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九州
原售价: 48.00
折扣价: 30.80
折扣购买: 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新校本)(精)/钱穆先生著作
ISBN: 9787510854323
。。。
三 五世同堂 七房中人丁衰旺不一,初则每房各得良田一万亩 以上。继则丁旺者愈分愈少,丁衰者得长保其富,并 日增日多。故数传后,七房贫富日以悬殊。大房丁最 旺,余之六世祖以下,至余之伯父辈乃得五世同堂。 余之曾祖父兄弟两人,长房七子,次房五子,又分十 二房。故余祖父辈共十二人。一宅前后共七进,每进 七开间,中为厅堂,左右各三间,供居住。又每进间 ,东西两偏有厢房,亦供居住。宅之两侧,各有一长 弄,皆称弄堂。长房七家由东弄堂出入,次房五家, 由西弄堂出入。中间大门非遇事不开。其后每家又各 生子女,先祖父鞠如公为东弄堂七房之长,即生四女 两男共六人。故余有四姑母、一伯父,先父最小为一 家之幼。其他家以此为推。故五世同堂各家,分得住 屋甚少,田亩亦寡。自余幼时,一家有田百亩二百亩 者称富有,余只数十亩。而余先伯父及先父,皆已不 名一尺之地,沦为赤贫。老七房中有三房,其中两房 至余幼年皆单传,一房仅两兄弟,各拥田数千亩至万 亩。其他三房,则亦贫如五世同堂。 贫富既分,一切情形亦相悬隔。老七房中之三房 富者,轮为乡间绅士。上通官府,下管附近乡里赋税 差役等事。有他事争执,亦至绅士家裁判,可免进城 涉讼。七房桥阖族中事,亦渐归三房轮为绅士者主持 决夺。余四房避不参预。相传五世同堂内西弄堂一寡 妇,尚称富有,一子未婚,一女未嫁。其子常犯规越 矩,多行不法。其时,大家庭之规模尚存,而大家庭 之礼法,已荡然不见。诸祖父叔伯兄长前辈,皆莫奈 之何。其时为绅士者为老七房中之第三房,对之屡加 教斥,亦不听。乃送之县狱。五世同堂内诸祖父皆竞 赴老三房请求释放。不许,谓需拘禁有时,或可有悔 改之望。不幸其子竟瘐毙狱中,值老三房绅士亦卧病 在床。一夕,其瘐死者之母,忽梦子来诉,已在阴司 申宽得直。请多烧冥繈,可供地下使用,使速毙。其 母醒,告其女,女亦同梦此事。翌晨,告素常相亲诸 家,亦有同获此梦者,乃赴市购大量锡箔。凡五世同 堂中妇女,皆竞折之。堆门外大广场焚化。此间大堆 纸锭烧完,西边老三房病绅亦告气绝。此事在余幼年 尚闻传述。则诸房间之感情隔阂,亦可想见。 五世同堂之大门,悬有“五世同堂”一立匾。第 二进大厅为鸿议堂,为七房各宅中最大一厅,淮军讨 洪杨驻此,集官绅共议防守事宜,因名。第三进为素 书堂,后四进堂小无名。西弄堂五叔祖分得素书堂之 西偏三间为其家屋。不知为何,一人亲自登屋拆除, 惟素书堂,及堂匾尚保留。拆下砖瓦木石,尽以出卖 。诸兄弟竟未能劝阻。鸿议堂本有楠木长窗二十四扇 ,精雕《西厢记》全部,亦为宅中人盗卖。堂中长案 大桌及几椅等,亦盗卖一空。仅五世同堂一宅之内, 其分崩离析,家法荡然已如此。其素书堂西偏拆去部 分,称为“塌屋基”,竟亦未能重建。 至于子弟教育,更不堪言。余幼时所知,族中诸 兄长及伯叔父辈,大率仅读四书。能读《诗经》《左 传》,乃如凤毛麟角。殆绝无通五经者。虽老三房富 有,力能延师,而溺情安富,不求上进,子弟学业上 亦率与其他四房相类。科第功名,乃若与七房桥全族 无缘。少数贫苦者出门经商,或为伙计,或开小店铺 ,获得温饱即止。大多数则依赖数十亩一两百亩田租 ,游荡不事生产。离七房桥西一华里许有一小市名鸿 声里,亦由钱姓聚族而居者占大多数。晨旭方升,七 房桥三十左右以上人,无论辈分,结队赴市上喝茶进 面点,至午始返。午后不乏再去者。亦有中午不返, 至晚始归者。在家则养黄雀,或养蟋蟀,春秋两节相 聚决斗为娱。亦有远方来参加者,亦有分赴远方作斗 者。斗鸟斗蟋蟀外,冬春之交,以放风筝为乐。风筝 形状各异,大小不等。在老四房中,有一伯父,阁楼 上藏蟋蟀盆五六百以上。雇佣在家,扎大风筝,须八 人抬之,始可移至田野间。风筝上装弦筲,天空中呼 啸声四起。入夜则结挂灯笼。大风筝可悬灯笼二十以 上,光耀数里外。四围诸村落,皆以此称羡七房桥。 七房桥族人老幼,亦以此自喜。大家庭之堕落,逮余 幼年,殆已达于顶巅。P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