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44

大明1644
作者: 赵才远, 赵群威著
出版社: 长江文艺
原售价: 96.00
折扣价: 59.60
折扣购买: 大明1644
ISBN: 9787570235919

作者简介

赵才远,1944年生,湖北枣阳人,长期在公路系统工作。数十年来酷爱钻研历史文献,著有《应该让青年职工多学历史》《历史总是惊人相似的原因之我见》《现代的年轻干部更应该以史为鉴》等文章。 赵群威,1976年生,湖北武汉人, 1999年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高级工程师,历任秘书、办公室主任等职。曾有多篇宣传报道在《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等大众媒体发表。著有小说《平湖秋月》《百姓读抗日战争》等。

内容简介

引 子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好一首《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乃大宋忠敏少师辛弃疾所作。单说这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说的是身居稻花香中,百姓论丰收年景,耳边阵阵蛙鸣,似万物有灵,亦在闲话丰收。如此景象,可谓五谷丰登,风调雨顺。历朝历代,岂有为君者不知“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之理?又何曾不愿百姓安居乐业,国家太平,国运永昌?黎民百姓如能耕有田,居有所,有粮有布,又有谁甘冒杀头之险而啸聚山林? 呜呼!旱涝蝗瘟、毒蛇猛兽、地动山裂、江河泛滥、风雨雷电,水火本无情,雷暴更无常,此谓天灾。更有贼党专权,奸佞当道,宗室勋戚抢田霸地,地主缙绅强取豪夺。加之外藩入寇,烧杀劫掠,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以致饿殍遍地,民不聊生,此谓人祸也。若为帝者明,为官者清,天灾过后有仁治,则天灾可减、可防;若一分天灾更有十分人祸,则是灾上加害,雪上加霜。人祸尤甚天灾也。 凡开国帝王,或出身名门望族,或出身大富大贵。汉高祖刘邦,虽来自民间,也是一亭长,非一般平民也。而此朝天子,出身饥寒,自幼家破人亡,孤苦伶仃,曾为和尚,曾为乞丐,几度险些饿死。之后投身义军,历经百战,最终荣登九五,真乃布衣得天下,是为得位最正之天子,历代君王皆不及也。此人便是明太祖朱元璋也。 朱元璋少时入皇觉寺为僧,后入红巾军追随郭子兴,一路南征北战,克定远,拿集庆,攻徽州。后统领雄兵,力战群雄,大败陈友谅,活擒张士诚,最后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随后大明挥师北伐,攻克大都,结束了元朝在全国的统治。 朱元璋出身贫寒,深知百姓疾苦,对贫寒百姓怜悯至深,对贪官污吏则仇恨刻骨。今朝荣登九五,便设都察院,将刑、检、法纳于一体。设六科给事中,专事纠举弹劾六部贪官污吏。由朝廷派亲信大臣到各地巡查,监察地方官吏。设登闻鼓,但凡民间有冤情,上告无门之百姓可进京击鼓,面奏朝堂。洪武元年颁《大明律》,洪武十八年颁布《大诰》,并诏告天下百姓,不分老幼皆应习读。为官执法者,家里藏有《大诰》,犯法可罪减一等。反之,罪加一等。《大诰》中明令布政司、府、州、县官员,无论在朝在野,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危害州里者,当有贤良方正、豪杰之士皆能立捕,绑赴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拦截,则枭首示众。此朝天子之前,都是官府任意抓捕百姓,天子赋予百姓捉拿贪官污吏之权,还真是前所未有。开国将领朱亮祖、驸马都尉欧阳伦等功臣皇亲,一朝犯法与庶民同罪。因郭桓案、空印案等,杀死不守法度、未循规蹈矩者达数万人之众。朱元璋在位三十年,可谓吏治严厉。反腐肃贪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史所罕见。经朱元璋励精图治,一时间官廉吏能,风清气正,百姓丰衣足食,四海升平。 洪武三十年,一日正值朱元璋御临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只见班部丛中,刑部右侍郎暴昭出班奏道:“《大明律》昭告天下至今,已逾三十春秋。因比往年条例增损不一,以致断狱失当。圣上曾命翰林院同刑部同更《大明律》,今已完备。新《大明律》增设《田宅》《钱债》《营造》《邮驿》等律,施行刑法更施行工法、农法、钞法等。伏望陛下诏告天下颁布新《大明律》,则天下社稷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