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宪治论--重新审视公司治理/法律文明史文库/法律文明史研究院文库

公司宪治论--重新审视公司治理/法律文明史文库/法律文明史研究院文库
作者: (澳)斯蒂芬·波特姆利|总主编:何勤华|译者:李建伟
出版社: 法律
原售价: 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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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91396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斯蒂芬·波特姆利(Stephen Bottomley),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商法学教授。1988年入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从教20多年来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公司法、收购法与公司治理等课程。 《公司宪治论》为其代表作,2007年英国Ashgate出版社首版,次年荣获名望很高的“哈特社会法律图书奖”(Hart Socio-Legal Book Prize),其也是《语境中的法律》一书的合作者,联邦出版社多次再版。主要研究兴趣是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法律与规制等领域。 译者简介: 李建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等职。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2002~2004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8~2009年)、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法科大学院客座教授(2013~2015年)。主要研究兴趣是商法总论、公司证券法、公司治理等领域。

内容简介

无 《公司宪治论:重新审视公司治理》旨在赋予股东积极的“公司成员”之角色,而不是将其置于消极地位。该项论证基于公司是宪治安排(co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而不仅仅是契约安排(contractual agreements)的理念。此外,公司是重视程序和结构问题的决策组织。因此,本书没有使用唯一的经济标准(如效率)来决定何者构成好的公司治理模式,而是通过问责、协商及争议的原则理念来提供一个用于评价公司结构和程序以及提高股东参与度的基本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