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你穿什么决定你是谁
作者简介
保罗·福塞尔(Paul Fussell),美国知名作家、文化批评家、历史学家。 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服役,后成为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以对英国文学和文化的研究而闻名。作品曾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和美国国家书评奖,并被美国兰登书屋“现代丛书”编委会收入“20世纪100本最佳非虚构类图书”。 福塞尔是英美文化批评方面的专家,擅长对人的日常生活进行观察研究,视角敏锐,言辞辛辣尖锐,又不失幽默和善意。代表作有《格调》《恶俗》等。
内容简介
关于制服 “社会,我越思考就越对它感到惊讶,是建立在纺织品基础之上的。”托马斯·卡莱尔1836年如是说。如今,人们所穿戴的某些服饰,令人惊讶的程度丝毫不亚于那个年代。但有了强制的规定式样(比如制服),且隐含群体价值时,这些服饰就会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 这一生,我都对制服情有独钟。我可以愉快地断言:我注意到,在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所有的男孩都是用蓝色的小毯子包裹着的,而女孩则无一例外都用粉红色的小毯子包裹着。在这里,我不想把这个话题追溯得那么远。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穿水手服,那是 20世纪 20年代末的事,成套的水手服除了裤子是短裤,哨子、挂绳以及以鹰徽和 V形标志为特色的红袖章一应俱全。 再长大一些,我慈爱的母亲开始行动起来,把我装扮成一个理想的童子军成员。结果,在集训时,我由于着装过度而在队伍中显得格格不入,因为老练的童子军成员每次仅象征性地穿部分制服,而我穿的是整套,还是全新的,包括短裤、长袜、护林熊帽、童子军专用的衬衫以及领巾,鞋子当然也是童子军专用鞋。其他成员穿的是蓝色牛仔裤或灯芯绒裤,有的也戴着领巾,却用橡皮筋系着。(我的领巾是用童子军专用的价格不菲的领巾圈固定的。)穿全套制服是一个糟糕的错误,让我丢尽了脸面,我很快退出了童子军。颇为讽刺的是,我加入童子军并不是因为它的各种活动,我真正感兴趣的只是它的制服。同样难忘的还有去教堂做礼拜时穿的一成不变的礼服,包括深色套装、白色衬衫、黑色鞋子,以及朴素的深色领带。 上高中的时候,我抵不住诱惑,加入了初级预备役军官训练团(Junior ROTC)。我之所以加入,是因为训练时要穿全套制服,就算流汗再多,事后也可以不洗澡。(我当时身材瘦小,不愿被人看到。)初级预备役军官训练团的制服包括橄榄色裤子、羊毛衬衫和黑色领带,而最光鲜亮丽的当数上衣—那是货真价实的美国陆军夹克,只不过翻领颜色为亮蓝色,以区别于真正的成年士兵穿的夹克。衣服上有很多黄铜饰品,看起来颇有军人风采,纽扣也很多,翻领上的饰物为圆形火炬样式,隐含“博学”之意。确保这些黄铜饰品、纽扣以及腰带扣明光烁亮,是我们的主要军事职责。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课外作业。 再后来上了大学,我更进一步,加入了高级预备役军官训练团( Senior ROTC),属步兵团。这意味着政府出钱,给我们配发了 20世纪 40年代的真军服:粉红色裤子和绿褐色夹克。但这套军服仍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军服,因为帽徽上有着令人羞愧的“ ROTC”字母,而翻领上则是黄铜制的 “US”。 美国陆军退役上将科林·L.鲍威尔曾讲过他最初被制服吸引的故事。那时他还是纽约市立大学城市学院的学生。他说:“在纽约市立大学城市学院的第一学期,我就被校园里那些穿制服的年轻人吸引了。”