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原售价: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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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商法(第七版)
ISBN: 9787300331768
赵万一,1963年4月生,山东巨野人。《现代法学》主编,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证券法、竞争法。独立完成的专著有:《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1991年),《中国竞争保护法律问题研究》(1996年),《商法基本问题研究》(2002年),《民法的伦理分析》(2003年)。主编教材有20余部,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约80篇。
第七版序言
商法学教材的使命和担当
教材作为学科专业性知识传授的主要载体,在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概括承受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但对学生基础知识的浸润和知识结构的塑造影响甚大,而且对学生认知视野的拓展和思维方式的培养起着其他知识载体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按照我的理解,教材的使命主要在于对既有知识的总结和传承,并尽可能地将本学科的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本学科的独特研究对象和独立存在价值,本学科的外延、内涵及知识集成,本学科的历史贡献、时代使命及发展趋势等用简练概括的语言呈现出来,因此教材的要求不是高深、专业和与众不同,而是全面、准确、精炼;教材的作用也并非立一家之言,而是将通识性的知识、共识性的概念和结论有效传递给尚未系统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学生,以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编写这样一本既能够浓缩和概览商法的基本知识同时又具有一定方便实用性的商法学教材一直是我孜孜以求的梦想。机缘巧合,在2001年的一次聚会中,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分社社长的李文彬女士言及准备策划出版一套面向21世纪的法学系列教材,并提出了编写这套教材的一些基本思路、设想和要求。这些设想和要求与我对教材的理解高度吻合,因此我非常爽快地接受了邀请,同意担任《商法学》的主编。随后我和李文彬女士详细商讨了《商法学》的编写细节、编写要求和编写特点,并主动请缨提供《商法学》的写作样稿。接到任务后,我很快搭建了写作班子,邀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雷兴虎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高晋康教授、杭州商学院(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阮赞林教授担任副主编,并确定了写作大纲及分工。在写作过程中,一方面,我们严格恪守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注重体系的稳定性、结构的连贯性、内容的简约性、表达的规范性、概念的准确性和逻辑的严密性;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商法本身的特殊性,并尝试在编写体例和内容表达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以强化学生对商法学科的基础地位与特殊价值取向的认知和认同。相对于其他学科来说,商法学的最主要特点是直接将市场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市场经济关系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强烈的趋新性,与此相适应,商法教材既要在体系上秉持一定的开放性,又要在内容上体现与时俱进的变动性。而对教材的基本要求是范围的确定性、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的稳定性。因此,如何使以确定性、完整性和稳定性为特质的教材尽可能容纳纷杂多变的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经济活动,既是考验教材编写者经验和智慧的试金石,也是评价教材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指标。在写作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求严格界定商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最大限度地厘清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尽量避免与其他学科的教材产生内容的交叉和重复;另一方面注意妥善处理教材的理论性和应用性之间的关系,突出教材的稳定性特点和通识性要求,淡化教材的法律解释化倾向,尽量避免将大量操作性规范直接植入教材之中。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对教材编写的一些探索不但得到学界的肯定,为此后许多教材所争相效仿,而且得到众多同仁和广大师生的关注和好评。特别是历经多次修订后本教材日臻完善,不但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提升,而且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提供的数据,自本教材第一版于2003年2月出版以来,先后有百余所高等学校选用本教材为必修课教材,各版次累计印数已超过10万册。对商法学这样一门既非主流性也非基础性的专业性学科的教材而言,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我们认为,本教材取得某种成功的原因并非本教材有多少重大理论创新,而是本教材的编写体例和主要内容比较符合本科生的学习需要。在此我既对采用本教材的各教学单位的师生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对本教材的编写和编辑团队的辛勤付出表示崇高的敬意。当然,由于商法调整对象的分散性和内容的复杂性,虽经我们不懈努力,但本教材在体系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上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此我们非常感谢使用者对我们的接纳和包容,同时也感谢部分使用者对本教材所提出的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大多体现在本教材的订正、补充和完善中。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进入新时代,整个社会均需直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冲击:一方面,令人目不暇接的新技术及其应用不断刷新人类对社会的认知;另一方面,愈演愈烈的新保守主义思潮和反全球化倾向,不但为未来发展增加了众多不确定,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正在改变着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发展模式和社会发展理念。这些发展变化既会映射到社会演进的方向和频次上,同时也会影响到社会科学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和研究目的的迭代与升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要求社会科学研究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以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为引领,以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目标,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按照我的理解,以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内核的“三大体系”建设的主要作用,既在于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也在于引领世界学术、学科以及理论的发展。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大体系”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中国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要求。在“三大体系”的建设中,教材无疑承载着特殊的使命和担当。而教材的受众主要为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期的青少年,他们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观点和新事物。且由于正处于知识的吸收期,因此他们对未来世界充满好奇,对各种知识的汲取都如饥似渴。加之大学阶段的知识积累是他们未来执业的主要凭依和安身立命之本,因此这一阶段的知识集成和知识结构会极大影响到他们对世界的认知和对社会的基本态度。
相较于其他学科而言,商法学的“三大体系”建设更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这不仅是因为商法学作为社会科学之一种,本身就具有价值评判和道德臧否功能,更重要的是因为商法作为直接以市场经济关系为规范对象和服务领域的特殊法律部门,其研究对象具有浓厚的功利目的和强烈的价值导引功能,而且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学术研究之间具有极强的同频共振效应,即对每一部单行商事法律法规的修改都是在充分吸收相关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另外,学术研究的进步则会有力推动商事立法理念的升级和制度的完善。可以说,没有哪一部法律能像商法这样深刻反映法律和学术之间的互动互助关系。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商法学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立法的技术水平,商法学的价值理念也会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相当的推动作用。在商法学的“三大体系”建设中,构筑自己的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无疑是最为重要和最为迫切的,而在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中,关键是如何寻找到资源富矿。按照我的理解,商法学“三大体系”建设的制度资源、理论资源、话语资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中国的转化,二是对国外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包括相关法学概念)的中国化改造,三是对中国实践经验的抽象、归纳、总结和提炼。在本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试图将各种制度资源、理论资源、话语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并着力彰显其民族性。当然,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尚有待各位使用者的检验。
非常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政法分社郭虹社长的信任,再次把修订商法教材的重任交到我手上。领受任务后,我首先对编写队伍进行了充实和调整,邀请“五院四系”中中国政法大学的李建伟教授、朱晓娟副教授、郑佳宁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的钱玉林教授、胡改蓉教授、季奎明教授、王东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雷兴虎教授、樊启荣教授、徐强胜教授,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的汪青松教授、林少伟教授、赵吟教授等共同承担撰写任务。各位作者推掉很多其他重要的写作任务,慨然应允,使我颇为感动。在写作过程中,各位作者克服了种种困难,勠力同心,圆满完成了写作任务并按要求进行了多次修改,期望将尽可能完美的内容呈现给读者。当然,由于时间仓促,书稿中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在所难免,尚祈各位使用者和方家不吝指正。
值得说明的是,商法学的“三大体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靠一两本教材或专著就能够实现的。我们只是在探索的道路上迈出了小小的一步,尚有待各位学界同仁绍继踵武、貂尾续豹,共同完成这一神圣事业。
是为序!
赵万一
2024年8月6日于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