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财政(非正式财政与中国历史弈局)](https://file.mhuoba.com/shop/3/100021/picture/book/20230325/03/20230325034147885.jpg)
出版社: 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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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2254039
洪振快,自由撰稿人,曾为《南方都市报》撰写专栏,出版的著作有《讲武论剑:金庸小说武功的历史真相》(新星出版社2006年7月版,香港和平图书有限公司2007年4月版)、《红楼梦古画录》(香港中华书局2006年12月版,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
二、神秘礼物 在1930、1940年代任北京大学校长十几年的蒋梦麟先生,曾经说到他 少年时候的一个亲身经历。蒋先生说,他的故乡浙江余姚(当时属绍兴府, 现在属宁波市)城外的姚江岸上有一座接官亭,如果有上级官员过境,知县 就在亭里迎候。一个下午,还是小孩子的蒋先生发现亭子附近聚集了一大 堆人,赶过去一看,原来是大家在观望学台和他的随行人员。这位学台正 预备去宁波主持考试。此前一日,知县已经从老百姓手中“抓”’去好几 条大船,那条专为学台预备的船上装了好几只加封条的箱子。至于箱子里 面装的是什么,那就只有经手的人才知道了。 蒋先生接着说了自己当时的感受:“我遥望着学台等一行换了船,学 台踏上最华丽的一只,随后这只载着官吏和陋规礼金的小型舰队就扬帆顺 着退潮驶往宁波去了。那种气派使我顿生‘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触。我 心里说从今以后一定要用功读书,以便将来有一天也当起学台享受封藏在 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西潮·新潮》) 蒋先生所说的学台大人即各省的学政,在清代是中央特派专门负责一 省的教育的,相当于现在的省教育厅厅长或主管教育的副省长,他的职责 和权力主要是到省内各地级市(如宁波)主持考试,考查地方上的读书人— —秀才,按考试成绩决定他们是否有资格参加省一级的考试——乡试。乡 试的结果对读书人非常重要,在乡试中胜出的人,称为举人,获得了两种 资格:一是有资格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会试,胜出者成为进士,这是 进入仕途的阳光大道;二是直接出仕做官的资格,如果举人不想参加进士 考试,或者参加了考试而不能胜出,那么可以从基层干起,虽然这不是阳 光大道,但还是有一定的升迁机会的。说到底,学政只是掌握了读书人通 向做官道路的一个环节,但这个环节却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全省的读书人 对学政还是很巴结的。学台大人经过之处,地方上不仅恭敬有加,而且送 上了“神秘礼物”。从还是小孩子的蒋梦麟先生的感受来看,他除了羡慕 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之外,还产生了对学台大人享受的气派的羡慕 感,因而生出当年刘邦见秦始皇出行仪仗漫天威风八面而生出的“大丈夫 当如是也”的感触。反过来,从学台大人的角度看,他不仅可以享受封藏 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还享受了地方上的尊敬巴结以及旁观者对其 气派的羡慕。 “神秘礼物”是物质性的,而“气派”——尊敬、巴结、羡慕则是精 神性的。物质性的东西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而精神性的东西则不能。前者 属于“利”,而后者属于“福”。学台的出行,享受了物质和精神的双丰 收,而这些福利是在法定福利之外的。 如果我们比较一下这件事中浙江学台所得到的“福利”与前面故事中 刘墉在金山寺中获得的“福利”,它们有什么差别呢?二者在因为官职而 获得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这一点上没有差别。