很快,鲍威尔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像他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纽约市立大学城市学院不是西点军校,但在 20世纪 50年代,这里拥有全美人数最多的预备役军官训练团学员,在朝鲜战争最激烈的时候,学员更是多达 1500名。”鲍威尔说。 “终于有一天,我在训练大厅排队领到了橄榄色的裤子和夹克、褐色衬衫、褐色领带、褐色鞋子、铜扣腰带以及一顶船形帽。回到家后,我立刻穿上全套制服,然后站在镜子前面。我喜欢镜子里的自己。”鲍威尔接着说。 我的情况跟鲍威尔将军颇为相似。但在 1943年那个异常炎热的夏季,残酷的现实打破了我的幻想。我必须换下那套华而不实的“伪军服”,穿上真正的军服,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罗伯茨训练基地接受基本训练。要想通过考核,就得穿着卡其装、汗流浃背地进行训练;当然,在不训练的时候,也可以喝啤酒、吃牛排。后来,我到了佐治亚州本宁堡的步兵学校,常服换成了浅绿色的棉质工装和有衬垫的头盔。在接受任命到步兵师正式报到之前,这一直都是我的常服。 乘船抵达法国,我们依旧穿着军服,但在战斗中,我们会把所有闪亮的徽章摘下来,并暗自高兴地想象,作为战场上一眼就能被辨认出来的军官,我们是德国狙击手的重要目标。 我说这么多的目的就在于表明,在 1947年退役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一个穿制服的环境中,生活在一个由制服创造的人类统一性的氛围中。在我担任大学教授的很多年里,这种传统依然延续着。日常着装几乎可以说是强制性的:灰色法兰绒裤子和斜纹软呢夹克,而且通常情况下,夹克肘部都配有皮质补丁。这立马就会让人想到两种可敬的状态:清贫和博学。在《欲望教授》(The Professor of Desire)中,作者菲利普·罗斯笔下的第二自我、书中主人公大卫 ·凯普什对学生们说:“无论你们选择什么样的着装,把自己装扮成汽车修理工也好,装扮成乞丐、茶室里的吉卜赛人或偷牛贼也罢,我依然喜欢穿着夹克、打着领带来给你们上课。”罗斯所做的这种区别,实际上就是制服和一般服装的区别。 制服与一般服装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区分,但其中仍有一些原则可循。制服是需要被认真对待的,而且它们都带有某种暗示:清廉正直和高尚的品德(牧师、修女、身着法袍的法官);专业知识和技能(海军军官、高级厨师、飞行员);可信赖(童子军、邮差、快递员);勇气(美国海军陆战队、警察、消防员);服从(高中或大学的军乐队、三 K党);超乎寻常的干净和卫生(街头的冰激凌摊主、手术室的医务人员、美容院的雇员、公众可见的食品加工工人,以及医院里所有穿白大褂的人—白大褂上的任何血渍都是不可容忍的,你会为此感到羞愧,甚至会被解雇)。此外,同一般服装相比,制服还有一个不同之处,那就是它们上面可见的每一个要素,都带有明确的假定意义。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就曾因着装不当而遭到奚落:在主持审判克林顿总统的通奸案时,他几经挑选,最终穿了一件非常特别的法袍出庭,袖子上多了一些前所未见(“未经许可”)的条纹。 另一方面,与制服不同,一般服装会给人一种轻率随便、临时起意、矫揉造作和花里胡哨的感觉。在海明威所著的《渡河入林》中,这是坎特韦尔上校被来自意大利上流社会的一对夫妇激怒的原因之一,他们对他的制服似乎嗤之以鼻。“这对夫妇以一种很不礼貌的方式盯着他看。他漫不经心地敬了一个礼,然后用意大利语对他们说,‘对不起,我穿的是军装。但这是制服,不是一般服装’。”这名上校的话里隐含的意思是,制服之所以被称为制服,是因为很多人必须要穿,而通过制服,他们彼此之间或多或少地建立起了一种神秘的联系。 然而,当我们说到“牛仔”时,制服和一般服装之间的区别就显得复杂起来。大多数的牛仔都是“万宝路牛仔”的模仿者。他们的穿着当然是“一致的”:独特的靴子、一律的牛仔服以及颈巾。但正如莱斯利 ·菲德勒( Leslie Fiedler)在他那篇实用的文章—《蒙塔娜或让—雅克·卢梭的终结》(Montana, or the End of Jean-Jacques Rousseau)中所记述的一个观察结论:促使他们保持一致的,与其说是共同的工作经历,倒不如说是每个星期六下午他们蜂拥着去观看的那些粗制滥造的西部牛仔影片。