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汉不跳舞(诺曼·梅勒作品)

硬汉不跳舞(诺曼·梅勒作品)
作者: [美]诺曼·梅勒著范革新 臧永清 译
出版社: 上海译文
原售价: 78.00
折扣价: 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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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32791255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美国著名作家、两届普利策文学奖得主。在美国文坛,梅勒被人们视为一个怪才,如果不是“全才”的话。他上过前线,打过仗;当过导演,拍过电影;参加过纽约市市长的竞选。他的作品之多创作期之长,让其他作家惊叹;他参政的热情之大,也许会让真正的政治家咋舌。几乎每一场政治运动中,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他身上贴满了各种标签:运动迷、随笔作家、记者、文学批评家。?

内容简介

"【精彩书摘】:是薄雾还是枯叶 抑或是死人—十一月之夕。 —詹姆斯·埃尔罗伊·弗莱克 有些错误太严重了,我们无法懊悔…… —埃德温·阿林顿·鲁宾逊 一 天快亮时,如果海滩是低潮,我一睁眼就能听到海鸥的叫声。碰上天气糟糕的早晨,我总会觉得我像是死了,鸟儿在啄食着我的心。之后,我闭上眼又眯一会儿,再次醒来的时候,潮水就要漫上海滩了,迅疾得像太阳落山时小山上那向下滑落的阴影。不久,第一批海浪就要开始撞击我窗台下面平台的挡水墙了。巨大的冲击不时从防波堤那边升起,涌向我肉体中那最隐秘的航线。轰!海浪打在防波堤上,我开始像个飘零者孤独地守在漂于昏暗的大海之上的货船里。 实际上,我已经醒来,在我妻子逃走后的第二十四个清晨那令人凄凉的时分,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当晚,我会庆祝这第二十四个夜晚的,我独自一个人庆祝。可能已经证明了那是个蛮不错的时机。这事后的日日夜夜,每每在我冥思苦想,要为那几件可怕的事儿找一条线索时,我就试图拨开记忆的浓雾,回想在第二十四个夜里我会干出或没干出些什么事儿来。 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想起起床后我究竟干了些什么。那天可能同往日一样。有则笑话说,有个人头一次去看一位新来的医生。当医生问起他每天都做些什么时,他张嘴就来:“我起床,我刷牙,我吐了,我洗脸……”这时医生问:“你每天都吐吗?” “噢,那当然,医生,”那位病人回答说,“难道别人不吐?” 我就是那个人。每天早晨,吃完早饭后,我并不去点着烟。我顶多把烟叼在嘴上,然后准备呕吐。丢了的老婆的那股臭味死缠着我。 十二年了,我一直设法戒烟。正像马克.·.吐温说的那样—现在有谁不知道那句话?—“戒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都戒了一百次了。”我过去总觉得这句话就是我自己说的,因为我确实在十个不同的场合戒过十次烟,有一次一年,有一次九个月,还有一次四个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戒烟,几年来足有一百来回,可我还是又抽了起来。因为,在梦里,或早或晚,我总要划根火柴,点着烟,随着第一口烟,我吸进我所有的渴望。我感到我被牢牢地钉在这种欲望上了。那帮魔鬼困在我胸中,高声尖叫,再抽上一大口吧。改改习惯吧! 所以我可知道上瘾是个什么滋味儿。一头野兽咬住了我的咽喉,它们在我的肺脏里翻腾。我同那头野兽搏斗了足有十二年,有时我打跑了它。我通常是在令自己也令他人罹遭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得胜的。因为不吸烟时,我脾气就变得相当坏。我的反射作用就在划火柴的那个地方,而且我的大脑往往会把那些让我们保持冷静沉着的知识(至少,如果我们是美国人的话)忘个一干二净。不抽烟带来的痛苦使我可能去租一辆小汽车开开,我从不注意它是福特牌的还是克莱斯勒牌。这可以被看成结束戒烟的前奏。有一次,我没抽烟,同一位我热恋着的名叫玛蒂琳的姑娘赶了好长一段路,去见一对想过上一次换妻周末的已婚夫妇。我们让他们玩了个痛快。回来时,我和玛蒂琳吵了起来,我把小汽车弄坏了。玛蒂琳的内脏伤得厉害。我便又开始吸烟了。 我过去常说:“自杀要比戒烟来得容易。”可我又怀疑这样说是否正确。 就在上个月,二十四天前,我妻子溜了。就在二十四天前。这让我对烟瘾又有了新的认识。放弃爱情可能要比戒烟简单些。然而,当你向那爱与恨缠在一起的混合物挥挥手道声再见时—啊,那让人头疼的可靠的救命仙丹,那爱与恨的纠缠!—我说,结束你的婚姻同戒掉尼古丁一样费事,没什么两样,因为我可以告诉你,十二年过后,我开始憎恨那些又脏又臭的玩意儿,程度绝不亚于痛恨该死的老婆。甚至早晨起来的第一口烟(它给我带来的满足曾经是我一辈子也不会丢掉它的原因。这个原因难以根除)现在也带给我一阵阵咳嗽。除了上瘾之外,什么乐趣都没有了,而上瘾仍是打在你心灵最底层的一个烙印。 我的婚姻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帕蒂.·.拉伦走了。如果我在知道她那些可怕的缺陷时还曾爱过她—甚至在我俩像一对快乐的魔鬼似的吸着烟,把几十年后可能会得肺癌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时,我总是觉得,在某个始料不及的夜晚,帕蒂.·.拉伦将成为我的末日,不过,即使真是这样,我还喜欢她。谁知道呢?爱情会刺激我们变得迷狂。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前一两年,我们一直试图改掉习惯。夫妻间的厌恶跟着季节的推移不断增长,直到将旧情全部耗尽。我开始讨厌她,讨厌早上那支烟,最终我真的戒掉了那支烟。只有在十二年后,我才终于感到我从我生活的最大嗜好中挣脱了出来。一直这样,直至她离我而去的那个夜晚。那天晚上我发现,失去妻子也是一次万分痛苦的旅行。 她出走之前,我整整一年没抽一支烟。正因为这样,我和帕蒂.·.拉伦可能会什么也不顾地打起来,但我最后还是连骆驼牌烟也不抽了。然而希望不大。她开车走后两小时,从帕蒂丢下的只剩了半包的香烟盒里,我又拿了一支棺材钉a。思想斗争了两天,最后还是又抽了起来。因为她走了,每天我都是在灵魂的骚动不宁中开始度日。天哪,痛苦的瀑布就要把我吞没了。伴随着这个不争气的习惯而来的是我与帕蒂.·.拉伦之间的每一点旧情都来噬咬我的心。在我嘴里,每支香烟都有股烟灰缸味儿,可我吸进去的并不是焦油而是我自己那烧焦了的肉。这就是抽烟与丢了的老婆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儿。 