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史/学科史丛书

美学史/学科史丛书
作者: (英)B.鲍桑葵|译者:张今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原售价: 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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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0118277

作者简介

鲍桑葵, 英国哲学家、美学家与伦理学家,新黑格尔主义者。毕业于牛津大学,曾任圣安德鲁斯大学教授 伦敦亚里士多德学会会长。中年时期转入美学和伦理学的研究,相信美学能调和后天与先天、自然与超自然,伦理学能调和享乐与义务、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著有《美学史》、《美学三讲》、《知识与现实》、《个人的价值与命运》、《国家的哲学理论》等。

内容简介

3.美的定义及其与美学史的关系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不能说有哪一个美的定义得到了举世公认。不过, 为了方便起见,看来,我们应该在这里对本书所使用的“美”(beauty)一 词的意义,加以解释。如果在作这样的解释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古代人的基 本理论看成是近代人包容赅博的概念的基础的话,由此得出的定义至少对写 作一部美学史是很合适的。 在古代人中间,美的基本理论是和节奏、对称、各部分的和谐等观念分 不开的,用一句话说,是和多样性的统一这一总公式分不开的。至于近代人 ,我们觉得他们比较注重意蕴、表现力和生命力的表露。一般而言,这也就 是说,他们比较注重特征(the characteristic)。如果我们把这两个要素 融合在一起,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全面的美的定义:“凡是对感官知觉或想 象力具有特征的也就是个性的表现力的东西,同时又经过同样的媒介,服从 于一般的也就是抽象的表现力的东西,就是美。” 这样规定的美比通常所说的“美的”(beautiful)一词更富于包容性 。我们将在以后的历史叙述中再来说明,不论是美的艺术还是通常的美感, 从长远来说,都不可能局限在比这一定义狭窄的范围内。不过,我们也不妨 在这里先用短短几句话解释一下。 人们平常都认为,古希腊人的伟大艺术的主要特点在于和谐、规律性和 恬静。这一见解并不是全都错了。近代美学的全部理论当然能在真正丰富多 彩而又富有意蕴的希腊装饰、雕塑和诗歌中得到应用和佐证,然而,科学总 是从最明显的事物开始,因此,美学思想家首先提请人们注意,希腊艺术中 无所不在的和谐和规律性,是不值得奇怪的。这一类型的特性,以一种诉诸 感官知觉的方式,象征着次序分明、秩序井然的行动或生活中最抽象的关系 ,因此,完全可以列在一般表现力即抽象表现力项下。古代哲学能认识到这 种关系是美的组成要素,这是它对审美分析的主要贡献。 但是,随着近代世界的诞生,浪漫主义的美感觉醒了,随之而来的是对 于自由的和热烈的表现的渴望,因此,公正的理论已经不可能再认为,把美 解释为规律性和和谐,或多样性的统一的简单表现就够了。这时,出现了关 于崇高的理论。最初,它的确并不是在美的理论范围以内出现的。但是接着 ,关于丑的分析也出现了,并且发展成为美学研究的一个公认的分支。结果 ,丑和崇高终于都划入美的总的范围以内。这一妥协是通过特征或意蕴学说 实现的。但是,这样得到承认的两个要素却不怎么能给人以快感,而按照常 情,一切美都应该可以给人以快感。这就发生了矛盾。这一矛盾之所以能得 到缓和,一方面是因为常人的审美欣赏在事实上有所扩大,另一方面也是因 为人们承认和谐、规律性或统一等基本关系的确是一些必不可少的要素,可 以有机地决定一切可以设想的内容,并且要求得到不同程度的富于特征的表 现,以供感官感知。 因此,在上述美的定义中,近代人所提供的包容赅博的概念就只不过是 把古代人所阐明的形式原则重新运用到比较具体的材料上而已。如果我们从 “特征”一词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的话,如果我们不坚持它比较狭隘、比较 习见的用法,从而不把它理解为同形式或对称相对立的特征——富于个性的 特征——的话,给美下一个定义:美就是“感官知觉或想象力所表现出来的 特征”。 事实上,如果我们想要从心理学上来确定伴随美的享受这样一种特殊享 受而来的感觉或构成这种享受的感觉的话,我们大概就必须讨论上述定义中 所没有提到的一个术语——快感。但是,在尝试分析能产生这种享受的知觉 或想象与不能产生这种享受的知觉或想象在内容上有什么不同的时候,我认 为,不管我们用美,还是用愉悦性(pleasantness)来限制“表现力”或“ 特征性”,我们都要犯方法上的严重错误,因为美是一个有待下定义的名词 ,而愉悦性这种品质与有待下定义的美这个名词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具有共同 的外延。依我看来,歌德就没有能完全避免前一种错误。