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人间清醒三部曲

余光中人间清醒三部曲
作者: 余光中
出版社: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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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9946260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游于艺:做个闲人——余光中的散文 样章:另一段城南旧事 林海音的小说名著《城南旧事》写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故事,所谓城南,是指北京的南城。那故事温馨而亲切,令人生怀古的清愁,广受读者喜爱。但英子长大后回到台湾,另有一段“城南旧事”,林海音自己未写,只好由女儿夏祖丽来写了。这第二段旧事的城南,却在台北。 初识海音,不记得究竟何时了。只记得来往渐密是 在六○年代之初。我在“联副”经常发表诗文,应该始于一九六一,已经是她十年主编的末期了。我们的关系始于编者与作者,渐渐成为朋友,进而两家来往,熟到可以带孩子上她家去玩。这一段因缘一半由地理促成。夏家住在重庆南路三段十四巷一号,余家住在厦门街一一三巷八号,都在城南,甚至同属古亭区。从我家步行去她家,越过江州街的小火车铁轨,沿街穿巷,不用十五分钟就到了。 当时除了单篇的诗文,我还在“联副”刊登了长篇的译文,包括毛姆颇长的短篇小说《书袋》和《生活》杂志上报道拜伦与雪莱在意大利交往的长文《缪斯在意大利》,所以常在晚间把续稿送去她家。 记得夏天的晚上,海音常会打电话邀我们全家去夏府喝绿豆汤。珊珊姐妹一听说要去夏妈妈家,都会欣然跟去,因为不但夏妈妈笑语可亲,夏家的几位大姐姐也喜欢这些小客人,有时还会带她们去街边“捞金鱼”。 海音长我十岁,这差距不上不下。她虽然出道很早,在文坛上比我先进,但是爽朗率真,显得年轻,令我下不了决心以长辈对待。但径称海音,仍觉失礼。另一方面,要我像当时人多话杂的那些女作家昵呼“海音姐”或“林大姐”,又觉得有点俗气。同样的,我也不喜欢叫什么“夏菁兄”或“望尧兄”。叫“海音女士”吧,又太做作了。最后我决定称她“夏太太”,因为我早已把何凡叫定了“夏先生”,似乎以此类推,倒也顺理成章。不过我一直深感这称呼太淡漠,不够交情。 夏家的女儿比余家的女儿平均要大十二三岁,所以祖美、祖丽、祖葳领着我们的四个小珊转来转去,倒真像一群大姐姐。她们玩得很高兴,不但因为大姐姐会带,也因为我家的四珊,不瞒你说,实在很乖。祖焯比我家的孩子大得太多,又是男生,当然远避了这一大群姐妹淘。 不过在夏家做客,亲切与热闹之中仍感到一点,什么呢,不是陌生,而是奇异。何凡与海音是不折不扣的北京人,他们不但说京片子,更办《国语日报》,而且在“国语推行委员会”工作。他们家高朋满座,多的是卷舌善道的北京人。在这些人面前,我们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口钝的南方人,Zh、Ch不卷,Sh、S不分,一口含混的普通话简直张口便错。用语当然也不道地,海音就常笑我把“什么玩意儿”说成了“什么玩意”。有一次我不服气,说你们北方人“花儿鸟儿鱼儿虫儿”,我们南方人听来只觉得“肉麻儿”。众人大笑。 那时候台北的文人大半住在城南。单说我们厦门街这条小巷子吧,曾经住过或是经常走过的作家,至少就包括潘垒、黄用、王文兴与“蓝星”的众多诗人。巷腰曾经有《新生报》的宿舍,所以彭歌也常见出没。巷底通到同安街,所以《文学》杂志的刘守宜、吴鲁芹、夏济安也履印交叠。所以海音也不时会走过这条巷子,甚至就停步在我家门口,来按电铃。 就像旧小说常说的,“光阴荏苒”,这另一段“城南旧事”随着古老的木屐踢踏,终于消逝在那一带的巷尾弄底了。夏家和余家同一年搬了家。从一九七四年起,我们带了四个女儿就定居在香港。十一年后我们再回台湾,却来了高雄,常住在岛南,不再是城南了。厦门街早已无家可归。 夏府也已从城南迁去城北,日式古屋换了新式的公寓大厦,而且高栖在六楼的拼花地板,不再是单层的榻榻米草席。每次从香港回台,几乎都会去夏府做客。众多文友久别重聚,气氛总是热烈的,无论是餐前纵谈或者是席上大嚼,那感觉真是宾至如归,不拘形骸到喧宾夺主。女主人天生丽质的音色,流利而且透彻,水珠滚荷叶一般畅快圆满,却为一屋的笑语定调,成为众客共享的耳福。夏先生在书房里忙完,往往最后出场,比起女主人来也“低调”多了。 海音为人,宽厚、果决、豪爽。不论是做主编、出版人或是朋友,她都有海纳百川的度量,我不敢说她没有敌人,但相信她的朋友之多,友情之笃,是罕见的。她处事十分果决,而且决定得很快,我几乎没见过她当场犹豫,或事后懊悔。至于豪爽,则来自宽厚与果决:宽厚,才能豪,果决,才能爽。跟海音来往,不用迂回;跟她交谈,也无须客套。 这样豪爽的人当然好客。海音是最理想的女主人,因为她喜欢与人共享,所以客人容易与她同乐。她好吃,所以精于厨艺,喜欢下厨,更喜欢陪着大家吃。她好热闹,所以爱请满满一屋子的朋友聚谈,那场合往往是因为有远客过境,话题新鲜,谈兴自浓。她好摄影,主要还是珍惜良会,要留刹那于永恒。她的摄影不但称职,而且负责。许多朋友风云际会,当场拍了无数照片,事后船过无纹,或是终于一叠寄来,却曝光过度,形同游魂,或阴影深重,疑是卫夫人的墨猪,总之不值得保存,却也不忍心就丢掉。海音的照片不但拍得好,而且冲得快,不久就收到了,令朋友惊喜加上感佩。 所以去夏府做客,除了笑谈与美肴,还有许多近照可以传观,并且引发话题。