我刚才说过了,我想不起我是怎么消磨掉第二十四天的。记得最清楚的是,我打了个呵欠,想抽那第一支烟,然后往下硬咽那口烟。过了一会儿,四五点钟后,我有时才能安安稳稳地抽起来,用烟烧灼我生活中的创伤(没把我自己当回事儿)。我多么渴望见到帕蒂.·.拉伦啊。在那二十四天里,我想尽办法不见任何人,待在家里,也不常洗漱,喝酒喝得好像我们血液的长河里流着的全是波旁威士忌,而不是水。我自己呢,要是用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的话,成了个邋遢鬼。 要是在夏天,别人可能很容易就会看出我处境的可怜,可 a 美国俚语,指香烟。 现在是晚秋,天总是灰蒙蒙的,镇子上一个人都没有。在十一月那些短暂的下午,你可以拿上个保龄球,往我们那条窄窄的主街(一条名副其实的新英格兰小街)的单向道上一扔,保证连一个行人或一辆汽车也碰不着。小镇又恢复了本来的面目。要是用温度计来量,寒冷些是并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因为用温度计来量,马萨诸塞州那边的海岸还不如波士顿西边那几座石山冷)。它只是冰冷的海风与无底之寒两相交加的结果。那无底之寒存在于神魔小说那隐遁的心之中。或者,确实如此,它藏在降神会中。老实说,我和帕蒂九月末参加了一次降神会,其结果令人不安。那次降神会时间不长,却阴森可怖,结束时,又来了一次疯狂的尖叫。我怀疑,如今我失去帕蒂.·.拉伦,形单影只的部分原因是,就在那一时刻,有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无疑又让人厌恶的东西已附在我们的婚姻之上了。 她走后足有一个星期,天总也不变。十一月的天空冰冷而阴森,日复一日,都一个样儿。你眼前的世界灰蒙蒙的。夏天,这里的人口能达到三万,并且到了周末还会翻个番儿。好像科德角的汽车都驶到有四个行车道的国家公路上来了。这条公路的尽头就是我们住的那片海滩。那时,普罗文斯敦就同圣.·.特佩兹一样绚烂多彩了,但到了星期六晚间,它便脏得与贡内岛没什么两样。可是一到秋天,人都走了,小镇就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现在,人口数量不似以前那样与日俱增,从三万一下子跳到六万,而是降到了最低限:三千。你可能会这样说,在平时那空荡荡的下午,居民的实际数量一定只有三十个男人加上三十个女人,而且他们也还都躲了起来。 在这个世界你可能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镇子了。要是你对人群过敏的话,那么在夏天,人口的稠密可能会把你憋死。而另一方面,如果你受不了孤独的煎熬,那么在漫漫寒冬,你便会饱尝恐怖的滋味儿。从这儿往南与往西走不到五十英里a,有座马撒葡萄园,它目睹了群山的上长与风化,耳闻了大海的涨潮与退潮,经历了森林和沼泽的生长与死灭。恐龙曾路过马撒葡萄园,它们的骨头被深深地压进了基岩。冰川来了又去,忽而将小岛吸向北,忽而又像推渡船似的把它推到南边。马撒葡萄园地底的化石足有一千万年的历史了。科德角北岬却是一万年之前由大风与海浪吹打而成的。如果从地质学上的时间算,那还不到一夜工夫。我的房子就坐落在那儿,我就住在那块土地上,那里,狭长而起伏地覆满了灌木的沙丘盘旋地向上爬,直至科德角顶端。 也许这就是普罗文斯敦如此美丽的原因吧。它在黑夜里孕育而成(因为有人曾发誓说,普罗文斯敦是在一场黑暗的暴风雨中诞生的),它的细沙浅滩在黎明时分仍然闪闪发光,散发出湿漉漉的芬芳,那芬芳是第一次把自己奉献给太阳的原始土地所特有的。多年来,艺术家们接踵而至,想要将普罗文斯敦的迷人的光彩捕捉下来。人们把它比作威尼斯的环礁湖,要不就是荷兰的沼泽地。可等夏天一过,大部分艺术家就都走了。灰蒙蒙的新英格兰的冬天便穿起它那件又长又脏的把冰块叫作宝石,哈哈。 a 希特勒所用纳粹标识。 “当然,你让我烦透了。”她对她的男伴说道,声音大而自信,好像她能根据酒量的大小来决定屁股下面性欲的旺盛度。真是座发电厂。有些声音就像调音叉那样,能让我们心中那隐秘的乐弦产生共鸣。她说话就是这么一种声音。这么说是粗鲁点,但无疑谁都会为了这种嗓音而干出点儿什么勾当来。甜声媚语下面那湿乎乎的小亲戚会奉献出同样的东西让你去占有的,这个希望总还是存在的。 帕蒂.·.拉伦便有此种嗓音。每每嘴唇一沾上不掺水的马丁尼鸡尾酒,她就会变得很凶(她当然要硬把马丁尼叫成马提赛克)。“是杜松子酒,”她说道,嗓音的狂热、沙哑表明她情火已炽,“是杜松子酒让老娘要找死了。不错,是这样的,屁眼子。”在这样的戏谑中她也会十分温存地把你裹进来,就像是说,上帝呀,甚至你,屁眼子,在她身边你也会感到相当惬意。但是那时,帕蒂.·.拉伦是属于另外一种财富的,百分之百的派生财富。她的第二任丈夫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她曾一度努力怂恿我,要我去杀他)是个坦帕老富翁。她把他折腾得够呛,这倒不是说她和他撕破了脸皮什么的,而是说她的离婚律师助了她一臂之力,这样一来,那个坦帕老富翁的经济基础就彻底动摇了。她的离婚律师简直像发憋足了劲的炮弹(我过去时常这样痛苦地想象,曾有一段时间,每天晚上,他可能都在揉搓她的肚皮,但是人们不久便会从这样富于献身精神的离婚律师那里捞到好处—律师提供证据时的表现就足以说明这样做还是够本儿的)。尽管帕蒂.·.拉伦发育得很饱满、很健壮又很野性,并且在那段时间里,还像调料罐子那样劲头十足,他也还是把她个性中的那股子“硬劲”锤炼成了纤弱的花草。他对她进行了强化训练(他是最早为了演出而动用录像机的人之一),教她怎样在证人席上装出胆小怕事、战战兢兢的样子,从而使审判者的眼睛变成—原谅我!—一位神魂颠倒的胖胖的老法官。在审判结束之前,她的那些婚姻方面的过失(她丈夫也有证人)就都已成了一位受尽欺凌、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正派女子初次犯下的错误。每位前来作证的旧日情人对她所进行的起诉都被视为再一次令人不快的尝试,他们的目的大概就是要抚慰她那颗被丈夫弄得破碎了的心吧。帕蒂可能会像个出色的高中啦啦队队长—一个从北卡罗来纳州某乡镇来的、个子不高、上了年纪的乡巴佬—那样开始她新的生活旅程,不过,此时,在她准备与沃德利离婚(与我结婚)时,她已拥有一些社会所崇尚的斯文和优雅了。妈的,她的律师同她在举止上简直就像伦特与方坦,他俩竟能在证人席上来回传着一碗汤。住在佛罗里达海岸的那个老富翁,他的一个子嗣的基本财产就这样给夺走了一份儿。这便是帕蒂渐渐富有起来的缘由。 然而,越听望夫台酒家里的那个女人谈话,我就越感到她和帕蒂殊非同类。帕蒂的智慧是绝不掺假的—这便是她能在愚昧和野蛮之间所必然忍受的一切。这个正在改变我今晚生活的金发女人,在才智方面大概还差点劲儿,但她真应该有些。她的举止如同连着金钱。要是万事顺遂,她可能会在她旅馆的房间门口迎接你,只戴着一副长到肘部的白手套(穿着高跟鞋)。 “说呀,说你厌烦了。”现在我听清楚了。“在一对迷人的男女决定去旅行时,发生这样的事是可以预料的。这些天,我们一直待在一块,这会让我们害怕丢掉幻想。告诉我,是不是我错了。” 