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精选/语文 必读世界名著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鲁迅”是他发表《狂人日记》时使用的笔名。鲁迅1898年入江南水师学堂学习,次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在那里初步接受了进化论思想。1902年赴日留学,先入东京弘文学院,大量阅读西方近代科学、哲学和文学书籍,并开始写科学论文。1904年他入仙台医学专科学校学习,不久弃医从文。1906年回到东京,翻译、介绍俄国、东欧和其他被压迫民族的文学作品。并与周作人合作,翻译出版了《域外小说集》,写了《人的历史》、《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等。 1909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爆发时,积极组织宣传活动。1912年到临时政府 任职。1918年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1920-1926年,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任教;1926年赴厦门大学任文科教授:1927年到广州中山大学,任文科主任和教务长,10月,赴上海,开始了更加光辉的战斗历程,1936年10月19日病逝于上海。
内容简介
我之节烈观 精彩导读 中国自宋朝和明朝以来便开始大谈女子“节烈”观,对于这种延续了千 年之久的思想观念,鲁迅是怎么看待与评价的呢?他从这种观念里又会对国 民心理作何剖析呢? “世道浇漓,人心日下,国将不国”这一类话,本是中国历来的叹声。 不过时代不同,则所谓“日下”的事情,也有迁变:从前指的是甲事,现在 叹的或是乙事。除了“进呈御览”的东西不敢妄说外,其余的文章议论里, 一向就带这口吻。因为如此叹息,不但针砭世人,还可以从“日下”之中, 除去自己。所以君子固然相对慨叹,连杀人放火、嫖妓骗钱以及一切鬼混的 人,也都乘作恶余暇,摇着头说道,“他们人心日下了。” 世风人心这件事,不但鼓吹坏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 旁观,只是赏玩,只是叹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来,居然也 有几个不肯徒托空言的人,叹息一番之后,还要想法子来挽救。第一个是康 有为,指手画脚地说“虚君共和”才好,陈独秀便斥他不兴;其次是一班灵 学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极古奥的思想,要请“孟圣矣乎”的鬼来画策,陈 百年钱玄同刘半农又道他胡说。这几篇驳论,都是《新青年》里最可寒心的 文章。时候已是二十世纪了,人类眼前,早已闪出曙光。假如《新青年》里 ,有一篇和别人辩地球方圆的文字,读者见了,怕一定要发怔。然而现今所 辩,正和说地球不方相差无几。将时代和事实,对照起来,怎能不教人寒心 而且害怕? 近来“虚君共和”是不提了,灵学似乎还在那里捣鬼,此时却又有一群 人,不能满足;仍然摇头说道,“人心日下”了。于是又想出一种挽救的方 法,他们叫做“表彰节烈”!这类妙法,自从君政复古时代以来,上上下下 ,已经提倡多年;此刻不过是竖起旗帜的时候。文章议论里,也照例时常出 现,都嚷道“表彰节烈”!要不说这件事,也不能将自己提拔,出于“人心 日下”之中。 节烈这两个字,从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过“节士”“烈士”的 名称。然而现在的“表彰节烈”,却是专指女子,并无男子在内。据时下道 德家的意见,来定界说,大约“节”是丈夫死了,决不再嫁,也不私奔,丈 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她便节得愈好。烈可是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已嫁未 嫁,只要丈夫死了,她也跟着自尽;一种是有强暴来污辱她的时候,设法自 戕,或者抗拒被杀,都无不可。这也是死得愈惨愈苦,她便烈得愈好,倘若 不及抵御,竞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议论。万一幸而遇着宽厚的道 德家,有时也可以略迹原情,许她一个烈字。可是文人学士,已经不甚愿意 替她作传;就令勉强动笔,临了也不免加上几个“惜夫惜夫”了。 总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 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康有为借重皇帝的虚名,灵学家全靠着鬼话。这表彰节烈,却是全权都 在人民,大有渐进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几个疑问,须得提出。还要据我 的意见,给他解答。我又认定这节烈救世说,是多数国民的意思;主张的人 ,只是喉舌。虽然是他发声,却和四肢五官、神经内脏,都有关系。所以我 这疑问和解答,便是提出于这群多数国民之前。 首先的疑问是:不节烈(中国称不守节作“失节”,不烈却并无成语, 所以只能合称它“不节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国家?照现在的情形,“国将 不国”,自不消说:丧尽良心的事故,层出不穷;刀兵盗贼水旱饥荒,又接 连而起。但此等现象,只是不讲新道德新学问的缘故,行为思想,全抄旧账 ;所以种种黑暗,竟和古代的乱世仿佛,况且政界军界学界商界等等里面, 全是男人,并无不节烈的女子夹杂在内。也未必是有权力的男子,因为受了 她们蛊惑,这才丧了良心,放手作恶。至于水旱饥荒,便是专拜龙神,迎大 王,滥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祸祟,没有新知识的结果,更与女子无关。只有 刀兵盗贼,往往造出许多不节烈的妇女。但也是兵盗在先,不节烈在后,并 非因为她们不节烈了,才将刀兵盗贼招来。 其次的疑问是:何以救世的责任,全在女子?照着旧派说起来,女子是 “阴类”,是主内的,是男子的附属品。然则治世救国,正须责成阳类,全 仗外子,偏劳主体。决不能将一个绝大题目,都搁在阴类肩上。倘依新说, 则男女平等,义务略同。纵令该担责任,也只得分担。其余的一半男子,都 该各尽义务。不特须除去强暴,还应发挥他自己的美德,不能专靠惩劝女子 ,便算尽了天职。 再其次的疑问是:表彰之后,有何效果?据节烈为本,将所有活着的女 子,分类起来,大约不外三种:一种是已经守节,应该表彰的人(烈者非死 不可,所以除出);一种是不节烈的人;一种是尚未出嫁,或丈夫还在,又 未遇见强暴,节烈与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种已经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说了 。第二种已经不好,中国从来不许忏悔,女子做事一错,补过无及,只好任 其羞杀,也不值得说了。最要紧的,只在第三种,现在一经感化,她们便都 打定主意道:“倘若将来丈夫死了,决不再嫁;遇着强暴,赶紧自裁!”试 问如此立意,与中国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关系?这个缘故,已在上文 说明。更有附带的疑问是:节烈的人,既经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圣贤虽 人人可学,此事却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种的人,虽然立志极高,万一丈夫长 寿,天下太平,她便只好饮恨吞声,做一世次等的人物。 