她家的客厅里有不少小摆设,在小鸟与青蛙之外,更多的是象群。她收集的瓷象、木象、铜象姿态各殊,洋洋大观。朋友知道她有象癖,也送了她一些,总加起来恐怕不下百头。这些象简直就是她的“象征”,隐喻着女主人博大的心胸、祥瑞的容貌。海音素称美女,晚年又以“资深美女”自嘲自宽。依我看来,美女形形色色,有的美得妖娆,令人不安;海音却是美得有福相的一种。 这位美女主编,不,资深美女加资深主编,先是把我的稿子刊在“联副”,继而将之发表于《纯文学》月刊,最后又成为我好几本书的出版人。我的文集《望乡的牧神》《焚鹤人》《听听那冷雨》《青青边愁》,诗集《在冷战的年代》,论集《分水岭上》都在她主持的“纯文学出版社”出书,而且由她亲自设计封面,由作者末校。我们合作得十分愉快:我把编好的书稿交给她后一切都不用操心,三四个星期之后新书就到手了。欣然翻玩之际,发现封面雅致大方,内文排印悦目,错字几乎绝迹,捧在手里真是俊美可爱。那个年代书市兴旺,这大本书销路不恶,版税也付得非常爽快,正是出版人一贯的作风。 “纯文学出版社”经营了廿七年,不幸在一九九五年结束。在出版社同人与众多作者的一片哀愁之中,海音指挥若定,表现出“时穷节乃见”的大仁大勇。她不屑计较琐碎的得失,毅然决然,把几百本好书的版权都还给了原作者,又不辞辛劳,一箱一箱,把存书统统分赠给他们。这样的豪爽果断,有情有义,有始有终,堪称出版业的典范。当前的出版界,还找得到这样珍贵的品种吗? 海音在“纯文学出版社”的编务及业务上投注了多年的心血,对台湾文坛甚至早期的新文学贡献很大。祖丽参与社务,不但为母亲分劳,而且笔耕勤快,有好几本访问记列入“纯文学丛书”。出版社曲终人散,虽然功在文坛,对垂垂老去的出版人仍然是伤感的事。可是海音的晚年颇不寂寞,不但文坛推重,友情丰收,而且家庭幸福,亲情洋溢。虽然客厅里挂的书法题着何凡的名句:“在苍茫的暮色里加紧脚步赶路”,毕竟有何凡这么忠贞的老伴相互“牵手”,走完全程。而在她文学成就的顶峰,《城南旧事》在大陆拍成电影,赢得多次影展大奖,又译成三种外文,制成绘图版本。 在海音七十大寿的盛会上,我献给她一首三行短诗,分别以寿星的名字收句。子敏领着几位作家,用各自的乡音朗诵,颇为叫座。我致辞说:“林海音岂止是常青树,她简直是常青林。她植树成林,我们就在那林荫深原是填表的时代,从出生证明到死亡证书,一个人一辈子要填的表,叠起来不会薄于一部大字典。除非你住在乌托邦,表是非填不可的。于是“永久地址”栏下,我暂且填上“台北市厦门街一一三巷八号”。这一暂且,就暂且了二十多年,比起许多永久来,还永久得多。 正如路是人走出来的,地址,也是人住出来的。生而为闽南人,南京人,也曾经自命为半个江南人,四川人, 现在,有谁称我为台北人,我一定欣然接受,引以为荣。有那么一座城,多少熟悉的面孔,由你的朋友,你的同学、同事、学生所组成。你的粉笔灰成雨,落湿了多少讲台,你的蓝墨水成渠,灌溉了多少亩报刊。四个女孩都生在那城里,母亲的慈骨埋在近郊,父亲和岳母皆成了常青的乔木,植物一般植根在那条巷里。有那么一座城,锦盒一般珍藏着你半生的脚印和指纹,光荣和愤怒,温柔和伤心,珍藏着你一颗颗一粒粒不朽的记忆。家,便是那么一座城。 把一座陌生的城住成了家,把一个临时地址拥抱成永久地址,我成了想家的台北人,在和母体土接壤连的一角小半岛上,隔着南海的青烟蓝水,竟然转头东望,思念的,是二十多年来餐我以蓬莱的蓬莱岛城。我的阳台向北,当然,也尽多北望的黄昏。从对河来客的口中,听到的种种切切,陌生的、严厉的、迷惑的、伤感的,几已难认后土的慈颜,唉,久已难认。正如贾岛的七绝所言: 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 无端又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如果十霜已足成故乡,则我的二十霜啊多情又何逊唐朝一孤僧? 未回台北,忽焉又一年有半了。一小时的飞程,隔水原同比邻,但一道海关多重表格横在中间,便感烟波之阔了。愿台北长大长壮但不要长得太快,愿我记忆中的岛城在开路机、铲土机的挺进下保留一角半隅的旧区,让我循那些曲折而玄秘的窄弄幽巷步入六十年代、五十年代。下次见面时,愿相看妩媚如昔,城如此,唉,人亦如此。 祖籍闽南,说来也巧,偌大一座台北城,二十多年来只住过两条闽南风味的小街:同安街和厦门街。同安街只住了两年半,后来的二十四年就一直住在厦门街。如果台北是我的“家城”(英文有这种说法),厦门街就是我的“家街”了。这家,是住出来的,也是写出来的。八千多个日子,二十几番夏至和秋分,即使是一片沙漠,也早已住成家了。多少篇诗和散文,多少部书,都是在临巷的那个窗口,披一身重重叠叠深深浅浅的绿荫,吟哦而成。我的作品既在那一带的巷间孕化而成,那条小街、那些曲巷也不时浮现在我的字里行间,成为现代文学里的一个地理名词。萤塘里、网溪里,久已育我以灵感,希望掌管那一带的地灵土仙能知晓,我的灵感也荣耀过他们。厦门街的名字,在我的香港读者之间,也不算陌生。 有意无意之间,在台北,总觉得自己是“城南人”,不但住在城南,工作也在城南。最具规模的三座学府全在城南,甚至南郊;北起丽水街,南迄指南山麓,我的黄金岁月都挥霍在其中。思潮文风,在杜鹃花簇的迷锦炫绣间起伏回荡。当时年少,餍过多少稚美的青睐青眼,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堂吉诃德或唐僧。对我而言,古亭区该是中国文化最高的地区,记忆也最密。即连那“家巷”的左邻右舍,前翁后媪,也在植物一般悠久而迟缓的默契里,相习相忘,相近相亲。出得巷去,左手是裁缝铺子、理发店、豆浆店,然后是电料行,右手是西药行、杂货店、花店、照相馆……闭着眼睛,我可以一家家数过去,梦游一般直数到汀州街口。前年夏天回台北,一天晚上,去巷口那家药行买药。