显然,她对他如何回答是不大感兴趣的,相比之下,她更有兴趣的倒是,她让我知道,他们不但没结婚,而且,谁都可以估计到,这只不过是一次短暂而又有限制的放纵罢了。他们之间的关系随时都有可能告吹。那位穿花呢法兰绒的就像一头还没被宰掉的野兽,替换他一宿问题不大。这个女人会用一种身势语,她身段的扭动暗示出,第一宿你将受到热烈的欢迎—只是过些天后,你才会碰上麻烦。但是第一宿却是由主人来开销。 “没有,我没厌烦。”穿花呢法兰绒的用最低的嗓音告诉她,他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厌烦。他那沉闷的音调,好像灌入听觉装置中的噪声,令你突然感到迟钝,就想睡觉。不错,我认为,他肯定是个律师。他那自信而有节制的举止便包含了某些东西。他正对着法官席讲述一条法规,督促法官别推掉这个案子。哄哄她吧! 然而,她的正文却是吵闹与喧哗!“不,不,不,”她说,轻轻地摇了摇杯中的冰块,“我们来这儿是我的主意。你是想去波士顿,既然这样,我说,我的幻想也在吸引着我。你不介意吧当然,你不会。才过门儿的新妈使爸爸迷恋得发狂。如此等等,”她说着,停下来,呷了一口切维斯,“可是,亲爱的,我有这个恶习。我不能忍受满足。一旦我感到满足了,一切就都会对我说:‘再见了,亲爱的!’况且,我只要看起地图来就废寝忘食,这你知道,朗尼。人家都说女人看不懂地图。我就能。在堪萨斯城,老早以前在—等会儿,我想起来了—在1976年,我们那个代表团,只有我,一个从杰丽福特公司来的女人,能看懂一张把车子从旅馆开到杰丽福特公司总部的地图。 “所以,是你错了。让我看看波士顿及其郊区的地图吧。当你听出我话语里的那种腔调时,当我说‘亲爱的,我想看看这个地区的地图’时,你就注意了吧。那意思是,我大脚指头痒痒了。朗尼,从五年级起我就开始学地理……”她以品评的目光斜睨了一下她杯子中正在溶化的宝石块。“我过去常常盯着新英格兰地图上的科德角不放。它向前探伸,活像个pinkie。你知道小孩儿们把pinkie当成什么吗?那是他们的小手指头,离他们近的那个。所以我想去瞧瞧科德角的顶端。” 我必须说,我还是不喜欢她那位朋友。他有一张保养得挺富态的脸,给人一种感觉,就好像是他在睡觉时,他的钱里也还会长出钱来。一点也不,一点也不,他告诉她,把他的色拉油滴在她那已经拨起的小小的遗憾之中,我俩都想到这儿来,这是千真万确的,等等,等等。 “不,朗尼。我不给你任何选择。这件事我说了算。我说:‘我想去这个地方,普罗文斯敦。’我可不许你有反对意见。于是我们就来了这儿。这是幻想之中的幻想。你烦透了。你想今晚就开车赶回波士顿。这地方的人都跑光了,对吗?” 就在这时—千真万确—她死死地瞅了我一眼:要是我接受了它,那她这一眼就是最热情的欢迎;要是我没有回应,那它就成了最辛辣的嘲弄。 我说话了,我对她说:“那就是你相信地图的原因吧。” 这句话奏效了。因为我记得我和他们坐到了同一张桌旁。我最好还是承认,我的记忆力真他妈的完蛋。能回想起来的,我就记得十分清楚—有的时候!—但我常常不能把整晚所发生的事儿串起来。所以再想一次还是我与他们坐在了一起。一定是他们请我过去的。他甚至是在笑。他名叫伦纳德.·.潘伯恩.·.朗尼,潘伯恩是加利福尼亚共和党中显达人家的姓。毫无疑问—她也不叫詹妮弗.·.韦尔斯,而叫杰西卡.·.庞德。庞德和潘伯恩—现在,你能明白我为什么要憎恶他们了吧?他们的举止做派是从电视连续剧中的人物那儿学来的。 实际上,我开始诚心诚意地为她寻开心了。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有好多天没同任何人说话了吧。现在,沮丧或者,不不,一些埋藏在我心底的饶有风趣的幽默看上去都很平常了。我开始讲几个关于科德角的故事。我选择的时间十分恰切,讲起来也生动活泼。当时,我精神饱满得一定就像个被长期监禁好不容易才获准到狱外逛上一天的囚犯。我与庞德谈得如此投机,几乎使我忘掉了心中的抑郁。不久我便发现,她对物质财产特别感兴趣。碧绿草坪之上的、配有高高的铸铁大门的豪华住宅令她激动不已,满脸放光,其亮度绝不亚于房地产商将真正的买主领到合意的房子前面时脸上所放出的那种红光。当然,没一会儿我就猜到了真相。在她那与生俱来的钱堆上,杰西卡自己又摞上了一份儿。在加利福尼亚,她确实是个颇有成就的乡间房地产商。 对她来说,普罗文斯敦一定太让人失望了。我们所能奉献的建筑物是地方土造的,但它们稀奇古怪:外面安有木梯的旧鱼棚子—科德角的盐盒子。我们只能为游客提供居室大小的空间。租出去一百个房间,就会有一百个人站在阶梯外头。普罗文斯敦对任何一个找寻豪华住所的人来说,都无疑颇似十字路口边上那二十根电线杆子,东一根西一根的乱七八糟。 可能是我们这地方在地图上的优美形状欺骗了她:科德角那突出的部分绕着它自己卷曲着,活像中世纪拖鞋的大脚指头!她可能以为科德角随处都是一片片草坪,而她真正看到的呢,却是由板子盖起来的下等酒吧与如此狭窄的单行道主街,实在太窄了,要是路边停放着一辆车的话,你开过时可得憋住气,希望你那辆租来的轿车别让什么东西给刮了。 很自然地,她向我问起了我们镇子上最壮观、给人印象最深的房子。它坐落在一个小山丘上,是座五层高的法国式城堡—在我们镇子上算是绝无仅有了—四周围着铸铁做的高高的栅栏。主建筑离大门很远。我可说不好现在谁住那儿,也不清楚是他自己的还是他租的。以前我曾听说过那人的名字,不过现在却记不得了。想将这些对陌生人解释清楚是很不容易的。但在冬季,普罗文斯敦人喜欢“猫冬”。要认识新来的人并不比从一个岛旅游到另一个岛困难。此外,我那些穿着过冬衣服(蓝色粗布工作服,靴子及风雪大衣)的熟人没有一个走出过大门口。我想,我们那座壮观的城堡当下的主人一定是个家资殷富的怪家伙吧。于是,我就拽出了一个我最了解的有钱人(实在是个巧合,这人便是帕蒂.·.拉伦那来自坦帕的前夫)来搪塞。我将他由北而南移到普罗文斯敦,而后再把那座城堡借给他。我不想失掉得以与杰西卡小姐待在一起的机会。 “噢,那个地方,”我说,“是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的。他一个人住那儿。”我停顿一下,“过去我们认识。我们同时在埃克塞特读过书。” “噢,”杰西卡停了好一会儿,“你看我们能否去拜访他一次?” “眼下他不在。他很少待在镇子里。” “太扫兴了。”她说。 “你不会喜欢他的,”我告诉她,“他是个相当古怪的家伙。在埃克塞特时,他违反着装规则,把系主任都给气疯了。我们必须穿夹克,系领带,可沃德利呢,这个老家伙却穿得像救世军的王子似的。” 我的话语里一定包含了一线希望,因为她开始愉快地笑了起来,但我记得,就在我开始要把更多的故事讲给她听时,我极为强烈地感到,我不该再讲下去了—恰如一股莫名其妙的烟味,毫无理性可言—知道吗,有时我认为,我们大家其实都同广播电台差不多,有些故事是不能播出的。还是让我们这样想吧,当时我有个十分明确的指令,要我自己别再说下去(我知道自己不会理睬这个指令。对一个迷人的金发女人有多少话要说啊!)。这时,就在我考虑下句话该说什么的时候,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的身影穿过岁月的雾霭浮现到我的眼前,明亮、清晰得就像刚从造币机中滚出来的硬币一般。