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管理(第3版)

银行管理(第3版)
作者: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试指导教材编写组
出版社: 中国财富
原售价: 52.00
折扣价: 35.40
折扣购买: 银行管理(第3版)
ISBN: 9787504781123

作者简介

本书由未来教育集团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试指导教材编写组进行编写。该编写组由多位拥有丰富教学、考试培训和命题经验的名师组成,在多年研究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命题规律和重难点基础上,精心研发了一套适合考生高效备考的辅导图书,旨在帮助考生攻克考试难点,掌握考试重点,轻松备考。

内容简介

"一、同业业务概述(熟悉)真考解读考查相对较少,熟悉即可。 (一)概念《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规定,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 (二)同业业务的类型1.同业融资业务 类型含义同业拆借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续表 类型含义同业存款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借款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同业代付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买入返售 (卖出回购)(1)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2)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相关款项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类似交易不得纳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的管理和核算。(3)卖出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2.同业投资业务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 二、同业业务管理(熟悉)真考解读考查相对较少,熟悉即可。 (一)存放同业项目内容概念本外币资金存放同业业务简称存放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与国内同业按约定的利率、期限及金额,以协议的方式将本外币资金存放至同业客户的业务。外币须为可自由兑换货币。分类信用存放同业业务和存单质押存放同业业务。会计核算同业存款相关款项在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会计科目核算。(二)同业拆借项目内容概念同业拆借又称银行同业拆借,简称拆放、拆借,是银行同业间短期的按日计息的借贷。续表 项目内容特点期限短、金额大、流动性强。拆借市场(1)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银行业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拆借市场。(2)商业银行与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拆借市场,一般没有固定场所,主要通过电信手段成交。交易的种类(1)按照是否有担保划分,分为信用拆借、抵押拆借。(2)按照期限长短划分,分为隔夜(1天)、7天、1个月、4个月等。(3)按照品种交易方式划分,分为定点交易和无形交易。作用有利于发挥金融市场机制、调剂资金余缺、促进资金横向融通和地区间的横向经济联合、调动银行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加强管理 的内容(1)同业拆借应遵守相互自愿、恪守信用的原则,利率和期限均由拆借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定,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2)参加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其拆出资金限于当日资金多余的头寸和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其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弥补清算票据交换和联行汇差的头寸不足及解决临时性、季节性周转资金的不足,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3)加强对同业拆借市场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加以纠正,并给予必要的处罚。会计核算同业拆借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并在上述会计科目下单独设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核算。(三)同业借款分类内容同业借款 业务同业借款业务期限按照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借款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最长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非银借款 业务(1)含义:特指银行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解读解读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其他可开展此项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借款人)按约定的期限、利率及金额,以协议等方式开展的,专项用于借款人(包括其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经营需要或为借款人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本外币资金融通业务。(2)分类:短期非银借款[不超过1年(含)]和中长期非银借款[大于1年且不超过3年(含)]两个品种。(3)非银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为3年(含),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续表 分类内容会计核算同业借款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四)同业代付项目内容委托行(1)含义:委托行是指接受客户申请、从同业机构融通资金并委托同业机构将款项支付给该客户交易对手的同业代付业务发起行。(2)业务实质:客户的债权人直接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到期向借款人收回贷款本息。(3)真实受托支付要求:同业代付的委托行要真实委托代付行向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代为支付款项。(4)加强风险管理:同业代付的委托行应将同业代付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执行相关信贷审批程序,在客户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内合理确定同业代付的金额和期限,加强贷款三查,管控信用风险。代付行(1)含义:代付行是指为委托行提供资金来源和代付服务的境内外同业机构或委托行海外分支机构。(2)业务实质:为委托行提供贷款资金来源并完成“受托支付”服务,承担同业授信风险,拆放资金本息到期由委托行无条件偿还。(3)真实受托支付要求:代付行应当将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受益人账户,不得将资金拆给委托行后由委托行“自付”,以确保“受托支付”。(4)加强风险管理:代付行应对同业代付业务的合作银行采取名单制管理,将代付同业款项全额纳入对同业机构的统一授信管理中,并将代付同业款项与元指定用途的一般性同业拆借区别管理,加强相关信用风险控制。(五)同业投资项目内容概念同业投资业务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特定目的载体的投资行为。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2)风险收益匹配原则。须立足于资金及资本成本,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实现风险防范和效益提升的有机统一。(3)集中管理及总量控制原则。(4)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风险承担 主体(1)含义:指根据特定目的载体结构,实质承担特定目的载体兑付资金来源及安全性的主体。(2)分类:投资的目标权益受让主体、担保主体和支付收益主体。续表 项目内容投资期限投资期限根据投资标的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审慎确定。" 本书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级)个人贷款科目的辅导用书。书中教学模块丰富,知识讲解详细、重点突出,纸质教材+线上资源,名师讲解+题库训练,为广大考生高效“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