胖胖的老板娘在柜台后面招呼我,还是二十年来那一口潮州普通话。不见老板,我问她老板可好。“过身了——今年春天。”说着她眼睛一阵湿,便流下了泪来。我也为之黯然神伤,一时之间,不知怎么安慰才好,默默相对了片刻,也就走开了。回家的路上,我很是感动,心里满溢着温暖的乡情,一问一答之间,那妇人激动的表情,显示她已经把我当成了亲人。二十年来,我是她店里的常客,和她丈夫当然也是稔熟的。我更想起十八年前母亲去世,那时是她问我答,流泪的是我,嗫嚅相慰的是她。久邻为亲,那一切一切,城南人怎会忘记? 对我而言,城北是商业区,是新社区,无论它有多繁华,我的台北仍旧在城南。台北是愈长愈高了,长得好快,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在城的东北,在松山机场那一带喊它。未来在召唤,好多城南人禁不起那诱惑,像何凡、林海音那一家,便迁去了城北,一窝蜂一窝鸟似的,住在高高的大公寓里,和下面的世界来往,完全靠按钮。等到高速公路打通,桃园的国际机场建好,大台北无阻的步伐,该又向西方迈进了。 该来的,什么也挡不住。已去的,也无处可招魂。当最后一位按摩女的笛声隐隐,那一夜在巷底消逝,有一个时代便随她去了。留下的是古色的月光,情人、诗人的月光,仍祟着城南那一带的灰瓦屋、矮围墙、弯弯绕绕的斜街窄巷。以南方为名的那些街道——晋江街、韶安街、金华街、云和街、泉州街、潮州街、温州街、青田街,当然,还有厦门街——全都有小巷纵横,奇径暗通,而门牌之纷乱,编号排次之无轨可循,使人逡巡其间,迷路时惶惑如智穷的白鼠,豁然时又自得如天才的侦探。几乎家家都有围墙,很少有巷子能一目了然,巷头固然望不见巷腰,到了巷腰,也往往看不出巷底要通往何处。那一盘盘交缠错综的羊肠迷宫,当时陷身其中,固曾苦于寻寻觅觅,但风晨雨夜,或是从奇幻的月光、婆娑的树影下走过,也赋予了我多少灵感。于今隔海想来,那些巷子在奥秘中寓有亲切,原是最耐人咀嚼的。黄昏的长巷里,家家围墙飘出的饭香,吟一首民谣在召归途的行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低回呢? 最耐人寻味的小巷,是从同安街向东北行,穿过南昌街后,通向罗斯福路的那一段。长只五六十码,狭处只容两辆脚踏车蠕行相交。上面晾着未干的衣裳,两旁总排着一些脚踏车、手推车,晒些家常腌味,最挤处还有些小孩子在嬉游。砖墙石壁半已剥蚀,颓败的纹理伸手可触。近罗斯福路出口处还有个小小的土地祠,简陋可笑的装饰也无损其香火不绝,供果长青。那恐怕是世界上最短最窄的一条陋巷了。从师大回家的途中,不记得已蜿穿过几千次了,对于我,那是世界上最滑稽、最迷人、最市井风的一段街景。电视天线接管了日窄的天空,古台北正在退缩。撼地压来的开路机啊,能绕道而行放过这几座历史的残堡吗? 在《蒲公英的岁》里,说过喜欢的是那岛,不是那城。台北啊,我怎能那样说,对你那样不公平?隔着南海的烟波,在香港的电视屏幕上,收看邻近都市的气象,首尔和东京之后总是台北,是阴是晴,是变冷是转热,是风前或雨后,都令我特别关心。台风自海上来,将掠台湾而西,扑向厦门和汕头,那气象报告员说;不然便是寒流凛凛自华中南下,气温要普遍下降,明天莫忘多加衣。只有在那一刹那,才恍觉这一切风云雨雾原本是一体,拆也拆不开的。 香港有一种常绿的树,黄花长叶,属刺槐科,据说是移植自台湾,叫“台湾相思”。那样美的名字,似乎是为我而取。 日不落家 1 壹圆的旧港币上有一只雄狮,戴冕控球,姿态十分威 武。伊丽莎白二世在位,已经四十五年,恰与一世相等。 在两位伊丽莎白之间,“大英帝国”从起建到瓦解,凡历 四百余年,与汉代相当。方其全盛,这帝国的属地藩邦、运 河军港,遍布了水陆大球,天下四分,独占其一,为历来帝 国之所未见,有“日不落国”之称。 而现在,“日不落国”将成为历史,代之而兴的乃是 “日不落家”。 冷战时代过后,国际日趋开放,交流日见频繁,加以 旅游便利,信息发达,这世界真要变成地球村了。于是同 一家人辞乡背井,散落到海角天涯,昼夜颠倒,寒暑对照便成了“日不落家”。今年我们的四个女儿,两个在北美, 两个在西欧,留下我们二老守在岛上。一家而五分,你醒我 睡,不可同日而语,也成了“日不落家”。 幼女季珊留法五年,先在翁热修法文,后去巴黎读广 告设计,点唇画眉,似乎沾上了一些高卢风味。我家英语 程度不低,但家人的法语发音,常会遭她纠正。她善于学 人口吻,并以滑稽的手势,常逗得母亲和姐姐们开心, 轻则解颜,剧则捧腹。可以想见,她的笑话多半取自法国 经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法国男人。马歇·马叟是她的偶 像,害得她一度想学哑剧。不过她的设计也学得不赖,我 译的王尔德喜剧《理想丈夫》,便是她做的封面。现在她? 在加拿大,一个人孤悬在温哥华南郊,跟我们的时差是早 八小时。 长女珊珊在堪萨斯修完艺术史后,就一直留在美 国,做了长久的纽约客。大都会的艺馆画廊既多,展览 又频,正可尽情饱赏。珊珊也没有闲着,远流版两巨册 的《现代艺术理论》就是她公余、厨余的译绩。华人画 家在东岸出画集,也屡次请她写序。看来我的“序灾” 她也有份了,成了“家患”,虽然苦些,却非徒劳。她 已经做了母亲,男孩四岁,女孩未满两岁。家教所及, 那小男孩一面挥舞恐龙和电动神兵,一面却随口叫出 凡·高和蒙娜丽莎的名字,把考古、科技、艺术合而为 一,十足一个博闻强记的顽童。四姐妹中珊珊来得最 早,在生动的回忆里她是破天荒第一声婴啼,一婴开啼,众婴响应,带来了日后八根小辫子飞舞的热闹与繁 华。然而这些年来她离开我们也最久,而自己有了孩子 之后,也最不容易回中国台湾,所以只好安于“日不落 家”,不便常回“娘家”了,她和幺妹之间隔了一整个美 洲大陆,时差,又早了三个小时。 