沃德利,瘦骨嶙峋,身穿一条丝光卡其布衬裤与一件用晚餐时才穿的外套,脚蹬一双浅口无带皮鞋。每天,他就穿着这些去上课(令一半老师感到惊恐万状)。他西服的缎子翻领已褪色、磨损得够呛,他那紫色的袜子与紫红色的蝴蝶结都十分显眼,简直像贝加斯里的霓虹灯广告牌。 “上帝呀,”我对杰西卡说,“以前我们都喊他‘怪小子’。” “你可得对我讲讲他,”她说,“请讲啊。”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道,“他的一生有好多恶劣、卑鄙的插曲。” “噢,快讲给我们听吧。”潘伯恩说。 我根本用不着别人怂恿。“这应该归咎于他父亲,”我说道,“父亲对他影响相当大。他已去世了。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二世。” “你是怎么把他们区分开的?”潘伯恩问。 “噢,人们总是喊父亲米克斯,喊儿子沃德利。根本混不了。” “啊,”他说,“他俩像吗?” “不太像。米克斯是个体育棒子,而沃德利就是沃德利。在沃德利小的时候,阿姨总把他的手绑在床上。这是米克斯的命令。他以为这样就能阻止沃德利手淫。”我看了看她,像是说,“这是我不大敢讲的细节。”她冲我笑笑,我觉得这一笑的意思是:“我们是坐在火旁闲聊。你就讲吧。” 我讲了起来。我极其认真地胡编乱扯,把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的青少年时代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从未停下来去责备自己厚着脸皮把故事发生的地点从海湾岸边的豪华住宅一下子搬到了这儿的小山北面那座法式城堡。但我这是在对庞德和潘伯恩讲。他们才不在乎故事到底发生在哪儿呢,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接着往下讲。米克斯的妻子,沃德利的母亲体弱多病。米克斯找了个情妇。还是沃德利在埃克塞特读一年级的时候,他母亲去世了。不久,他父亲娶了他那个情妇。他们两人谁都不喜欢沃德利。沃德利也不喜欢他们。由于他们把他们那幢房子第三层的门锁上了,沃德利就决定闯进那间屋子。然而,直到读最后一年他被学校轰出埃克塞特之后,他才有较多的时间待在家里,寻找他父亲与其新妇出去一宿不回来的机会。在那对老家伙彻夜不归的头一个夜晚,顺着大楼墙外的装饰线脚,他成功地从地面爬到了第三层,然后从窗子钻了进去。 “我赞成这么干,”杰西卡说,“那间屋里有什么?” “他发现,”我告诉她,“墙角有个笨重的三脚架,三脚架上支着个很大的老式取景相机,上面蒙了块黑布。在图书馆所常用的那种大桌子上,摆着五本红色的精致犊皮纸剪贴簿。这都是些特殊的色情照片集。其中就有呈现米克斯同他情妇性交场面的深棕色巨幅照片。” “现在做了他妻子的那位吗?”潘伯恩问道。 我点了点头。就像他儿子所描述的那样,第一批照片可能摄于沃德利刚刚出生时。在后面几本剪贴簿里,他父亲与其情妇变得老了一些。沃德利的母亲死后一两年,父亲新婚之后不久,另外一个人在照片里出现了。“他就是那幢房子的经管人,”我说,“沃德利告诉我,他每天都与沃德利全家一块用餐。” 这时,朗尼拍起手来喝彩。“真令人难以置信。”他说。后面几张照片所呈现的场面是,房产经管人正同米克斯的妻子性交,而米克斯则坐在离他们五英尺远的地方读报纸。这对情人不断地变换着位置,米克斯却一直在读他的报纸。 “谁是摄影师?” “沃德利说是男管家。” “这是一幢什么样的房子啊!”杰西卡惊叹道,“只有在新英格兰才会发生这种事儿。”这句话逗得我们痛痛快快地大笑了一通。 我没添上那个男管家在沃德利十四岁时诱奸了他这件事。我也没主动说出沃德利对这件事的陈述:“在我的整个余生中,我一直努力夺回我对我直肠的产权所有。”和杰西卡交尾时,那笔小财产一定会蛮不错的。可我还未拿到它,所以我得谨慎点儿。“十九岁时,”我说,“沃德利结婚了。我想其目的在于让他父亲惊慌失措。米克斯是个铁杆反犹主义者,而新娘呢,恰恰是犹太人。她碰巧也长了个大鼻子。” 他俩听得那么津津有味,这倒让我感到后悔,我不该说下去的,可现在没法停下来了—我也有讲故事的人所有的那种残忍,况且下一个细节又十分重要。“那个鼻子,”我说,“正像沃德利所描述的那样。够得到她的上嘴唇,看上去她像是在呼吸着从嘴里吐出的臭气。可能是沃德利讲究吃喝的缘故吧,这副样子倒能激起他不可言状的性欲。” “噢,但愿有个好点的结局。”杰西卡说。 “这个,倒也难说。”我说道,“沃德利妻子是个有教养的人。因而,当她发现他收集了不少色情照片时,灾祸降临到沃德利头上。她销毁了那些照片。而后她又把事情搞得更糟。她想方设法去诱惑沃德利的父亲。结婚五年后她成功地使米克斯感到满足,为儿子和儿媳办了桌酒席。沃德利喝了个酩酊大醉,当天深夜,他用蜡台把妻子的脑袋砸开了花。她一下子就给砸死了。” “噢,不,”杰西卡说,“这一切都发生在山上那幢房子里吗?” “嗯。” “法律对这事儿是怎么处理的?”潘伯恩问道。 “这个啊,你们要是相信的话,他们并没有用精神不正常来替他辩护。” “那他得蹲上一阵子了。” “确实此。”我不打算告诉他们,我和沃德利,不但一块到埃克塞特读的书,并且又在同一个监狱见了面。 “在我听来,好像是父亲在策动他儿子作案。”朗尼说。 “我想,你是对的。” “那当然!要是以精神不正常为托词,被告一方就得把那些剪贴簿拿到法庭上来。”朗尼攥了一下手指,而后又把它们往外伸了伸。“所以,”他说,“沃德利把一切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不过,蹲监狱对他又会有什么好处呢?” “每年一百万美元,”我答道,“他每蹲一年,就会有一百万美元存进托管基金管理所,加之在父亲死后,他还可以与继母分享父亲的房地产。” “你知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给了他那笔钱?”朗尼问道。 杰西卡摇了摇头。“我看这种人说话不会算数。” 我耸耸肩。“米克斯给了,”我告诉他们,“因为沃德利偷走了那些剪贴簿。相信我说的吧,米克斯死后,继母仍然承认那笔交易。米克斯.·.沃德利.·.希尔拜三世一出狱就成了个大富翁。” 杰西卡说:“我喜欢你讲故事的方法。” 潘伯恩点头称是。“真是千金难买呀。”他说。 她显出很高兴的样子。到这陌生的地方游玩似乎总算有了几分钟美妙的时光。“沃德利,”她问道,“他打算再住进那幢房子吗?” 我正犹豫,不知对此说什么才好,这时,潘伯恩回答了:“当然不会。我们这位新朋友说得够明白的了。” “喂,伦纳德,”我说,“一旦我要用个律师时,你可得提醒我去雇你。” “你说了吗?” 我不想咧嘴笑笑说:“是说了几句”。相反,我说:“说了,一个字也没落。”然后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无疑,伦纳德已问过谁拥有那笔房地产这一问题了。 想起来了,接着我又孤零零一人坐在那儿了。他们去了 餐厅。 我记得,我一边喝着,一边写着,一边注视着海浪。写好的观察资料,我塞进口袋一些又撕了一些。撕纸的声音回荡在我的心中。我高兴得在心里唱起歌来。