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全史(从5世纪初到20世纪)
作者简介
何炳松(1890—1946),现代知名史学家和教育家。字柏丞,浙江金华人。其著作有《历史研究法》《历史教育法》《西洋史学史》《秦始皇帝》等。他较早介绍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强调西方史学原理与中国传统史学的对比与贯通,与梁启超并称为“中国新史学派的领袖”。
内容简介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本书之目的 历史之范围 泛言之,凡过去人类所为、所思、所望者,皆历史也。历史为研究过去人类事业之科学,广大无边,然模糊异常,不易究诘,埃及象形文字之解释,中古寺院制度之叙述,印度蒙古皇帝之缕举,拿破仑战争之记载,皆研究历史者所有事也。即如罗马帝国之如何瓦解,一八九八年美国与西班牙之何以战争,加尔文对于路德之思想如何,十八世纪法国乡农所食者为何物,亦无一非研究历史之材料。历史范围之广,于此可见。 本书之目的 兹所述者为中古欧洲史,为期虽短,然极为重要。本书之目的,在于叙述自蛮族南下以后至近世诸国兴起时止之各种重要变化,以明近世欧洲文明之渊源。然千余年间,民族国家蔚然兴起;伟人英杰,代有其人;加以文物典章,时有变化;研究者不一其人,著作之书,汗牛充栋。兹书所述,仅得数十章之文字,其不能包罗一切,可想而知。则抉择材料,约取成书,编者之责,固甚大也。 注重一般状况 编史而仅述时与事,读史而仅记时与事,两无裨益。研究历史者,应知过去人类生活之状况如何?其制度如何?职业如何?事业如何?中古时代,既无币制,经商之方法如何?基督教在社会上之势力如何?僧侣之生活如何?有功于人类者何在?凡此诸端,皆吾人应详述者也。故本书之目的,一言以蔽之,在于说明上古之欧洲,如何一变而为近世之欧洲。 抉择材料之审慎 吾人既欲撮千余年来人事变化之大纲以便读者,故偶然之事及奇异之迹,不得不略去不提。吾人所注意者,在于过去人类之习惯及制度,凡偶然之事之可以说明此种习惯及制度者,则取以为材料焉。 研究过去应有同情 吾人研究过去之人事,断不可心存藐视,以荒谬目之,须平心静气,具有同情。盖史家之目的,不在批评过去制度之当否,而在说明过去制度之由来及其变化。例如中古时代,凡不信基督教者,则以火焚之。此种习惯,在今日视之,宁非无理?然研究历史者断不可肆口谩骂此种习惯之非是。其责任乃在于研究十三世纪时,何以无论何人,皆赞成此种习惯之存在。故本书所述之中古欧洲史,始终以同情贯彻其间,不作诛心之论,盖过去制度之得以存在,必皆有优点者也。 第二节 历史之起讫 历史分期之不当 将人类之过去,分为数期,谓某期终于四七六年,而某期即自此始;某期终于一四五三年,而某期即自此始;此种时代之划分,实不可能。人类之习惯,非一朝一夕所可造成,亦非一朝一夕所可变更。虽有时一战之后,国祚因之而绝,政体因之而变。工商业或因之而盛,或因之而衰,人民之精神及语言或因之而变。然此种变化,其来必渐。战争或革命以后,农民之耕耘也必如故,工人之作业也必如故,商人之贸易也亦必如故。即文人学士之著书,国民家庭之生活,亦皆必如故。故政体变迁之影响于人民习惯上者,进行甚慢,有时且并无影响之可言。 例如法国革命亦非骤然之变化 十八世纪末年之法国革命,为历史上变化之最骤者;然稍加研究,则知法国之革命其来甚渐。而且当日革命者,并不能骤改法国之政体,因法国虽于一七九二年建设共和,然为日甚短,不久即有拿破仑之称帝,其专制且较前王为甚。即在今日,法国之政制中,尚留有王政时代之遗迹焉。 历史之继续 人类有保存旧习之倾向,其结果即为历史上所谓“历史之继续”。故人类习惯无骤变之迹,亦无骤变之理,此语殆成史学上最重要之原理。 一般变化无一定之时日 编历史者,若谓其书始于何年终于何日,吾人即可断其忘却史学上之原理。现在编欧洲史者,每有一定之起讫。抑若某名王即位,或某大事发见,而欧洲之状况即为之丕变者然。实则普通之变化,断无一定之时日。故研究历史者,应就事实之实在情形而研究之,不可强限以时代。须知各民族之风俗习惯,新陈代谢,犬牙交错,初无全体一致之迹也。 第三节 中古时代之意义 中古时代之起点不著 故吾人对于欧洲史上之所谓中古时代,不能断其以何事或何年为起点。罗马帝国之西北境外,有所谓蛮族者,未与罗马人接触以前,其事已不可考。他日西部罗马帝国之倾覆,即出诸若辈之手。北方蛮族之为患罗马者,约始于纪元前百年顷,其时曾为罗马名将盖乌斯·马略[ 盖乌斯·马略,古罗马著名的军事统帅和政治家,他的罗马军事改革影响了后世数百年。 ]所败。五十年后,凯撒曾著书述其战败蛮族之陈迹。此后再过五百年,北方蛮族乃有建设王国于罗马帝国境内之举。西部之罗马政府,至是瓦解。而中古时代,于是乎始。 罗马文化之衰替不始于中古 然谓罗马文明至是扫地以尽,亦殊不然。