我们甚至可以由此推断,如果足够多的人穿同样的服装(比如美国参议员穿的深色套装和白色衬衫),那么久而久之,他们的服装就有可能演变成制服,并传递出关于穿着者的某种有价值的个人品质信息。而说到制服,即便是那些最普通的、看起来明显贬低身份的制服,穿着者也可能会自我感觉良好。 在最初研究这个问题时,我以为从事低收入工作的人会厌恶他们的制服,因为这些制服以一种明显的方式,表明了他们所处的从属地位。但我随后的发现是什么呢?几乎所有人都对自己所穿的制服充满自豪感,这种自豪感甚至不亚于结业典礼上的海军陆战队员的感受。无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如何,只要穿上制服,就表明他是有工作的,而且这份工作不大可能只是临时的。若是跟一家成功的企业有关联,那么他更会获得一定程度的尊重。制服将一个人与成功联结在一起。 但那些与军服或各种仆人制服相去甚远的服装,怎么样呢?那些伪装得更巧妙的制服,又怎么样呢?比如深蓝色布雷泽西装搭配灰色法兰绒裤或卡其裤的商务装,网球运动服和海滩装就更不用提了。再者,商务办公室里最近流行起来的“休闲装”,又怎么样呢?这些休闲装似乎带有一种迷惑性的暗示,即不再受规则的约束,而被压抑的个性也由此得以释放。然而,在大约一个月之后,你会发现,它们也已经有了同样刻板的制服规范—时髦的 polo衫大放异彩,成为内衬标配。 由此,我们就遇到了一个悖论,并陷入尴尬境地。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在后面做进一步解释。这种普遍存在的两难困境可以简单表述为:每个人都必须穿制服,但每个人又必须否认这一点,以免自己宝贵的个性和独特的身份受到损害。如果你拒绝和他人穿得一样,那么你就会遭到嘲讽,而且没有人愿意穿得像个傻瓜或怪人一样出现在公共场所。企业高管不太可能在中午的时候穿着色彩艳丽的紧身衣在公园大道蹦蹦跳跳。就普罗大众而言,他们也不太可能放弃内心深处的自尊,他们希望自己能被认出来,并会想象自己因穿着独特而获得殊荣。除非一个人选择用军服或宗教服饰来隐藏自己身体的独特性,否则人们内心深处,总会存在冲突:一是追求独一无二身份的强烈冲动;二是与之相反的一种冲动,即加入大众行列,以免遭到他人的讥讽乃至羞辱。 ◆ 曾在中国引发轰动的社会学畅销书《格调》作者、著名文化批评家保罗·福塞尔又一代表作! 保罗·福塞尔的《格调》是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畅销书,90年代末引入我国后畅销了很多年,还引发了国内的“品味之争”。至今,许多人谈及等级、生活品味的话题,都绕不过这本书。 ◆ 我们每天面对/身穿的制服上,一颗小小纽扣都曾影响世界!制服既是某种社会地位的象征,也是人的社会身份认可和自我身份认知的工具——历史上,制服给参加“二战”的士兵带来了哪些决定性的心理影响?不同国家、不同职业的制服款式给数百年人类社会带来了哪些变化?当下我们每天穿着的休闲服饰,会不会也是另一种制服? ◆ 《纽约时报》认证的“毒舌评论家”,聪明人一定会get到的高级幽默:为什么真正性感的男人必须穿着全套衣服,而且得是制服?为什么军事制服是人们常服中最爱模仿的服装款式?穿着深褐色紧身制服、身材壮硕的快递员对办公室白领的吸引力有多大?《纽约时报》称作者保罗·福塞尔是:“观点尖锐的文学学者、文化评论家,是影响力巨大的公共知识分子……他具备写出博大精深又有趣的作品的才能,还敢于触犯一些势利的话题,比如等级、服饰、美国文化的愚蠢化等。” ◆ 从这里了解各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奇趣制服文化:书中描述了各种制服的历史和文化意义。无论军人、护士、快递员或普通公司职员的制服,还是黄铜纽扣、蓝色牛仔裤、徽章、羽饰,无一不体现着人们所代表的阶层、性别和对归属感的渴望。 ◆ 制服也是一个窥视人们内心世界的万花筒:我们选择服装总是充满矛盾,又想融入人群,又想突出个性,担心不被人看见……当你穿上制服,别人眼中的“你”还是你眼中的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