我想,外科医生该是地球上最最幸福的人了。把人切开又能为此拿到报酬—那才真叫幸福呢,我告诉自己。这个想法令我希望杰西卡.·.庞德再次回到我身边。要是她知道了我这个想法,她定高兴得大叫起来。 我能记起的是,当时我写了篇很长的笔记,这是第二天我在口袋里找到的。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为它选了这么个标题: 《识别》。“在我心中,伟大这个或然概念总是同谋杀离我最近的那个无耻小人的欲望携手并行的。”接着,我在后一句话下面画上一横:“人贵有自知之明。” 然而,越读这个笔记,我越是感到,似乎我把自己固定在那坚不可摧的傲慢中了。自斟自饮时,这种傲慢可能是最让人满意的神色。一想到杰西卡.·.庞德与伦纳德.·.潘伯恩就坐在离我不足一百英尺的桌旁,十分明显他们正处于危险的边缘,我就感到如醉如痴,我开始沉思冥想起来—必须挑明,我并未认真地策划什么,而只不过是把它当作晚间为了消遣所玩的更有趣的花样罢了—干掉他俩实在太容易了。想想看!二十四天没见帕蒂.·.拉伦,我就成了这么一种人! 以下是我的推理。一对露水夫妇,哪一个在加利福尼亚某地都有相当显赫的地位。他们决定一块儿去波士顿逛逛。他们仔细推敲了他们的计划。他们可能把这计划告诉了一两位挚友,也可能对谁都没说。但由于他们头脑发热开车来了普罗文斯敦,坐在租来的小汽车里,因而罪犯只需—要是这一行动真的付诸实践的话—把他们的小汽车开上一百二十英里,回到波士顿,然后将它丢在大街上。假定尸体被掩埋得没留任何痕迹,那么,就是事发了,这对男女失踪一事也只能是在数周之后才会引起那些地方报界的关注。到那时,望夫台酒家里的人还有谁能想起他们的模样来呢?甚至,处理这一事件时,警察在分析了小汽车的位置之后也会认为,他们是回到了波士顿后遇难的。我生活在这惊险而又动人的剧情说明的逻辑中,美滋滋地呷着酒,为我有任意把玩他们的力量而欣喜。这种力量是从上述那些想法中汲取到的。然后……然后……记住的只有这么多了,那天晚上发生的别的事儿我全都忘掉了。第二天早晨,我就再也不能把这些事儿串起来以使自己得意一通了。 我搞不清我是否又同庞德和潘伯恩在一块喝起来。我想,很有可能我独自一人狂饮了一会儿,然后钻进车里,开回家去。假如真是这样,我肯定一回去就睡了,尽管醒来时我所看到的一切都证明,那根本就不可能。 我也有另一个剧情说明,它确实要比梦幻清晰不少,尽管过去我可能梦到过这件事。那就是,帕蒂.·.拉伦回来了,我们吵得一塌糊涂。现在我看见了她的嘴但她说了些什么我却一句也想不起来。难道这事儿本身就是一场梦? 而后,我又特别清晰地感觉到,杰西卡和伦纳德吃完饭后确实又回到了我的桌旁。我邀他俩来我家(帕蒂.·.拉伦家)做客。我们坐在起居室里,他们专心致志地听我讲着。我似乎还记得这些。然后,我们又开车出去兜了一圈,但是,如果我开的是我那辆保时捷车的话,我就不可能把他们两人都拉上。也许,我们是分坐两辆车。 我也记得,我是一个人回来的。那条狗相当怕我。它是条很大的拉布拉多狗,可当我走到近前时,它溜了。我坐在床边,临躺下前再写上几笔。我就记得这些。我睡眼蒙眬地坐着,迷迷瞪瞪地盯着笔记本。接着,我又醒了几秒钟(或者一个小时),读了读我所写下的那行字:“绝望是当我们心中的生命死亡时我们所体验到的那种情感。” 这便是我睡前的最后一次思考。但是,这些剧情说明没一点儿是真的—因为第二天清晨醒来时,我发现胳膊上有个从未有过的刺花纹。 二 关于这一天,我有好多话要说,但一开始却没什么大事。实际情况是,我在床上躺了好长时间,紧闭着双眼。在那自我铸就的黑暗中。我努力搜寻着有关昨天夜里离开望夫台酒家后我所作所为的记忆。 对我来说,这一过程并不陌生。不管我喝了多少,我总能把车开回家。有些夜晚我喝得挺多,但我还是平平安安地把车开回了家,而同我喝得一样多的那些人可能都在海底睡大觉呢。我进了屋,走到床边,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脑袋会疼得像给斧头劈成了两半似的。我什么也记不住。可是,如果那是唯一的病症就好了。另外使我感到不舒服的便要算那些堆在我肚子里的酒肉了,不过这也无所谓。以后别人会对我说我曾干了些什么。要是我不感到可怕,就可能是我没做过什么过头事儿。倘若你拥有爱尔兰人那种对烈性酒的鉴别力,短期健忘症就根本不是最大的不幸了。 然而,自从帕蒂.·.拉伦离我而去后,我碰到了许多新鲜事儿。它们让人感到好奇。喝酒便会令我去寻找我那创痕的根源吗?我只能说,清晨时分,我的记忆很明晰,不过却也支离破碎,就是说,它一片一片的很不系统。每一片都轮廓鲜明,合起来却恰似扔在一块儿的智力测验玩具,并非所有的部件都来自同一个盒子。这等于说,我想,眼下我的梦与我的记忆一样有理性,抑或是,我的记忆和我的梦同样不可轻信。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很难把它们分开。这种状态真叫人担心。你醒来了,然而你搞不清你可能做过什么,又有什么没做过。这和你在钻岩洞迷宫时所遇到的情况差不多。走着走着,那条将带你回到洞口的结实而精致的长绳子竟突然断了。现在,每个弯洞都可能是你来时曾走过的,或者,以前你根本就没走过这条路。 我说这些,是因为第二十五天早晨醒来后,我闭着眼在床上静静地躺了一个小时。我感到十分恐惧,这种恐惧感是我自打出狱后再也没有体验过的。在教养所里,有些早晨,你一醒来就感到,有个坏家伙—坏得你都不会想到竟然能有那么坏的家伙—正在寻找你。那是些监狱里最最糟糕的早晨。 现在,我敢肯定,在这一天结束之前,我必然要出点事儿。这种预感令我惶恐不安。尽管如此,我也并未感到惊讶。我躺在那儿,头疼得快要裂了,闭着眼睛回想着—这就像是在看一场净是断头的电影—忧虑好似铅块一般重重地覆压在我身上,我淫兴勃发,我想和杰西卡.·.庞德做爱。 几天后,会有人来提醒我想起这不起眼的事实的。但是,还是让我们把它理顺吧。当你的记忆恰如一本缺页的书时—不,比那还糟,是两本,每本都少好多页—这样,条理清楚便近乎成了一种美德,这种美德与为修道院擦拭地板所体现出来的那种高尚相差无几。所以我才说,正是因为阴茎硬邦邦地挺着,睁眼看到那个刺花纹后我才没感到害怕,反而,我倒记住了它。(尽管,在这一瞬间,我既描绘不出起居室的格局,也记不清那位文身艺术家的模样。)不知在什么地方,我把这个事实记住了。虽然我很痛苦、很忧伤,但这事实仍令我感到好奇。记忆能在多少方面发挥它的作用啊!记住某事已做完(尽管你根本不能具体地想象出这件事来),就像看到报纸所载某人的事迹一样。某某贪污了八万美元。标题便是你所看到的一切;然而,这事实铭记于心。因此,我正瞩目这个关于自己的事实。蒂姆.·.马登有个刺花纹。我闭着眼睛就知道。我那阴茎的勃起令我想起它来。 蹲监狱时,我就一直反对文身这事儿。我想,当个犯人就够呛了。可是,在监狱里蹲了三年,你无法摆脱文身文化对你不可忽的影响。我曾听人说过,文身能激发起性的冲动。当针扎进皮肤时,每四五个人中就会有一个欲火中烧。我也想到,对庞德小姐,我曾表现得多么淫猥。那位艺术家为我做水印图案时,她是否就在我身边呢?可能她在小车里等我?我俩同朗尼.·.潘伯恩已道再见了吗? 我睁开眼。刺花纹长了硬壳,黏糊糊的—昨天夜里,绑在上面经过美化的急救绷带松落了下来。