凌越淼淼的大西洋更往东去,五小时的时差,便到了 莎士比亚所赞的故乡,“一块宝石镶嵌在银涛之上”。次女幼 珊在曼彻斯特大学专攻华兹华斯,正襟危坐,苦读的是诗 翁浩繁的全集,逍遥汗漫,优游的也还是诗翁俯仰的湖区。 华兹华斯乃英国浪漫诗派的主峰,幼珊在柏克莱写硕士论 文,仰攀的是这翠微,十年后径去华氏故乡,在曼城写博士 论文,登临的仍是这雪顶,真可谓从一而缄。世上最亲近华 氏的女子,当然是他的妹妹桃乐赛(Dorothy Wordsworth),其次 呢,恐怕就轮到我家的二女儿了。 幼珊留英,将满三年,已经是一口不列颠腔。每逢 朋友访英,她义不容辞,总得驾车载客去西北的坎布里 亚,一览湖区绝色,简直成了华兹华斯的特勤导游。如 此贡献,只怕桃乐赛也无能为力吧。我常劝幼珊在撰正 论之余,把她的英国经验,包括湖区的唯美之旅,一一 分题写成杂文小品,免得日后“留英”变成“留白”。她 却惜墨如金,始缄不曾下笔,正如她的幺妹空将法国岁 月藏在心中。 幼珊虽然远在英国,今年却不显得怎么孤单,因为三 妹佩珊正在比利时研究,见面不难,没有时差。我们的三女儿反应迅速,兴趣广泛,而且“见异思迁”:她拿的三个 学位依次是历史学士、广告硕士、营销博士。所以我叫她 作“柳三变”。在香港读中文大学的时候,她的钢琴演奏曾 经考取八级,一度有意去美国主修音乐;后来又任《星岛 日报》的文教记者。所以在餐桌上我常笑语家人:“记者面 前,说话当心。” 回中国台湾以后,佩珊一直在东海的企管系任教, 这些年来 , 更把本行的名著三种译成中文 , 在 “ 天 下”“远流”出版。今年她去比利时做市场调查,范围 兼及荷兰、英国。据我这做父亲的看来,她对消费的兴 趣,不但是学术,也是癖好,尤其是对于精品。她的比 利时之旅,不但饱览佛兰德名画,而且遍尝各种美酒, 更远征土耳其,去清真寺仰听尖塔上悠扬的呼祷,想必 是十分丰盛的经历。 2 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这感觉,看电视上的气象报告最 为具体。中国台湾太热,温差又小,本地的气象报告不够生 动,所以爱看外地的冷暖,尤其是够酷的低温。每次播到大 陆各地,我总是寻找沈阳和兰州。“哇!零下十二度耶!过 瘾啊!”于是一整幅雪景当面掴来,觉得这世界还是多姿多 彩的。 一家既五分,气候自然各殊。其实四个女儿都在寒带a,最北的曼彻斯特约当北纬五十三度又半,最南的纽约 也还有四十一度,都属于高纬了。总而言之,四个女儿纬差 虽达十二度,但气温大同,只得一个“冷”字。其中幼珊最 为怕冷,偏偏曼彻斯特严寒欺人,而读不完的华兹华斯又必 须久坐苦读,难抵凛冽。对比之下,低纬二十二度半的高雄 是暖得多了,即使嚷嚷寒流犯境,也不过等于英国的仲夏之 夜,得盖被窝。 黄昏,是一日最敏感、最容易受伤的时辰,气象报告 总是由近而远,缄于播到了北美与西欧,把我们的关爱带 到高纬,向陌生又亲切的都市聚焦。陌生,因为是寒带。亲 切,因为是我们的孩子所在。 “温哥华还在零下!” “暴风雪袭击纽约,机场关闭!” “伦敦都这么冷了,曼彻斯特更不得了!” “布鲁塞尔呢,也差不多吧?” 坐在热带b的凉椅上看海外的气象,我们总这么大惊小 怪,并不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冰雪,或是孩子们还在稚龄, 不知保暖,更不是因为那些国家太简陋,难以御寒。只因 为父母老了,念女情深,在记忆的深处,梦的焦点,在见 不得光的潜意识底层,女儿的神情笑貌仍似往昔,永远珍藏在娇憨的稚岁,童真的幼龄—所以天冷了,就得为 她们加衣,天黑了,就等待她们一一回来,向热腾腾的晚 餐,向餐桌顶上金黄的吊灯报到,才能众辫聚首,众瓣围 葩,??成一朵烘闹的向日葵。每当我眷顾往昔,年轻的 幸福感就在这一景停格。 人的一生有一个半童年。一个童年在自己小时候,而 半个童年在自己孩子的小时候。童年,是人生的神话时代, 将信将疑,一半靠父母的零星口述,很难考古。错过了自己 的童年,还有第二次机会,那便是自己子女的童年。年轻爸 爸的幸福感,大概仅次于年轻妈妈了。在厦门街绿荫深邃的 巷子里,我曾是这么一个顾盼自得的年轻爸爸,四个女婴先 后裹着奶香的襁褓,投进我喜悦的怀抱。黑白分明,新造的 灵瞳灼灼向我转来,定睛在我脸上,不移也不眨,凝神认真 地读我,似乎有一点困惑。 “好像不是那个(妈妈)呢,这个(男人)。”她用超语言的 混沌意识在说我,而我,更逼近她的脸庞,用超语言的笑 容向她示意“我不是别人,是你爸爸,爱你,也许比不上 你妈妈那么周到,但不会比她较少。”她用超经验的直觉将 我的笑容解码,于是学起我来,忽然也笑了。这是父女间 第一次相视而笑,像风吹水绽,自成涟漪,却不落言筌, 不留痕迹。 为了女婴灵秀可爱,幼稚可哂,我们笑。受了我们 笑容的启示,笑声的鼓舞,女婴也笑了。女婴一笑,我 们以笑回答。女婴一哭,我们笑得更多。女婴刚会起立,我们用笑勉励。她又跌坐在地,我们用笑安抚。四 个女婴马戏团一般相继翻筋斗来投我家,然后是带爬、 带跌、带摇、带晃,扑进我们张迎的怀里—她们的童 年是我们的“笑季”。 为了逗她们笑,我们做鬼脸。为了教她们牙牙学语, 我们自己先儿语牙牙:“这是豆豆,那是饼饼,虫虫虫虫 飞!”成人之间不屑也不敢的幼稚口吻、离奇动作,我们在 孩子面前,特权似的,却可以完全解放,尽情表演。在孩子 的真童年里,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假童年,乡愁一般再过一次 小时候,管它是真是假,是一半还是完全。 快乐的童年是双全的互惠:一方面孩子长大了,孺慕 儿时的亲恩;另一方面父母老了,眷念子女的儿时。因为父 母与稚儿之间的亲情,最原始、最纯粹、最强烈,印象最久 也最深沉,虽经万劫亦不可磨灭。