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野生动物朋友3(美绘精装版)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1860-1946),加拿大著名作家,由他所开创的动物小说这一崭新的文体在世界文学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西顿毕生创作的46篇动物小说虽历经百年,依然广受好评,风靡世界各地,不但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的经典杰作”,也令无数读者因这些经典学会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同时,西顿还是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美洲林学知识小组联盟”的奠基人、美国童子军的创始人之一。 江月:知名译者,现居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英国文学专业学士,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擅长历史文化、文学、心理学图书的翻译、编撰工作,代表译作有《西方的没落》《寂静的春天》《人类的故事》等。"
内容简介
"1. 小小飞毛腿 这是发生在美洲大陆“西进运动”中的一个故事。 牧人乔·卡隆在完成牧场的工作后,回到了休息的小屋子。马鞍被他卸下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当啷”一声。 “吃饭的时间到了吗?”他问。 “还要再等 17 分钟!”厨师看了一眼水缸,回答了他一句。 他回答得可真精确,就如同手握列车始发时间表一样。当然,实际上,这个看似精确的时间只不过是他随口说出的,没有任何依据。 “佩里克,情况怎样?”乔的伙计问。 “相当不错!牛群都很好,小牛也没任何问题!”乔回答。 接着,乔给大家讲述了一件让人吃惊的事:“今天,我在羚羊泉边发现了一群正在喝水的野马。其中的一匹黑色的小野马,长得可真好看。最难得的,它竟然还是天生的‘飞毛腿’。我跑了几里路,拼了命地想追上它,可是它跑得实在太快了,而且始终以同样快的速度跑在马群的最前面。嗨,如果能把它抓住,那可真是一件好事啊!” 乔在这里说的“飞毛腿”,实际上是马在快速奔跑时的一种方式。这是马儿奔跑的最佳方式。马在运用这种方式奔跑时,左右腿并进,前后腿也随之移动。 听到这儿,乔的伙伴史卡斯对此深表怀疑,他问:“乔,你是喝多了吧?” “去你的吧,史卡斯!你要是个爷们儿,必定也会对它顶礼膜拜!” 乔的话音刚落,厨师就大喊:“开饭啦!”伴随着这声吼叫,所有的谈话都结束了。 第二天,牧人们就去其他地方放牛了,当然,乔提过的有关野马的事情也被抛到了脑后。 在美国的大平原上,生活着一种野生马。在久远的过去,这种野马曾经被人们驯养过,可后来它们又恢复了野性。这些马的后代生活在大草原上,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其实,与真正的、 未被驯化过的野马相比,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时光荏苒,一年又过去了。牧人们再次回到了新墨西哥州的那片牧场,与之同行的还有他们驯养的家畜。这一次,人们再次看到了野马飞毛腿。这是一匹黑色的小野马,已经一岁了。它有着出众的相貌,加之有着细长的腿和超酷的奔跑姿势,人们的目光一瞬间就被它吸引了。由于不止一个牧人看到了它创造的奇迹。直至现在,这些人才相信了一年前乔说的那些话。 野马飞毛腿是天生的奔跑者。乔是众多追随野马飞毛腿的牧人中的一员。此时,他的头脑中涌现出一个想法:这匹马值得拥有!这种想法若是产生于东部人的头脑中,是极其平常的,可谓毫不意外。不过,若是产生于西部人的头脑中,就会令人感到特别震惊了。须知,一匹野马的价值是 5 美元,而一匹驯养的马的价值介于 15—20 美元之间。对于一个牛仔而言,拥有一匹野马可真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捕获野马的难度十 分大,即便捉住了也极难驯养,因此想也是白想。 不能被驯服的马儿,在美国西部这片肥沃的牧场上是一钱不值的。