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四川大学
原售价: 58.00
折扣价: 0.00
折扣购买: 拥军看法--见证中国法治建设进程
ISBN: 9787569019995
卢拥*,男。南开大学**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媒体人,现担任河南省平顶山*报社周刊部主任,多次获中国地市报新闻奖,发表各类新闻作品200余万字。
1.四舍五入闹公堂 【温馨提示】 元、角、分是我国法定的货币单位,可如今, 在市面上分币很少出现了。原因在于很多消费者觉 得使用不方便,就连商家都认为麻烦。于是,许多 商家采用了“四舍五入”保留到角的结算方法,很 多消费者也习以为常,并不认为商家“四舍五入” 的结算办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人 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但偏偏有爱较真的人,为了“四舍五入”多出 来的一角二分钱与商家对簿公堂,用法律手段捍卫 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捍卫消费者自身权利的精神 确实值得鼓励。 36岁的高某是河南省平顶山市的一位大学教师 。2000年2月15*,他在市区某量贩超市购买了一袋 “开口笑杏仁”(标价为18.80元)、一袋“花宇美 味葡萄”(标价2.95元)和一包“畅盛山药片”( 标价为0.90元)。到收银台交款时,小票打印的总 数为22.65元,收银员却收取了22.70元。 高某发现后,到超市服务台反映情况,却被告 知,超市实行零钱“四舍五人”收费,等于或超过 五分不足一角按一角收取。 3月8*,高某再次来到该超市,购买了0.420千 克“圣女果”(3.00元/千克),本应交费1.26元 ,而电子秤打出的标签显示应交费1.30元。随后, 高某又购买了0.558千克“绿笋瓜”(3.00元/千克 ),本应交费1.67元,电子秤打出的标签显示应交 费1.70元。 交完钱后,高某拿到了总票据,发现由电子秤 打出的“圣女果”重0.420千克,经收银台却变成了 0.443千克;0.558千克的“绿笋瓜”也“增重”到0 ·566千克。按总票据来算,超市没多收高某一分钱 。高某认为,这是超市为避免消费者发现其收费时 对零钞实行“四舍五入”的侵权行为,而有意在收 银台的收费程序上做了手脚。高某认为,超市的这 一行为,反而说明他买了0.420千克的“圣女果”, 却被超市按0.433千克收了费。 高某认为,超市此举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决定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2000年3月9* 下午,高某来到平顶山市卫东区***,将这家 超市推上了被告席。 高某在起诉书中称,被告在原告未知的情况下 ,多收了原告实际买的商品数量、重量所应支付的 价款,这严重侵犯了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应当享有的知情权,并使原告的财产*到 了实际损害。故此,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请求***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的损失0.12元 ;2.向原告赔礼道歉;3.重新设置其计重及收款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