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纪念版卷4群鸦的盛宴)(精)
作者简介
胡绍晏,1974年出生,1992~1996年在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学习。1998年留学新加坡国立大学,2000年获得工程硕士学位。已经出版的奇幻翻译作品有短篇《沙魔法》和《仙子手袋》,另外有两篇将要出版的科幻短篇译作,《流浪农场》和《呼唤你的名字》。 乔治·R.R.马丁(George R.R.Martin),1948年出生于美国,世界级奇幻大师。其著名小说包括史诗奇幻经典之作 《冰与火之歌》系列,《热夜之梦》《图夫航行记》《光逝》《风港》(均由我社引进,即将上市)等。迄今为止他已获包括四尊雨果奖、两尊星云奖、一尊世界奇幻文学奖、一尊世界恐怖文学奖、十二尊轨迹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终身成就奖在内的无数奖项。2011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马丁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之一,肯定了乔治·R.R.马丁在欧美文坛的至尊地位。 屈畅,“冰与火之歌”系列译者,致力于创办国内最优秀的大部头奇幻书籍品牌“史诗图书”,《巨龙的颂歌一一世界奇幻文学史》作者。
内容简介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 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 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 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 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 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 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 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 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 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 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 ,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 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 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锻 、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 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 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 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 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 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 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 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 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 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 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 色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 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 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 蕾初绽的乳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 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岛上的 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 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指头。某天晚 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 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 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 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 ,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 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 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 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 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 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他会高高骑在马上 ,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 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 学徒。“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 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干杯中残渣。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 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 烽火飘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 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 ?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 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 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 博士做饭、打扫,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人人都说, 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 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 ,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老人 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 ,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 ,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 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这 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 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算得 上是天籁之音。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 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 ,”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 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 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 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 ,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 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 换黄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 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