我仍认得出上面的字。“劳雷尔”,它这样写着。“劳雷尔”三字镶嵌在一方小小的红色心形图案内,是用蓝墨水按美术字体写成的。请别说我一谈起版画便有特别敏锐的鉴赏力。 我的幽默像个臭鸡蛋似的崩开了。帕蒂.·.拉伦也曾见过这个刺花纹。就在昨天夜里!猛然间,我十分清晰地看到了她。她在起居室里朝我高声尖叫着:“‘劳雷尔?’你敢再在我身上扎出‘劳雷尔’三个字吗?” 是这样,但这一切究竟有多少实际发生了呢?很明显,我能不假思索地构想出许多谈话来,容易程度就好像这些谈话是我自己说的。我毕竟是个作家!二十五天前,帕蒂.·.拉伦就同她选中的那匹黑种马溜走了。那家伙是个纨绔子弟,个子高高的,整天绷着脸儿,体型相当带劲儿。他在这逗留了整整一个夏天,准备乘机利用一下她在性爱方面对黑人的浓烈兴趣。这些黑人好似闪电雷光一般永远游荡在某些金发女人的心上。要不,据我所知,对黑人的性欲之火便如仓房门后那堆油抹布似的炽热,闷烧着她们的心。无论她怎样想,结果是清楚的。如有机会,她每年都将与某位黑先生放纵一番。某位黑大个儿。这家伙要不是膀大腰圆,就必然是行动起来像个篮球运动员那样迅速而灵活。论个头儿我甘拜下风。她瞧不起我,说我不像男子汉,在这样的时候没勇气推上子弹,闯进屋来抓人。我想,我身体方面的缺陷一定把她乐坏了。“就像你爹在北卡罗来纳干的那样?”我问道。“那当然!”答话时,她嘴噘得老高,好似佩珀博士加油站小路旁那孟浪无礼、心怀叵测、放荡不羁的十八岁大姑娘的嘴一般。上帝呀,她不怕我。我感到可怕的是,我可能会真的掏出我那支手枪来,但我永远不会去追击黑先生。不,恐怕我会掏出手枪,在我将一梭子子弹射到她那张狂傲自大、滚他妈蛋的脸上之前,我决不会离开屋子一步。冷静点儿!我干吗要把“劳雷尔”这几个字刺在我妻子身上呢?我知道,她是唯一为帕蒂所永远不能饶恕的女性。与帕蒂相遇时,我毕竟是同劳雷尔待在一起,只是她本来叫玛蒂琳.·.福尔科。我们见面那天,帕蒂一定要喊福尔科为劳雷尔。后来我才知道,“劳雷尔”是洛勒莱的简称—帕蒂不喜欢玛蒂琳.·.福尔科。我是不是故意用这刺花纹来惩治帕蒂呢?昨夜她真的在屋里吗?或者是昨夜我所做的梦的某些片段依然萦绕于我的心头? 我忽然想到,要是我妻子真的回来了,而后又走了,那总该留下点形迹吧?帕蒂.·.拉伦走后常常要扔掉些还没用完的东西。杯子上面一定印有她的唇膏。这足以令我穿好衣服,走下楼来,但在起居室根本觅不到她的身影。烟灰缸内干干净净的。那么,我为什么会如此信心十足,认定我与拉伦交谈过呢?如果说有某种东西激发我的大脑去相信形迹的反面,那线索又有什么积极作用?这时,我领悟到,对人的体力,对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就是说,对人的神志清醒程度的真正测试,是检视他那能提出一连串儿问题却又不能找到答案的能力。 我有这样一种理解力可真不错,因为不久我便会需要它的。那天晚上,在厨房里,那条狗病了。它的臭屎弄脏了亚麻油毡。更为糟糕的是,我昨晚穿的那件夹克衫被挂在椅子上,上面的血已经变硬。我摸了摸鼻孔。我的鼻子动不动就出血。可鼻孔里一点血迹也没有。醒来时我所体验到的那种恐惧再次向我袭来。每一吸气,便会有恐惧的哨声在我的肺叶里咝咝作响。 怎样才能把厨房收拾干净呢?我转过身,穿过屋子,推开门走到街上。十一月那湿漉漉的空气打透了我的衬衫。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仍蹬着拖鞋。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五步便穿过了商业大街,扒着我保时捷小汽车(她的保时捷小汽车)的玻璃窗往里看。座位上全是血。 这些事情有着多么奇异的力量啊!对这些,我麻木不仁,根本没什么反应。酒喝得太多了便会如此。酩酊大醉能令你感到心中空空荡荡。所以,我再也不感到害怕了,相反,我感到很高兴,就好像这些事都同我无关似的。刺花纹带给我的那种激动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一直感到非常冷。我转身回到屋里,替自己煮了杯咖啡。那条狗对自己拉在地上的那堆东西感到很难为情,四处跌跌撞撞地乱窜,险些踩在臭屎上面。我把它放了出去。 在我擦狗屎时,我那轻松的情绪(因为罕见,所以我十分珍惜它,恰如晚期病人对能够享受到没有任何痛苦的一小时感激涕零一般)一直笼罩着我。醉酒之后,我便会感到,喝酒的罪孽被完全彻底地、令人十分满意地一笔勾销了。我大概能算是半个天主教徒,我从未接受过纯正教义的训谕和洗礼,因为,我的父亲大麦克根本就没沾过教堂的边儿,而朱丽亚,我的母亲(她一半是新教徒,一半是犹太教徒—这也就是我不喜欢反犹笑话的一个原因)则常常很轻易地把我带到各种不同的教堂:犹太教堂、贵格会教徒的祈祷会以及有关异教文化的讲座。因此,在宗教信仰方面,她绝不是位好导师。所以,我不配称自己是个天主教徒。但是,我又确确实实地这样说了。得让我喝得酩酊大醉,得让我跪在地上擦狗屎,我才会感到高尚品德的存在(实际上,我几乎是处心积虑地想去忘掉在小汽车右边座位上究竟有多少血)。这时,电话响了。雷杰西打来的,阿尔文.·.路德.·.雷杰西,我们那位代理警察局长,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秘书打来的,他要我稍等片刻,局长大人就来和我通话,等得太久了,我那饱满的情绪都被等得烟消云散了。 “喂,蒂姆,”他说,“你好吗?” “挺好的。就是酒喝多了点,不过没事儿。” “那倒不错,太好了。今天早晨一睡醒我就想起了你。”他将成为一个现代式的警察头子,绝对没问题。 “用不着,”我告诉他,“我活得挺来劲儿。” 他停了一会儿。“蒂姆,今天下午你能来一趟吗?” 父亲总是教诲我要我谨记:每当怀疑闪过你的脑际时,你便应假设某种敌对行动正在策划中。接着,就该迅速采取行动。因而,我说:“为什么不能上午去?” “现在该吃午饭了。”他以责备的口吻说。 “啊,该吃午饭了,”我说,“那好。” “眼下我正同市镇行政管理委员会的一个人喝咖啡呢,你过会儿来吧。” “行。” “蒂姆?” “对,是我。” “你怎么样?” “我想我还可以。” “你打算冲洗一下小汽车吗?” “噢,基督,昨晚我鼻子淌了好多血。” “是啊,那么,你的一些邻居该算是善意窥探者协会的成员了。听他们打电话时的那种口气,我推想你可能砍下了谁的胳膊。” “我最讨厌这种事。你干吗不来取个样呢?你可以化验我的血型嘛。” “得了,你让我喘口气儿吧。”他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真正警察所发出的笑。扯着嗓门高声尖叫,好像这行为同他身体的其他零件没一点关系似的。跟你说吧,他笑的时候,脸绷得就像是用花岗岩做的一般。 “行啊,”我说,“怪事儿。要是你的鼻子也爱流血的话,你该怎样做个成年人呢?” “噢,”他说,“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十杯波旁酒下肚后,我喝水时一定十分小心。”谨小慎微为他提供了午饭时间。他嘶叫了一声,把电话挂了。 我将小汽车里面清洗了一番。那摊血摸上去似乎并没有厨房里那堆狗屎危险系数大。