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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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法官如何思考(刑事审判思维与方法)
ISBN: 9787509366370
臧德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因审判技能、司法理念、学术水平等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并被评为首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被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高校聘为兼职教授、客座研究员,系北京市法官兼职教师。
罪刑相当原则不仅是立法上配置法定刑的指导原 则,而且应当成为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重要原则。“ 量刑对于被告人来说是吸引他极大关注的具有重大意 义的事情。” 因为被告人,尤其是有罪被告人,其 所关心的并不是以什么理由被惩罚,而是受到了何种 惩罚。从这一意义上看,量刑的意义大于定罪,其能 够实现最终的实质正义,定罪只是予以惩罚的理由。 由于个案千姿百态,对个案进行公正量刑也就十分复 杂。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对于量刑的争议多于对定 罪的争议。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实现罪刑相当原则,已 经成为刑事司法实务中引人思考的问题。本文以本市 某刑事审判庭的量刑现状为视角,通过对罪刑相当原 则的司法现状进行实证考察并予以分析,探讨在司法 实践中实现罪刑相当原则的具体做法。 一、罪刑相当原则的实证考察 为了全面地反映当前司法机关的量刑状况,笔 者尽可能全面地统计了本市某刑事审判庭2002年度审 结的公诉案件 。在统计的范围内,全年度作出有罪 判决的公诉案件共913件1048人,具体量刑结果如下 : 故意伤害案造成轻伤结果的共416件438人,分 别占故意伤害案总数的80.8%和78.5%。根据《刑法》 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制。据统计,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结果的案件 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371人,人均刑期11.9个月, 被判处拘役的63人,人均刑期4.9个月,没有被判处 管制的、免予刑事处罚的4人,适用缓刑的182人,缓 刑适用率为41.6%。 故意伤害案致人重伤的63案74人,分别占故意 伤害案总数的12.2%和13.3%。依据《刑法》第234条 第2款的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统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中,被判处有期 徒刑的74人,人均刑期为47.5个月,适用缓刑的14人 ,缓刑适用率为19.0%,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4人,适 用率为5.4%,人均刑期为15个月。 故意伤害案致人死亡的 36案46人,分别占故意 伤害案总数的7.0%和8.2%。依据《刑法》第234条第2 款的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据统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被判 处有期徒刑的46人,人均刑期为126.7个月。并处剥 夺政治权利37人,适用率为80.4%,人均刑期为27.9 个月。 贩卖毒品案法定刑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93案 103人,分别占贩卖毒品案总数的82.3%和81.1%,共 贩卖毒品海洛因195.4克 。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99人,人均贩卖毒品海洛因2.0克,人均刑期14.2个 月;被判处拘役的4人,人均贩卖毒品海洛因0.41克, 人均刑期4.8个月;适用缓刑的2人,缓刑适用率为 2.0%;并处罚金103人,适用率为100%,人均罚金 4009.7元。 贩卖毒品案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0案 24人,分别占贩卖毒品案总数的17.7%和18.9%,共贩 卖毒品海洛因479.1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24人,人 均贩卖毒品海洛因20.0克,人均刑期95个月;并处罚 金23人,人均罚金10174.0元;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2人 ,人均刑期14.7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人。 交通肇事案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60人,人均 刑期19个月,没有被判处拘役的,适用缓刑19人,缓 刑适用率为31.7%。其中,交通肇事情节一般的50案 50人,占交通肇事案总数的83.3%,被判处有期徒刑 的50人,人均刑期13.3个月,适用缓刑的18人,缓刑 适用率为36%;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节的10人,分别占交通肇事案总数的16.7%,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10人,人均刑期48个月,适用缓刑的1人 ,缓刑适用率为10%。 强奸案情节一般的27案27人,分别占强奸案总 数的87.1%和79.4%,被判处有期徒刑的27人,人均刑 期6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8人,适用率为30.0%, 人均刑期12个月;犯强奸罪有加重情节或结果的 4案7 人,分别占强奸案总数的13.0%和20.6%,被判处有期 徒刑的7人,人均刑期125.1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6人,适用率为85.7%,人均刑期26个月。 组织、容留、介绍卖淫案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的 15案17人,分别占该类犯罪的51.7%和 53.1%,判处有期徒刑的17人,人均刑期23.1个月, 并处罚金17人,人均数额2470.6元;法定刑为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14案15人,分别占该类案总数的48.3% 和46.9%,判处有期徒刑的15人,人均刑期69.6个月 ,并处罚金15人,人均数额5461.5元。附加剥夺政治 权利2人,适用率为13.3%,人均刑期12个月。 买卖、伪造证件、印章案,被判处有期徒刑21 人,人均刑期8.6个月,被判处拘役的2人,人均刑期 5个月,适用缓刑的5人,缓刑适用率为21.7%。 非法拘禁案,被判处有期徒刑25人,人均刑期 8.4个月,被判处拘役的3人,人均刑期3个月,缓刑7 人,缓刑适用率为25%。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被判处有期 徒刑的19人,人均刑期9个月,判处拘役的2人,人均 刑期4.5个月,适用缓刑3人,缓刑适用率为14.3%, 并处罚金21人,人均罚金1428.6元。 寻衅滋事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9人,人均刑期 18.3个月,没有被判处拘役的,适用缓刑1人,缓刑 适用率为5.3%。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7人, 人均刑期34.1个月,没有被判处拘役以及适用缓刑的 ;被并处罚金17人,人均罚金3476元,附加剥夺政治 权利2人,适用率为11.8%,人均刑期30个月。 绑架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人,人均刑期122.1 个月,人均罚金11800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5人, 人均刑期29.6个月。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被判处有期徒 刑13人,人均刑期62.8个月,没有被判处拘役以及适 用缓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人,适用率为30.8%, 人均刑期21个月。 过失致人死亡、重伤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3人 ,人均刑期9.1个月,没有被判处拘役的,适用缓刑1 人,缓刑适用率为7.8%。 妨害公务案,被判处有期徒刑7人,人均刑期 6.6个月,被判处拘役2人,人均刑期4.5个月,适用 缓刑1人,缓刑适用率为11.1%。 私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被判处有期徒 刑6人,人均刑期17.5个月,被判处拘役1人,人均刑 期5个月,适用缓刑1人,缓刑适用率为14.3%。 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判处有期徒刑6人,人均刑 期20个月,被判处拘役1人,人均刑期5个月,适用缓 刑4人,缓刑适用率为57.1%。 赌博案,被判处有期徒刑9人,人均刑期7.9个 月,没有被判处拘役的,适用缓刑5人,缓刑适用率 为55.6%,人均罚金3888.9元。 盗掘古墓葬案,被判处有期徒刑5人,人均刑期 10.4个月,人均罚金1200元。 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判处有期徒刑5人,人均刑 期10个月,人均罚金3000元。 容留吸食毒品案,被判处有期徒刑5人,人均刑 期7.6个月,被判处拘役1人,人均刑期6个月,没有 适用缓刑的,人均罚金3000元。 放火案被判处有期徒刑4人,人均刑期48个月。 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妇女案,被判处有期徒刑4 人,人均刑期27个月。 故意杀人案,被判处有期徒刑3人,人均刑期 124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人,适用率为100%,人 均刑期40个月。P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