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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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邻接权制度体系化研究
ISBN: 9787513077569
王超政,男,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2007.9-2010.7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9-2013.7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烟台大学法学院。截至目前,公开发表论文6篇,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2项。
邻接权客体界定的完成为我们基于“以用设权”进行权利配置提供了基础。基于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著作权制度的权利配置与物权法采取的“以物设权”不同,著作权法是通过对作品利用方式的类型化实现权利配置。基于物的有体性,特定物在特定时间仅能被特定人以特定方式进行使用,虽然物的类型繁多、使用方式多样,但都不需纳入法律规制的考量范围,仅在所有权中设置一个“使用”权能便足以保护所有权人的利益。 本书获得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