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商业
原售价: 38.00
折扣价: 28.91
折扣购买: 辩护的艺术/世界著名大律师辩护实录丛书
ISBN: 9787504466013
弗朗西斯·韦尔曼(1854—1942),美国20世纪初最伟大的辩护律师。他秉公办案。绝不是为了个人的名利。他曾担任过政府律师和地方检察官,在纽约地区各法院的诸多诉讼案件中名声大噪,其中包括卡莱尔·哈里斯案、比利维医院谋杀案等轰动一时的名案。韦尔曼从事法律事务的50年中,曾经挽救了507名冤屈的被告。但都不是靠歪门邪道的“辩才”,而是运用出神入化的法庭辩论技巧和科学的论证,来暴露司法的不公。著有《陪审团的先生们》、《如何在法庭上获胜》等27部作品。
“诉讼的起因极少取决于语言,甚至很少受语言的影响。但是,没有 哪一项诉讼的结果不是依赖于辩护律师的盘询技巧的。” 这是英国一位最伟大的律师在经过长期的法庭辩护生涯后所得出的结 论。这句话写于70年前,当时法庭上的演说技巧已发展到最高峰。 时至今日,这段话更加值得回味。曾经盛极一时的“伟大演说”,在 如今的法庭上已经很罕见了。我们现在的辩护风格,越来越贬低法庭演说 术及演说家。在过去,辩才无碍的演说家叱吒风云,而现在则不比从前, 尽管出口成章的人在这一行总是占有优势。 面对当今的陪审团,演说艺术——罗德·布鲁恩的演说曾被称为“火 力四射的法律文件”——虽然仍旧像动人的文学作品那样令人激动,但已 经如同游说或是狡辩一样,变得毫无作用。 如今的陪审团,尤其在大城市中,通常由自私自利的商人组成。他们 老于世故、锱铢必较、工于心计,不易受情绪与成见的影响。这样的陪审 团总是在证词的钻研上耗尽心机,对事实具有敏锐的嗅觉。 当然,我并不是说陪审团不再关怀人性,而是说他们不再因成见甚至 情感影响而有所偏爱。在绝大多数的审判中,尤其是大城市的陪审员(大 部分的诉讼案件都在大城市中审理),几乎都是标准的事实裁定者,而这 正是美国陪审团制度最乐观的支持者所期待的。 我知道,司法界有许多人依然鄙视陪审团的审判,不过这些人(即使 不是失败主义者或愤世嫉俗的人)终究会发现,这只是因为自己缺乏庭审 训练而已。他们也可能是律师界的新生代,他们放弃庭审的实战训练,却 能获得财富,成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加上其出色的商业才能,将所学知识 (尤其是有关公司法的知识)运用到大企业、团体、组织,就如做生意一 样执业。 对这些人而言,本书几乎引不起他们的任何兴趣。以下的建议和经验 ,是特别向那些经过考虑并打算从事所有法律工作中最辛苦的一类——在 法庭中打官司的律师——而提出的。 1 许多最好的律师——特别是在纽约市——因为诉讼性质的改变而从法 庭实战中撤退下来。我们的商人宁愿和解或承担他们的损失,也不愿牵涉 进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中。在拥挤的案件下排到听审,往往要等候3年以上 。光是曼哈顿区,每年就有大概一万件案子要审理。 案件的堆积不是由于法官太少,就是他们能力不足、不够勤奋,我认 为大部分是法津制度的错误。 美国法庭允许任何律师只要通过登记,就能在法庭上参加审判。 在美国,没有出庭律师(barrister,又称大律师)与事务律师 (solicitor,又称小律师)之分,我们都既是出庭律师也是事务律师。经 常出入法庭的人就会了解,只要纽约有一万个律师行使出庭的权利,处理 自己客户的案子,大多数审判就会进行得不顺利,并浪费许多宝贵的时间 。 在法庭上处理案件是一种特殊的艺术。有许多人,不论他对法律有多 么熟悉,还是无法胜任。 一个每年只上几次法庭的律师,永远不能成为称职的辩护律师。一个 有庭审经验的律师在铺陈案情事实时所花费的时间,大概是那些博学但毫 无经验的律师的1/4。他在审判开始前即对案子进行了充分准备,他的法律 论点界定得很清楚,并以最简洁的语言传达给法官及陪审团。这样,他可 以避免法官和陪审团对法律问题和证据的错误判定,他不仅能在较短的时 间内完成他的案子,而且还可能在此案件上获得公平的裁决,不必再上诉 。 这一现象逐年受到重视。在我们的地方法院,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出庭 律师将时间主要用于法庭实务上。 我们开始体会到英国法院早已熟悉的规则:确保诉讼流畅进行的惟一 方法,是设立一套制度,规定只有合格的出庭律师才能参与庭审。在医疗 界,全科医生及专科医生的区分已经确立,并为大众广泛接受。 现在,有谁在动大手术时,会把自己交到家庭医生手上,而不找经验 丰富的外科医生执刀呢?家庭医生也许曾经扮演了外科医生的角色,而且 无疑在数年前曾有医院经验,但他现在已极少涉足外科领域,甚至不再从 事这项工作。 法律界应该也有类似的分工,事务律师也许曾经胜任诉讼,但他现在 疏于训练,不再保持庭审辩护的良好状态了。 2 要精通辩护艺术并无捷径,惟有经验才能带来成功。我不是指那些少 数被魔杖点过的天才,而是说适合辩护工作的平常人。对他们来说,这是 经验的竞赛。 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回头看看那些资历或经验落后于他的人,并停下来 陶醉于他们仍与自己差距甚远的想法中。而如果他继续前进,不断出庭, 新手就永远超不过他。 有一天,大众会明白这个道理。但现在,一般的诉讼当事人知道让熟 悉法庭的辩护律师为自己打官司有什么好处吗? 普通商人根本不懂,聘请一位了解主审法官的思想及处理证据的态度 的律师,对自己有何价值。并非我们的法官在审判时不够公正,但他们毕 竟是人,通常是很人性化的人。了解主审法官的出庭律师,一开始就比没 有经验的律师占优势。同时,陪审团的选择本身也是需要经验的——这是 律师的一门“艺术”! 这些只是我能列举的许多类似好处的一小部分,但我们现在关心的丰 颢是:律师在庭审中的辩护技巧。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