.30秒的成绩打破了约翰逊的纪录,次年他又再次打破纪录。 法国国家运动医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认为,未来的世界纪录保持者将来自非洲。在那里,还将发掘和培养出许多优秀运动员,他们将登上国际比赛的舞台,创造出更好的成绩。 从南极洲到撒哈拉沙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超级马拉松赛和极限跑步运动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随着慢跑热潮的兴起,参赛者和赛事组织者一直在寻求新的、更大的挑战。他们中有许多人想要离开沥青跑道和充满尾气的街道,到截然不同的环境中跑步,最好是在陡峭的山地,或任何可以跑步的地方。 尼泊尔的珠穆朗玛峰马拉松赛是历史最悠久的冒险运动之一。1987年,两名英国人发起了这项运动。两年之前,他们曾在珠峰主路上组织过一次即兴跑步比赛。比赛的起点海拔为5184米,终点海拔3346米。为了获得参赛资格,报名者们会集体快走16天,然后择优参赛。这项比赛仿佛一次探险之旅,每年都会有75名海外选手参赛和10名尼泊尔选手参赛。 探险也是一系列极限跑步运动的特征。当今世界会产生这些运动,是因为富人喜欢四处旅行,他们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时间和资源去追求自己的爱好。尽管极限跑步和旅游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与活动量较小的游客相比,极限跑步者获得的成就感要多得多。因为他付出了更多体力,在规定赛程内,他们向大自然和陡峭地形发起了挑战,同时充分调动了自己的身体资源。他们不只是来自某个国家的懒惰游客,他们此行收获的也不只是风景。 2003年,英国运动员雷纳夫·法因斯(Ranulph Fiennes)和迈克·斯特劳德(Mike Stroud)进行了一次“7-7-7”挑战——他们打算在七天之内,在七大洲完成七次马拉松赛。这次挑战不仅利用了先进的交通工具,还形成了巨大的旅行压力。英国人素来有热爱征服的传统,由英国运动员发起这次挑战,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一切都是为了积累经验。选手们总在不停地相互比较:谁参加马拉松赛最多,谁一年内参加的马拉松赛次数最多,谁在美国参加的马拉松赛次数最多等。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不能比的。选手们和其他冒险者都有自己的目标,比如南极马拉松赛或北极马拉松赛。为了防止在积雪上跑步时打滑,选手们会穿主办方推荐的轻便雪鞋参加比赛。 印度冥想大师斯里·钦莫伊(Sri Chindmoy)是一位因宗教原因而跑步的超级跑步者。1977年,他在美国首次将跑步作为一种自我拯救的方式推荐给普通人。他是一位修养极高的精神导师,与双腿盘坐的普通修行者不同,他的修行之道就是跑步。钦莫伊从希腊和印度哲学中汲取智慧,推崇一种和谐的世界观。这种和谐,是通过一个丰富的体育锻炼和健康的内心修行来实现的。20世纪90年代,钦莫伊因跑步过度而受伤,于是,他便开始了举重。他的追随者组织了各种比赛活动,包括一些短跑比赛和世界上最长距离的跑步比赛——纽约自我超越赛(Self-Transcendence Race),全长3100英里,全程5649圈。在钦莫伊看来,该比赛产生的顿悟会让人终身受益。 最经典的沙漠赛跑是摩洛哥的撒哈拉沙漠马拉松赛(Marathon des Sable)。1986年,23名选手在这里的沙漠中跑完了240公里。说起比赛环境之恶劣,实际上没有哪个地方比得过撒哈拉沙漠了。选手的身体疼痛和水泡非常严重,每天流几公斤的汗。看到这些身形瘦削、面无血色但充满活力的身影从营地帐篷里出发,背着背包,戴着子,朝着几百英里之外的目的地奔跑时,人们有种不真实的错觉。这一幕既荒唐,又美丽。这是对大自然的一种体验,也是一段以汗流浃背的方式,增进对自我了解的旅程。当然,这个比赛并不是当地老百姓发明的,尽管有些摩洛哥人参加了,有些还赢了。沙漠马拉松赛是法国巴黎及其他国际大都市的白人发明的,他们平时的生活就是看看电脑,刷刷手机。在撒哈拉沙漠马拉松赛中,他们的冒险精神得到了释放,成就感得到了满足。当撒哈拉沙漠马拉松赛刚刚诞生时,没有人会相信,到了2005年,比赛居然能够吸引来自不同国家的766名选手参赛。 这些极限比赛中,今天的参赛者与过去的探险者相比,更侧重于旅行,平日生活里也更娇生惯养一些。跑步者的脚步已经遍布了世界的每个角落,比赛的地点也是一样。他们占领并征服了地球上的每寸土地,几乎没有哪处自然环境,没有留下过跑步者的足迹。下一步,他们打算去月球上跑马拉松赛吗? 永恒的步伐 人类已经奔跑了数千年。在考古发掘所知道的时间之前,在文明出现之前,人类就已经开始跑步了。为了狩猎,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奔跑。我们应该结合不同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来看待人类的每次迁徙。人类跑步有很多原因,有的人将跑步视为生命,有的人跑步则是为了减肥。 最早的史料告诉我们,在古老的埃及文明和苏美尔文明中,国王会参加神圣的王室跑步比赛,向众神祈福,以维护自己的君主权力。古希腊人也会在奥运会上与众神交流,不过,他们还认为跑步有利于个人发展,也是保卫城邦的必备能力。几千年来,跑手一直扮演着特种部队或信使的军事角色。跑步不仅可以发挥实际作用,还具备象征意义。