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知识视野下的民族医学研究

地方性知识视野下的民族医学研究
作者: 刘兵
出版社: 大象
原售价: 168.00
折扣价: 109.20
折扣购买: 地方性知识视野下的民族医学研究
ISBN: 9787571121624

作者简介

刘兵,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与文化研究院教授,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中国科协-清华大学科技传播与普及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文化、STS、科学教育等。出版有《克丽奥眼中的科学》等14种专著、《刘兵自选集》等19种个人文集、《超导史话》等8种科普著作、《正直者的困境》等9种译著,主编“科学大师传记丛书”等多套丛书,发表学术论文350余篇。

内容简介

究竟何为“地方性知识”:一些误读与对概念的厘清 近来,关于“地方性知识”问题的相关研究,越来越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然而,究竟如何恰当地理解“地方性知识”,如何将之作为研究的基点,以及如何伸张其延伸的意义,由于不同的学者对于“地方性知识”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不同的立场,仍然是可以而且需要讨论的问题。一些广为流传的关于“地方性知识”的看法,其实也可以被理解为是对此概念的误读。而且,带来这些误读的原因,有语言翻译理解方面的因素,也有一些传统观点和立场,以及未经充分论证的假定的潜在影响。基于“误读”的关于地方性知识的研究,则会带来一些对体现和传播这种新的研究框架之价值的不利影响。 鉴于“地方性知识”的概念现在已经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理解中被广泛应用,除了其起源的人类学,在农业、生态、经济、管理、文学、艺术、历史、政治、法律等多个领域中均被引入并成为研究的视角。仅就以 STS(科学、技术、社会)领域的研究为限来进行一些讨论,也还是一个颇为巨大的领域,大致说来,可以包括科技哲学、科技史、科技社会学、科技人类学、科技政策、科学传播等多门学科。这些学科因领域名称的限定,总是与科学和技术相关,而且也不可避免地与人们对科学技术的理解相关,与对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科学技术知识的本性的理解相关,也与对科学技术的价值及评判的认识相关,甚至仍然在某种程度上无法回避最基础性的形而上学立场。当然,随着讨论和认识的深入,对于在 STS 领域中如何更好地运用“地方性知识”概念框架,以及如何使STS领域的研究在这种框架下得到理想的发展,也是具有着一定意义的。 一、对于“地方性知识”的理解 首先,我们可以先来讨论一下关于对“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的理解的问题。其实,对于何为“地方性知识”,人们的理解是彼此并不完全一致的。一般来说,大多认为是人类学家吉尔兹首先在人类学,或更准确地说是在阐释人类学的派别中,强调了这一概念。随之,这个概念变得在许多研究领域中都流行起来。“至少,在人类学领域,‘地方性知识’这个术语,成为关注的热点,是由于吉尔兹关于法律比较研究的人类学论文。” 不过,如果仔细读读那本经常被人们引用的名为《地方性知识》的文集,人们会发现,其实吉尔兹自己并未严格地对其给出非常明确的定义,而只是将这一并不十分清晰的概念用于其对法律的人类学研究。但他确实将这种法律的“地方性”与“法律多元主义”联系起来。至于“地方性知识”的概念是如何从人类学的研究中扩散到其他学科,相关的过程,笔者尚未见到系统的研究。或许,这个过程与库恩的“范式”概念从科学哲学向其他领域的进入有某种类似。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在起源上的界定不明确,以及对后续此概念地方性知识视野下的民族医学研究在其他学术领域的扩展使用过程的不清楚,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是,虽然这个概念成为诸多领域中被使用频繁的重要概念,但人们对其的理解却并不一致(这又与库恩的“范式”概念后来被使用的情形颇为类似),甚至会有望文生义的“误解”。王铭铭曾指出,吉尔兹的书名“原文叫 Local Knowledge,翻译成中文变为《地方性知识》。‘地方’这个词在中国有特殊含义,与西文的 local 实不对应。按我的理解,local 是有地方性、局部性的意思,但若如此径直翻译,则易于与‘地方’这个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相混淆。Local 感觉上更接近于完整体系的‘当地’或‘在地’面貌,因而,不妨将 Local Knowledge 翻译为《当地知识》或《在地知识》,而这个意义上的‘当地’或‘在地’,主要指文化的类型,而非‘地方文化’”。