坐在电视机前,看气象而 念四女,心底浮现的常是她们孩时,仰面伸手,依依求抱的 憨态,只因那形象最萦我心。 最萦我心的是第一个长夏,珊珊卧在白纱帐里,任 我把摇篮摇来摇去,乌眸灼灼仍对我仰视,窗外一巷的蝉 嘶。是幼珊从躺床洞孔倒爬了出来,在地上颤颤昂头像一 只小胖兽,令众人大吃一惊,又哄然失笑。是带佩珊去看 电影,她水亮的眼珠在暗中转动,闪着银幕的反光,神情 那样紧张而专注,小手微汗在我的手里。是季珊小时候怕 打雷和鞭炮,巨响一迸发就把哭声埋进婆婆的怀里,呜咽 久之。 不知道她们的母亲,记忆中是怎样为每一个女孩的初 貌取景造形。也许是太密太繁了,不一而足,甚至要远溯到 成形以前,不是形象,而是触觉,是胎里的颠倒蜷伏,手撑 脚踢。 当一切追溯到源头,混沌初开,女婴的生命起自父精 巧遇到母卵,正是所有爱情故事的雏形。从父体出发长征 的,万头攒动,是适者得岸的蝌蚪宝宝,只有幸运的一头 被母岛接纳。于是母女同体的十月因缘奇妙地开始。母亲 把女婴安顿在子宫,用胚胎喂她,羊水护她,用脐带的专 线跟她神秘地通话,给她暧昧的超安全感,更赋她心跳、 脉搏与血型,直到大头蝌蚪变成了大头宝宝,大头朝下, 抱臂交股,蜷成一团,准备向生之窄门拥挤顶撞,破母体 而出,而且鼓动肺叶,用尚未吃奶的气力、嗓音惊天地而 动鬼神,又像对母体告别,又像对母亲报到,洪亮的一声 啼哭:“我来了!” 3 母亲的恩情早在孩子会呼吸以前就开始。所以中国人 计算年龄,是从成孕数起。那原始的十个月,虽然眼睛都 还未睁开,已经样样向母亲索取,负欠太多。等到降世那 天,同命必须分体,更要断然破胎、截然开骨,在剧烈加 速的阵痛之中,挣扎着,夺门而出。生日蛋糕之甜,烛火 之亮,是用母难之血来偿付的。但生产之大劫不过是母爱的开始,日后母亲的辛勤照顾,从抱到背,从扶到推,从 拉拔到提掖,字典上凡是手字部的操劳,哪一样没有做过? 《蓼莪》篇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其实肌肤之亲、 操劳之勤,母亲远多于父亲。所以《蓼莪》又说:“母兮鞠 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 德,昊天罔极?”其中所言,多为母恩。“出入腹我”一句 形容母不离子,最为传神,动物之中恐怕只有袋鼠家庭胜 过人伦了。 从前是四个女儿常在身边,顾之复之,出入腹之。我 存肌肤白皙,四女多得遗传,所以她们小时我戏呼之为“一 窝小白鼠”。在丹佛时,长途旅行,一窝小白鼠全在我家车 上,坐满后排。那情景,又像是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只篮 里。我手握驾驶盘,不免倍加小心,但是全家同游,美景共 享,却也心满意足。在香港的十年,晚餐桌上热汤蒸腾,灯 氛温馨,四只小白鼠加一只大白鼠加我这大老鼠围成一桌, 一时六口齐张,美肴争入,妙语争出,叽叽喳喳喧成一片, 鼠伦之乐莫过于此。 而现在,一窝小白鼠全散在四方,这样的盛宴久已不 再。剩下二老,只能在清冷的晚餐后,向海外的气象报告去 揣摩四地的冷暖。中国人把见面打招呼叫作寒暄。我们每晚 在电视上真的向四个女儿“寒暄”,非但不是客套,而且寓 有真情,因为中国人不惯和家人紧抱热吻,恩情流露,每在 淡淡的问暖嘘寒,叮嘱添衣。 往往在气象报告之后,做母亲的一通长途电话,越洋跨洲,就直接拨到暴风雪的那一端,去“寒暄”一番,并且 报告高雄家里的现况,例如父亲刚去墨西哥开会,或是下星 期要去“川大”演讲,她也要同行。有时她一夜电话,打遍 了西欧北美,耳听四国,把我们这“日不落家”的最新动态 收集汇整。 看着做母亲的曳着电线,握着听筒,跟九千里外的女 儿短话长说,那全神贯注的姿态,我顿然领悟,这还是母女 连心、一线密语的习惯。不过以前是用脐带向体内腹语,而 现在,是用电缆向海外传音。 而除了脐带情结之外,更不断写信,并附寄照片或剪 稿,有时还寄包裹,把书籍、衣饰、药品、隐形眼镜等,像 后勤支援前线一般,源源不绝地向海外供应。类此的补给从 未中止,如同最初,母体用胎盘向新生命送营养和氧气:绵 绵的母爱,源源的母爱,唉,永不告竭。 所谓恩情,是爱加上辛苦再乘以时间,所以是有增无 减,且因累积而变得深厚。所以《诗经》叹曰:“欲报之 德,昊天罔极?” 这一切的一切,从珊珊的第一声啼哭以前就开始了。 若要彻底,就得追溯到四十五年前,当四个女婴的母亲初 遇父亲,神话的封面刚刚揭开,罗曼史正当扉页。到女婴 来时,便是美丽的插图了。第一图是父之囊。第二图是母 之宫。第三图是育婴床,在内江街的妇产医院。第四图是 摇婴篮,把四个女婴依次摇啊摇,没有摇到外婆桥,却摇 成了少女,在厦门街深巷的一栋古屋。以后的插图就不用我多讲了。 这一幅插图,看哪,爸爸老了,还对着海峡之夜在灯 下写诗。妈妈早入睡了,微闻鼾声。她也许正梦见从前,有 一窝小白鼠跟她捉迷藏,躲到后来就走散了,而她太累,一 时也追不回来。处……常说成功的男人背后必有一位伟大的女性。现在是女强人的时代,照理成功的女人背后也必有一位伟大的男性。可是何凡和林海音,到底谁在谁的背后呢?还是闽南语说得好:夫妻是‘牵手’。这一对伉俪并肩携手,都站在前面。” 暮色苍茫得真快,在八十岁的寿宴上,我们夫妻的座位安排在寿星首席。那时的海音无复十年前的谈笑自若了。宾至的盛况不逊当年,但是热闹的核心缺了主角清脆动听的女高音,不免就失去了焦聚。美女再资深也终会老去,时光的无礼令人怅愁。 四年后时光的无礼变成绝情。我发现自己和齐邦媛、痖弦坐在台上,面对四百位海音的朋友追述她生前的种种切切。深沉的肃静低压着整个大厅。海音的半身像巨幅海报高悬在我们背后,熟悉的笑容以亲切的眸光、开朗的齿光煦照着我们,但没有人能够用笑容回应了。