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战争——咸丰同治年间广东土客大械斗研究/中国秘密社会研究文丛

被遗忘的战争——咸丰同治年间广东土客大械斗研究/中国秘密社会研究文丛
作者: 刘平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原售价: 98.00
折扣价: 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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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0201902

作者简介

刘平,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秘密社会史、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现任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老子道学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著有《文化与叛乱——以清代秘密社会为视角》(商务印书馆,2002年)、《中国秘密宗教史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等多种;译有《华南海盗(1790―1810)》、《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等多部。

内容简介

这场惨烈的斗祸起于何时,终于何时,前后延续多少年?蔓延地区是六县呢,八县呢,还是十余县? 这些问题,前人多有答案,亦有前后因袭、将错就错的现象。我在披阅大量史料尤其是有关方志、奏稿之后,认为这场斗祸起于咸丰四年(1854),止于同治六年(1867),延续十三年;斗祸起于鹤山、恩平、开平、高要,蔓延于高明、新兴、新宁、阳春、阳江,浸及于新会、四会、罗定、东安(今云浮)、西宁(今郁南)、电白、信宜、茂名等州县。这些州县在当时行政管辖上属肇庆府、广州府、高州府、罗定州。 至于斗祸余波,影响及于广东全省(包括香港、澳门和今海南省)和广西东部地区;就客家本身而言,影响更波及海外。 一、血雨腥风十三年 现在很多客家研究论著在谈到斗祸的时间和空间时,基本都沿袭罗香林的说法,而罗香林的说法又一本光绪《新宁县志》和民国《赤溪县志》——同治六年为止息斗祸,自新宁析出赤溪厅(民国元年改县),因新宁斗祸发生于咸丰六年(1856),止于同治六年,连头带尾12年,实则为11年。其错误在于,仅仅以新宁县斗祸的发生时间为依据,忽略了咸丰四年开始的鹤山、开平、恩平、高明等县斗祸的情况。 先看目前的流行说法。张卫东在《客家文化》中说:1856年,广东西部客家人同广府系人发生规模空前、惨烈无比的大斗案,“双方迭相攻击,寻衅杀掠,波及粤西鹤山、开平、恩平、高明、高要、阳春、新会、新宁等十数县,持续十二年”。 谢重光说:“土客械斗从咸丰六年(1856)始,至同治六年(1867)止,持续十二年。” 巫秋玉等在《客家史话》中说:“由1856年开始的土客械斗,从鹤山开始蔓延到开平、恩平、高明、阳春、新会和新宁,历时12年。”c 丘桓兴说:这次土客械斗是“由于居住在广东台山(即清代的新宁县)、开平、四会等地的客家人,人口激增,与当地居民的矛盾日益加剧,终于在1856年爆发了持续12年之久的大械斗”。 这些说法,一般都出自罗香林的一段话:“(斗祸)初起于鹤山,继及于开平、恩平、高明、高要、阳春、新会,终至于新宁,而相斗亦以新宁为最烈,其斗案始于咸丰六年(西元一八五六年),终于同治六年(西元一八六七年),相持亘十二年。”而罗香林的说法又源自光绪《新宁县志》和民国《赤溪县志》。 