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微的人性

幽微的人性
作者: 李玫瑾
出版社: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原售价: 39.80
折扣价: 22.30
折扣购买: 幽微的人性
ISBN: 9787559629470

作者简介

李玫瑾,1958年生,祖籍上海。197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2年1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执教。目前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主要研究领域: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家庭暴力研究等。

内容简介

情绪修养是非常重要的 窦文涛:我想请教您对近期案件的一些评论,比如大 家议论纷纷的夏某某捅死城管案①,现在夏某某被执行死 刑了,可是有很多对他表示同情的声音。 傅剑锋:我也是属于同情的。 窦文涛:但是,我觉得我是做过新闻工作训练的,是 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那么我就认真地看 ,包括他的律师的辩护词也看了。因为公众有怀疑,法院 就出来解释为什么说他不算正当防卫。我觉得这个事情之 所以有争议,是因为他们在基本事实的认定上都是有分歧 的,比如律师认为城管在办公室里打得夏某某浑身青紫什 么的,但是最后法院说,就胳膊上有两个青紫的印。法院 的意思是说,他这个伤很难说是在办公室里被打的,还是 在被弄上车的时候抓的,我们不能认定他遭到了必须要正 当防卫的这种殴打。我不懂这个,该怎么来理解这种分歧 呢? 李玫瑾:这个问题其实不属于我的专业,而是属于诉 讼法专业,也就是应该由这方面的专家来解答的问题。实 际上,法庭有它的一些调查方法。我们毕竟是局外人,但 是局内人呢,肯定是各说各的理。所以你这个问题我今天 觉得很难回答,得找刑事诉讼法的专家来解答。 窦文涛:但是,比如说对夏某某的杀人心理,我们从 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有什么感觉呢? 李玫瑾:他是比较典型的情绪性杀人。我们说犯罪构 成有四个要件∞,其中包括一个主观方面,一般主要就是 指动机。犯罪动机有两种,其中一种是事先没有想杀人的 想法,甚至走出去时本来还挺高兴的,比如上街买东西去 了,结果在街上和人发生冲突了,有些人就做出了一种过 激的反应,就是超出常态了。当然,这里头的关键是这个 反应包不包括过失,或者说故意。有的时候也可以现场故 意,就是说我本来虽然没有事先预谋,但是因为你把我惹 急了,我当时就想把你弄死。这个一般叫作“情绪性杀人 ”,也就是说,先有刺激激发了情绪。刺激,我们知道它 有一个什么特点呢?就是怕一来二往地持续发生。当这个刺 激时间一持续的话,对方一句一句地抛给你,你就会在大 脑上形成一个兴奋点,这个兴奋还没下去,又来第二个刺 激,哗哗哗,就接着又要兴奋,这样一直兴奋,到最后, 很多人就是出现大脑皮层的高度兴奋,即大面积兴奋,这 时候皮层已经没有意志抑制区了,就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用 很多人事后讲的话就是:“脑子一热,根本不知道怎么回 事就干了。”其实,他还是明白当时那个状态的,可他就 是没有任何控制能力了,所以我们称之为情绪发作中的犯 罪——情绪性犯罪。情绪性犯罪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有时 候挺好的一个人也会出现这种犯罪,多数都是情绪性,他 们大多遇到突发的刺激。所以,我总说人的情绪修养是非 常重要的,因为人和人之间是会有矛盾的,无论在什么样 的情况下,你都要知道你的底线,就是你情绪再大,你什 么行为也绝对不能为。我认为法律也是这样,其实它不是 针对一个人的,它事实上是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虽然你有 道理,但是你也不能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