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治的终结(精)/新全球文明史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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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治改革的局限 在俄亥俄州,因为警员 的第一本能是射击,所以塔 米尔·赖斯(TamirRice)和 约翰·克劳福德 (JohnCrawford)双双被 击毙。而亚特兰大郊外的安 东尼·希尔(AnthonyHill) 、加州帕斯卡市的安东尼奥 ·赞布拉诺-蒙特斯 (AntonioZambranoMontes )和达拉斯市的杰森·哈里 斯(JasonHarris)都被警察 枪杀,是由于他们的精神疾 病遭到警察的误解。此外, 奥克兰市的奥斯卡·格兰特 (OscarGrant)、纽约市布 鲁克林区的阿凯·格利 (AkaiGurley)、俄克拉荷 马州塔尔萨市的埃里克.哈 里斯(EricHarris)也全都 被“错误地”击毙,原因则是 警察在使用他们的武器时不 够小心。在南卡罗来纳州的 北查尔斯顿市,沃尔特·斯 科特(WalterScott)因错过 支付子女抚养费而被警察拦 检并可能会遭到逮捕,他在 逃跑时被警员迈克尔·斯莱 格(MichaelSlager)从背 后射杀。为了掩盖事实,警 察对其进行了栽赃陷害—— 这得到了其他警员的支持。 在纽约市斯塔腾岛,埃里克 ·加纳(EricGarner)被枪杀 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警察对 其售卖散装卷烟的行为做出 了过激反应。近期这些发生 在不同场合的警察枪击事件 导致了许多手无寸铁的黑人 丧生,由此,警察改革事宜 以一种过去一代人中少有的 方式被摆上了国家的议事日 程。 那么,警察暴力是否正 在爆炸式地增长?有一点毋 庸置疑,相比其他发达国家 ,美国警察更为频繁地使用 他们的武器。不幸的是,我 们无法获得完全准确的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