刚才放映的纪录片,从稚龄的英子到耋年的林先生,栩栩的形貌还留在眼睫,而放眼台下,沉思的何凡虽然是坐在众多家人的中间,却形单影只,不,似乎只剩下了一半,令人很不习惯。我长久未流的泪水忽然满眶,觉悟自己的“城南旧事”,也是祖丽姐妹和珊珊姐妹的“城南旧事”,终于一去不回。半个世纪的温馨往事,都在那幅永恒的笑貌上停格了。 猛虎与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 Sassoon,1886—1967)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尔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亨利·卢梭的杰作《沉睡的吉卜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惜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 原来人性含有两个: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耐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脚注。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士,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帆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达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弥尔顿;拜伦欣赏蒲柏;夏洛蒂·勃朗特欣赏萨克雷;司各特欣赏简·奥斯丁;斯温伯恩欣赏兰道;兰道欣赏勃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各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 Heart’s 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蕴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搓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汀(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宜幽默 宜从容:对抗荒谬的生活——余光中的生活观察 样章:假如我有九条命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的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越大越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越小越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塞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九十,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二十七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八十,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 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恩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面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信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于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帙,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 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倒是在教室以外和学生闲谈问答之间,更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的作家极少是专业,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致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三十年代文学,夜间写八十年代文学,也可以各行其是。