也有学者认为斗祸延续时间为14年的,如郎擎霄称:“(土客双方)仇杀十四年,屠戮百余万,焚毁数千村,蔓延六七邑。”他的观点主要是根据民国《赤溪县志》的另一段记载。实际有两点是不准确的,一是14年是连头带尾,实为13年;二是“蔓延六七邑”偏少(下详)。 斗祸之始,是否应该从咸丰四年(1854)“客勇讨贼”引发土客斗祸开始呢?我们完全可以依据当时办理斗祸的清廷档案及主管官员的奏折来确定。同治元年(1862)七月二十八日上谕称:“劳崇光奏查明恩平等县土客互斗原委并密陈办理为难情形各折片:广东恩平等县土著与客民互斗,地延八县,事阅九年。”自同治元年往前推“九年”,即咸丰四年(1854)。 同治二年(1863)十一月,郭嵩焘奏称:“咸丰四年红匪之乱,被扰二十余州县,绅民多被裹胁。客民应募充勇,因假公义以快其报复之私,所在惨杀,往往占据其田山产业,因以为利。嗣是土、客互相残害。” 同治五年(1866)十二月,广东巡抚蒋益澧会同总督瑞麟奏设阳江直隶州,略云:“肇属阳江、阳春、恩平、开平距郡甚远,地势险要,而阳江滨临大海,匪艇出没,为害尤甚,如土客械斗一案,起于恩平,蔓延八九县,贻害十余年,皆由道府驻扎太远,未能及时消弭。”如果说恩平首祸,那么和鹤山、开平、高明一样,应该是咸丰四年。 所以,我们最终可以把斗祸起始时间定于咸丰四年,至同治六年(1867)结束时,前后共计13年。 二、烽火狼烟十七县 关于斗祸的蔓延区域,在时人、后人的有关记述中,多有“蔓延六七邑”、“蔓延八九县”之类的说法,其根据都是从斗祸初起时客家有“六县同心”的旗子推断开来。或者时人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记载,后人引用,取其一而不及其余,故说法笼统而偏少。郭嵩焘认为有十余县:“肇庆土客之变,抄掠至十余县,杀气满野,办理诸形棘手。”如前所述,斗祸起于鹤山、恩平、开平、高要,蔓延于高明、新兴、新宁、阳春、阳江,浸及于新会、四会、罗定、东安(今云浮)、西宁(今郁南)、电白、信宜、茂名等州县。共计十七州县。这些州县在当时行政管辖上属肇庆府、广州府、高州府、罗定州。 另外有一些县还不包括在内,如新安、东莞,都曾派出土勇、客勇参与械斗[如咸丰十年(1860)冬,新安县客绅李道昌、何永扬等率壮丁1000余人到新宁曹冲援助客民],新宁等县客民还从惠潮嘉等地招募客勇。 在斗祸蔓延地区,肇庆府属的鹤山、恩平、开平、高要、高明、新兴、阳春、阳江,以及广州府属的新宁县,共九县,乃是斗祸的主要区域(所谓“六县同心”之六县,指的是鹤山、高明、恩平、开平、阳春、新兴六县),这是斗祸发生的核心区域,后文将详细讲述。这里,我们把新会、罗定等州县的情况先简单讲一下。 电白 同治二年(1863)六月,阳江等地客民进攻电白马踏山兜,“练勇逐之”。电白县客民较多,斗祸后也是官府安插客民的主要地区之一。 信宜、东安 东安县在民国四年(1915)易名为云浮县。东安原属新兴县,明成化十四年(1478)自新兴析置恩平县,万历二十四年(1596)析置东安县,崇祯十一年(1638)析置开平县。道光《新兴县志》则说东安县是在万历四年(1576)由新兴县属之芙蓉都及其他县割地析置而成的,在民国四年改为云浮县。 同治三年(1864)二月,官军进剿阳春戴梓贵为首的大股客民,客民不敌,由黄潼河一路退往东安县属之风洞、长沙及信宜县属之分水、钱排等处。首领之一的曾白面猪潜匿阳春县属之上村,署罗定协副将卓兴访闻得知,亲督大队前往围捕,将曾白面猪擒获,“一面解省审办,一面分兵追捕余匪”。但戴梓贵大股并未剿灭,“现据禀报,该匪因不得西窜,又折回东安之富霖洞、新宁之天党圩,为苟延残喘之计。当檄饬卓兴一军驻扎阳春,以防回窜”。清廷闻报,颁上谕称:“卓兴之军追剿阳江等属分窜客匪,叠有歼馘,并将匪首曾白面猪擒获,而余匪尚复分窜信宜、东安所属各地。信宜久为贼扰之区,甫经蒇事,断不可令贼再行煽乱。” 