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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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商业银行导论
1.1 商业银行的起源和发展
1.1.1 西方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银行业务的起源,可谓源远流长。据《不列颠百科全书》(又称《大英百科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古巴比伦已有一家“里吉比”银行。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罗马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人们公认的早期银行的萌芽,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法语中的“banque”和意大利语中的“banca”在几个世纪以前是“长凳”或者“货币兑换商的桌子”的意思。英语的“bank”起源于意大利语“banca”,因为英国最初的银行家均为祖居在意大利北部伦巴第的犹太人,他们为躲避战乱,迁移到不列颠群岛,以兑换、保管贵重物品、汇兑等为业。在商业街区里,货币兑换商通常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将外地旅行者的货币兑换成当地货币,或者将商业票据换成现金以收取手续费。倘若有人遇到周转不灵、无力支付债务时,就会招致债主们群起捣碎其营业用的桌凳,兑换商的信用就此宣告破碎,所以“破产”的英文“bankruptcy”也源于此。
早期银行业的产生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各国,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商贾云集、市场繁荣,但由于各国商人所携带的铸币形状、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为了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货币兑换。商人有的需要把本国铸币换成外国铸币在当地购买货物,有的需要把在外国出售货物获得的当地铸币换成本国货币,或者把不同的铸币同作为世界货币的、未铸币的纯银或纯金相交换,于是,单纯从事货币兑换业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专业货币商便开始出现和发展了。随着异地交易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来自各地的商人为了避免长途携带而产生的麻烦和可能的风险,开始把自己的货币交存在专业的货币商处,委托其办理汇兑与支付。此时的专业货币商已表现出银行萌芽的最初职能——货币的兑换与款项的划拨。
随着接受存款的不断增加,商人发现多个存款人不会同时支取存款,于是他们开始把汇兑业务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贷放给社会上的资金需求者。最初,商人贷放的款项仅限于自有资金,随着代理支付制度的出现,借款者就把所借款项存在贷出者那里,并通知贷放人代理支付。可见,从实质上看,贷款已不仅限于现实的货币,而有一部分变成了账面信用,这标志着现代银行的本质特征已经出现。
当时,意大利的主要银行有1171年设立的威尼斯银行、1407年设立的圣乔治银行等。自16世纪末开始,银行由意大利普及至欧洲其他国家,如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银行、1619年成立的汉堡银行、1621年成立的纽伦堡银行等都是欧洲早期著名的银行。在英国,早期的银行业是由金匠业发展而来的。17世纪中叶,英国的金匠业极为发达,人们为了防止盗窃,将金银委托给金匠保存,当时金匠业不仅代人保管金银、签发保管凭条,还可按照顾客的书面要求,将金银划拨给第三者。金匠业还利用自有资本发放贷款,以获取利息。同时,金匠签发的凭条可代替现金流通于市面,称为“金匠券”,并由此开辟了近代银行券的先河。这样,英国早期的银行业就在金匠业的基础上产生了。
这种早期的银行业虽已具备了银行业的本质特征,但它仅仅是现代银行业的原始发展阶段。因为银行业的生存基础还不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银行业的放款对象还主要是政府和封建贵族;银行业的放款带有明显的高利贷性质,其提供的信用还不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但早期银行业的出现完善了货币经营业务,孕育了信贷业务的萌芽。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分工的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一些手工场主与城市富商、银行家一起开始形成新的阶级——资产阶级。由于封建主义银行贷款具有高利贷的性质,年利率平均在20%~30%,严重阻碍社会闲置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另外,早期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政府等一批特权阶层而非工商业,新兴的资产阶级工商业无法得到足够的信用支持,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大量的为组织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货币资本。因此,新兴的资产阶级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资本主义银行。
1694年在政府的帮助下,英国建立了历史上**家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它的出现宣告了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业在社会信用领域垄断地位的结束,标志着资本主义现代银行制度开始形成以及商业银行的产生。从这个意义上说,英格兰银行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鼻祖。继英格兰银行之后,欧洲各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成立了商业银行。自此,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普及。资本主义商业银行基本上通过两种途径产生:一是旧的高利贷性质的银行逐渐适应新的经济条件演变为资本主义银行。在西欧,由金匠演化而来的旧式银行主要是通过这一途径缓慢地转化为资本主义银行。二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其中,后一条途径是主要的途径。
1.1.2 中国的银行业变迁
1. 旧中国的银行业
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银行产生较晚。有较早记载的是南北朝时期的高利贷的寺庙典当业、唐朝出现的服务于汇兑的“飞钱”、北宋真宗时由四川富商发行的纸币“交子”等。到了明清以后,当铺是普遍存在的信用机构,其中一些发展成了钱庄与票号。明末,一些较大的经营银钱兑换业的钱铺发展成银庄。银庄产生初期,除兑换银钱外,还从事贷放,到了清代,才逐渐开办存款、汇兑业务,但最终在清政府的限制和外国银行的压迫下走向衰落。我国近代银行于19世纪资本主义入侵后开始兴起,最早在中国设立的银行并不是中资银行,而是1845年设立的英国的东方银行(又称丽如银行),此后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来华设立银行,在中国享有特权。为了摆脱外国银行的支配,清政府于1897年在上海成立中国通商银行,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的产生。此后,浙江兴业银行、交通银行等众多的民族资本与官僚资本投资的中资银行相继建立。
由于西方资本主义金融势力的大规模渗透,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金融业普遍处于规模较小、管理落后、投机盛行的局面。
2. 新中国的银行业