不过艺术是需要全神投入的活动,没有一位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本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时,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在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宗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之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可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再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优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太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两人正好互做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借钱的境界 一提起借钱,没有几个人不胆战心惊的。有限的几张钞票,好端端地隐居在自己口袋里,忽然一只手伸过来把它带走,真教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借钱的威胁不下于核子战争:后者毕竟不常发生,而且同难者众,前者的命中率却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只手却是朝你一个人伸过来的。 借钱,实在是一件紧张的事,富于戏剧性。借钱是一种神经战,紧张的程度,可比求婚,因为两者都是秘密进行,而面临的答复,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远留下;失败的求婚人离去,永远离去。可是借钱的人,无论成功或失败,永远有去无回,除非他再来借钱。 除非有奇迹发生,借出去的钱,是不会自动回来的。所谓“借”,实在只是一种雅称。“借”的理论,完全建筑在“还”的假设上。有了这个大胆假设,借钱的人才能名正言顺,理直气壮,贷钱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至于毫无希望。也许当初,借的人确有还的诚意,至少有一种决心要还的幻觉。等到借来的钱用光了,事过境迁,第二种幻觉便渐渐形成。他会觉得,那一笔钱本来是“无中生有”变出来的,现在要他“重归于无”变回去,未免有点不甘心。“谁教他比我有钱呢?”朦朦胧胧之中,升起了这个念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当初就是因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钱,现在要还钱给人,岂非损不足以奉有余,简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还钱的念头渐渐由淡趋无。 久借不还,“借”就变了质,成为——成为什么呢?“偷”吗?明明是当面发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抢”吗?也不能算抢,因为对方明明同意。借钱和这两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后者往往施于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于亲朋之间。此外,偷和抢定义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还——也许就叫“赖”吧?——对“受害人”的影响虽然相似,其“罪”本身却是渐渐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还钱之念,那么,就算事过三年五载,“赖”的行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还,而是还没有还。”这中间的道理,真是微妙极了。 借钱,实在是介于艺术和战术之间的事情。其实呢,贷方比借方更处于不利之境。借钱之难,难在启齿。等到开了口,不,开了价,那块“热山芋”就抛给对方了。借钱需要勇气,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气吧。这时,“受害人”的贷方,惶恐觳觫,嗫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肠,借词推托的样子。技巧就在这里了。资深的借钱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视对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这种情势下,无论那“犯人”提出什么理由,都显得像在说谎。招架乏力,没有几个人不终于乖乖拿出钱来的。所谓“终于”,其实过程很短,“不到一盏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月底一定奉还”,到了门口,客人再三保证。“不忙不忙,慢慢来。”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尝君的气派。 当然是慢慢来,也许就不再来了。问题是,孟尝君的太太未必都像孟尝君那么大度。而那笔钱,不大不小,本来也许足够把自己久想购买却迟疑不忍下手的一样东西买回家来,现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恼人。月底早过去了。等那客人来还吗?不可能。催他来还吗?那怎么可以!