我的肚子也对喝下去的咖啡感到有些不适。我不知道是该对邻居的厚颜无耻抑或是他们的无中生有愤慨万端呢—究竟是哪一个—还是真的存在着那种可能性,即我神经错乱得把一位或另外一位金发女人的鼻子给打出了血。或者更糟。你是怎样将一只胳膊砍下来的呢? 令人尴尬的是,我那喜好挖苦的一面,那可能是专门为了帮我熬日子而设计的一面,在该说的都已说完时,竟然变得虚假无用,不大起眼,就像轮盘赌上的一个空格。还有三十七面。我也渐渐相信了,右面座位上那摊血不可能是从谁的鼻孔中流出的。它实在太大了。这份苦差令我相当不快。所以擦了没一会儿,我便不想干了。血,同任何一种自然力量一样,要发话了。血总是说着这么一句话:“所有活着的人们,”现在我听清了,“争取再活上一次吧。” 我就不对你细说我是怎样用一桶桶水来洗净坐垫布与安全带的了。我忙活这份苦差事时,有两位邻居打我身边走过,我们友好地交谈起来,我告诉了他们我鼻子流血的事儿。正是那时,我决定要到警察局走一遭。实际情况是,倘若我将那辆小汽车开到警察局,那么雷杰西一看见便可能把它扣下来。 蹲监狱那三年,有时半夜醒来,我实在搞不清我是在哪儿。这也无所谓,更令人心寒的是,我明明知道自己在哪儿,在监狱的哪个分区,在哪个监号,但我不愿承认这一现实。给你的东西不允许你再给出去。我会躺在床上,盘算着请个姑娘去共进午餐,要不就是决定租条独桅艇出去兜兜圈儿。告诉我自己,说我不是待在家里而是被囚于佛罗里达州一座警戒得很不森严的监狱的牢房中,对我说来,这并没有多大好处。我认为,这样的事实应属于梦幻的一部分,因而离我还太远。我能根据一天的计划行事,倘若那个暗示我正蹲监狱的梦境不执拗地坚持要辨明真相的话—“伙计,”我会对自己说,“摇落这些蜘蛛网吧。”有时直至中午,我才能回到真正的生活之中。只是在这时,我才会意识到,我是不能请那个姑娘吃午饭的。 眼下,与此相似的东西正捉弄着我。我有一个我也解释不清楚的刺花纹,有一条非常怕我的好狗,我有刚被洗去血迹的车座,有个昨夜可能见过也可能没见过的丢失了的老婆,我还有位令我的家伙不断而缓慢地勃起的来自加利福尼亚的经营房地产的中年金发女人,但是,在我走向镇中心时,我所想的是,阿尔文.·.路德.·.雷杰西找我去一定有某种蛮有道理的严肃的目的,因为他为此而打搅了一个作家的工作。 二十五天来我一个字也没写,不过我不在乎。其实,像在监狱里度过的那些我很难分清是梦幻还是现实的早晨一样,现在,我就如一个被拽出来的空口袋,根本没考虑到我自己,这情形恰似一名演员,他抛弃了妻子、儿女、债务和错误,甚至也抛弃了他的自我,去扮演他的角色。 实际上,我正在观察一位新的人物,他走进了市镇大厅地下室雷杰西的办公室,因为,我像个记者似的推门走了进去,就是说,我尽最大努力使别人认为,警察局长所穿的衣服、所做的表情、办公室内的家具以及他所说的话,对我来说都很重要,同即将放入一篇特写中的词组的重要性不相上下,该特写分成八大段,每段长短几乎一样。我,正如我刚才说的那样,走进了办公室,完全进入了角色,因而给人的感觉好像我是一位还不大熟悉他那间新办公室的优秀记者。根本不熟悉。他的私人照片、他镶在镜框里的证明书、他的职业证明、镇纸及记事本,可能不是散放着便是挂在墙上,两个文件柜摆在办公桌两侧,好似古庙前那两根位置对称的柱子,他可能会笔挺地坐在椅子上,像个当兵的,他以前真就是个当兵的,他的小平头令他看上去像位老“绿色贝雷帽”a,但一眼便能看出:在这间办公室里他仍然感到不习惯。可 a “绿色贝雷帽”指的是美国陆军特种部队。 话说回来了,哪间办公室能习惯他呢?他的模样会让雕刻家用手持式凿岩机把他脸上的棱角、突出和多余的部分统统敲掉。在镇子里,他的绰号多得都快淌出来了—石头脸、枪靶子、闪光眼—要不,就如为葡萄牙老渔夫所常称呼的,叫飞毛腿。很明显,镇子里的人还不大买他的账。他可能已当了六个月代理警察局长,不过前任局长的影子依然浮游在办公室的上空。前任局长在这儿干了有十来年,他曾是个本地的葡萄牙人,那时候他常常利用晚上的时间来研习法律,终于,他爬进了马萨诸塞州司法部长的办公室。如今,镇子里的人都用赞美的词语去追忆前任局长,您别忘了,这儿是普罗文斯敦,一个情感淡漠的所在。 我并不太了解雷杰西。从前,如果他来我的酒吧,毫无疑问,我会当场认出他来。那个大块头能让他当上职业足球运动员。他的眼里忽闪着好斗的神色,这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的上帝,好斗的精神同用不规则的碎块拼成的躯体结合在一起了。看上去雷杰西就像是个不肯服输的基督教运动员。 我说这么多是因为,说真的,我琢磨不透他。就像我不能总以清醒的头脑去迎接新的一天一样。他的性格诡谲多变,认识他的人也很难正确地描述他。这以后我将为你提供一些细节。 现在,他以军人的风度把椅子朝后一推,从桌后走了过来,拉了把椅子给我。而后,他以很关心的样子盯着我,活像个将军。要是他忘了感情也算是当警察的一件有力的工具这句名言,他会悔恨不已。比如,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帕蒂.·.拉伦怎么样啦?你得到有关她的消息了吗?” “没有。”我说。他这不起眼的一句话把我拼死命装成的记者姿态给挑破了。 “我没调查,”他说,“但我发誓,昨晚我看到了她。” “在哪儿?” “镇子西头,防护堤附近。” 那儿离望夫台酒家不远。“听说她回镇子来了,”我说,“这真有趣,可我不知道这件事。”我点上一支烟。我的脉搏跳得很快。 “我瞥见,在我的大车灯刚刚够得着的地方站着个金发女人。大约有三百码远吧。也可能是我认错了。”他说话的神态告诉我,他一点也没认错。 他掏出一支方头雪茄,点上,拿出电视广告上男子汉常拿的姿势吸了一口。 “你妻子,”他说,“是位迷人的女人。” “谢谢夸奖。” 今年八月,有一个星期,我们每晚都举办“待在水中直至天明”宴会(那位黑先生已探查出我家的状况)。在一个狂饮的夜晚,我们结识了雷杰西。因为抱怨太吵闹,阿尔文亲自来了。我敢肯定,他听说了我们的宴会。 帕蒂迷得他神魂颠倒。她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醉鬼,嬉皮士,男、女模特儿,半裸者及穿戏装提前欢度万圣节的那些人—为了向警察局长雷杰西表示敬意,她把立体音响的音量拧小了点儿,接着,她对那阻止他喝上一杯的责任感表示厌烦。“阿尔文.·.路德.·.雷杰西,”她说,“这名儿可真叫绝。你别辜负了它,小子。” 他咧嘴笑得就像荣誉勋章的获得者得到伊丽莎白.·.泰勒那有纪念意义的一吻时所表现的那样。 “在马萨诸塞州你怎么能有阿尔文.·.路德.·.雷杰西这个名字呢?它可是明尼苏达州的人名啊。”她说。 “噢,”他说,“我爷爷是明苏尼达人。” “我告诉你什么啦?别和帕蒂.·.拉伦拌嘴。”她当即邀他参加我们下一次晚上的宴会。他下班后来了。宴会结束时,在门口他告诉我,说他玩得很开心。 我们谈了起来。他告诉我,他的家仍在巴恩斯特布尔(巴恩斯特布尔离这儿有五十英里远)。我问他,在夏季狂乱的殴斗中,他工作于此是否有些鱼不得水之感。(我知道,只有在普罗文斯敦你才能问警察这样的问题。) “没有,”他说,“我自己要求干这项工作。我想干。” “为什么?”我问他。听别人说,以前他是专抓违反麻醉品法规的罪犯的便衣警察。 