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常见纠纷与处理法律实务/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与法治建设丛书

农村常见纠纷与处理法律实务/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与法治建设丛书
作者: 编者:李笑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29.80
折扣价: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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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9394793

作者简介

李笑 原名李卫民,笔名李笑、杨易、关鸠等。其作品(主编、编著、著)主要有:《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读本》《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机关秘书实用手册》、《民营企业法律问答》《怎样当好人力资源主管》《农村法律知识100问》《大学生村官必读》《中国总经理实用全书》《企划主管工具箱》《乡村干部行政涉法300问》《智驴之囧》等多部图书。

内容简介

12?农村村民不能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 农村村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非本村村民。(2)出卖、出租住房或将住宅改为经营场所又申请宅基地的。(3)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分户需要或一户多宅的。(4)村内有空闲地又占用农用地的。(5)不符合村庄建设规划的。(6)其他不宜批准的。 13?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用地手续:(1)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庄规划和当年宅基地用地计划,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将拟定建房户名单、位置、面积,报乡级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审查。(3)经乡级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同意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预审。(4)持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批准文件和《建筑规划用地许可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须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批准的面积和位置,到现场划线定界后建房户方可施工。住宅建成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实际用地进行复核,与批准文件相符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 14?怎样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申请的条件一般是: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年龄未满18周岁的;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