有差别的只是浙江学台到宁 波去主持考试,这属于公务活动,所以接待者是官方;而刘墉在金山寺的 活动则是非公务活动,接待的僧人不具有官方身份。这两件事合起来可以 说明一个事实:不论是在公务活动中,还是在非公务活动中,官职官位都 能给本人带来好处。这些好处不是法定福利,但又能实际享有,我们该叫 它什么呢?我想可以叫做“隐性福利”。在帝国时代,当官的法定福利也 许并不那么吸引人,但“隐性福利”却非常滋润人。这就不难解释,为什 么会有官崇拜,如同浙江学台的“隐性福利”让小时候的蒋梦麟先生所生 出的羡慕,所产生的刘邦见秦始皇车驾而生“大丈夫当如是也”的羡慕感 一样。羡慕值多少钱没有办法衡量,但蒋梦麟先生所说的学台的享受的“ 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却是可以衡量的。 所谓“封藏在箱子里面的神秘礼物”,在当时叫做“陋规”。 “陋规”实际上是与其相关的一类事物的总名。帝国疆域辽阔,各地 语言差异很大,关于“陋规”也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词儿,比如海瑞,他在 淳安当县令的时候,把这类东西叫做“常例”。在清代,“陋规”的花色 极多,除了众所周知的“冰敬”、“炭敬”、“别敬”、“程仪”之外, 还有“平规”、“盐规”、“关规”、“漕规”、“驿规”、“棚规”等 等名目。(参见本书(《陋规名色考》一丈)这些名目还只能算是某一领域的 总名,其下还有各级细目,每一个名称的后面是一类享受主体。中国人在 这方面似乎有着特殊的语言天赋,其实这是一个注重身份的社会现实决定 的,因为每一个级别都应该有相应的词汇与之相对应,是绝对不可以混淆 的。比如“漕规”,按湖南人的习惯,基层州县官员从征收漕粮中所得到 的好处要在整个官场上分肥,给上司的叫“漕馆”、给地方上素质不好的 读书人(所谓刁监劣衿)的叫“漕口”或“漕口银”,给押运漕粮的运丁的 叫“水脚”,剩下留给自己的叫“漕余”;漕粮从湖南押运到北京通州的 过程中送给沿途关卡、官吏的好处费有几十种,概括起来则分“南费”(在 江苏淮安以南所支付的费用)和“北费”(从淮安开始北上途中的费用)。而 湖南的“漕口”或“漕口银”,在江苏则叫“白规”,在湖北叫“蝗虫费 ”。(参见本书《分肥法则》一文) 陋规”的“规”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如果解作“规则”,那么“陋规 ”就是“鄙陋的规则”、上不得台面的规则,也就是“潜规则”,这正是 吴思先生“潜规则”一词创意的渊源。不过,在明清人的眼里,和他们平 时用词的习惯,“陋规”通常是指“规礼”、“规费”,就是与国家正式 税收相区别的那些送礼、乱收费等名目。当年的一位省里“一把手”—— 山东巡抚曾经说:“有一衙门即有一衙门之规礼,有一规礼即有一规礼之 杂费。”(雍正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山东巡抚陈世倌奏折)他说的“规礼”、 “杂费”就是陋规。“规礼”是给各衙门主要官员的,而“杂费”则是给 官员的随从人员的,相当于小费。“规礼”的等级高一点,用“礼”来称 呼显得尊敬一点;而“费”则等级低一点,不是那么好听。用“规礼”还 是用“杂费”,这里面是有区分身份等级的深刻用意的,中国人的“聪明 ”往往体现在这种遣词用字的细微差别上。 仔细体会“陋规”的两种含义,可以发现它们其实是有关联的:“潜 规则”滋生和存在的目的就是那些“规礼”、“规费”。因为这些“规礼 ”、“规费”是不合国家正式规定的,所以必须以非正式的制度——“潜 规则”来加以约定,形成一定的惯例之后,交易双方有了一定的规矩可以 遵循,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时间久了,就成了一种不是规则的规则、不是 制度的制度。这样看来,把“陋规”的“规”解释为“规礼”、“规费” ,似乎更能体现佛家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智慧。规则,其实质不就是利 益分配机制吗?规则本来是对权利、义务的规定,但对于陋规来说,下级 只有向上级及随从人员馈送“规礼”、“杂费”的义务,而没有相应的权 利,所以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规则”,而仅仅是一种怎样分配“福利” 的机制。 陋规是清代官场“隐性福利”的主要表现形式,但“隐性福利”不止 于陋规,比如上述故事中刘墉所享有的“隐性福利”就不属于陋规。P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