盖罗马之文明,自奥古斯都在位之黄金时代而后,即日有变迁。日耳曼民族未入侵以前,罗马之文学与美术,早已衰微不振,与中古时代相同。而中古时代之思想及状况,则在罗马帝国时代,已见端倪矣。 中古时代之意义甚晦 故所谓中古时代者,其意义极不明了。本书所指者,约自纪元后五世纪初年起至十四世纪止,前后凡千年之久。 黑暗时代四字之不妥 昔日研究中古欧洲史者,以为自罗马帝国西部瓦解以后,数百年间,文化荡然无存,遂名此期为“黑暗时代”。以为当时之欧洲,民智闭塞,秩序大紊,与古代希腊、罗马之文明既异,与近世之开明亦大不相同。然近来研究中古史者,渐知所谓黑暗时代者,亦未尝无文明之进步及产生。实则当时之活动及发达,与其他各时代等;而近世之文明,亦多渊源于中古。本书之目的,先述蛮族南下之影响,元气之恢复,及当时之制度。自第二十章以后所述者,系中古时代之制度、习惯及思想如何衰败,近世欧洲之文化如何发生。 第二章 蛮族入侵以前之欧洲 第一节 罗马帝国统一之原因 罗马帝国之领土 吾人如欲明了中古欧洲史,不能不先略知罗马帝国史。当五世纪初年,西部欧洲一带,并无独立之国家。今日之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诸国,在当日均系罗马帝国之领土。至于今日之德国,在当日则草莱未辟,蛮族居之。罗马人曾欲力征之而不得,乃沿莱茵及多瑙河两河筑垒驻兵以御之。 帝国境内之人种 罗马帝国之领土,包有欧洲之西南部,亚洲之西部,及非洲之北部。国内人种甚杂,埃及人、阿拉伯人、犹太人、希腊人、日耳曼种人、高卢种人、伊伯利亚人,无不俯首帖耳,臣服于罗马。 帝国统一之原因 领土既广,人种又杂,各人种之文明程度,又复各不相同,而罗马帝国竟能统一而维持之,达五百年之久,殊非吾人意料所及。然稍加研究,即可知罗马帝国之能维持如此之久者,其故厥有数端:(一)罗马帝国之政治组织,完备异常。中央之于地方,如臂使指。(二)罗马人民之尊崇皇帝,几同神圣。(三)罗马法律,通行全国而无阻。(四)罗马国道,四通八达;币制划一,商旅均便。(五)罗马政府常遣教师并建设驻防地于国之四境,故罗马之思想及文化,得以弥漫国中,无远弗届。 中央政府势力之普及 兹先述罗马之政府及皇帝。皇帝命令,颁行全国而无阻,所谓“君意即法律”,为罗马法中精理之一。国内城市,虽有自由,然帝国官吏,监视甚密。罗马政府除维持秩序,管理司法,防守边疆外,尚有管理民食之责任。有时且迫国民之子继其父之业,不得见异而思迁。贫民之饮食,由政府供给之,故无蠢动之患。此外并费巨款举行赛车格斗诸戏以娱国民。总之,罗马政府之组织,固然完备异常,即其保育人民之周至,亦复世间罕有。 崇拜皇帝 凡罗马人均有崇拜皇帝之义,人民虽有信教之自由,而崇拜帝像之事,则全国一致。故罗马政府之虐杀基督教徒,不但因信仰不同而已,亦且因基督教徒每有不愿崇拜皇帝之举,并公言罗马帝国之将亡也。 罗马法律 罗马帝国既有统一之政府,故有全国一致之法律。各地习俗,纵有不同,而公平原理,不分畛域。罗马帝国之法律,欧洲至今受其赐。人道精神,始终贯彻其间,为古代各种法典所不及。凡为妻为母为子者,无不受法律之保护,不若昔日受家长之压制,并主张与其加罪于无罪之人,不若罪人脱逃之为愈。又以为所谓人类者,非此界彼疆,各族分居之谓,乃属于一国及一法之人民之谓。 国道及建筑 罗马国内之大道,四通八达,邮传军队,朝发夕至。商民行旅,来往无虞。全国之币制及量衡,又复一致。驻防之地遍布国中,至今特里维斯,科隆,巴斯,萨尔斯堡诸地,犹有罗马桥梁建筑之遗迹,当日文化之弥漫,可想而知。 文化之普遍 罗马政府之提倡教育,尤为尽力,凡巨城中,至少必有政府所派之教师三人,负教授修词学及闳辩术等学科之责。罗马人天性不喜文学及美术,故其文化多仿自希腊。由政府教师播之于国中,使全国之文化,现相同之象。故罗马人仅知其为帝国之公民,初无地域之观念也。 帝国永存之观念 自奥古斯都以来至蛮族入侵时,先后凡四百年,吾人绝未闻罗马人有叛乱之举,或独立之心。时人以为罗马帝国,必能维持永久而不蔽。 ★何炳松为现代著名史学家和教育家,他的著作甚丰,其中不少被用作大学教材。他的著述融会古今,学贯中西,与梁启超并称为“中国新史学派的领袖”。 ★《中古欧洲史》与《近世欧洲史》合二为一,仅需一本书就能看尽欧洲中古、近世的历史。用简洁凝练的语言、独到的视角让整个5世纪到20世纪的欧洲更加全面、生动的展现在你的眼前。 ★《欧洲全史》用精炼简洁的语言阐述了中世纪以来到20世纪为止的欧洲变迁,从十字军东征到宗教改革、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从蒙昧到科学技术的勃兴。把整个欧洲宗教、文化、科技以及殖民扩张等重重解剖,让我们更加全面的了解、认识欧洲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