罗定、西宁 同治二年(1863),郭嵩焘在谈到罗定等地形势时说: 高州沿海以东,客匪屯聚,自新宁之曹冲、大湖山,阳春之金堡、企磡、黄蔃,高明之五坑,尽属匪巢。迤西北一带以至罗定之排埠、嘉益,西宁之思化等处,皆为股匪占踞。又与广西之岑溪、容县,在在毗连。……水陆险隘,均无重兵。幸赖信宜款服,贼势自相携贰。当亟乘此时进剿广西积匪范亚音、李木火诸股,以期边防稍就肃清,而肇属客匪负隅之势,亦不能不威以兵力,应俟信宜抚局大势稍定,权衡缓急,分别办理。大约卓兴、方耀两军尚足以资攻剿,当以一军由信宜进剿广西之容县,以一军驰赴阳春、新宁剿办客匪。 由于罗定、信宜、西宁一带当时是洪兵活动之地,官府害怕客民与之联合,故刻意防范。同治三年(1864)四月,罗定州“土寇”戴永英伏诛,籍其家。永英曾与据守信宜的陈金刚联合,同治二年九月,郑金杀陈金刚,向清军投降,永英失势,潜回罗定,“复勾引客匪扰害合水、太平各处”。为时半年多。永英之败,与当地乡团的堵御有关,如三年二月,戴永英引客民进掠太平等乡时,练正潘灿率领练丁追剿,“毙贼无算”。 新会 新会境内土客之间并未发生残杀,倒是开平、恩平等处客民时常意图“犯境”。咸丰六年(1856)三月,新宁斗祸爆发,焚掠那扶等处。先是,恩平、开平等县土民与客民杂居不和,屡相仇杀,官吏不敢过问。至是,新宁县属之曹冲、大龙湾、万顷洋等处客民并起,攻陷海晏、文村等乡。数年以来,新会以西各县几无完土,“其间乡局黠者多停罢守御,暗希媒祸于新会”。同治三年六月,客民在开平、鹤山起事,逼近水口墟。水口距新会石步、田边、天等各乡仅隔一小港。知县沈宝珩与本邑绅士谋以大泽、河村二路防堵。c 关于此事,同治《新会县志续》有较详细的记载: 甲子六月,客匪寇开平,径犯邑石步乡,知县许宝珩率同冈州公局绅董何琯等悉力防剿,却之。数年来,客匪滋扰,肇属受祸最惨,乡局黠者停罢守御,希媒祸于会,俟会聚客斗而彼自休兵。琯等坚不为动。至是开平之宅梧股客勾引新兴股客攻陷尖石,恩、开交界百里,寂无炮声,贼遂以其月初四日由开属古儒乡走八十里,劫罗村、石头、龙湾等处,初六、七日复掠鹤山属麦村、郭村、沚山一带民居,烽照水口。水口离邑属石步、天等、田边各乡仅隔一小港。贼初猖獗,琯等即请于宝珩,策贼来踪,当无过大泽、河村西南两路。大泽、河村为邑西南屏蔽,石步、天等、田边各乡又为河村屏蔽。留营效力武举何兆升、李其盛、开平把总汤廷振等素著勇敢,……分屯要隘。……其河村一路数十乡,丁壮不下万人,该乡举人关之翰久办乡事,足资捍卫。所短者,枪罐钝绌,丸药稀乏。城局克期赴急,当必无虑。部署甫定,逮初八日,贼果由水口直犯邑界,猛攻石步。本营参将,徘徊房闼,托故不果行。宝珩遂与琯等约,严备城守。行间,军火无晷刻缺缓,而身自亲临布置。之翰等分拨已定,协同本汛外委李海安,督乡团悉力堵御,昼夜不懈,贼致死尺土不得入,其夜五鼓空壁遁。鹤山客济贼粮而侦会西鄙动静者,审大泽、邑城皆有备,诫勿动。 新安、东莞 前一章说过,东莞勇打仗勇敢,颇为有名,故斗祸开始后,土、客双方都希望从东莞一带募勇助战。咸丰十一年(1861)七月,开平土属“伟烈堂”再募东莞、新安勇数百人,“以舟师击曹冲,败绩,死百余人”。 同治六年(1867),委员吴福田(客绅)在《查办新宁土客息斗联和善后事宜通禀》中云:“客民等既有客中之主,复有客中之客,当未联和以前,除由恩(恩平)、开(开平)、鹤(鹤山)、春(阳春)、江(阳江)等处逃来外,尚有新安、东莞等处邀来助势者,现有三万余众。”地方政府除将外来者驱除、迁徙外,最后“新定”人口为22590人。新宁一县客民从新安、东莞招募助战的客勇虽无确数,但亦不在少数。至于客民到惠潮嘉等处邀请同乡前来参斗之事也所在多有。 前 言 清朝是一个传统农业形态的多民族大帝国,其社会矛盾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鸦片战争后,这种特征进一步凸显),当诸多社会矛盾积聚到相当程度时,往往以农民叛乱、民族反抗的方式爆发出来(如林爽文起义、太平天国运动、回民起义、苗民起义等)。