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宁心性现象学研究文集/中大谦之论丛

耿宁心性现象学研究文集/中大谦之论丛
作者: 编者:倪梁康//张任之|责编:魏雪平|总主编:张伟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售价: 128.00
折扣价: 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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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0182645

作者简介

为纪念中山大学哲学系已故著名哲学家朱谦之先生,弘扬其学贯中西的学术精神,中大哲学系创办“中大谦之论丛”,论丛主要收录国内外学者对于著名哲学家以及重要哲学论题的研究性论文。《耿宁心性现象学研究文集》收集论文26篇,这些论文从多个角度对耿宁的心性现象学进行了研究,并涉及王阳明、熊十力等人的哲学思想和唯识论、胡塞尔现象学等问题。

内容简介

耿宁区分王阳明的“良知”概念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含义。在《论王阳明“良知”概念的演变及其双义性》一文中,耿宁以明武宗正德十五年(1520)为界,区分王阳明前后期的两个不同但相关的“良知”概念。前期的“良知”概念承自《孟子?尽心上》关于“良知、良能”的文本。在这个脉络中,良知“同时也是‘良能’,即一种善的自发的倾向,如果它不受到压抑的话,它能自我实现”(《心的现象》,第170 页)。在《后期儒学的伦理学基础》一文(最初以德文发表于1995 年)中,耿宁指出:王阳明将孟子的“良知”概念与“四端之心”联结起来,而将良知视为“作为人的精神(人心)的基本性格的向善能力,或者说,从此能力中产生的爱、怜悯、敬重等等自发的萌动或情感”(《心的现象》,第276 页)。 耿宁一再强调:四端之心“还不是德性本身,但却是德性的萌芽、德性的开端”(《心的现象》,第272页;参见《心的现象》,第428—429、448、460 页)。后期的“良知”概念则是借孟子所谓的“是非之心”来诠释“良知”。在这个脉络中,“‘良知’不是一个善的自发的同情、孝、悌等之动力(意念),从根本上说不是意念,也不是意念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而是在每个意念中的内在的意识,包括对善与恶的意念的意识,是自己对自己的追求和行为的道德上的善和恶的直接的‘知’或‘良心’”(《心的现象》,第182 页)。根据耿宁的解释,王阳明之所以提出新的“良知”概念,主要是由于他要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是:“作为具体的个人如何能够在他的每一具体情况下将他的私(恶)意从他的向善的倾向或‘诚意’中区别出来。”(《心的现象》,第174 页) 现象学与王阳明的碰撞,中国哲学研究新理路。瑞士哲学家耿宁既是现象学家,又是佛教唯识宗、儒家心学的研究学者,他的西方哲学背景(尤其是现象学的背景)极有助于他对中国哲学文献的解读,使他的相关研究具有跨文化的视野,并且兼顾义理探讨与文本解读两方面的要求。本书围绕耿宁提出的良知的三个概念,以阳明心学为主,进行了跨文化的讨论,有助于开拓传统中国哲学研究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