借钱不还,最多引起众人畏惧,说不定还能赢人同情。至于向人索债,那简直是卑鄙,守财奴的作风,将不见容于江湖。何况索债往往失败:失财于前,失友于后,花钱去买绝交,还有更愚蠢的事吗? 既然是这样,借钱出去,就不该等人来还。所谓“借钱”给人,事实上等于“送钱”给人,区别在于:“借钱”给人,并不能赢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赢得借者的感激,因为“借”是期待“还”的,动机本来就不算高贵。参透了这点道理,真正聪明的人,应该干脆送钱,而绝不借钱给人。钱,横竖是丢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丢得有声有色,“某某真够朋友!”听起来岂不过瘾。 当然,借钱的一方也不是毫无波折的。面露寒酸之色,口吐嗫嚅之言,所索又不过升斗之需,这是“低姿势”的借法,在战术上早落了下风。在借贷的世界里,似乎有一个公式,那就是,开价愈低,借成功的机会愈小。照理区区之数,应该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问题在于,开价既低,来客的境遇穷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兔子小开口”,充其量不过要一根胡萝卜吧。谁耐烦去敷衍一只兔子呢? 如果来者是一个资深的借钱人,他就懂得先要大开其口。“已经在别处筹了七八万,能不能再调两万五千,让我周转一下?”狮子搏兔,喧宾夺主,一时形势互易,主人忽然变成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躯成仁,恐怕也难塞大狮的牙缝。这样一来,自卑感就从客人转移到主人,借钱的人趾高气扬,出钱的人反而无地自容了。“真对不起,近来我也——(也怎么样呢?“捉襟见肘”吗?还是“三餐不继”呢?又不是你在借钱,何苦这么自贬?)——我也——先拿三千去,怎么样?”一面舌结唇颤,等待狮子宣判。“好吧。就先给我一五千好了。”两万五千减成一个零头,显得既豪爽,又体贴,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潜意识里面,好像是客人免了他两万,而不是他拿给客人五千。这是“中姿势”的借法。 至于“高姿势”,那里面的学问就太大了,简直有一点天人之际的意味。善借者不是向私人,而是向国家借。借的借口不再是一根胡萝卜,而是好几根烟囱。借的对象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千百万人。债主的人数等于人口的总数,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钱了。至于怎么个还法,甚至要不要还,岂是胡萝卜的境界所能了解的。 此之谓“大借若还”。 逍遥游:波波度一生,不喜亦不惧——余光中的乡愁之旅 样章:思台北,念台北 隐地从台北寄来他的新书《欧游随笔》,并在扉页上写道:“尔雅也在厦门街一一三巷,每天,我走您走过的脚步。”一句话,撩起我多少乡愁。龙尾蛇头,接到多少张圣诞卡、贺年片,没有一句话更撼动我的心弦。 如果脚步是秋天的落叶,年复一年,季复一季,则最下面的一层该都是我的履印与足音,然后一层层,重重叠叠,旧印之上覆盖着新印,千层下,少年的屐迹车辙,只能在仿佛之间去翻寻。每次回到台北,重踏那条深长的巷子,隐隐,总踏起满巷的回音,那是旧足音醒来,在响应新的足音?厦门街、水源路那一带的弯街斜巷,拭也拭不尽的,是我的脚印和指纹。每一条窄弄都通向记忆,深深的厦门街,是我的回声谷。也无怪隐地走过,难逃我的联想。 那一带的市井街坊,已成为我的“背景”甚至“腹地”。去年夏天在西雅图,和叶珊谈起台湾诗选之滥,令人穷于应付,成了“选灾”。叶珊笑说,这么发展下去,总有一天我该编一本《古亭诗选》,他呢,则要编一本《大安诗选》。其实叶珊在大安区的脚印,寥落可数,他的乡井当然在水之湄,在花莲。他只能算是“半山”的乡下诗人,我,才是城里的诗人。十年一觉扬州梦,醒来时,我已是一位台北人。 当然不止十年了。清明尾,端午头,中秋月后又重九,春去秋来,远方盆地里那一座岛城,算起来,竟已住了二十六年了。这其间,就算减去旅美的五年,来港的两年,也有十九年之久。北起淡水,南迄乌来,半辈子的岁月便在那里边攘攘度过,一任红尘困我,车声震我,限时信、电话和门铃催我促我,一任杜鹃媚我于暮春,莲塘迷我于仲夏,雨季霉我,溽暑蒸我,地震和台风撼我摇我。四分之一的世纪,我眼见台北长高又长大,脚踏车、三轮车把大街小巷让给了电单车、出租车,半田园风的小城变成了现代立体大都市。镜头一转,前文提要一样的跳速,台北也惊见我如何从一个寂寞而迷惘的流亡少年变成大四的学生、少尉编译官、新郎、父亲,然后是留学生、新来的讲师、老去的教授、毁誉交加的诗人,左颊是掌声右颊是嘘声。二十六年后,台北恐已不识我,霜发的中年人,正如我也有点近乡情怯,机翼斜斜,海关扰扰,出得松山,迎面那一丛丛陌生的楼影。 曾在那岛上,浅浅的淡水河边,遥听嘉陵江滔滔的水声,曾在芝加哥的楼影下,没遮没拦的密歇根湖岸,念江南的草长莺飞,花发蝶忙。乡愁一缕,恒与扬子江东流水竞长。前半生,早如断了的风筝落在海峡的对面,手里兀自牵一缕旧线。每次填表,“永久地址”那一栏总教人临表踟蹰,好生为难。一若四海之大,天地之宽,竟有一处是稳如磐石,固如根柢,世世代代归于自己,生命深深植于其中,海啸山崩都休想将它拔走似的。面对着天灾人祸,世局无常,竟要填表人肯定说出自己的“永久地址”,真是一大幽默,带一点智力测验的意味。 尽管如此,表却不能不填。二十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