多年来,人们往往重视矛盾发展的结果,而忽略矛盾积聚的过程,即使涉及,也往往局限于阶级分析一途。如此一来,许多历史现象反而被掩盖起来,被人们遗忘。 我对民间械斗问题发生兴趣,始于博士论文《文化传统与社会叛乱—以清代秘密社会为视角》的写作阶段。当时我的主要设想是把清代秘密社会身上体现出来的种种文化因子对社会叛乱的影响做一次比较全面的分析整理,除了一般的民间文化、民间信仰事象之外,民风民情也是我关注的一个内容,其中一节即“拜把结会、分类械斗与林爽文起义”。在南京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阶段,我把“中国的民间械斗—以清代为重点”作为选题。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我发现,这个题目所涉及的面太广,容易写但不容易写好。经与导师蔡少卿教授商量,最终把题目确定为《被遗忘的战争—咸丰同治年间广东土客大械斗研究》。 我在早年初涉中国近代史领域时,脑子里有个“广东西路土客械斗”、“死亡百万”的印象,但十余年来,几乎没有见到相关研究面世。在确定本选题后,我进行了相当艰难的文献目录查找。迄今为止,我认为以下三种论著与本书主题有关。 1.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希山书藏,1933年;现据上海文艺出版社影印本,1992年。 2.郎擎霄:《清代粤东械斗史实》,载《岭南学报》第4卷第2期,1935年6月。 3.J. A. G. Roberts,“The Hakka-Punti War”, unpublished Ph.D thesis, University of Oxford,1968. 罗香林在《客家研究导论》中谈到客家历史上的五次大迁徙时,用了一页篇幅(第62—63页)来谈第五次迁徙(与本书主题有关),在书中其他地方也有零星涉及。罗氏所云成为现代客家研究者的一般依据。 郎擎霄在1933年发表《中国南方械斗之原因及其组织》(《东方杂志》第30卷第19期),该文复成为其《清代粤东械斗史实》一文的前半部分内容,该文第四部分第3小节题为“咸同间西江土客大械斗”(第122—143页),主要依据为民国《赤溪县志》。 就在我校好本书清样之时,我在互联网上查到一篇J. A. G. Roberts的文章:“Punti-Hakka Clan Wars and Taishan”,译称《土客之战与台山》,篇幅不长,简述台山土客械斗的基本情况,但可惜的是,我未能一睹其博士论文。 其他学者如现在澳门大学中文系任职的郑德华博士、中山大学博士生温春来等也从不同角度或方式对该问题做过探讨。 上述学者的研究虽然是初步的,但毕竟为我勾勒出了一个轮廓。 另外,近20多年来,闽粤、台湾与海外学者对清代福建、广东等地的宗族械斗及乡族械斗(以宗族械斗为主,混杂着一般乡村械斗)的研究卓有成效。如美国夏威夷大学的蓝厚理(Harry J. Lamley)教授发表的下列文章: Harry J. Lamley, Hsieh-tou, “The Pathology of Violence in Southeastern China”, Ching-shih wen ti, Vol.3, No.7(Nov., 1977), pp.1-39; Hsieh-tou, “Violence and Lineage Feuding in Southern Fukien and Eastern Kwangtung Under the Ch’ing”, Newsletter for Modern Chinese History(台湾《中国近代史研究通讯》1987年3月), pp. 43-60; “Lineage Feud in Southern Fujian and Eastern Guangdong Under Qing Rule”, in Kwang-Ching Liu, ed., Orthodox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pp. 255-278,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 以及台湾学者胡炜崟所著《清代闽粤乡族性冲突之研究》(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印行,1997年)等。