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寻常巷陌
作者简介
江小鱼,原名王定金,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现从事经济学及传统文化编辑、研究。曾为多家报刊杂志撰写经济专栏,同时致力于传统诗词研究和写作,辑有个人诗词作品集《背手轩诗*》及历代诗词选《诗我好》。
内容简介
误撞豪车如何定责*合理? 朱小姐驾驶的雅阁车转弯时未避让直行的劳斯莱斯而导致碰撞,要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豪车维修费用有可能**惊人,这笔费用应该由谁负责?几位朋友对之前发生的这起撞豪车事件颇感兴趣,于是在网上讨论起来。 朋友 A 说,由于朱小姐负全责,维修费用当然应该由她负责,贵也没办法,只能以后见到豪车就尽量离远点了。朋友 B 说,目前针对第三者的保险赔偿有限,她还是很可能支付不起。保险公司应该推出针对撞豪车的新险种,这也是一个市场机会。朋友C 则说,你开这么贵的车出来,对方又不是恶意碰撞,自己也应该负部分责任啊。 事故的确是由朱小姐的过失造成的,车主因此*损。从直接责任来说,你损坏了我的财物,当然要按价赔偿,似乎天经地义,也符合传统价值观。然而真要赔 100 多万元,人们又似乎觉得不太合理,但说不出所以然。 有人说保险公司应该推出针对这种情况的新险种。任何市场行为都有交易费用,如果这种费用过大,交易就不会发生。某些**豪车由于保有量少,维修服务站欠缺,所以不少保险公司干脆直接拒接保险。如果信息费用过高,这种险种就不会存在,并且这也解决不了责任认定的根本问题。 我们知道,源自科斯定律的法和经济学的方法论一直*到不少质疑,他们认为以效率来界定权利有损权利的先验性与正义性。然而,法律的问题用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能让纠缠不清的观点明晰起来。科斯定律指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权利的初始配置不影响资源使用效率。然而,物理世界难免没有摩擦力,市场交易费用当然也处处存在。那么,权利的界定和分配会如何影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又或者说,权利要如何配置才符合效率原则呢?这是法和经济学关注的重点。 传统法学所关注的主要是已发生之事的责任认定,而把经济学引入法律,重点是事前机制的研究。因为事先规则会提醒市场交易双方评价自己的成本及收益,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行为。从预防事故发生的角度来看,成本高的就是效率低,成本低的就是效率高。一辆豪车穿街过巷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车主避免开太过昂贵的车到路况复杂的马路上不难做到,但让其他车辆都设法避免和豪车可能的碰撞,成本何其高。因此,把预防事故发生的责任*多交由豪车车主去承担,会是一个成本*小的选择。 这种分析方法其实契合了传统法学的一些判法,也就是说,在一般法律定责中,其实已经使用了这些方法,但人们不愿意承认是从效率角度看问题,而是付诸公平等字眼。但究竟怎样才是公平其实并非一见即明,路人在你家门口滑倒了,法院判你要为此负责你会觉得不公平,法官却认为,由你来负责门口保洁工作比每个穿行而过的行人都要小心翼翼成本*低。 找不到肇事者的高空坠物责任认定也近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条法规其实也是基于成本分析,当然并非无瑕疵或无争议,但也是对比了各种办法,比由**为之买单、*伤人自己负责等办法*为有效,这样也可以促进同栋楼住户进行互相监督,降低事件发生的概率。 由此,回到撞豪车事件,事故责任方朱小姐应该在*高保险范围内赔偿对方,但车主也应该为自己的豪车进入普通路段负担一定的责任。如同你捧着一个元朝青花瓷器走在人山人海的街道上,即便他人过失碰撞了你,跌碎了价值连城的宝物,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应该太高。当然,法律不应该保护那些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本书以经济学理论和思维深入浅出地分析、解释人们*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点点滴滴,以及大家都在关切的时事热点。比如社会福利、食品安全、婴儿奶粉、火车票价、小区车位,等等。从经济学视角看待这些问题,会给读者带来不同的感*和体会。有些看似冷漠的举动往往却是贴合经济学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