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传(精)
作者简介
大卫·赫伯特·唐纳德,美国的研究林肯和美国南方历史的学家。他曾在哥伦比亚大学、约翰·霍普斯金大学、哈佛大学、史密斯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北威尔士大学、伦敦大学、牛津大学担任历史学教授。唐纳德两次荣获美国文学高奖普利策奖,还担任美国南方历史协会主席。著有《林肯与赫恩登》、《林肯新解》、《内战与重建》、《我们是林肯的人》等30多部作品,为著名的是广为流传的《林肯传》、普利策获奖作品《查尔斯·萨姆纳与内战到来》和《归心似箭:托马斯·伍尔夫的一生》。
内容简介
亚伯拉罕·林肯对他祖上的事情没啥兴趣。在他 心里,他这么个白手起家的人,没必要关注家谱。 1859年,朋友们想从他那里弄一点个人传记方面的信 息以便提高他总统提名的胜数,而他对其家族的历史 也只是三言两语:“父母都出生在弗吉尼亚州普通家 庭,大概是二等家庭。”第二年,芝加哥论坛报的约 翰·洛克·斯克里普斯打算写一部他的竞选传记,林 肯却告诉他,“斯克里普斯,何苦呢……要从我的早 年挖掘出什么,那真是太蠢了。因为我的一切都可以 概括成一句话,也就是格雷哀歌中的那句话:‘穷人 的简短一生。’这就是我的一生,不管是你们还是其 他什么人,能挖到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大约1780年,林肯母亲的一家——汉克斯家族— —从弗吉尼亚州迁至肯塔基州。对此林肯几乎一无所 知。那是个人丁兴旺的部落,由一些生活简朴的农民 组成,他们不识字但受人尊敬。要追溯他们的历史比 较困难,因为他们每一代儿女的名字都一样:男的都 叫詹姆士或约翰,女的都叫波利、露西或南希。亚伯 拉罕·林肯的母亲就是18世纪80年代出生的,至少80 个南希中的一个。亚伯拉罕·林肯确信自己的母亲是 个私生女。关于私生的话题他平时很少触及,只是在 19世纪50年代早期的某一天,当他驾着马车从斯普林 菲尔德前往伊利诺伊州的圣彼得堡时,无意中说到此 事。当时他和他的律师搭档威廉·赫恩登准备在梅纳 镇法院审一个案子。这个案子涉及到遗传特征。林肯 说,私生子“往往比合法生育的孩子更健壮、更聪明 ”。为了证实这一观点,他提到了自己的母亲,说她 是“露西·汉克斯是一名有教养的弗吉尼亚农场主或 种植园主的私生女”,而且确信自己从这名“心胸开 阔但不知姓氏的弗吉尼亚人”那里继承了有别于家族 中其他成员的特质:远大志向、思维敏锐、分析能力 强。 关于母亲非婚生子这一点,林肯很可能是对的。 肯塔基州美世镇的一个大陪审团曾审理过对林肯祖母 露西私通的控告,并且一些记录显示,在她那一辈的 汉克斯女性中确有几起私生的案例。因为没有找到露 西的结婚证书,所以对林肯的母亲家世猜测不无道理 。 但是,林肯自己在这方面的看法并不是建立在对 汉克斯家庭历史的考证基础上,而是出于他想表现与 自己一起长大的孩子与众不同的心理。与其他颇有天 赋的年轻人一样,他也会质疑自己的父母怎么会是普 普通通、毫无建树的人。林肯的同龄人时常把自己幻 想成是法国大革命期间潜逃到美国的王储的后代,而 他则把自己想象成显赫的弗吉尼亚贵族的后代。 对林肯家族历史的进一步研究发现,他们确实来 自弗吉尼亚州,并且确实曾经参与到宾夕法尼亚州的 教友会中。如此推算,最早的可能是萨缪尔·林肯。 他在1637年从英格兰的诺福克移民到美国马萨诸塞州 的欣厄姆。虽然他在英国时只是名织工,而到美国却 发展成一位业务蒸蒸日上的商人,并且成为当地教会 的核心人物。他生了11名孩子,取名为丹尼尔、托马 斯、里奇勒和莎拉等,这种命名方式随后成为林肯家 庭的传统。萨缪尔的孙子里奇勒(1686—1736)可能是 最成功的家族成员。在宾夕法尼亚州,他是名铁匠, 同时拥有大片富饶土地,跻身18世纪的经济社会精英 。他的妻子——哈娜·斯雷特——是新泽西议会众议 院议员的后代,也是该州皇家代理州长的侄女。他们 的儿子约翰·林肯(1716一1788)将家搬到弗吉尼亚州 的谢南多厄峡谷,并在那里富饶的罗金厄姆经营一块 广阔的农场。约翰也是事业有成,他给自己的儿子— —林肯的祖父——留下了210英亩土地,那是整个弗 吉尼亚最肥沃的土地。如此种种说明,亚伯拉罕·林 肯还是家出名门,并不是贫瘠土地上长出的奇葩。他 的家族有着精湛的谋生手段,正直的名誉,而且对公 益事业还比较热心。亚伯拉罕·林肯就是这样一个美 国家族的第七代。 如果亚伯拉罕·林肯更仔细地了解家族历史,还 可能会对父亲托马斯的看法有所改变,情感加深。变 卖了弗吉尼亚的农场,带着妻子和五个孩子翻山越岭 去打拼天下的人,是托马斯的父亲——老亚伯拉罕· 林肯。当时,他们听一位远房亲戚丹尼尔·布恩谈起 肯塔基州肥沃的土地。在这里,他们发现了广袤而鲜 受开垦的土地,也印证了布恩夸下的所有良机。短短 几年,林肯家族在肯塔基州的最富饶的地区,拥有了 至少5544英亩的土地。 不过,旷野之中危机重重。1786年的一天,亚伯 拉罕·林肯和自己的三个儿子——莫迪凯、约书亚和 托马斯在刚买的土地上种植玉米的时候,印第安人袭 击了他们。亚伯拉罕当场遇害,15岁的大儿子莫迪凯 让约书亚奔到半英里外的住地求救,自己跑向附近的 木屋躲了起来。从原木间的缝隙,他看到一个印第安 人溜出丛林,偷偷地想向8岁的托马斯准备下手,而托 马斯仍呆呆地坐在父亲尸体旁。这时,莫迪凯拿起一 支来福枪,瞄准敌人胸前的银质吊坠,在他还没来得 及下手之前,一枪击毙了他。这番壮举被托马斯·林 肯后来反复说起,成为小林肯脑海中“印象最为深刻 的传奇故事”。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