这些论著虽然针对的是民间械斗的一种更为普遍的形式,但他们的研究方法与观点都给了我有益的启迪。 目前,历史学、客家学研究很是热闹,其中成绩固然可喜,存在的问题也有不少。从本书立场来说,历史研究中的一个缺陷是随波逐流,围绕热门问题“炒冷饭”,故有“虚假繁荣”之讥;客家学研究,可能与受到客籍华侨华人的资助与客家聚集地区政府的支持有关,往往片面赞扬客家人的光荣历史与开拓精神,实际上还有许多悬案有待解开,对客家人的历史与性格等问题的评价也必须客观公正。 我希望本书的写作能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就历史研究来说,填补一项空白。19世纪五六十年代,广东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洪兵起义(与太平天国有关),二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三是土客械斗。前两件事对中国近代社会的进程影响甚大,学者多有涉及。土客械斗虽然“死亡百万”,并打破当时广东土客分布格局,客民被政府四散“安插”,但由于当时政府与后来学者都不重视,故而尘封已久。 将这一历史事件完整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不仅有益于史学研究,亦有助于推动客家研究走向纵深。客家民系是汉民族中的重要一支,客家人在今日中国与世界各地的分布,与所谓“客家历史上的第五次大迁徙”即本书所述咸丰同治年间广东土客大械斗有着直接关系。同时,因为今日客家人在中国及世界各地仍然与当地“土著”混居,如何长期和平共处,本书所述历史不失为鉴戒。 在一年多的资料收集过程中,我脑子里有一种强烈的以通俗文笔写作该书的念头,案头一直放着这样三本书: 〔法〕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著,许明龙等译:《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商务印书馆,1997年(法文原版于1975年); 〔美〕孔飞力著,陈兼等译:《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英文原版于1990年); 林耀华著,庄孔韶等译:《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初版,2000年第二次印刷本(英文原版于1944年)。 或许是由于长期陷于传统的历史研究之中,我总觉得以历史文献为主要骨骼的文章有一种冰冷的感觉,时时想着要摆脱,走另外一条如林耀华先生等人走过的路子—于娓娓道来的叙述中揭示历史与社会的真谛。却因为时间逼迫,无法静心构思,遂又走回了老路。 但是,正如我在写作博士论文时就已经注重的那样,历史研究不能局限于历史学科的范围之内,因为历史现象往往受到当时社会、民族、信仰、民风民情等因素的影响,故其他学科如社会学、人类学、宗教学、民俗学等学科,对于历史研究是有极大的帮助作用的。本书仍然推重上述各学科的研究方法。特别要指出的是,土客械斗中的一个主角是客家,而客家研究目前正在成为一门显学,为此,我在大量阅读客家研究著作、走访客家研究专家的同时,在本书的写作中引入客家学研究方法(对客家的有关田野调查尚未及展开),并对客家研究中的一些问题发表粗浅的看法。 本书共分三编,计十章。 上编讲述了这场斗祸的远因与近因。