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主义(2005秋冬5)

中国女性主义(2005秋冬5)
作者: 荒林
出版社: 广西师大
原售价: 28.00
折扣价: 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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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7563357661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超越法哲学的普遍主义——女性主义给我们带来什么 女性主义所作的努力在某种意义上是很具破坏性的。女性主义越发展, 越表现为一系列松散的话语和实践。在不同的女性主义论点中,我们可以发 现不同的对性属问题的阐述。因此,女性主义常被归为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典 型。女性主义发展至今,在理论体系建设上已经走上一条歧路。那么它的价 值何在?分析女性主义法哲学和后现代主义的关系可能会让我们得到浅层的 答案。 后现代理论是被误解最多的理论,例如,它常常被人误解为要取消一切 实际行动和现实斗争,因为它解构了“宏大话语”,解构了所有的分类和身 份,因而取消了所有现实斗争的可能性,女性主义者因此也对后现代理论存 有二心。一方面,由于女性主义所强调的主体的多样性轰击了异性恋的男权 制的真理话语,所以它具有明显的后现代特征;另一方面,有些女性主义者 认为,女性主义不可过于投入后现代主义的怀抱,这是与敌同眠,因为后现 代主义并不具备能引起有效社会变革的内在一致性。其实这种恐惧和担忧的 基础是对后现代理论的不完全理解。后现代强调解构,强调破坏性,似乎破 而不立,但是后现代的解构主义不过是一种模式转换而已,它并没有使任何 事物变成“暂时的”或“不真实的”,事实上它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认为 “男性”和“女性”作为一种身份划分存在问题,并不会使它们因此变得“ 不真实”。后现代理论家威尔顿说:“我甚至要说,对于女性主义来说,性 别的解构和重写(这一重写可能采取彻底取消性别的形式)的唯一选择是消灭 男性!无论性别是一种压迫性的、操纵性的解构,还是男人‘天生’要压迫 女人、女人是‘天生’的受害者,全都应当被扫除干净。”取消或者说解构 传统的男性中心政治、法律制度并不像有的批评家想象的那么可怕。实际上 ,它对反抗压迫的斗争极为有益,因为它可以使人们获得一种摆脱现存的僵 化的社会文化机制的力量。通过超越这种universal的机制,更多的文化群 体在法上的利益才能被考虑、被顾及,这就是本文所援用的general。后现 代主义本就是一个没有定论的多种理论的集合,女性主义法哲学既不想落入 后现代主义的圈子,又确实具有后现代主义的特征,这种矛盾的心理正反映 了女性主义想作为一个理论系统来发出自己的声音的愿望,也反映了女性主 义给理论界带来的冲击和活力。 利益的需求在价值层面上归于政治学、伦理学,在实证层面上归于法律 。法哲学应当是个兼顾价值诉求和实证操作性的交叉学科。女性主义由于其 利益诉求,要在法学领域表达呼声。我们欣喜地看到,这种呼声不但真实地 改善着女性的处境,也为法学这一关于权利的学问开辟了新的视野。 法律的必要性再也没有人质疑,但是法律应该是怎么样的、实际是怎么 样的、可能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永远没有答案。什么样的群体会对什么样 的法律满意,这只能是一个相对的问题,关键是他们的实际处境被理解和考 虑到了没?我们被告知,法律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就是维护秩序,但是我们或 许没有意识到,对秩序的向往大大超越了对被认定为“正统”之物以外的其 他事物的关注,因此,法律长久以来在秩序的信念下不闻边缘者的声音。可 是人性有统一标准吗?由谁说了算?对这些问题的探究远远没有完成。女性主 义和女性主义法哲学作为一种声音和要求迫使我们思考“我们是谁”、“我 们需要什么样的法”,而不是“我们是什么”、“法需要我们成为什么样的 人”。 P.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