他不谈那个。“喔,人们都说普罗文斯敦是位于东部的西部放荡区。”他说,像马似的嘶嘶笑起来。 打那以后,每当我们举办宴会,他都来待上几分钟。倘若宴会从当晚一直延续到第二天晚上,那么我们会再次见到他。要是不当班,他会喝上一杯,心平气和地同几位客人聊聊天,然后离开。就有那么一次他露出点儿马脚—那时劳动节刚过—他多喝了几杯。在门口,他吻了帕蒂.·.拉伦,很正式地和我握握手。然后他说,“我真为你担心。” “为什么?”我不喜欢他那双眼睛。当他对你有好感时,他会放出一种热,让你一定会想到被太阳晒热后的花岗岩—热就在那儿,石头喜欢你—但那双眼睛却是钻进石头里的两根铁棍子。“人们告诉我,”他说,“说你有很大的潜力。” 在普罗文斯敦,是没人会像他那样用词的。“不错,我与最带劲的女人性交。”我对他说。 “我感到,”他说,“当麻烦最快活时,你可能会站起来。”"衣,灰蒙蒙的就像我的情绪,到这儿来惠顾 a 1英里约合1 609.344米。 我们了。这时,人们会想到,这片土地仅有一万年的历史,他们的灵魂还没有根基。我们没有古老的马撒葡萄园地底那残存的化石来镇住每一个灵魂,的确没有,没有我们灵魂的藏身之所。我们的灵魂随风飘舞,歪歪斜斜地飞向我们镇上那两条长街。这两条长街好似两位漫步去做礼拜的老处女,佝偻着盘在海湾。 如果这是一个公正的例子,能证明第二十四天我究竟是怎样想的话,那么很明显,我一直是处在一种内省、颓废、沮丧与坐立不安之中。二十四天没见到你又爱又恨的老婆了。毫无疑问,是害怕令你紧紧地依恋着她,就像你依恋那让你上瘾的烟屁股一样。我又开始抽烟了,我是多么讨厌那股香烟味儿啊。 那天,我似乎走到了镇子上,而后又转了回来,回到我那幢房子里—她的房子—这幢房子是帕蒂.·.拉伦用钱买下来的。在灰蒙蒙的下午将尽的时候,我独自一人沿着商业大街走了有三英里路,不过,我记不起我曾跟谁搭过话了,也记不起有多少人从我身边开车驶过,要我搭他们的车了。不,我记得我走到了镇子的尽头,走到了最后一幢房子与海滩相接的那个地方。移居美洲的英国清教徒们就是在那儿上的岸。是的,他们不是在普利茅斯而是在这儿上的岸。 好多天来,我一直在反复琢磨这件事儿。那些清教徒们,在横渡了大西洋之后,所见到的第一块土地便是科德角的峭壁悬崖。科德角后岸,拍岸的惊涛最汹涌时可卷起十多英尺a高。就是在 a 1英尺约合0.304 8米。 风平浪静的日子,危险也十分之大。无情的海潮会将船只卷上岸,而后把它们拍碎在浅滩上。是流沙而不是岸边岩石,在科德角,吞没了你的航船。听到波涛那永不歇息的咆哮声,那些清教徒们不知要有多么害怕。谁还敢乘着他们那样的小船靠岸呢?他们掉转船头向南驶去,那片白色的荒凉的沙滩仍旧是老样子,冷酷无情,根本就不像是海湾,仅只是一片无垠的沙滩罢了。于是他们又试着向北航行。然而有一天他们发现,海岸向西弯了过去,又继续弯向西南,甚至后来又弯向南边去了。大陆究竟在耍什么把戏?现在,他们又向东驶去,从向北航行算起,船整整走完了三个方位。难道他们是在围着大海的一个耳湾兜圈子吗?他们绕过一个小地角,找到避风处抛了锚。那是个天然港,确实,它就好像人们耳朵里面的耳孔,受到大自然的保护。在那儿,他们放下小舢板,划向岸去。纪念这次登陆的是一场瘟疫。依靠防波堤的前部堤坝才使镇子边上那片沼泽地得以逃脱大海的蹂躏。那儿就是公路的尽头,在科德角,旅游者最远也只能把车开到那儿。在那儿,他所能看到的便是当年那帮清教徒们登陆的地点。在他们上岸之后,阴晦的天气盘旋着,许久不肯离去,并且他们又发现,这儿猎物很少,可耕的土地也不多,于是仅仅住了几星期,他们便又向西航行,横渡海湾到了普利茅斯。 然而,他们是在这儿,在科德角,怀着发现新大陆后的恐惧与狂喜,首次登陆的。尽管它是新大陆,历史还不足一万年。还只是一堆散沙而已。在他们到达陆地最初的那些黑夜里,该有多少印第安人的鬼魂在他们四周嚎叫啊。 每当我走到镇边那片翠绿的沼泽地时,我就会想起那帮清教徒。在沼泽地附近,岸边的沙滩十分平坦,你一眼就能看到地平线上的那些船只,甚至都能看到那一排排露出地平线的半截桅杆。钓鱼船的驾驶台一个接着一个,看上去就好像行驶在沙滩上的大篷车队。要是我多喝了几杯的话,我就会发笑的,因为离第一批清教徒染上瘟疫的地方不到五十码a—美国的诞生地—便是大型汽车旅馆的入口。这座汽车旅馆即使不比其他大型汽车旅馆丑陋,也绝不能说比它们漂亮。人们给这家旅馆起名叫“客栈”,表示对那批清教徒的敬意。它的柏油停车场有足球场那么大,同样表示向第一批清教徒敬礼。 不管我怎么冥思苦想,关于第二十四天的下午,我所能想起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我走出家门,步行穿过镇子,思索着我们这片海岸的地质情况,想象着第一批清教徒们的所作所为,再把普罗文斯敦客栈嘲笑一顿。之后,我想我可能是走回家去了。我躺在沙发里,忧郁的心绪始终缠绕着我。在这二十四天里,我总是好久好久地盯着这面墙。不过,真的,我想起来了,这是我绝不能忽视的,那天晚上,我钻进我那辆保时捷小汽车,驶向商业大街,我开得很慢,就好像我害怕那天晚上我会变成个小孩子。大雾漫天,一直开到望夫台酒家我才把车停下来。在那儿,在离普罗文斯敦客栈不远的地方,有一间黑得分不清本色的小松木板房,上涨的潮水在轻轻地拍打着房基。这也应当是普罗文斯敦的一种夺人心魄的魅力吧。 a 1码等于3英尺,约合0.914 4米。 我还未曾留意,不仅是我的房子—她的房子!—而是商业大街靠海湾那边的大多数房子,在大海涨潮时都像一条条漂浮的航船,这时房基下面的堤岸已有一半淹没在大海中了。 今晚,大海就弥漫着这样的大潮。海水有气无力地上涨着,就好像我们这儿是热带地区,可我知道大海是凉的。在这间黑屋子那扇完好的窗户后面,壁炉内的火苗漂亮得足可以印在明信片上。我坐的那把椅子散发着冬天将临的气息,因为它有块搁板,一百年前人们就在学习室里使用这种搁板:一块由折页连起来的大大的圆形橡木板,要坐时你只要把板子往上一抬就行了,待你坐下后,它便又恢复了原状,支在你右肘下边,你可以把它当作喝酒的桌子来用。 望夫台酒家可能是专门为我开的。在秋天里寂寞的晚上,我喜欢自负地幻想,幻想我是个腰缠万贯的现代大亨式海盗,只是为了娱乐才开了这么个小店。那头儿的大饭店我可能很少光顾,不过这家墙上镶了板子的休息室和配有女招待的小酒吧却只是为我一人开的。私下里我想,别人有什么权利到这儿来。在十一月份,要保持这种幻想并非难事。平时,夜里静悄悄的,大部分就餐者都是来自布鲁斯特、丹尼斯及奥尔良等地的白人,是些上了岁数的,为人还不错。他们从家出来就是想找点刺激。他们发现,冒着风险把车开出三十或四十英里到普罗文斯敦这件事儿本身便足以令他们激动不已了。夏季的回声并未使我们那难听的名声好听多少。那些在象牙塔尖待过的人—也就是说,每一位白人退休教授与退休了的公司高级职员—看上去都不想在酒吧间里逗留。他们朝餐厅走去。我穿着一件粗蓝布夹克衫,人们只要看我一眼就会转到饭桌旁。“亲爱的,不在这儿喝,”他们的太太会这样说,“吃饭时再喝吧。我们都要饿死了!” “对,乖乖,”我会自言自语咕噜道,“都要饿死了。” 在那二十四天里,望夫台酒家的休息室就成了我城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