由于客家移民及其产生的社会问题是这场斗祸的主要原因,故本编对客家由来及其与土民的关系进行了仔细分析。第一章针对客家的源流、民俗与性格特征等问题作了阐述。我认为,客家移民在长期的防御与逆境中形成了强烈的能动性因子(朝正面方向发展,便是积极的进取精神;朝负面方向发展,就是容易挑起事端)。第二章具体谈到了清初客家自惠潮嘉等地南下至广东中西部地区以后与当地广府系居民(本书一般称为土民)所发生的摩擦与冲突。第三章讲述了广东洪兵起义时官府依仗客勇“讨贼”、客民借机报复土民并引发斗祸之事。 中编对这场斗祸的基本情形作了勾勒。第四章就斗祸的时间跨度与空间分布作了探讨,澄清了以往记载中的讹误。第五、六、七章对斗祸中的主战场如鹤山、恩平、开平、新宁、高明和阳春等县的情况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将这场斗祸的基本情况展现在人们面前。 下编主要讲述清政府针对这场斗祸所采取的对策与斗祸的基本平息。第八章对清廷在应对这场斗祸时所遭遇到的困难作了分析。第九章首先回顾了清朝处理械斗的法律,接着谈到地方官员与皇帝对斗祸的初步反应以及采取的对策。第十章讲述了官府解决这场斗祸的情形,同时谈到了这场斗祸的后遗症,尤其是光绪初年发生于海南儋州的土客械斗。 该项研究不仅讲述了一件被人们遗忘的历史事件,而且由于涉及近现代客家分布的由来,所以对历史学、客家学的研究都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 就题目与内容来说,咸丰同治年间的广东土客大械斗,人们一般称为“西江土客械斗”或“西路土客械斗”,我从清初客家自惠潮嘉等地移民南下、械斗后客家被官府四散安插,尤其是这场械斗并不局限于“西路”或“西江”,还包括中路(广州府),影响则及于南路、北路这些史实出发,故我以“广东”冠于其前。因为“咸丰同治年间广东土客大械斗”这个名词太长,我在行文中一般以“斗祸”指代。 本书主要依据的是档案、官书和方志,其中引用方志尤多。方志虽然给我提供了大量材料,但众所周知,各类方志关于同一事件的记述有较多讹误,或前后矛盾,或张冠李戴,如何辨别真伪,订正讹误,颇费功夫,甚或仍然遗有错误。由此推及其他,一部好的作品,是需要得到大量批评并不断修改完善的,我将虚怀以待。 :历史上被遗忘的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规模战争。那些设防的村庄,高高的围墙、土坝、碉堡和半职业化的士兵,上百万死伤之众,流血漂橹的战场,政府武装为解决争斗的应接不暇……这些源于土地或水利争夺、文化与族群差异的战争,其实曾离我们不远。但在当时时代背景中,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竟然被遗忘,这是不可思议的。除了这场战争本身的情况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战争背后隐藏的时代因素、战争带来的后果更需要我们审慎看待。 本书曾于2003年由商务印书馆推出,至今已20年,此次为作者亲自修订再版,纳入“中国秘密社会文丛”。本书所涉主题,是一个典型的事件史研究,其要义在于厘清、还原相关史实,为之作序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主要开拓者之一的蔡少卿教授和美国学者孔飞力皆对此评价颇高。自2003年初版推出后,该书得到学术界和读者的普遍关注,因该书内容涉及广东广府、客家、潮州三大方言群的基本情况,作者特意请教了相关人士,解决了一些历史问题。这应当是此次修订最大意义所在。除此之外,作者追求研究填补空白、学术研究的通俗文笔表达以及借鉴社会学、人类学、宗教学、民俗学的研究方法的学术自觉,更值得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