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性心理危机干预

致命性心理危机干预
作者: 杨新国,冯志远 著
出版社: 广西师大
原售价: 48.00
折扣价: 30.30
折扣购买: 致命性心理危机干预
ISBN: 9787559868275

作者简介

杨新国,博士,研究员,广西大学心理健康研究所所长,广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心理健康与思想政治教育。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等各类课题30余项,出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程》等著作多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内容简介

在西方,“危机”(crisis)的概念源于希腊语的“分离” ( krinein)一词。 危机一词作为医学术语,原意为决定病人是走向死亡还是逐渐恢复的关键时刻,用来形容一种至关重要的、需要立刻做出相应决断的状态。 后来其词义和适用对象不断扩大,并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广泛应用。 《韦氏词典》将“危机”定义为“有可能变好或者变坏的转折点或关键时刻”。在汉语中,危机一词由“危”和“机”两个表意文字构成,寓意危险和机遇并存。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危机”的解释为:(1)潜伏的危险;(2)严重困难的关头。心理危机理论的研究是随着社会和精神病理学、自我心理学和行为学习理论兴起的,最早出现在荷兰和美国。 1944 年,林德曼( Lindemann)进行了丧失亲人的研究,并创立了关于丧亲的哀伤性危机理论。1954 年,美国心理学家卡普兰(G. Caplan)在林德曼研究的基础上把危机理论扩展到全部创伤事件构成的整个危机领域,对心理危机进行了系统理论研究,并于 1964 年首次提出了心理危机干预理论,因此他被称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鼻祖”。 卡普兰提出,心理危机是指个体面临突然或重大的生活逆境事件(如亲人死亡、婚姻破裂、天灾人祸等),即在无法回避,而采用往常解决问题的办法又无法应对时出现的一种心理失衡状态。卡普兰的定义强调了心理危机导致心理状态失衡的危险性,却忽视了心理危机也是一种机遇。 在卡普兰提出心理危机概念之后,西方许多学者开始关注此领域,并进行了深入研究,促进了心理危机理论的不断发展,也产生了各种关于心理危机概念的界定。 例如:心理学家格拉斯(Glass)认为心理危机的产生不仅与应激事件有关,还与个人解决应激事件的有效资源有关,心理危机是“由问题的困难程度、重要性和立即进行处理所能利用资源的不均衡性导致的”;米切尔(Mitchell)和雷斯尼克(Resnik)于 1981 年把心理危机定义为“一种情感紊乱状态或者情感上的重大事件,该事件也是人生变坏或者变好的转折点”;2012 年,詹姆斯(James)和吉利兰(Gilliland)在《危机干预策略》一书中提出,“危机是当事人认知或体验的一种状态,即将某一事件或生活境遇认知或体验为远远超出自己当下资源及应对机制的无法忍受的困难”。 从国外学者的研究来看,虽然对心理危机研究的切入点不尽相同,但是学者们普遍认可心理危机会导致个体处于一种不平衡的心理状态。 本书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将自杀和杀人这两类致命性心理危机整合到一起进行探讨,这在国内较为鲜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促进该领域理论和实务研究。二是将致命性心理危机按照时间分为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都在借鉴已有学界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理念和做法,当然这些内容还需要接受时间的检验。 三是本书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可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 四是阅读和视听相结合,为了配合本书文字内容的阅读,录制了 10 期短视频,这些短视频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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