在和平时期,跑手是相互交流的纽带;在战争时期,跑手是战场上的飞毛腿。 在北美印第安人的原始部落中,跑步既实用,又神秘。墨西哥的塔拉乌马拉人是至今依然自豪地保留着跑步传统的最后几个部落之一。事实上,在今天印度没有修路的地区,依然是靠跑手来传递消息的。当他们抵达目的地时,依然会通过摇铃铛提醒人们出来收信。 到了18、19世纪,跑步运动在欧洲衍生出了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人们或因其形式有趣而开怀,或因其速度惊人而着迷。英国人引入了赌跑和精确计时,为跑步运动增添了新的维度。英国人还借跑步传播自身文化,包括他们的体育追求,以及通过健身打造个性的做法。现代工业社会要求的是效率和可衡量的进步,而这些要求,均被内化到了全新的体育赛场上。20世纪初,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开始出现了时间观念,而跑步比赛的组织日趋成熟,也为生活增加了新的意义。 在重新举办奥运会之后,在各参赛国当中,芬兰第一个有意识地将跑步作为全民健身手段,并将跑步打造为国家身份和个性的象征。随后,其他各国也开始效仿芬兰的做法。 然而,此时的跑步依然没有发展成一项大众运动。跑步是人们去赛场上看的,是在报纸上读的,跑步就是要“更快”,这一点不言自明。20世纪,跑步者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群古怪的人,喜欢自我折磨。其实,他们发现了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实:跑步能给内心带来极大满足感。不过,许多医生认为,跑步对心脏和其他重要脏器是有危险的。直到20世纪60年代,专家才开始承认,慢跑其实对健康有益,是胖子用来对抗久坐不动的日常生活的减肥方法。跑步成为了人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旨在健身和控制体重,陪伴人们度过每天的休闲时间。跑步是一种快乐,也是一种习惯,更成为一种影响广泛的时尚现象。 事实证明,慢跑既拯救了许多心脏病人,也对人们的膝盖和其他关节造成了不少破坏。从前,那些身体不好的跑步爱好者,其实并不知道跑步可能会带来这些伤痛和毛病。成千上万的人涌上街头跑步,仿佛是一场浩大的实验。他们往往穿着不舒适的鞋子,跑步姿势也不够正确,对跑步给身体带来的负荷和压力也一无所知。人类祖先老早就放弃了身体竞争,而时至今日,却有这么多人希望不断提高自己的跑步成绩。慢跑的浪潮并没有席卷所有地方,它主要存在于西方国家。不过,慢跑比赛在世界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能完全置身事外的国家可谓少之又少。 1987年,为了纪念1894年6月23日国际奥委会在巴黎成立,“奥林匹克长跑日”(The Olympic Day Run)活动首次举办。每年的这一天,世界各地的跑步者都会在自己的家乡举行长跑活动,甚至蒙古这样大众跑步运动不发达的国家,也有成千上万的人上街跑步。1988年,在蒙古的200万人口中,共有25万人参加了“奥林匹克长跑日”活动,参与者比例高居世界首位。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到2008年,四分之一的中国成年人体重超标,文明病变得越来越普遍。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人复制了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也由此产生了诸多健康问题。或许,下一波慢跑运动将会在中国兴起。 跑步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的简单。跑步是一种带有孩子气的运动,成年人很容易就跑起来,并体会到一种无处不在的自由感觉。越是在空气新鲜、风景美丽的自然环境中,这种自由感就会越强烈。当一位优秀的跑步者在大地上飞一般地奔跑而过,肌肉紧致,动作协调,就算是不跑步的人,也能体会到一种优雅的美感。这才是人类该有的运动状态。或许,人类并没有那么不可一世,或许,人类早已失去了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生物学家认为,猿人在开始直立奔跑的那一刻,才真正变成了人。或许,我们必须要大量地走路和跑步,才能维持我们人的样子,才不会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退化,而变成某种行动迟缓的、必须靠机器来行动的生物。研究表明,像跑步和走路这样的对角线运动,可以促进左右脑之间的互动,从而提高我们的创造力。而创造力正是人类的核心竞争力。在当今这个越来越机械化的世界中,人类从运动中获得的巨大满足感时刻提醒着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动物本质。看看孩子们,看看他们在玩耍时自然而然奔跑的样子,是多么快乐和自由自在啊! 现代跑步者是在模仿原始人在生存斗争中所做的事情。与过去相比,今天人们走路和跑步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跑步让人们心情变得更好,在单调无聊的生活中找到一种平衡。现代人跑步是天性使然,就像肯尼亚人一样,他们只是像当年人类祖先为了生存而穿越东非大草原那样不停地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