因为“local knowledge 被翻译成‘地方性知识’,接着有不少学者便对‘地方’这两个字纠缠不放。实际上 local 既可以指‘地方性的’,也可以指广义上的‘当地性的’,而它绝对与我们中国观念中的‘地方’意思不同。我们说的‘地方’,更像 place、locality,而非 local。Local 可以指包括整个‘中国文化’在内的、相对于海外的‘当地’,其延伸意义包括了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当然,现在台湾地区虽然主要是使用“在地知识”这种译法,但在中国大陆,“地方性知识”这种译法已经流行开来,恐怕也难以再普遍更换,但在对其的理解上,我们显然仍需避免因翻译而带来的误读的可能性。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网页上,对于地方性知识是这样定义的:“关于自然界的精致的知识并不只限于科学。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社会都有丰富的经验、理解和解释体系。地方性知识和本土知识指那些具有与其自然环境长期打交道的社会所发展出来的理解、技能和哲学。 对于那些乡村和本土的人们,地方性知识告诉他们有关日常生活各基本方面的决策。这种知识被整合成包括了语言、分类系统、资源利用、社会交往、仪式和精神生活在内的文化复合体。这种独特的认识方式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方面,为与当地相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 以上这两种理解基本上是基于人类学的视角,但突出强调的是地方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种知识系统的类型。王铭铭的这个说法是很值得强调的。不同文化类型的知识,各自构成不同的地方性知识,而整个加起来,构成了所谓的地方性知识的大类。这个知识的大类, 在说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是地方性知识的意义上,差不多也就是人类的知识,但其中,不同文化类型的知识系统,构成了多样性的各种地方性知识。在这一大类的意义上,差不多等同于说只有“一种”地方性知识,而在这个大类中各种多样性的子项(也即不同文化类型的知识 系统),各自成为多种地方性知识。尽管其缘起会与某个“地方”相联系,不过,从人们认识的过程来看,哪种知识又不是从某个特定的地方产生呢?所以,其实强调起源于某个“地方”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将这种缘起于某地的“地方性知识”作为一种具有理想类 型意义的知识系统。在这种意义上,这样的理解完全可以不仅限于人类学的领域,是具备了被推广到其他领域的充分可能的。(各种)“科学”作为地方性知识,只不过是其中以自然为知识的对象而再以另一种分类方式的分类而已。 当然这样的说法似乎有些笼统,要严格地限定究竟怎样才算是一种理想类型的知识。在这样一个大的框架下,如何区分地方性知识内部不同的地方性知识子项?其实这恰恰是需要基于各种的案例研究来分析提炼的。这正与库恩的“范式”说类似,“范式”的不同可以作 为区分不同的具体的地方性知识的标志之一。说“之一”,意在应该还会有其他的判别依据。 我们还可以注意到近年来在国内外变得引人注意的科学哲学重要流派中的科学实践哲学这一支,其代表性人物约瑟夫·劳斯(Joseph Rouse),在使用“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时,关注的角度又有所不同。因为科学实践哲学突出强调“实践”(其实对于何为“实践”, 其定义也仍然并非十分明确),一方面,他认为:“理解是地方性的、生存性的,指的是它受制于具体的情境,体现于代代相传的解释性实践的实际传统中,并且存在于由特定的情境和传统所塑造的人身上。”但另一方面,他所关注的科学,是与其强调的实践场所,即科学家们工作的实验室(当然也可推及诊所、田野等场合)密不可分的。“科学知识的经验品格只有通过在实验室中把仪器运用于地方性的塑造时方能确立。”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来, 其实他所谈论的那种源于在实验室的具体情境中实践的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只不过是广义的作为类型化的知识系统的“地方性知识”中的一种,一个子项而已。 本书将“地方性知识”的概念运用到民族医学研究的过程中,大大拓宽了科学史和医学史的视野,对医学人类学、科学传播、科学哲学、科学与社会等方面都有涉及,成果丰富,新见迭出,是一部具有学术价值和传播价值、具有思想性和可读性的科学史和医学史研究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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