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理论体系

中国书法理论体系
作者: 熊秉明 著
出版社: 上海人民
原售价: 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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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208187719

作者简介

熊秉明(1922-2002年),著名法籍华人艺术家、哲学家,中国数学家熊庆来之子。1944年毕业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哲学系,1947年考取公费赴法留学,1962年起执教于巴黎第三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教授中国文化及哲学,同时从事书法实践与教学研究,曾获法国教育部棕榈骑士勋章并被法国教育部任命为终身教授。 熊秉明旅居法国50余年,集哲学、文学、绘画、雕塑、书法之修养于一身,在艺术方面成就卓著,其理解和思索有着别人难以达到的深度。

内容简介

如果说“逸品”是道家书法家所认为的最高理想,那么“神品”则是儒家思想家所认为的最高理想。“神品”经过千锤百炼,最后也达到浑然天成,没有制作的刀斧痕迹,但在性质上终究和逸品不同。逸品的天成是“同自然之妙有”,神品的天成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书法和绘画比较起来,本是一种较理性的、远离感性之媚的艺术。中国书法没有物象,没有悦目的彩色,和我们的感官世界的现象有一定的距离,但是赵孟頫的字像雨后的兰花修竹,给人一种少女鲜美的诱力。 书法和佛义的关系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把写字当作一项善业,与布施造寺相同,是一种宗教行为;一是把写字当作佛性的直接表现,和担水砍柴相同,是一种机锋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