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禅者眼中的男女(林谷芳作品)
作者简介
林谷芳,禅者、音乐家、文化评论人、台北书院山长、佛光大学艺术学研究所教授。六岁,有感于死生。高一见书中句“有起必有落,有生必有死;欲求无死,不如无生”,有省,遂习禅。同时间,亦因一段因缘入中国音乐。四十年间,于音乐,始终观照道艺一体;在修行,则“出入禅、教、密三十年,不惑之后,方知自己是无可救药的禅子”,遂对向上一路,多所拈提,常以剑刃上事砥砺学人,标举宗门不共,所作恰可治时人“以禅为生命妆点”之病。 在禅与艺术外,1988年后又以海峡开放恰可印证生命所学之真实与虚妄,频仍来往两岸,从事文化观察与评论。
内容简介
应缘中的创造 “男女因误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大家都 觉这话有道理,却少有人仔细去体会话中的误解是误 解了什么,了解又到底了解了哪些。 许多时候,我们所谓的误解与了解,指的都是对 所爱对象的认知。然而,这句话若只放在这个层次, 就未免浅了些,更深地说,误解或了解的关键指的应 该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到底我们要的是什么?多数 人对这其实并不那么清楚。 生命学问中,了解自己是个最中心、也最难解的 课题。佛家讲众生的颠倒因于无明,无明何只是不解 万物,无明更是对自己的不了知,就凭着一股“莫名 ”的本能而逐物。而人若真能明白了自己,与物、境 及他人该有的关系固可了然,更甚地,那些先前必欲 得到的,也才发觉与自己的生命原多不相应。 唐代百丈怀海在人家问到“何谓奇特事”时,所 回答的竟是“独坐大雄峰”。这回答除示学人直取当 下,直示朗然乾坤,说道人“不与万法为侣”——不 依附万物外,“独坐”两字,正是“独坐自知”,也 意指对自我的掌握才是人道与否的关键。修行,在一 定意义下,正是一种趋向“自知之明”的锻炼。 这样的观点放在爱情上更为适用,从初始的盲动 转成最后的道别,许多人此时才体会到“我要的并不 是这些”。不过,就生命或禅的立场,这还不够,有 心人应该可以再逼问一句:“我所要的真对我那么重 要吗?”乃至“我真知道我要什么吗?” 不错,这句话才是使爱情可以存在于日常生活的 转机。想想,茫茫人海中,你又如何能找到你生命中 “应该”要的,而真遇到了,他(她)又一定会是你 最好的选择吗?在这里,我们原有莫名的憧憬,这憧 憬来自前期的生命,甚且是与生俱来,或佛家所言“ 多生熏习”的无明,这无明以自我为中心,但问题是 ,每个人既都是宇宙的唯一,他(她)又如何能完全 贴合你所要的,于是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即便是茫 茫人海中真碰到了自以为是的最好选择,最终总还是 与预期有违,在此,每个人似乎都注定是爱情路上必 然而永远的挫败者。 事情当然可以不必这样。生命的修行其实就是在 承受中产生自我的观照与提升,万事万物既都在缘起 ,我们都在这缘起中“转”,关键就在“转好”或“ 转坏”,爱情要好就必须有“应缘中的创造”,舍此 途,而以为可以轻易“抛弃旧爱,寻找新欢”,继续 追求,反就注定成为永远的挫败者。 佛家所讲“随缘做主”的“随缘”,并非“逐缘 ”,而“做主”正在“应缘中的创造”。 以创造积累共同的过去 佛家谈因果,许多人以为是宿命的观点,其实这 因果,主要在说明万事万物互为缘起的道理,其中, 不仅没有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甚且更积极地认为, 由于因缘和合成就万物,因此,创造“好”因缘,即 是众生所能为、所当为之事。 《了凡四训》中第一训的“立命”之学,是“相 信”命运者所须读的。书中的主角袁了凡原被一异人 批流年,无事不中,自以为人生早在定数之中。后来 经“云谷会”禅师以:如此认命,“也只不过是个俗 汉”而已,要其持咒正心,用“功过格”让自己去恶 为善。袁了凡照之奉行,结果是命运大改,所以为子 孙写下了这篇“立命之学”。 “命虽定,运可改”是“立命之学”的观点,说 明了在因缘之流中,我们在承受因缘的同时,也在改 变因缘。谈因果,识得此承受,也得谈及此改变。生 命一定程度固是被界定的,例如:死生往往非人所愿 ,落于帝王将相或寻常百姓之家也不由自己选择,然 而,生命的丰厚贫瘠、超越沉沦却全可操之于己。在 此,客观条件之意义原可因观照之不同而改变,有人 一箪食、一瓢饮,不堪其苦,有人却以为乃“天之将 降大任于斯人”,有人追求锦衣玉食,以为不如此即 枉费一生,有人却以为如此乃为逸乐所锁。而其实, 意义的改变也必然导致实质的改变,所谓“相由心生 ”这“相”,何只是面相,它更及于生活相关之诸相 ,这些都将因一心之转而改。 立命如此,何况男女。识得缘起之理,知道“变 ”是男女常态固是最基本的,但仍仅得车之一轮而已 。“承受”与“改变”“缘起”与“创造”原须同时 并举。因此在知道变是常态后,重点就在要如何变。 所以说,对婚姻、对感情就须以“增上缘”之心应之 ,让善缘增长。而不是一纸证书保证了,往后就任其 因缘聚散;也不能说既然聚散无常,干脆就从不认真 。 其实,没有变化、没有创造性的感情是难以想象 的。想想,男女相恋,为博欢心所出的点子有多少? 而生命的趣味不就在其中!?许多人喜欢说“婚姻是 爱情的坟墓”,关键就在结婚之后,这个变化、这个 创造性不见了。 恋爱时,因不熟悉,男女吸引更多地来自“互相 发现”的乐趣,也因此,日日就在“增上”的变化。 但生活在一起,彼此毫无遮掩,渐渐溺于惯性,乃成 一潭死水,这时就须不断地创造互动,关系才不致枯 槁。而能如此,那由爱情而生的亲情、恩情、一体感 等,也才可能在两人间产生。 创造,使不同生命积累了共同过去,让两人生命 有了共同记忆,却又不囿于这记忆。没有回忆的两人 生活本不该存在,但只有共同过去的生活也可以结束 ,在共同过去中激出创造,以创造积累更多的其同过 去,才真是识得缘起的真义。 P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