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这些人
作者简介
殷允芃1941年生,山东滕县人,台湾成功大学外文系毕业,爱荷华大学新闻硕士,政治大名誉文学博士。曾当选第六届十大杰出女青年;并荣获1987年麦格塞塞奖新闻奖、2010年卓越新闻终身成就奖。曾任美国《费城讯问报》记者、合众国际社记者、美国《纽约时报》驻华记者、《亚洲华尔街日报》驻华特派,并曾任教于政治大学新闻系。1981年创办《天下杂志》,担任发行人兼总编辑;1998年创办《康健杂志》、2000年创办《天下杂志出版》、2000年创办《Cheers快乐工作人杂志》、2008年创办《亲子天下杂志》。现任天下杂志群创办人、董事长兼总编集长。除英文专作外,主要中文著作为:1971年《中国人的光辉及其他》,1974年《新起的一代》,1982年《决策者》,1985年《太平洋世纪的主人》,1987年《等待英雄》,1992年《点灯的人》,1996年《敬天爱人》,1999年《素直的心》。
内容简介
访:张爱玲女士 那天晚上,雨势稍歇。 离会见张爱玲女士的时间还早。伞下,踱过波光 灯影的哈佛广场和附近郁绿的小公园——当年华盛顿 誓师抗英的地方。走在清湿的空气中,恍若是漫步在 台北植物园的小路上。 心中却惴惴然,因为“张爱玲是向来不轻易见人 的”。而且也自惧于她写小说的洞彻一切的“冷眼” 。学物理的青云,走在旁边,也帮着紧张。 但开门迎着的,是她的谦和的笑容和缓慢的语调 ,即刻使人舒然。 她的起居室,陈列得异常简单,但仍然给人明亮 的感觉,或许是因为那面空空的、黄木梳妆台上的大 镜子。旁边是个小小的书架,摆着的大半是些英文书 ,右角上有本《红楼梦》。书架顶上斜竖着一张鲜艳 的、阿拉斯加神柱的相片。并立的,是一幅黑白的旧 金山市夜景。 窗旁的书桌上,散乱地铺着些稿子、剪报和一本 翻开了的《红楼梦》。最惹眼的,是那张指示如何去 填所得税的表格。 记起她初接电话时的推辞,“真对不起,您那么 老远跑来,不巧得很,我这几天不舒服,真的是病了 ……而且这两天还得赶着交一篇东西。”有点不好意 思似的,她加了句,“嗯——就是那个IncomeTax表 。” 一般人顺口的客套,她说起来却生涩而纯真。她 又极易脸红,带着瘦瘦的羞怯,但偶尔射出的专注眼 光,又使人一凛。 这位在三十年前,就以短篇小说和散文享誉上海 和香港的“才女”,当被称为是作家中的作家。夏志 清先生在《中国近代小说史》中,推崇她为“今日中 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夏济安先生生前也屡次 把张爱玲和鲁迅并论。於梨华女士更爽直地说:“现 在写小说的,我最佩服的是张爱玲。” 但对世间的一切毁誉,张爱玲女士却都能泰然处 之。虽然好话听着也高兴,但她却似立身于方外的, 并不受到影响。 她又很真。在《传奇》再版的序中,她写着,“ 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 —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啊,出名要趁 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她的客观、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不仅使她难以 对人虚伪敷衍,对自己,她更是忠实,丝毫也不欺瞒 。因而,她不愿,也无法介入。她说,她是在一切潮 流与运动之外的。 她像是踢脚坐在云端,似正经,似顽皮,泛览周 王传,流观山海图,俯仰终宇宙。而兴趣最浓的,却 是由上眺望人间世,和那些她所写的“三三两两勾搭 住了,解不开的;自归自圆了的;或淡淡地挨着一点 ,却已事过境迁了的”各式各样人与人间的相互关系 。 有人错以为她是绝情的。其实她的同情与慷慨已 经是超个人与超主观的。像纳兰性德所说,“人到情 多情转薄”,这只是因为她看得明白与透彻。 她对一切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有着强烈的感受。一 片梧桐叶的飘落,能使她驻足;一个化缘的道士,能 使她在后面跟上半天。她喜好嘈杂的市声,车马的喧 闹,浓烈的色彩,甚至油漆和汽油的气味。 “我喜欢纽约,大都市,”她说,“因为像上海 。