他极力主张,特征 虽然是艺术所不可缺少的,但仍然是一项受严格意义上的美的限制和制约的 原则;特征的刻板或抽象需要美来加以缓和。这样一来,定义本身就不攻自 破了,原因是:美既是一个有待下定义的名词,又成为定义用语中一个未经 分析的限制条件。施莱格尔在其所提出的一类定义中则犯了后一种错误。他 的定义是:美就是“对于善的令人愉悦的表现”。事物之所以能给人以快感 ,有时固然是因为它们美,有时也是因为别的原因。它们之所以美,并不仅 仅是因为它们能给人以快感,而是因为它们能给人以审美快感;能给人以审 美快感的表象的性质还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在歌德的论述中,“美”或“优美”一词是艺术处理的一个形式条件。 在施莱格尔的定义中,“令人愉悦”一词的目的在于防范和谐的畸形化或缺 点。读者当会看出,这两个词的作用在我所提出的定义中,已经转移到富于 特征的表现的形式要素,即一般要素中去了,也就是转移到线条、表面、色 彩或声音的和谐的、对称的或井井有条的布局所代表的统一性,即整体性这 一要素中去了。如果愉悦性和特征所指的是一回事的话,把愉悦性的条件加 到特征这一形式要素上去,就有重复之嫌,而我认为,在审美经验中,这两 个术语所指的的确是一回事;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愉悦性按其正常的心理 学意义加以理解,不这样把它和审美上的愉悦性混为一谈,从而既限制了又 扩大了它的意义的话,定义就无可置辩地太狭窄了。即使我们假定定义的其 他要素会防止它在同时变得太宽,情况也仍然是这样。最高级的美,自然美 也好,艺术美也好,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能使正常的感受力(哪怕是文明 人类的正常感受力)感到愉悦的,而且并不是按照常人的一致感觉来评判的 ,而是按照在教育和经验的陶冶下日益发达的人的感觉的一致趋向来评判的 。最初能使未经训练的感官(同训练有素的感受力比起来,这是一个更加普 遍的心理事实)感到愉悦的东西,通常都不是真正美的东西,虽然有时候也 是真正美的东西。 因此,定义应该要么是纯分析性的(也就是对于公认为美的内容加以分 析。如果我们愿意的话,也不妨称之为纯形而上学的),要么是纯心理学上 的。把一个心理学上的术语用到一个通过把美的实际材料加以比较而得到的 形而上学的定义中来,就是引进了一个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因为这种术语 本身就需要在纯心理学的基础上加以分析和限制,然后才能和所要考察的材 料吻合起来。在本书后面的篇幅中,我将对某些心理学分析的著作加以介绍 和批判。目前我只愿给审美享受提出一个近似的心理学定义:“由感受力或 表象力所产生的一种快感,而不同于官能那种短暂的或由预期的刺激所产生 的快感。”我认为,这种快感在事实上永远是同感觉的内容的意蕴联系在一 起的,但是,心理学上的定义和形’而上学上的定义的会合点却不会落在心 理学的范围以内。 由于这一看法在表面上具有唯智主义的倾向,人们很可能对它产生偏见 。为了消除这种偏见,我想用短短几句话来说明一下,我们在形成这种看法 时连非审美感受领域内的极端情况都考虑到了。如果在味觉、嗅觉、触觉、 热和冷的领域中有任何东西具有同美的价值相似的价值的话,可以肯定,那 绝不是最强烈的感觉,也绝不是最令人愉快的感觉,反倒是最富于暗示性的 感觉,也就是最富于联想的感觉,而且这种联想又是十分正常的,以至我们 根本不认为它们是偶然的。有一种感觉可以使我们得到同审美享受有几分相 似的某种不关利害的愉悦。这种感觉不是科伦花露水的香气,而是用泥炭酿 制的威士忌酒的气味或大海的气味;不是室内的舒适的温暖,而是早晨空气 的新鲜。美感的一点点萌芽似乎都意味着刺激和意蕴之间的区别。 到现在为止,我想,我已经从三个方面说清楚了我要采取的步骤道理何 在。 第一,我已经提出了我的理由,说明在这部美学史中我为什么不仅仅要 叙述美学学说,而且还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叙述审美意识,因为正是审美 意识为这、些美学学说提供了材料,并形成了它们诞生的气氛。 第二,我已经说明了美学理论为什么有必要把美的艺术当做美的主要代 表,我还尝试说明了为什么这样做不致迫使我们忽略我们所要研究的种种事 实的任何重要因素。 第三,我已经用短短几句话提出了一个适合于古代美学到近代美学发展 的美的定义。古代美学到近代美学的发展是通过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自。然 进步过程进行的,同艺术创作和对于大自然的洞察力从古典世界到基督教世 界的同样自然的发展十分相似。而且,我还尝试把研究各种美的表象以及各 种美的表象之所以美的共同特点,即在文化发展过程中逐步认识到的共同特 点的分析比较方法,与研究由这种表象所引起的享受的性质和特点的心理学 方法,严格地区别开来。很明显,这两种研究也有着共同的区域。这种共同 的区域就在于表象的要素和享受的要素之间具有联系。但是,为了使这两种 研究能够有效地互相补充,必须从一开始就不要把它们混淆起来。 在下一章,我打算开始考察古代希腊人中流行的美感和美学理论。 P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