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与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完善。
1)组建时期(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在合并了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于当日发行了人民币。此后将各解放区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同时没收了官僚资本银行,改造了民族资本银行与钱庄票号,取消了外国银行在中国的特权等,新中国的银行体系逐步建立起来。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建立,标志着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形成,并成为我国银行体系的核心和骨干。
2)高度集中时期(1953~1978年)
从1953年开始,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一种“大一统”的体系,即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全国仅保留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其他大多数专业银行都被取消。此间,中国银行虽然在形式上保持独立,但实际上相当于经办中国人民银行对外业务的一个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虽名为银行,但它直接受财政部的领导,执行财政拨款任务,可以说是财政部投资拨款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前身为农业合作银行)“三起三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大部分国内业务也被取消。这一格局一直延续到1978年。
3)专业化、多样化时期(1979~1993年)
1979~1983年,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逐步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各专业金融机构自成系统,但仍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兼管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为了使金融体制进一步适应改革要求,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从1984年1月1日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原中国人民银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新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承担。这样就形成了划分业务范围、分业经营的局面。这一时期,我国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在专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上,提出了商业化改革的思路。
此后的十多年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对银行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各专业银行的业务界限逐步被打破,几家专业银行均在各自专业业务的基础上,开设了其他各种金融业务,逐渐形成了在各有侧重的基础上又相互交叉的局面。另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在专业银行的基础上,按商业银行的原则组建了一些全国性或区域性新型银行。这些新型银行的出现以其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管理方法,给四大银行带来了挑战并增添了市场活力,推动了我国银行商业化改革的进程。
4)商业化改革时期(1994年至今)
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新时期的银行体系进行了进一步的精心设计。同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要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专业银行要逐步向商业银行转化,严格界定政策性业务,并将国有专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即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至此,我国银行业商业化改革步入快车道。1999年为减轻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负担、剥离不良贷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银行相对应,分别成立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处置了各银行的不良贷款,这对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自2003年起,国有银行的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贷款、政府注入资本、资本市场上市三个步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均已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实现了在香港与内地上市。通过改革,国有银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资本比率得以提高,不良贷款率大幅度下降,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提高;特别是经受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国际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
1.1.3 全球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1. 商业银行业务模式趋向综合化
尽管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其商业银行产生与发展的条件也不同,但商业银行的发展基本上都遵循了以下两种传统模式。
1)英国式融通短期资金模式
英国式融通短期资金模式是一种以短期商业性贷款为主的银行业务,其理论依据是传统的商业放款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商业银行的业务应当集中于自偿性贷款。英国式融通短期资金模式之所以强调商业银行只能经营短期自偿性贷款,理由在于:自偿性贷款期限短、流动性强,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大;自偿性贷款是依据商品生产和流通发放的,不会造成货币量过多和信用量的膨胀。在英国以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商业银行基本都是按照这种模式建立和经营的。
这一模式还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相联系。英国是最早建立股份制的国家,发达的资本市场解决了企业长期资本来源,因此,银行只限于短期的资金融通。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较好地保证银行的流动性和清偿力,安全性比较有保证;缺点是银行的业务发展受到限制,能够提供的服务比较单一。
2)德国式综合银行模式
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少数国家采取综合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