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中之我:中国社会的主观不平等

镜中之我:中国社会的主观不平等
作者: 范晓光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售价: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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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0239875

作者简介

范晓光,社会学博士,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国际社会学会(ISA)理性选择专委会(RC45)理事。致力于转型与社会分层、计算社会科学、国际移民与治理等研究。代表性论文有《中国城乡居民的阶层地位认同偏差》《中国私营企业主的“盖茨比悖论”》《中国社会学人的“本土化”意识与知识生产》等。

内容简介

回顾与展望 伦斯基在《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Power and Privilege: A Theory of Social Stratification)的开篇中就指明,“几乎所有在这一领域中的大理论家们,不论他们有什么样的理论或意识形态偏向,都试图回答一个基本的问题:谁得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得到?”(伦斯基,1988:3)。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学术界尤其是社会学家围绕着伦斯基所提出的这两个经典命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学术讨论(参见刘欣、田丰,2018;刘欣,2018,2022)。然而,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在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都对社会分层研究转向“得到了又怎么样”(即社会分层的后果研究)提出了新诉求。本书所关切的主观不平等,就是对客观的社会分层后果的学理性回应。 研究脉络的再回顾 在第一章中,我们围绕着中国社会的阶层认同和公平感研究做了横截面式的梳理。既有研究除了利用多来源资料去勾勒主观不平等的现状和特点外,还对其形成的原因、机制和演变做了大量讨论,后者就涉及采用何种理论解释框架。然而,我们对纵贯式的讨论仍显浅薄,故将花费些许笔墨再次回到相关研究脉络。 总体而言,在分析层次上,主观不平等研究发生了从微观逐渐向中观和宏观延展的变化,家庭、社区、地域和市场化等先后进入了理论框架;在理论解释上,地位结构观的绝对主导位置保待不变,其中以客观结构决定论为核心,以参照群体理论、相对剥夺论及局部比较论等视角下的相对结构位置解释进行补充。同时,最近网络结构观也开始被用来弥补既有框架的不足。 一方面,囿于分析单位多为个体,相关研究在探究其形成原因时通常以个体属性为起点。借用地位获得模型的类型学,个体属性分为先赋性因素和获致性因素两大类。前者涉及性别、户籍、家庭、民族等;后者主要包括社会地位、教育、文化资本、收入、住房、社会流动、工作权威等。 有学者意识到,由于个体的日常生活不仅嵌入在工作部门,离不开社会的基本单元格社区,还受到城市和区域等宏观要素的影响,仅仅局限于微观层面解释主观不平等的形成是不充分的。一些研究更为强惆与制度相关的结构变量。代表性的解释变量包括社区、单位体制、市场化、收入不平等、社会福利供给、媒介传播、城镇化。但该类研究还较为缺乏,对联结宏观和微观的机制讨论仍不够深入。 另一方面,地位结构观主要根据个体的属性特征去界定社会位置。这种特征除了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还与生产关系、科层体系等相结合,决定着人们占有和支配资源的能力。在主观不平等的理论解释中,不论是结构地位论还是相对剥夺论,都是以地位(包括阶层、收入和财富等)为核心变量的。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原有再分配体制的基本要素并没有随着市场制度的兴起而迅速消亡,这些因素对主观不平等的形塑是既有研究特别关心的,尤其是城乡户籍、社会地位、收入等。2000年以来,由于金融、证券和住房等领域的全方位改革,我国居民家庭的财富分化程度日趋扩大,住房在家庭财富中的比重最高,由此对住房与主观不平等的讨论也日益增多。 和地位结构观不同,网络结构观从个体和他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强度、连通性、密度等特征来识别个体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它更强调个人通过社会网络对资源的动员和摄取能力(accessibility)。相关研究将个体的关联性纳入分析框架中,以弥补地位结构观对个体独立假设的违背,对理论解释的可能冲击。譬如,有学者从网络结构、网络资源和社会交往等视角分析阶层认同的形成。相对而言,社会网络的结构、内容和形态都在数字社会发生着巨大变化,此类研究的发展明显滞后。 对话社会分层经典迷思,用扎实的实证分析,拨开“主观不平等”的迷雾。★独特的理论视角,扎实的实证分析,理论创新与现实关怀兼备的社会学佳作。 ★对话社会分层经典“迷思”——主客观地位间张力为何形成——给出当下可能之解答。 ★穿透庞杂的数据,以细腻的笔触,捕捉宏观社会结构变迁下个体对“公平”的体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