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艺术发展与改革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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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播音与主持的关系 播音与主持,虽然内涵有别,却也存在很多共同之 处。譬如,主持人在话筒前说话,那就是“播音”。播 音不仅仅是有稿件依据的播音,还应该包括脱口而出的 述评、谈话等语言现象。因此,可以理解为“播音”的 含义是更为宽泛,涵盖面更广的。播音是广播电视传播 过程中多种口头语体的综合表达方式。除了播音员和主 持人,广播电视记者在实地报道时同样需要科学的语言 表达技巧。不仅如此,我们之所以将“主持”视为广播 电视节目的一门传播艺术,是因为主持不仅需要运用语 言进行传播,还要熟练掌握更为丰富的非语言传播技能 。因此,“播音”这一概念并不足以涵盖除有声语言以 外的各种传播行为,同样地,“主持”也无法取代语言 再创造方面的“播音”艺术。 从传播过程角度分析,主持与播音在传播过程中相 辅相成、相互借鉴,构成了一种综合而多样的传播方式 。主持人作为传播者,通过精湛的语言表达手段,将信 息传递给受众,引导着节目的进行。然而,播音并不仅 仅是语言的传递,它还需要主持人巧妙地运用非语言的 传播方式,如肢体语言、面部表情等,增强信息的共鸣 和传达效果。但不能因此武断地认为,“主持人节目” 是现在和今后广播电视唯一的节目形式。主持作为一种 综合传播方式,融合了语言与非语言手段,使得信息在 传播过程中具有更高的信息量和更广的信息共享程度。 主持人不仅通过言辞将观点传递给听众,还通过肢体动 作、眼神交流等方式与观众建立情感联系,从而深化信 息的传达效果。一些概念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且 随着社会和学科的发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管是播音 员,还是主持人,抑或是脱口秀演员,都可以称为媒介 传播者。现代传媒需要的传播者是多种多样的,不能以 一种模式来强行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传播者的角色 也在不断演变。不同的时期可能会有不同的称谓,但他 们都属于媒介传播者的范畴。真正的实践才是对传播方 式的最终检验。播音员主持人需要不断地学习和实践, 才可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传播环境,提升自己的表 达能力和传播效果,从而在不断追求进步的过程中,不 断丰富和完善主持艺术。学科建设也必须是经得起实践 检验的科学体系。只要我们发扬科学的精神和求实的态 度,“主持艺术”必将成为学无止境的艺术宝库。 在广播电视中,播音和主持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 的传播活动。但无论涉及播音还是主持,均属于传播行 为范畴,其共同的使命在于追求传播效果的最大化。这 些传播行为总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条件下进行,不同的 节目语言环境有不同的表达方式,目的是达到最佳的传 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