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之心:神圣罗马帝国,800—1806

欧洲之心:神圣罗马帝国,800—1806
作者: 彼得·威尔逊(Peter H.Wilson)
出版社: 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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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1761924

作者简介

彼得·威尔逊(Peter H. Wilson,1963—),牛津大学万灵学院战争史奇切勒教授,剑桥大学博士,英国皇家历史学会会员,德国明斯特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教于桑德兰大学、纽卡斯尔大学和赫尔大学,还是《国际历史评论》、《战争与社会》和《英国军事史杂志》等专业期刊的顾问。他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史、中欧史、战争史,以及神圣罗马帝国史。除了本书,他的著作还有《三十年战争史:欧洲的悲剧》、《从帝国到革命:1558—1806年的德国史》、《中欧的绝对主义》,以及《铁与血:1500年以来德语民族军事史》》等。

内容简介

引言 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是欧洲史的核心。了解这段历史,有助于把握欧洲大部分地区从中世纪初期至19 世纪的发展走向。它所揭示的许多重要层面,是我们熟悉的那种从民族国家角度讲述的欧洲史所忽视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跨越千年,存续时间是罗马帝国的两倍多,欧洲大陆的许多地区都在它的疆域范围内。除了今日的德国外,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域还包括以下10 个现代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和瑞士。其他的一些国家也与神圣罗马帝国有紧密联系, 比如匈牙利、西班牙和瑞典;人们常常忘记,英格兰也出过一位德意志国王(康沃尔的理查,1257—1272 年在位)。更重要的,欧洲东部与西部、南部与北部的张力,都交汇于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地带—莱茵河、易北河、奥得河以及阿尔卑斯山脉所环绕的区域。这些张力反映在帝国疆界的不断变化中,也反映在帝国内部领地的细碎划分上。简而言之,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并不仅仅是众多民族国家历史中的一种,而是欧洲总体历史进程的核心。 然而,人们通常并不这么看待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在酝酿1787 年美国宪法的大陆会议上,未来的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以从前和当时的欧洲国家为例,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制国家。谈及当时仍是欧洲zui大国家的神圣罗马帝国时,麦迪逊表示,它不过是“没有神经的躯体,无力管辖自己的成员;无力抵御外部危险;其腹地充斥着动乱”。帝国的历史,只是一部“强者无法无天,弱者受尽凌辱……愚蠢、混乱及苦难”的大合集。 持有麦迪逊这种观点者还有不少。17世纪哲学家塞缪尔·冯·普芬道夫(Samuel von Pufendorf)形容帝国是“畸变的怪物”,因为他感到帝国从一个“常规”君主国退化成了“非常规的政治体”。一个世纪之后,伏尔泰打趣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1806 年8 月6 日,弗朗茨二世(Francis II)为防止拿破仑·波拿巴篡夺而解散帝国,此举令消极评价更为根深蒂固。