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研究历程?清代卷(精)
作者简介
《中国史研究动态》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办,创刊于1979年1月,是国内仅有的中国古史研究的学术情报刊物。专业性强,学术内涵丰富,栏目多样。其中“专论”评述当前国内外古代史研究的热点,“学术动态”及时反映史学界的重大活动,“概况”和“综述”则系统地反映国内外断代史和专史研究的现状,另设 “书评”、“书讯”等栏目。自1979年创刊以来,始终坚持办刊宗旨,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风格谨严,向为国内外学界所重视。
内容简介
1981年清史研究概况 ◎ 林永匡 瑞 林 我国史学界对清史的研究,与其他断代史相比,历来比较薄弱。1981年的清史研究工作正趋向活跃。全年出版的有关专著、资料、论文,数量有所增加,质量也有提高。 在专著方面,主要有周远廉的《清朝开国史研究》、张德泽的《清代国家机关考略》(以下简称《考略》)和何龄修等六人著的《封建贵族大地主的典型—孔府研究》(以下简称《孔府研究》)等。《清朝开国史研究》主要研究清军入关前的历史,作者详细论证了满族社会性质的发展变化。《考略》是一本介绍清代中央地方机关职掌和沿革以及国家机关改革情况的著述。《孔府研究》则主要依据“孔府档案”,概括了孔府作为封建贵族大地主的特点。 在清史资料的出版方面,有《清史资料(第二辑)》、《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七辑)》。由中国第一、二历史档案馆共同编辑的《历史档案》杂志的出版,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此外,发表在报纸杂志上的有关论文达二百余篇之多,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予以简略介绍: 一、经济史研究 清代经济史的研究在整个清史研究中,始终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本年度在这方面略有加强。 在对清初的社会经济的研究方面,肖国亮的《论康熙的经济政策》(《社会科学》1981年第6期)一文,根据康熙时安定封建秩序、发展农业生产、缓和社会矛盾、发展经济等四个方面分析,认为康熙制定了合理的经济政策。这些政策不但继承了历史上进步的经济政策,而且面对现实,敢于创新,在某些问题上跳出了传统的框框。郭蕴静的《清初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历史教学》1981年第6期)一文认为,清朝建立后,首先抓住农业生产这一关键环节,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并且进行了具体分析。伍丹戈的《论清初奏销案的历史意义》(《中国经济问题》1981年第1期)一文,是一篇比较重要的文章。作者指出:“发生在顺治、康熙两朝之间的江南奏销案,不仅是清代的一桩大事件,而且也是近古社会关系或阶级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标志。从社会经济结构来说,它的历史地位和历史意义,可能还比明清之间的改朝换代更加重要。” 此外,这方面的研究文章还有:孙占文的《清初、中期黑龙江省的土地开发》(《北方论丛》1981年第1期)、田培栋的《明清时代陕北的社会经济》(《理论研究》1981年第7期)、高王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颁行时间考》(《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3期)、雷大受的《清初在北京地区的圈地》(《北京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钮仲勋的《明清时期郧阳山区的农业开发》(《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等。 在关于清代封建土地所有制研究方面,杨生民在《关于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一些问题——与胡如雷同志商榷》(《历史研究》1981年第3期)一文中,对胡如雷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一书中提出的“购买土地是地主获得土地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办法”,“占有赐田、赏田,强占豪夺民田等等方式,只不过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形成和发展的补充手段而已”的论断,表示异议。作者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伴随改朝换代而来的土地所有权大规模转移,有时也不能认为“购买土地”是地主获得土地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办法。例如清初满族皇室贵戚官僚地主的形成、发展就是靠暴力掠夺的。至于一般地主,当时主要是通过执行清朝的垦荒令而获得土地的,而非购买土地。杨国桢在《试论清代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清代闽北土地买卖文书剖析》(《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1期)一文中,则通过对清代闽北土地买卖文书的剖析,探讨了土地买卖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影响这一课题。 在对清代手工业史、商业史、海外贸易史研究方面,彭泽益在《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1期)一文中,考察了清代封建国家对手工业者和手工业的一些基本政策,论述了清代前期手工矿业的恢复和发展情况,以及清代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中的巨大进步。作者还具体论证了清代民营手工业某些部门资本主义萌芽的情况,认为这些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的企业,是一种新的经济成分。陈凯歌在《清代苏州的钟表制造》(《故宫博物院院刊》1981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苏州钟表制造历史悠久,钟表制造自成体系是在13世纪以后,我国首先制成钟表,后来才西传,在欧洲发展普及开来。在清代商业史研究论文中,值得注意的是王思治、金成基的《清代前期两淮盐商的盛衰》(《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2期)一文中详细论述了两淮盐商与清王朝盐法政策的关系及其兴衰。作者认为,两淮盐商在清政府制定盐法的过程中,更为经常的是反映在有关口岸的独占、盐价的议定等方面。至于称雄一时的淮商的衰败,主要是由于无穷无尽的捐输、日益沉重的盐课负担和官吏的贪污勒索造成的。在清代对外贸易史研究方面,林祥瑞在《关于清朝闭关政策性质的商榷》(《福建论坛》1981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闭关政策不仅影响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阻碍资本主义萌芽,且对中外文化思想交流也极不利,因此没有丝毫进步意义可言。对清初的“海禁”问题,杨余栋在《试论康熙从“开海”到“禁海”的政策演变》(《光明日报》1981年1月13日)一文中,认为康熙的“开海”令使我国的海外贸易迅猛发展,有利于社会生产,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是一种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政策。但是,1717年重新实行“禁海”政策,这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海外贸易以致整个社会经济又是个沉重的打击,并为清政府后来的闭关自守政策奠定了基础。此外,潘君祥的《试论清初“海禁”政策的实施及其社会后果—兼与陈柯云同志商榷》(《北京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林祥瑞的《论清初的“海禁”与资本主义萌芽—与陈柯云同志商榷》(《北京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两文也论及了“海禁”的破坏作用。彭泽益的《广州十三行续探》(《历史研究》1981年第4期)一文经过详细考订,指出广州洋货行又叫十三行,并纠正了十三行“沿明之习”的谬误。 一书在手,清史研究领域所有代表性成果洞悉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