郊外的风景使我觉得悲哀。坐在车上,行过旷野, 渺无人烟,给我的感触也是一种荒凉。我还是喜欢走 在人多的地方。” 她认为人生的结局总是一个悲剧,但有了生命, 就要活下去。 “人生,”她说,“是在追求一种满足,虽然往 往是乐不抵苦的。” 写作对于张爱玲或许也就是一种满足。 “只要我活着,就要不停地写,”她说,“我写 得很慢。写的时候,全心全意地浸在里面,像个怀胎 的妇人,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即使不去想它,它也 还在那里。但是写完后,我就不大留意了。” 她的写作生涯或许要追溯到她孤独的童年。在她 四岁的时候,她母亲就因家庭失和而远走留学法国。 父亲是位典型的遗少,生活在旧朝习气的阴影下。小 时候,凡是能抓到手的一切书,这敏感而爱幻想的女 孩,都热心地看。 她记得在她一遍遍翻阅《水浒传》后,竟起了学 写章回小说的野心。碰到不会写的字,就咚咚地跑下 楼,去问账房先生。但是到底太麻烦了,认识的字也 很有限,所以那第一回,翻来覆去地写,却总是没法 写完。那时,她才六岁。 在十四岁的时候,她写成了部《摩登红楼梦》, 订成上下两册手抄本。一开头是秦钟与智能儿坐火车 私奔到杭州,自由恋爱结了婚,而后来又有“贾母带 了宝玉及众姊妹到西湖看水上运动会,吃冰激凌”。 她看的第一本英文小说,是萧伯纳的。那时她十 三岁。从此她开始接触到西洋文学。 她的《秧歌》,是先用英文写的,曾获美国文学 批评界的各种赞誉。LibraryJournal的书评更提出说 ,“这本动人的书,作者的第一部英文创作,所显示 出的熟练英文技巧,使我们生下来就用英文的,也感 到羡慕。” 虽然,她被称赞为是将现代西洋文学手法,融入 中国小说中最不着痕迹的一位作家,她仍自认,对她 影响最大的,还是中国的旧小说。有一次她曾坦然地 说,《红楼梦》与《西游记》当然比《战争与和平》 和《浮士德》好。 她又认为世界时时刻刻在改变,人的看法也随时 会变。因而她的小说,只有在刚完成时,她才觉得满 意,过久了,再看看,就又不喜欢了。 “以前在上海时,”她笑着回忆,“每写完一篇 小说,我总兴高采烈地告诉炎樱(她的斯里兰卡女友 )这篇最好。其实她又是看不懂中文的,听我说着, 总觉得奇怪——怎么这篇又是最好的啊?” 曾在《皇冠》上连载的《怨女》,是她根据《传 奇》中的《金锁记》重新改写的,原有的故事轮廓依 稀可见,但风格、手法都已改变。《怨女》的英文本 ,也于去年(一九七○年)在伦敦出版。 一个作家,如果一味模仿自己早期成名时的作品 ,她觉得是件很悲哀的事。譬如海明威的晚年作品, 她说,漫画似的,竟像是对以前的一种讽刺。 写小说,她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对所写的事物有 了真感情,然后才下笔写。她对一般所谓的研究工作 ,不太有信心,也多少是因隔了一层,较难引起作者 自发的情感。写《秧歌》前,她曾在乡下住了三四个 月。那时是冬天。 “这也是我的胆子小,”她说,缓缓的北平话, 带着些安徽口音,“写的时候就担心着,如果故事发 展到了春天可要怎么写啊?”《秧歌》的故事,在冬 天就结束了。 许多人都认为纯小说已经消失了,她说。现代的 小说或是趋向于平白直述的历史记录,或是抽象难懂 的诗。她认为,如果可能的话,小说应避免过分的晦 涩和抽象。作者是应该尽一份努力,使读者明白他所 要表现的。而且一个小说的故事性,也仍然需要保留 。 “好的作品是深入而浅出的,”她说,“使人在 有兴趣地往下看时,自然而然地要停下来深思。” 初看她的小说,常为她优美的文笔、细腻的描写 和传奇的情节所吸引,进而欣赏到各种丰富的意象, 那些异想天开、令人意会、忍俊、诧异或恐怖的各种 比喻。 她描述胡琴的嘎嘎惨伤的音调,是“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塞上的风,尖叫着为空虚所追赶,无处可 停留”。她写冷天乡村里的太阳,“像一只黄狗,拦 街躺着。太阳在这里老了”。她比喻在伴娘眼里的新 娘,是“银幕上最后映出雪白耀眼的‘完’字,”而 伴娘自己却是“精彩的下期佳片预告”。 她写一个游方的道士,“斜斜挥着一个竹筒,托 ——托地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 时间,仿佛荒山古庙裏的一寸寸斜阳”。