而且,更令人头疼的是,野马除了会吃掉家畜的草料,还会拐走其他已经被驯服的马,而被驯服的马一旦喜欢上野马的生活,它们就不会再返回人类身边。因此,差不多没有一个牧场的主人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们一旦发现那些野马,就会果断地开枪射击。 乔从事着一份上下班时间非常规律的工作,月薪是 25 美元。除此之外,他自己还有一头老母牛。那头老母牛的身上有一个用金属丝烙的方形烙印。它是主人专门在家畜身上留下的记号,而且,烙印的形状还需要在镇公所进行登记。因此,人们可以凭借家畜身上的烙印获知其主人是谁。 截至目前,乔仅有一头带有烙印的牛。不过,乔内心存在一个非常美好的想法——他打算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牧场,再雇个牧人,养一群拥有自己烙印的家畜。可是,乔太贪玩了。每年秋天,发下工钱后,他就会与其他 牧人一起进城,痛痛快快地花销一番,将工钱花得一分不剩。这种嗜好阻碍了他理想的实现。因为当薪水发下来的时候, 诱惑也就随之产生了,随后,他就会将自己的梦想抛于脑后。所以,到目前为止,乔的全部家当不过是一副生锈的马鞍、一张破床和一头老母牛。 即便如此,乔依然心存梦想,梦想自己可以获得一大笔钱。西部的牧场法律规定:在动物身上打上烙印的人就是这个动物的主人。而野马是无主的,所以,它们的身上当然不会有烙印。于是,乔突发奇想,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好办法:抓到那匹黑色野马,然后在其身上烙上属于自己的方形烙印,由此狠狠地赚上一笔。尽管野马在西部的牧场不值钱,不过要是将它带到东部的市场上,它的价格可是不菲的。 …… 2. 最美的骏马 羚羊泉是乔首次遇见野马飞毛腿之处。这里是大草原中心的一处特别洁净的泉水,也是家畜和附近的野马唯一的水源。这片广阔富饶的大草原是众多家畜的生活之地,而福特斯则是众多家畜的主人。由于混血种雌马具有高大的体形、细长的四肢、犀利的眼神,以及灵活的如同鹿一般的眼睛,因此,福特斯和乔有着同样的梦想—饲养出一些混血种雌马。 更令人欣慰的是,迄今为止,福特斯已经拥有了 10 匹这样的品种优良的雌马,可以说他的梦想已经初步达成了。他将 9 匹雌马散养在广阔的大草原上,仅将一匹雌马放在马棚里供自己使唤。等到雌马产下的小马崽都断了奶,福特斯就会将这些雌马全 部放到大草原上,当然,他随时可以将它们叫回来。 一转眼,炎热的夏天即将结束,福特斯将雌马们赶到了位于大草原中心的羚羊泉附近。每过一段时间,福特斯就会带着朋友们看看那些雌马,后来发现一匹英俊的黑色雄野马混杂在雌马群中。从雄野马的神情上看,它和那些雌马已然建立了非同寻常的感情——每当有人要靠 近这些漂亮的雌马时,那匹黑色野马就会以保护者的姿态自居, 跳来跳去地拦在前面。 那些雌马性情非常温顺,一点儿都不害怕人类。因此,这匹黑野马就成了福特斯无法顺利地靠近这些雌马的障碍,甚至无法将它们赶回马棚里。而且,如今,这匹精明的黑色野马可以轻松地将马群带走,要将其引向自己想去的地方。 于是,两个牧人不得不急急忙忙地跟在这群马的身后追赶着。然而,人与马群之间的距离还是越拉越大,最终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它们跑向远处。 两个牧人相当生气,他们掏出枪,一边破口大骂,扬言要一枪打死那该死的黑色飞毛腿,一边继续追赶马群。等终于追上马群时,他们马上把枪端在手中,由于那匹黑色 野马一直在雌马群中不停地跑动,导致他们一直没法瞄准——倘若贸然开枪,必定会误伤雌马。 就这样,两个人追着马群奔跑了整整一天,结果一无所获。最后,他们眼看着野马飞毛腿带领着雌马们消失在南边的沙丘上了。" "西顿从动物的特性着眼结构故事,对动物行为的自然动机观察入微,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堪称真正优秀的动物小说范本。 ——“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西顿写下的是感动整个世界的故事,不亚于任何一部描写人类社会与人类情感的世界名著。 ——《纽约时报》 在动物的世界中,同样有着如同人类那样真挚朴实而无法动摇的情感,亲情、爱情、友情,甚至是同类之间的惺惺相惜之情。这也正是其温暖之处。 ——读者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