然而,这个终幕告诉我们,帝国在曲终人散之时仍有一些价值,奥地利人还竭尽全力阻止法国人攫取帝国皇权。后世的人在撰写自己民族的历史时往往利用帝国,作者根据自己立场,给予它正面或负面评价。20 世纪末以来,这种趋势越发明显,一些作者宣称帝国是初代德意志民族国家,甚至有人说它是欧洲一体化的模板。 帝国灭亡的时候,现代民族主义正兴起为普遍现象,西方史学研究方法也得到确立,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 等在公立大学里任职的专业人士将这种研究方法制度化。他们以记录自己民族的故事为使命,围绕政治权力的集中或人民脱离外族统治的过程构建线性叙述。在一个每个民族都理当有自己的国家的世界中,神圣罗马帝国没有容身之地。它的历史被简化为中世纪德意志史,在许多方面,帝国主要的身后影响在于对其结构的批评开创了现代史学。 兰克在19 世纪50 年代建立了其史学的基本框架,经过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Heinrich von Treitschke)等人的推广,兰克史学在20 世纪广为人知。法兰克人的国王查理在公元800 年圣诞节当日被加冕为第 一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这类历史叙事中,他的名字是德意志式的“卡尔大帝”(Karl der Grosse),而非法语圈的通称“查理曼”(Charlemagne)。他的王国在843 年被划分为三个,据说这就是法国、意大利和德国的起源,而在那之后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便是不断试图建立德意志民族的有效统治,又不断失败的历史。按照后世才有的“德意志利益”的标准,各个君主或受称赞,或受谴责。据说,太多的君主不去巩固在德意志的皇帝头衔以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君主国,反倒去追求重建罗马帝国这一毫无意义的梦想。为了取得支持,他们将中央权力下放给实际上已割据自立的大诸侯。历经数世纪的英勇斗争和光荣失败,此尝试终于败于1250 年左右德意志文化(Kultur)和以教宗为代表的奸诈的意大利文明之间的宏大冲突。如今,“德意志”被无能的皇帝和自私的诸侯割裂,陷入疲弱。在许多人,尤其是新教徒作者看来,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错失了良机,该家族在1438 年后几乎永久垄断了皇帝头衔,却又去追求普世帝国,而不是追求建立强大的德意志民族国家。只有在帝国东北部边缘崛起的普鲁士霍亨索伦家族知道如何谨慎使用资源,准备履行将德意志统一为强大中央集权国家的“德意志使命”。裁剪掉这个故事过度的民族主义内容后,它仍是德国历史著作和史观的“通奏低音”(basso continuo),主要是因为它似乎能厘清一团混乱的过往。 人们说,是神圣罗马帝国使德意志成为“迟到的民族”的, 在普鲁士主导的统一在1871 年使其成为政治整体之前,德意志在18 世纪只获得了“成为文化民族”这样的“安慰奖”。许多观察家认为,这带来了致命的后果,使德国发展走上了异常的“特殊道路”(Sonderweg),导致它远离西方文明和自由民主,通向威权主义和大屠杀。直到两次世界大战使得早期对军事化民族国家的赞誉声名狼藉之后,神圣罗马帝国才获得了比较积极的历史评价。本书的终章将回到这一主题,讨论人们是怎么利用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来评论和理解欧洲面临的未来的。 在继续讨论之前,这里要先对“帝国”一词加以说明。这个帝国没有固定的名称,但即使长期处于国王而非皇帝的统治之下, 也始终被称为帝国。从13 世纪起,拉丁词imperium(帝国)逐渐被德语词Reich(帝国)取代。Reich 作为形容词时,意思是“ 丰富的”,而作为名词,则“帝国”和“王国”两个意思都有,分别见于kaiserreich(帝国)和K?nigreich(王国)两个词中。虽说定义帝国没有一个普遍的标准,但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三个要素。面积是不太重要的指标。