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史话/近代经济生活系列/中国史话

商会史话/近代经济生活系列/中国史话
作者: 虞和平
出版社: 社科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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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9716106

作者简介

虞和平(1948- ),浙江宁波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

内容简介

就商会的外部组织系统而言,可以分为两种。第 一种是同一省区内各商会之间的联系。当时,商会的 组织形式分为商务总会、商务分会、商务分所(民国 以后改称总商会、分会、分所)三级。总会设在各省 省城和其他工商业大城市;分会设在各县县城和其他 商务较为发达的城镇;分所设在总会或分会所在地区 的其他商业小镇。三级之间的组织关系是,分所往往 依附于总会或分会,分会除了由部颁章程明文规定为 按省分别隶属于商务总会外,而且总是主动把自己所 属地区的商务总会作为上级机关。分会和分所的印信 要通过总会领取,遇有艰难之事往往请求总会帮助解 决。在联络关系上,总会则处于全省商会联盟的领袖 地位,如全省性的商会活动常常由它组织领导;各级 商会向省政府或中央政府提出的要求经常由它传递; 省政府和中央政府有关商界的政策法令也通常由它传 达;省与省之间的商会活动更由它联系。因此,在总 会一分会一分所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逐级控制体系 和信息互传体系,使一个省区内的商会能够有事则合 无事则分,灵活地开展各种活动,应付各种局面。但 是,这种组织状况也说明,一个省区内商会的组织系 统只是一种总会、分会、分所三级之间的纵向联络系 统。同级商会之间,即总会与总会、分会与分会、分 所与分所的横向联系,虽偶有发生,但没有经常的沟 通渠道。尤其是商务总会,由于它是一个省区内最高 一级的组织,既没有与别的总会发生经常联系的横向 渠道,也没有再向上沟通的纵向渠道。这实质上是一 种以各商务总会为首的以省区为单位的半封闭组织系 统。这种状态,直到后来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以后, 才有所改变。 第二种是商会与它的从属团体之间的联系。所谓 从属团体,就是由商会发起创办,或由商会成员兼任 领导,或由商会资助经费的团体,主要有商团和商学 公会(或商学研究会)等。商团是由商会组织和领导 的武装治安组织,它以青年商人或商家子弟为主要成 员,由商会选派有名望的会董担任直接领导,由商会 提供主要经费。如苏州商团由商务总会发起集款创办, 第一任会长(团长)洪毓麟、副会长倪开鼎都是商会 的议董;议事员尤先甲、杭祖良、彭福孙和蒋炳章等 分别是商会的总理、议董和名誉会员。又如上海商团, 初创时以商会总理为名誉会长,它的历届会长中,李 平书是沪南商会会董;曾铸担任过上海商务总会第二 届总理;苏本炎、王一亭、张嘉年、叶增铭均系上海 商务总会的会董或会员。再如汉口商团,初建时由商 会会员王琴南任会长,武昌起义时则直接由商会总理 蔡辅卿、协理李紫云召集组织。商学公会或研究会与 商会的关系,虽然不如商团那样密切,但也与商会有 着一定的目的相共关系、业务联络关系和人员渗透关 系。如杭州商学公会声称,它与商会宗旨相同,凡是 本省和外省各城市的商会都应当联络。上海沪南商学 公会则由商会直接发起。天津的北洋商学公会、直隶 商业研究会、天津工商研究总会,都有不少商会成员 参与其中。商会还与其他工商界团体有着各种程度不 同的组织联系、业务关系和人员渗透关系,这里不一 一列举。 商会的这种广泛的外部组织关系,是由作为商会 成员的绅商的多重社会属性所决定的,他们往往集绅、 学、工、商于一身,能以其各种身份参加各种社会活 动和社会团体,从而也造成作为绅商大本营的商会与 其他各种团体之间的互相联系和影响,使它们能够在 一些大的社会活动中互相配合,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 运动。 4 特定的职责和功能 商会的职责和功能比较专一,不像行会那样广泛。 行会的职责和功能包括宗教方面的祭祖、祭神,经济 方面的规定同业者的雇工人数、产品价格、员工工资 等,联谊方面的联络同乡同业者的感情、调和同业之 间的关系,福利方面的对同乡同业者进行贫困救济、 帮助丧葬等,具有强烈的传统色彩。商会的职责和功 能则主要集中在保护商人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 即所谓联商人、保商利、振商业,而且由政府颁布的 有关法规和商会自定的章程给予明确的界定。商会联 商人的职责和功能已明显地表现在上述的商会成员构 成上,这里着重介绍商会保商利、振商业的职责和功 能。P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