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万章
作者简介
南怀瑾先生(1918—2012)是享誉国内外的文化大师、国学大家,出身于温州书香门第,自幼饱读诗书,遍览经史子集,对国学钻研精深,体认深刻,于中华传统文化之儒、道、佛皆有造诣,更兼通诸子百家、诗词曲赋、天文历法、医学养生等等,对西方文化亦有深刻体认,在中西文化界均为人敬重。自青年时代立下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志向后,南怀瑾先生讲学六十余年不辍。他以“经史合参”的方法,讲授儒、释、道等传统文化典籍,讲解不受教派、门户的限制,打通各家学说,纵横古今中外,深入浅出,生动幽默,又每每与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接轨,让人受益匪浅,深受海内外各界各层次读者的喜爱。
内容简介
万章有一天问孟子:古诗上说的:“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子,无论如何,事先一定要禀告父母,得到父母的同意才可以。对于这句话,舜既是一个大圣人,他应该知道,并且是相信而遵守的。在我国的古代文化习俗上,如果不先禀告父母而结婚,在道德上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即使在现代,除了城市绝大多数家长较开明以外,在其他县市,尤其是乡间,男女相爱,如果不征得父母的同意,仍然不能结婚。即使真的爱得“死”掉了,也是毫无用处,这是几千年来的传统。所以万章认为,舜虽然是奉帝尧的命而结婚,但还是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这也不对。 可见万章这个人,也是喜欢鸡蛋里挑骨头的。不过这个鸡蛋里,好像真的有点骨头似的,被他挑到了;而孟子则非把骨头磨成粉不可。孟子说:假如舜禀告了父母,哪里会获得同意啊!一定就娶不成了。可是“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现代青年男女谈恋爱,似乎可以引用孟子这句话为借口了。男女结婚,是人伦的大道,舜如果告诉了父母,父母一定不答应,如果结不成婚的话,就是废掉了人伦的大礼法。 现代也有人这样做。曾有一对青年,大学毕业,禀告双方父母,要求允许他们结婚。女方的家长硬是不同意,这对青年无可奈何,请求老师说服女方家长来撮合。这位女方家长说,将来的女婿,需要有三才——人才、钱财、文才。对于这种“三才的人生哲学”,这位老师也难以置辞,只有像孟子这里所说的理由,告诉学生,拿了身份证,去结婚生子以后,自然就好了。后来的发展,果真如此,这就是孟子这里所说的,为了真正安慰父母,所以不告而娶。 这是孟子替舜所作的辩护。至于孟子所说的理由,是不是正确,姑且不作评论,大家自己去研究吧。 但是,舜等于被告,万章像是原告,现在,孟子是大舜的律师,替舜作了一番辩论。原告万章再提出理由来说:你说大舜是为了真正安慰父母,才不告而娶,“得闻命矣”,我姑且听你的了。这“得闻命矣”四个字,用得很巧妙,等于说,不管你说得对或不对,都听你的吧,但并不见得就心服。可奇怪的是,帝尧当时是一国的元首,瞽瞍尽管对舜不好,到底是舜的父亲,帝尧为什么不下一道命令给瞽瞍夫妇,说要将两个女儿下嫁给舜呢? 万章的疑惑,的确有道理。讲礼讲法、讲道德、讲风俗,帝尧都不该这样做的。但孟子说:“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帝尧也知道,舜的父母是很难缠的人,即使他下命令告诉他们,说要将两个女儿嫁给舜,万一舜的父母不同意,作为天子,又要怎么处置才更妥当呢? 试想想看,孟子这一辩护是不是有理?如果孟子所说的这种假设是对的,那么尧也只能两害相衡取其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