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营观

我的经营观
作者: (美)张济民|译者:戴光中
出版社: 人民文学
原售价: 17.00
折扣价: 13.00
折扣购买: 我的经营观
ISBN: 7020051383

作者简介

张济民,浙江宁波人,生于1920年。十六岁那年,他渡海到日本打天下,创办“日独”药品株式会社,员工从三人发展到上千,资本由三万增至三千万美元,跻身当地最大的外资企业。1973年,他又飞越太平洋,在旧金山成立“西湖”投资开发公司,目前号称“湾区首富”、“地产大王”。他曾出任美国华商总会和新中国教育基金会的首任会长;促使上海与旧金山结成友好城市;独立创办美国华人社会中唯一不受港台控制、全力宣传新中国的“华声电视”。

内容简介

标准工作量、完成奖励、罚金 对于标准工作量的解释: 我个人不是很喜欢标准工作量这个说法。而且,我也从来没有想过给外 勤人员定标准工作量。但是做工作,我们一定要有计划和目标。在外勤人员 看来,计划目标很容易被理解为标准工作量。迄今为止,我们公司对于外勤 人员的要求只是一些普通的要求。并没有设立一些特别的目标。例如,奖金 、增加工资的决定,都是以全部外勤人员的全国平均销售额为基础设立的。 又如,在全国平均销售额20%以下的人,奖金最多扣除10%,30%以下的人 ,最多扣除20%。 规定就是这样,也有可能因为个人的市场环境和买卖情况而有所减免。 反过来,比全国平均销售额高20%、35%和50%的外勤人员,同样可以接受 奖金和增加工资。刚进入公司的职员也不用有所顾虑,即使没有达成平均销 售额,在外勤的三年间并不减奖金。另外,即使是老职员,如果有相同的销 售额,也是按照同样的比例支付奖金。并没有因为在公司服务年限长而支付 比平均额更多的奖金。 关于达成目标的奖励的解释: 达标奖励,是支付给达成公司设定的一定目标的外勤人员的奖励。一直 以来,外勤人员除了可以拿到所规定的薪水和奖金以外,如果达成了公司设 定的销售计划,就可以获得达标奖励。外勤人员的薪水和奖金,可以被看成 是对他一年贡献的一种固定的所得。而达标奖励,不如说是给予效率的奖励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虽然外勤人员有一定的薪水和奖金的保证,要是想再 增加别的收入的话,必须要想方设法改善自己的业绩。对于内勤人员也一样 。但是,钱确实没有外勤人员多。关于这一点,在5、6月召开的特别委员会 上,研究了关于给予制度和达标奖励的最合理的规定。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 ,一定要改善好。 关于罚款的解释: 最近,根据看一部分人的报告的印象,如果没有达成营业所方面的目标 的话,罚款是一种义务。对于这样的罚款,我看到的印象是从自己的工资中 支付。公司的达标奖励,在全国会议上已经作了详细的规定。因为除此之外 还有奖金,所以我认为,在这样的规定下应该伴随着一定的义务。 如果不设置罚款的话,大部分的营业所,都会想要有最大的奖金额度。 当然,奖金越多,销售目标也就越高。但是,如果有了罚款,对于奖金的期 望和制定销售目标都会比较慎重。我对罚款的看法是:不从工资中扣除,而 是减少达标奖金。这样,对于自己的薪水和奖金并没有变化,也没有影响。 简要的说,就是对应于权利,一定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我是出于更加负责慎重的思考,所以设立了罚款制度,请大家不要误解 。 如前文所述,对于我们公司伴随自由化的机构再建设,人事的适当配置 ,工资,达成奖励的制度,在今年要重点研究。这个研究,会从课级以上的 各位中选出人来参加。其他职员,一定要通过委员会向研究会提出宝贵意见 。务必要和大家一起创造出好的公司。能够提供向这个方向发展建议的人, 一定要告诉我或者委员会的成员。 P.19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