加拿大占地近1 000 万平方千米,比古代波斯帝国或亚历山大大帝的帝国都大400 万平方千米,但鲜有人会认为它是一个帝国。皇帝及其臣民都没有社会科学家那种对量化的痴迷。相反,更有意义的定义帝国的特征是它绝对拒绝定义其地理范围或权限边界。 存续时间是第二要素,判断一个帝国是否具有“世界历史重要性”,有人会看它是否跨过了“奥古斯都门槛”—该术语来自奥古斯都皇帝将罗马共和国转变为稳定的帝国。该标准让人注意到为何某些帝国在其创始人去世后仍继续存在,尽管如此,也有许多在创始人去世后就消亡的帝国留下了重要的政治遗产,例如亚历山大和拿破仑的帝国。 霸权是第三个要素,或许也是意识形态色彩非常重的要素,一些有影响力的评论将帝国的霸权简化为一小股人对其他人的统治。于是,帝国历史便成为征服或抵抗征服的故事,究竟是征服还是抵抗征服,则取决于从谁的角度写。帝国带来压迫和剥削,而抵抗往往等同于民族自决与民主。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法可以说得通。但是,它常常无法解释帝国是如何扩张和维持的,特别是这些进程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的时候。它还倾向于将帝国想象为有相当稳定的“核心”人民或领土,统治着众多的边缘地区。用一个常见的隐喻形容,帝国的统治是个“无边之轮”,边缘地区与轮毂相连,但彼此并无联系。这样一来,帝国中心就可以通过“ 分而治之”来进行统治,将各个边缘地区的人口分隔开来,以防止他们联合起来对付人口较少的统治中心。这样的系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精英,他们相当于将该地区与轮毂连接起来的辐条。因此,中心对边缘的统治并非明显具有压迫性,因为可以利用中间人,而这些中间人也会将帝国统治的一些好处带给边缘地区的人口。但是,帝国统治与许多地方交易捆绑在一起,因而很难调用大量资源用于共同目的,因为统治中心需要与每一地的中间人分别谈判。中心—边缘模式有助于解释人数相对少的一群人如何管理幅员辽阔的土地,但大多数国家在扩张和巩固的过程中都会使用中间人,所以中间人制度并不一定是“帝国”独有的。 神圣罗马帝国在学术界相对而言不受重视,一个主要原因是其历史过于复杂。这个帝国缺少可以用来塑造一般民族历史的要素: 一个稳定的中心地带、一座都城、权力集中的政治机构,以及可能是根本的要素— 一个单一的“民族”。它幅员辽阔,也存续了很长时间。如果按照常规的编年方法来写它的历史,要么篇幅会长到无法控制,要么有可能把帝国历史错误表现为线性发展的过程,将其简化为高层的政治史。我想强调的是帝国发展所经过的种种道路、弯路和死路,向读者解释清楚它是什么、如何运作、为何重要以及对今日有什么影响。附录中有完整年表可供参考。本书其余内容分为4 个部分,每部分又分为3 章,全书共12 章,通过理念、归属、统治和社会四大主题来研究帝国。几个主题循序推进,因此读者可如飞过帝国的雄鹰一般俯瞰史料。第 一部分将勾勒基本轮廓,其他细节则随阅读推进逐步清晰,直到读者读完第四部分,降落到地面。 我们需要研究一下帝国是如何证明自己的合法性的,以及相对于外来者它是如何定义自己的。此为第 一部分内容,该部分首先讨论神圣罗马帝国的基础—西方基督教的世俗力量。从历史上看,欧洲的发展通常被描述为包括三个层次的组织:普遍层次上的超越性理念,能提供团结精神和共同纽带(例如基督教、罗马法); 具体地方层次上的日常行为(获取资源、执法等);以及中间层次上的主权国家。而在神圣罗马帝国存续的大部分时间里,只用前两个层次的组织就可以描述。13 世纪以降第三个层次组织的出现是帝国消亡的主要原因。但是历史学家一度设想的历史演变进程的终点—由互相竞争的民族国家组成的欧洲—如今看来已不再是政治发展的终点,这让人们对神圣罗马帝国重新产生了兴趣,还有人拿它和欧洲联盟比较。 第 一章从查理曼和教宗达成的协议开始,介绍帝国建立时的情况,该协议表达的信念是,基督教世界只有一种秩序,由皇帝和教宗实施双重管理。这赋予帝国长久的使命,该使命的前提是皇帝是卓越的基督教君主,在包括地位较低的统治者的共同秩序中行事。皇帝的任务是在道义上领导子民并保护教会,而不是直接用霸权统治欧洲。与其他帝国的情况一样,这一帝国使命带来了超越眼前个人利益的“近乎宗教的使命感”。