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全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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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高额关税或者禁止限制输入本国可以生产的 商品,就在程度上让的这个产业享有了垄断权。例如 ,禁止从外国输入活家畜,英国畜牧业就享有了对屠 肉市场的独占;对谷物输入征收高额关税,英国的谷 物生产业就得到了同样的利益;对外国羊毛输入实行 禁止,同样有利于英国的羊毛生产。尽管丝绸制造业 生产所用的原料都是从外国进口的,但是近它也获得 了同样的利益。麻布制造业尽管还没有取得这种利益 ,但也正在大步地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还有许多其他 的制造业,也取得了或者是差不多取得了不利于本国 同胞的垄断权。英国禁止或在条件下禁止输入的货物 种类之繁多,对于那些对关税法不熟悉的人来说,简 直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对市场的独占,毫无疑问极大地鼓励了的这 些产业。它会让社会上大部分的劳动和资财不再流向 它原来的方向,而是流向这些行业。但是这种办法能 不能增进社会的一般产业,能不能引导产业向着有利 的方向发展,并不十分明确。社会总产业不可能超过 社会总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任何个人所能雇用的工 人数和他所拥有的资本必定成比例,同样,一个社会 所有行业所能雇用的工人数也和这个社会的资本成比 例,不可能超过这个比例。任何商业条例都不能让社 会产业量的增加超过社会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它不 过是改变了劳动和资财原来的方向,勉强改变了一部 分资本的用途而已。至于这种人为的改变和自然的流 向相比哪个对于社会更有利,却是不能确定的。 每个人都为他所能支配的资本不断地寻找着有利 的用途。他在心里所考虑的当然是自己的利益,而不 是社会的利益,但是他为自己考虑的结果,自然或者 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出对社会有利的用途。 首先,如果把资本投在产业上,能取得资本的正 常利润,或者只比正常利润少一点点,那么每个人都 会尽量把资本投在。如果利润相等或者差不多相等, 那么所有的批发商人都更愿意进行贸易,而不愿意进 行对外贸易,但是和进行中间商贸易相比,那就更愿 意进行对外贸易。投资进行消费品的对外贸易,资本 常常超出商人的视野,但是投资进行贸易的资本,则 常常在商人的视野之内。投资进行贸易的情况下,所 委托的人品行怎么样、情况怎么样,投资人更容易弄 明白,就算是偶然被了,对于法律上索取赔偿的手续 他也更清楚。至于中间商贸易,商人的资本投资在本 国以外的两个国家,没有任何部分有带回来的必要, 也没有任何部分在他的支配下。 譬如,阿姆斯特丹商人投资进行中间商贸易:从 克尼斯堡运送谷物至里斯本,从里斯本运送水果和葡 萄酒至克尼斯堡。通常,他必须把资本一分为二,一 半投在克尼斯堡,一半投在里斯本。不论是他贩卖的 谷物还是水果和葡萄酒,都没有必要流入阿姆斯特丹 。这样的商人自然是住在克尼斯堡或里斯本比较合适 。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他才会选择阿姆斯特丹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