被虐待将死 的媳妇,则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 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 而她最耐人寻味的,如同藏在海面下的大块冰山 的,却是她对气氛的孕育与衬托、角色的刻画和对高 潮过后人物个性发展的淋漓尽致。 她说她看书没有一定的系统或计划,唯一的标准 是要能把她带入一个新的境界,见识新的事物或环境 。因而她的阅读范围很广,无论是劳伦斯、亨利?詹 姆斯、老舍或张恨水,只要能引起她兴趣的,她都一 视同仁地看,没有兴趣的,即使是公认的巨著,她也 不去勉强。 她坦然地说:“像一些通俗的、感伤的社会言情 小说,我也喜欢看的。” 而她最近的长篇小说《半生缘》,就是她在看了 许多张恨水的小说后的产物。像是还债似的,她说, 觉得写出来一吐为快。 “但是我写《半生缘》的时候也很认真,我写不 来游戏文章,”她说,“就算当时写得高兴,写完后 就觉得不对,又得改。” 她屡次很谦虚地说:“我的看法并不是很正统的 。”说时语气淡然,并不带一丝自傲或歉意。一般人 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她并不一定会赞同。而她,也不 是能用常理去衡量的。 “我是孤独惯了的。”她说,“以前在大学里的 时候,同学们常会说——我们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 我也不在乎。我觉得如果必须要讲,还是要讲出来的 。我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但是我也不一定要要求和别 人一样。” 也许她信服“让生命来到你这里”,“生命有它 的图案,我们唯有临摹”。她是心如明镜,事物都公 平自然地映射出去。因为不执留,所以不易为外物所 影响。即使连书,她也是不买不存的,借来的,看完 后就还去。 “我常常觉得我像是一个岛。”她说,习惯性地 微扬着头。斜斜地看去,额上映出的单纯与平静,仿 佛使人觉得,她是在岁月之外的。她是最自由的人。 记起她二十几年前拍的一张半身照片,刊在《怨 女》英文版的封背上,也是扬着头的微侧面,眼神中 同样露出慧黠的光。所不同的是,那时如满月的脸, 而今已成椭长,那时披肩的散发现在已梳起,而那件 异常宽大,剧装似的皮袄,却已换成无袖的宝蓝短旗 袍。 她自己说她的动作是很笨拙的。可是她起身前小 心地整着下摆,走起路时的绰约缓然,并不使人觉得 。反而使人联想起,在书上看到关于她小时候的一段 ,“我母亲教我淑女行走时的姿势,但我走路总是冲 冲跌跌,在房里也会三天两头撞着桌椅角。腿上不是 磕破皮肤,便是瘀青,我就用红药水擦了一大搭,姑 姑每次见了一惊,以为伤重流血到如此。” 她很热心地走出走进,“看你们,还像孩子似的 ,就想着要拿点东西给你们吃。” 于是,煮了浓咖啡,端出核桃甜饼,倒上两小杯 白葡萄酒,又拿出花生米来。可是谁也没有喝咖啡时 加糖的匙。 她解释着,像是理所当然的,“真对不起,汤匙 都还放在箱子里没打开。反正也在这儿住不长久的, 搬来搬去,嫌麻烦。”那时她在剑桥已经住了快半年 。 她是在一九六七年末搬到剑桥,应雷德克里芙女 校(哈佛的姐妹校)之请,当“驻校作家”的。当时 ,她正在埋首将《海上花列传》翻译成英文,已经翻 译完了前二十回,约全书的三分之一。 她认为以现代的眼光来看,《海上花》也仍然是 一部很好的中国小说。那是第一部用上海话写成的小 说,出版于一八九四年。但她也不确定,西方读者们 是否能接受这本曾经两度被中国读者摒弃的书。 “可是,”她加了一句,“做哪一件事不是冒险 的呢?” 目前,她也正在写着一篇有关《红楼梦》的文章 。同时还打算把十年前就已开始着手的一个长篇重新 整理一番,继续写完。 天南地北地谈着,从亨利?詹姆斯的《丛林野兽 》到老舍的《二马》,从台湾的文坛到失了根的中国 留学生,从美国的嬉皮运动到男女学生的道德观念。 听着的人、说着的人都觉得自然而不费力。因为她对 任何话题都感到兴趣,而又能往往意会在言发之前。 走出门后,却忽然想跑跑跳跳起来,便跑着跳着 地赶上了最后一班开往波士顿的地下车。 那时雨已停了,时间也已过午夜。 ——一九六八年七月《皇冠》 P1-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