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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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新世训(生活方法新论)
ISBN: 9787301195055
有些人要在古圣先贤的教训中求行为的标准。这些标 准不如忠恕之道所说的切实合适。因为古圣先贤的教训, 不是说及一类的事,即是说及某一件事,如他们的教训是 说及某一类事者,则其所说,必是较宽泛的。一个人当前 所遇见的事,虽亦可属于某一类,但它总有它的特殊方 面,为某一类所不能概括者。关于某一类的事的教训,如 适用于某一类中的某一事,则常使人感觉宽泛,不得要 领。例如事亲是一类事。事亲须孝,这是尽人皆知的。但 对于事亲一类中的每一事,如只以须尽孝为其标准,则行 此事者仍觉得无所捉摸。他虽知尽孝是事亲一类的事的标 准,但对于这一类事中的每一事,仍不一定能知若何行方 合乎此标准。这种宽泛的标准,从实际行为的观点看,是 没有大用处的,是不切实的。 如古圣先贤的教训是说及某一件事者,则其所说,必 较切实,不宽泛。不过一个人如欲应用此教训于当前的一 件事,此当前的一件事必须与原来所说的一件事是一类 者。虽是一类,然亦必有许多不同。于此一个人又常觉得 古圣先贤关于某一件事的教训,因说得太切实了,如适用 之于当前的一件事,又不合适。 但如果一个人于事亲的时候,对于每一事,他只需想 他所希望于他的儿子者是如何,则当下即可得一行为的标 准,而此标准对于此行为是切实的而又合适的。一个人于 待朋友的时候,对于每一事他只需想,他所希望于朋友者 是若何,则当下即可得一行为的标准,而此标准对于此行 为,亦是切实的而又合适的。 又有人以为人有良知,遇事自然知其应如何办。一个 人的良知,自然能告他以任何行为的标准。此说亦以为, 一个人如欲知任何行为的标准,不必外求。此说虽与忠恕 之道之说同样简单,但不如其平易。因为良知说须有一种 形上学为根据,而忠恕之道之说,则无须有此种根据也。 己之所欲,亦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欲或不 欲,正是一般人日常所有的欲或不欲,并无特别神秘之 处。所以忠恕之道,又是极其平易的。 以上是把忠恕之道作为一种实行道德的方法说。以下 我们再把忠恕之道作为一种普通“待人接物”的方法说。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我们不知应该如何办。 此所谓应该,并不是从道德方面说,而是从所谓人情方面 说。普通常说人情世故,似乎人情与世故,意义是一样 的。实则这两个中间,很有不同。《曲礼》说:“来而不 往,非礼也。”一个人来看我,在普通的情形中,我必须 回看他。一个人送礼物与我,在普通的情形中,我必回礼 与他。这是人情。“匿怨而友其人”,一个人与我有怨, 但我因特别的原因,虽心中怨他,而仍在表面上与他为 友。这是世故。我们说一个人“世故很深”,即是说此人 是个虚伪的人。所以“世故很深”,是对于一个人的很坏 的批评。我们说一个人“不通人情”,即是说此人对于人 与人的关系,一无所知。所以“不通人情”,亦是对于一 个人的很坏的批评。“不通人情”的人,我们亦常说他是 “不通世故”。这是一种客气的说法。“不通世故”可以说 是一个人的一种长处,而“不通人情”则是人的一种很 大的短处。 “来而不往,非礼也。”若专把来往当成一种礼看, 则可令人感觉这是虚伪的空洞的仪式。但如我去看一个 人,而此人不来看我,或我与他送礼,而他不与我送礼, 或我请他吃饭,而他不请我吃饭,此人又不是我的师长, 我的上司,在普通的情形中,我心中必感觉一种不快。因 此我们可知,如我们以此待人,人必亦感觉不快。根据己 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我们不必“读礼”而自然可 知,“来而不往”,是不对的。 一个人对于别人做了某种事,而不知此事是否合乎人 情,他只须问,如果别人对于他做了这种事,他心中感觉 如何。如果他以为他心中将感觉快乐,则此种事即是合乎 人情的;如果他以为他心中将感觉不快,则此种事即是不 合平人情的。 在某种情形下,一个人如不知对于别人做何种事方始 合乎人情,他只须问他自己,在此种情形下,别人对于他 做何种事,他心中方觉快乐。他以为可以使他心中感觉快 乐者,即是合乎人情的;他以为可以使他心中感觉不快 者,即是不合乎人情的。 在表面上,礼似乎是些武断的、虚伪的仪式。但若究 其究竟,则它是根据于人情的。有些深通人情的人,根据 于人情,定出些行为的规矩,使人照着这些规矩去行,免 得遇事思索。这是礼之本义。就礼之本义说,礼是社会生 活所必须有的。所以无论哪一个社会,或哪一种社会,都 须有礼。 P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