从很早的时候起,人们就坚信帝国远比其统治者重要,不管皇帝是谁,帝国都在他之上,这解释了为何如此多的皇帝努力履行帝国使命,而不去从事在后人看来更务实的工作—建立民族君主国。这一章的余下部分考察了该使命的神圣、罗马、帝国三元素,对帝国和教宗之间直至近代早期的复杂关系也做了阐述。 第二章探讨帝国在宗教方面的具体情况。该章描述了帝国是如何做出典型的“帝国”与“蛮族”的划分的,“帝国”是独一的文明,一切外国人都是“蛮族”。文明被定义为基督教,加上公元800 年后帝国所体现的古罗马帝国的遗产。然而,帝国与外部的交流并不总是伴随着暴力,帝国在中世纪盛期向北欧和东欧的扩张,部分是通过同化实现的。第三章描述了独一文明的概念如何阻碍帝国与其他国家对等相处。随着拉丁基督教欧洲被划分为明显不同的主权国家,每位国王都声称自己是“各自王国内的皇帝”,该问题日益突出。 第二部分旨在超越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历史学家将帝国割裂开来的传统做法,讨论帝国的众土众民如何互相联系。帝国没有之于英国的泰晤士河河谷、之于法国的法兰西岛那种稳定的核心区域。帝国没有固定的首都,没有独一的主保圣徒,也没有共同的语言或文化。身份认同始终是多重和多层次的,反映出帝国统治的民族之多、地域之广。随着维持帝统治的政治等级制度往复杂细致的方向发展,身份认同的层次也越来越多。10 世纪中叶,帝国的核心基本固定在德意志王国,尽管直到14 世纪,帝国的君主仍需要巡游。到了11 世纪30 年代,稳定的等级制度出现了,规定成为德意志国王之人便是帝国另外两个主要王国意大利和勃艮第的统治者, 而且是仅有的帝位候选人。第四章探讨这些王国及其下属领地的实际形态,以及帝国和其他欧洲民族的关系。第五章讨论种族、社会组织、地域对于身份认同的相对重要性。第六章研究13 世纪出现的民族国家概念如何加强而非削弱了众多居民对帝国的认同感。早在1871 年统一之前,德意志人就自视为政治民族,将帝国认定为他们天然的祖国。帝国从未如后世民族主义者设想的那般要求绝对、排他的忠诚。这削弱了其调动资源和获得积极支援的能力,但同时也给彼此相异的共同体以共存的空间,每个共同体都通过归属于共同家园来保护自己的独特性。 第三部分解释了帝国是如何在不建立大型集权制度的情况下得到治理的。历史学家一直设想并期望国王是“建国者”,至少国王要有连续一致的长期计划。评判国家靠的是单一的模型,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就该模型给出了非常简洁的定义:国家“在特定领土内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于是,国家的历史被表述为建立一个能集中和行使排他性主权的机构,并论证这种过程合法性的故事。相关论证也被用来驳斥对手主张的合法性,对手既可能来自内部,比如谋求自治的贵族或地区,也可能来自外部,比如声称对“民族”领地拥有霸权的外部势力。以此为衡量的准绳,也难怪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被形容为至少持续到15 世纪的重复而且混乱的循环。帝国统治者登上王位之前,都要经过大贵族的认可。然后, 他在德意志王国内四处巡游,以获得臣民的效忠,同时这也给了他的敌人拒绝效忠和反叛的机会。绝大多数国王至少维护了自己的威望,但历史上也有一些为时不短的存在对立国王甚至爆发内战的时期,比较突出的是1077—1106 年、1198—1214 年、1314—1325 年。直到10 世纪,众多国王都需要应付维京人、斯拉夫人或马札尔人的袭击和入侵。处境安全后,国王通常会进行“ 罗马远征” ,请教宗将其加冕为帝。在意大利逗留得太久的国王可能面临阿尔卑斯山以北再次爆发的叛乱,从而不得不提前打道回府。而其他的国王则会发现,如果想在意大利保持哪怕是一点点权力,就得多次远征。他们在远征途中要么过早地死于疟疾,要么筋疲力尽,赶回德意志某地求得“善终”。随后,整个惹人厌倦的循环似乎又从头开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6 世纪初,当时哈布斯堡家族已经确立了对家族领地的统治权,这种统治权与对帝国的统治权有部分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