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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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经济分析法学/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
ISBN: 7503653434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人发展了合同的交易理论来回答合同法的基本 问题。这一理论所采用的方法是在一个典型的交易中分离并抽象出最少的要 素。在一个典型案例中,如果业已分离出最小要素,那么,该理论就假定这 些要素在每个事件中的有约束力的合同上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基本的方 法就是描述交易的本质要素,并将它们提高到法律原则的水平上。这一方法 在美国法学界非常成功,以致交易理论被奉为经典理论。 在合同法里,典型事件是交易,而其基本要素是保留和对价。将这些要 素提高到法律原则的水平上,交易原则便断言这些要素是一个承诺可强制履 行的充分条件。合同法的基本目标是使人们能够实现其私人目的,为单个公 民提供一个达成彼此问自愿关系条款的制度,通过强制履行承诺帮助人们实 现他们的私人目标。当履行承诺有助于当事人实现其目标而不是相反时,承 诺就应该予以履行。所以,合同法理论应该研究如何通过自愿的协议促进个 人对目标的追求。这样的合同理论必须对追求私人目标作出一种描述性和规 范性的解释。微观经济学恰恰就能做到这一点。从微观经济学来看,“最大 化”或理性选择的经济学概念是一种理解目标行为的描述性工具,“均衡” 旨在分析社会的各种相互作用的力量,而“效率”有助于评价一条法律如何 有效地实现其目标。显然,经济学家把微观经济学视为分析合同法的有效工 具。从经济学理论来看,合同是经济学家最熟悉的法律范畴。 萨缪尔森说:“市场是一种物品的买主和卖主的相互作用,以决定其价 格和数量的过程。”这是对合同以经济学语言所作的另一种表述,一系列合 同行为构成市场的法律形式。市场机制的核心问题是价格机制,而价格机制 是由供给和需求来决定的。供给(Supply)和需求(Demand)所反映的价格机制 模型正是反映了合同行为的一般过程。合同双方当事人正是市场机制的需方 和供方,任何合同的给付行为均反映了市场对经济物品的需求。当事人在订 立任何合同中,需方遵守需求曲线(Curve of Demand)向下倾斜规律,而供 方遵守供给曲线(Curve of Supply)向上倾斜规律,也就是说与一个经济物 品价格上升时(同时其他条件不变),它的需量减少,但供给量上升的供给和 需求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均衡价格。P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