以上是单依旧日的常识,略加研究,便已发现了许多矛盾。若略带二十 世纪气息,便又有两层:一问节烈是否道德?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 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所谓节烈,不特除开 男子,绝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体都遇着这名誉的机会。所以决不能 认为道德,当做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贞操论》里,已经说过理由 。不过贞是丈夫还在,节是男子已死的区别,道理却可类推。只有烈的一件 事,尤为奇怪,还须略加研究。 照上文的节烈分类法看来,烈的第一种,其实也只是守节,不过生死不 同。因为道德家分类,根据全在死活,所以归人烈类。性质全异的,便是第 二种。这类人不过是一个弱者(现在的情形,女子还是弱者),突然遇着男性 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邻右舍也不帮忙,于是她就死了;或者竟受 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终于没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邻舍,夹着文人学 士以及道德家,便渐渐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无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惩办, 只是七口八嘴,议论她死了没有?受污没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 于是造出了许多光荣的烈女,和许多被人口诛笔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 ,便觉不像人间应有的事情,何况说是道德。 二问多妻主义的男子,有无表彰节烈的资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说话,一 定是理应表彰。因为凡是男子,便有点与众不同,社会上只配有他的意思。 一面又靠着阴阳内外的古典,在女子面前逞能。然而一到现在,人类的眼里 ,不免见到光明,晓得阴阳内外之说,荒谬绝伦;就令如此,也证不出阳比 阴尊贵,外比内崇高的道理。况且社会国家,又非单是男子造成。所以只好 相信真理,说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应守的契约。男子决 不能将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别要求。若是买卖欺骗贡献的婚姻,则要求 生时的贞操,尚且毫无理由。何况多妻主义的男子,来表彰女子的节烈。 以上,疑问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离,何以直到现今,居然还能存 在?要对付这问题,须先看节烈这事,何以发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 的缘故。 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做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 ,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 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 人敢娶,并非要她不事二夫。这样的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 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 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 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出于真心,还是故意 ,现在却无从推测。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的时候,全国土民 ,多不像样。或者“业儒”的人,想借女人守节的话,来鞭策男子,也不一 定。但旁敲侧击,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难分明,后来因此多了几个节妇 ,虽未可知,然而吏民将卒,却仍然无所感动。于是“开化最早,道德第一 ”的中国终于归了“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的什么“薛禅皇帝、完泽 笃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皇帝愈 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厉害,看见唐 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道,“这是什么事!你竞不为尊 者讳,这还了得!”假使这唐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 风俗”了。 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因为女子既是男 子所有,自己死了,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然而自己是被 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 杀。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时候,照顾不到,一遇“ 逆兵”(或是“天兵”),就无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请别人都做烈女;变 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来,称赞几句。好在 男子再娶,又是天经地义,另讨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双烈合 传”“七姬墓志”,甚而至于钱谦益的集中,也布满了“赵节妇”“钱烈女 ”的传记和歌颂。 只有自己不顾别人的民情,又是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造出 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见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张的是男子,上当 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无异言呢?原来“妇者服也”,理应服侍于人 。教育固可不必,连开口也都犯法。她的精神,也同她体质一样,成了畸形 。所以对于这畸形道德,实在无甚意见。就令有了异议,也没有发表的机会 。做几首“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尚且怕男子骂她怀春,何况竟敢 破坏这“天地间的正气”?只有说部书上,记载过几个女人,因为境遇上不 愿守节,据做书的人说:“可是她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狱 ;或者世人个个唾骂,做了乞丐,也竟求乞无门,终于惨苦不堪而死了!” …… P1-5