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小企业史/社会经济史译丛
作者简介
曼塞尔·布莱克福德是商业史专家,1966年获斯坦福大学学士学位,1967年获华盛顿大学硕士学位,1972年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学位。其工作涉及企业史,以及企业同全球社会和政治变化的关系。他曾担任经济和商业历史学会会长、企业历史研讨会会长,并两次作为高级富布赖特讲师到日本。
内容简介
大企业与小企业的所有者与管理者群体具有不同 的特点。毫无例外,大企业的经营者清一色是受到过 良好教育的人,出身于本土的中等阶级或者上层社会 。在这个国家融人工业化经济时代的时候,大企业的 高层从来没有妇女和少数族裔,移民也只有极少数。 妇女、少数族裔和绝大多数的移民,主要是在小企业 中才成功地跻身管理者和所有者之列。 尽管只有极少的高层管理位置,但大企业的兴起 也给妇女提供了一些机会。妇女在大公司获得采购员 、文员和销售员这些稳定的职位,也在大公司的市场 与广告部门获得职位,因为这些工作有了解女性消费 者的需求。与此类似,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了妇女部 。雇佣妇女,以便吸引女性消费者。在一些服务部门 也雇佣妇女作为销售员去向妇女销售电器设备(新的 设备),例如电炉、电熨斗和冰箱。在少数几个新的 产业中,例如电影制作、美容和职业马戏,也有一些 妇女得到提升的机会。但对于大部分妇女而言,在公 司的升迁受到明显的限制,这些可以用二战后的一个 词“玻璃天花板”来形容。除了在美容行业外,没有 妇女能够进入大公司的顶级管理层。 然而,妇女在小企业表现得很活跃。即使在美国 确实存在那种如同南北半球一样将男人和女人的生活 截然分为“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现象,但是 至少在小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中,情况却不是这样 。在早期制造业可能是妇女作用相对不是非常显著的 领域,在妇女在各种小企业(经常是微型企业)中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她们管理经营一些小的、家庭性的 事业,这些领域经常被看作是“女性化”的,如餐饮 服务、甜品店、理发店和民宿,等等。在1876年,例 如波士顿人名簿(一种商业指南)上80%的妇女在准 备食物、制作衣物或者提供住宿,其中超过一半的妇 女是为妇女提供服务的。 少数族裔也同样在小企业中发现了在大企业中所 没有的机会。但是在不同的种族和不同的行业中,少 数族裔的创业活力是千差万别的。受阻于种族主义和 法律在制造业和农业方面的限制,很多中国裔和日本 裔停留在家庭服务业中。那些进入商业的人,通过零 售店来发展自己的事业,特别是杂货店和服务业,例 如洗衣店和旅店。从效果上说,那些中国裔和日本裔 成功地创造了适合他们自己的利基市场。很少有白人 愿意从事他们的工作,比如说开办洗衣店,或者是因 为缺乏经营商店必要的知识,或者是因为缺乏亚洲食 品加工技术而不能经营旅店。正如很多白人经营的小 企业一样,在这些少数族裔的小企业中占据压倒性地 位是家庭经营,业主经常雇佣的是不支付薪水的家庭 成员。一些中国裔和日本裔经常组建不同类型的保险 公司和银行为他们自己的同胞提供服务,但在这些领 域他们很少成功。由于受阻于不友善的州法律,在加 利福尼亚日本裔开办的十家银行中,没有一家幸存到 20世纪20年代。 新到的欧洲移民也发现了小企业的吸引力。移民 组建了很多小的企业,并通过亲戚关系和朋友网络获 取资本和劳动力。从东欧和南欧来的移民(1870年到 1910年,大约有200万人)建立合同制公司,从事建 筑、开酒吧和食品店。都市中的犹太妇女在所有的群 体中是最活跃的,她们开了很多小店,例如街角杂货 店。在整个20世纪,尽管移民中族群的构成不断变化 ,但他们一直能够发现小企业是重要的经济机会,正 如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看到的那样。 阻碍黑人进入经营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中 国裔和日本裔会碰到的。在下面三个案例中,种族主 义和限制性的法律严重阻碍了全部商业的发展。《吉 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制度化了这些种族 主义的、要求黑人与其他群体分隔开(例如在饮食业 、交易设施和住宿中)的伤害性政策。种族歧视切断 了大多数黑人与开办大企业必不可少的信用的联系, 这给黑人为混合社区提供服务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一个例外是黑人护发和美容业,这给少数黑人企业家 包括妇女提供了一个机会,去建立地区性的甚至是全 国性的商业帝国)导致的结果是,大多数黑人的事业 是小事业,经常只是家庭式企业,其设计也仅仅是为 黑人社区提供服务的。即使在美国的种族歧视的种种 限制下,黑人仍然在1900年到1930年问经历了“黑人 企业的黄金时代”,这是美国黑人经营经济史研究的 带头人朱立叶·沃克尔(Juliet Walker)所提出的 。黑人企业的数量,从1865年的4000家增加到1914年 的50000家。 P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